医院药品核对发药人员职责
医院药品核对发药人员职责
1、由具有比较扎实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强和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剂师以上人员担任。
2、严格执行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接到处方和调配好的药品后,需反复核对处方和药品的一致性,杜绝差错。发药复核率100%,出门差错小于1/万。
四查十对:查处方,查药品,查配伍禁忌,查用药合理性,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对药名,对剂型,对规格,对数量,对药品性状,对用法用量,对临床诊断。
确认无误后,发药给病人,应态度和蔼、耐心,将使用方法(药品用量、间隔时间及用法、注意事项等)及需特殊煎煮的饮片向病人交待清楚。如遇理解有困难者,请咨询窗口接待解决。
4、特殊药品重点说明,处方另置,并做好登记、统计等工作。
5、发药完毕在处方核对发药处签字。
6、做好实习生、进修生的带教工作。
7、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编辑:www.pmceo.Com篇2:市人民医院药品质量监督员职责
市人民医院药品质量监督员职责
一、药品质量监督员在药剂科科长领导下,遵守《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小组的药品质量工作负责。
二、每月对本组药品和制剂进行抽检,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剂量等项检查,并观察药品内外包装是否完好,药品外观是否有变色、受潮、沉淀、糖衣脱落、碎片、发霉、变质、虫咬等现象,抽检量不得低于本组所有药品品种的1%,抽检结果书面报药品质量监督组长。
三、组织本组人员经常对药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四、严格控制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对有效期药品提前3个月向组长报告并贴于有效期公示栏。
五、药品按规定的保存条件放置,如:冷藏、避光等。
六、及时发现影响本组药品质量的内外因素,并及时解决、报告。
七、对药品质量检查情况应有详细记录。
篇3: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安全。
二、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接收、转递、查(借)阅档案都必须做好记录,始终做到帐物相符。
三、每年年终全面检查核对一次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底册与库存一致。
四、在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后,必须及时检查核对档案。
五、发现虫害、霉变、潮湿等情况时,必须检查核对档案。
六、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在检查核对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
篇4:县一中实验室化学药品和试剂管理
县一中实验室化学药品和试剂的管理
化学试剂和药品是实验室必备的物品,如果保存管理不当就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下文就如何妥善管理这些物品提出几点建议,来规范实验室化学品的管理。
(一)化学试剂、药品的贮存
1.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室内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照明应是防爆型。
2.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由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账目和管理制度。
3.室内应备有消防器材。
4.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
(二)化学试液的管理
1.装有试液的试剂瓶应放在药品柜内,放在架上的试剂和溶液要避光、避热。
2.试液瓶附近勿放置发热设备如电炉等。
3.试液瓶内液面上的内壁凝聚水珠的,使用前要震摇均匀。
4.每次取用试液后要随手改好瓶塞,切不可长时间让瓶口敞开。
5.吸取试液的吸管应预先清洗干净并晾干。同时取用相同容器盛装的几种试液防止瓶塞盖错造成交叉污染。
6.已经变质、污染或失效的试液应该随即倒掉,重新配制。
(三)危险品安全保管
1.实验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室或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内存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等,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5. 对实验中有危险药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得随意倒在下水道。
6.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篇5:学院医务室器材药品管理细则
学院医务室器材、药品管理细则
(1)医务室应备齐常用药品,根据药品不同种类与性质分别定位放置。
(2)器材使用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完毕必须清洁消毒。
(3)采购药品、器材应报告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施行,严把药品质量关,杜绝购进伪劣药品,按规定保管好药品。
(4)购进药品、器材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双方签字后入库。
(5)依据原始票据建立入库登记,必须注明购进药品或器材的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价格、购货日期。
(5)定期清点、检查药品、一次性器材,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作报废处理。
(6)安定类药品应登记入册,随时检查药品的使用者的剂量是否合理,如发现超剂量,应查明原因,并以本人签字作证。
(7)医务室每个月盘点一次,对于过期药品要做好盘点、报废、焚烧登记。
(8)凭处方发放药物,发放药品时要认真核查、检查质量,确保准确、安全、有效用药。
(9)建立各类药品管理档案。要有药品验收入库登记、过期药品报废登记、报废药品焚烧登记、药品库存盘点登记、药品账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