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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卫生院三基三严培训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乡村卫生院三基三严培训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三基三严”培训是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和医疗水平的重要途径。“三基”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即: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三基三严”培训工作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务科、护理部具体规划及督查,科教科负责组织相关培训与考核。卫生技术人员“三基三严”考核成绩将与执业医师/护士注册挂钩,未能完成培训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给予执业注册及复注。

  二、指导思想:

  “三基三严”培训要求全员参与,人人达标。要把“三严”的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地始终。按照“三基”训练与专科技术训练相结合,一般训练与重点培养相结合,当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相结合以及分层次分级培训的原则,以业务学习、操作训练、派出进修、专科培养、自学等途径,对高、中、低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多种形式、多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达到经济、社会、人才三大效益为目标,使各级人员提高理论与技能水平,保持和增进专业工作能力。

  三、目标

  1.医、技、护人员人人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技术,由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联合统一培训考核;

  2.各科卫技人员掌握专科基本技能操作,由科主任、护士长每季度考核,医务科、护理部抽考。

  3.三年内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按要求取得规定学分。

  4.初级专业技术“三基”、法律法规、传染病知识考试合格分要求为85分,合格率要求为100%以上,参与率达到90%以上。

  5.中高级人员专业技术、法律法规、传染病知识考试合格分要求为70分,合格率要求为100%,参与率达到90%以上。

  6.中高级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四、实施细则

  1.各科室制定出本科室、本专业“三基”训练计划、内容和考核目标。要求各科每月至少有一次中医内容、一次西医内容业务学习,在学习专业技术的同时结合传染病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专科操作技能的训练与考核。

  2.全院性业务学习平均每月一次,以最新、急用、实用知识为主,结合中医内容、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按具体内容全院卫技人员分片参加。

  3.院办每季度组织全院性医疗业务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全院性护理疾病查房。每季度进行操作抽查。

  4.新员工参加由人事科组织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院史介绍、医院文化、服务理念、医院规章制度、防保院感知识、“三基”训练,要求培训参加率为100%,培训后考试合格率100%,合格分为60分。

  5.毕业二年内住院医师在各主要科室轮转,以老带新,以床边教学、个人自学以及查房、业务学习的形式培养独立工作能力,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每科轮转后进行出科考试(科内主持)。

  6.8-9月组织一次45岁以下、中级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基”技能操作训练及考试;10-11月组织一次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法律法规、传染病知识考试。

  7.选送业务骨干外出学习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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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乡村卫生院恐怖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乡村卫生院恐怖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设施的安全监管,明确应对恐怖事件的应急职责和程序,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必要的行动,参与针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工作。

  1.2 工作原则

  贯彻执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遭受或可能遭受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在上级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督促各科室加强危险物品和重要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参与安全生产领域重要生产设施遭受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工作。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承办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1)办公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接收上级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局领导阅批;传达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并负责督办落实;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市安监局信息系统及外网、内网畅通运行。

  (2)综合协调科(应急办):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接收、处置各科室报送的有关事件信息,及时转送局领导及有关科室;根据局领导批示,调度和核实有关情况,通知有关科室和单位参加会商。负责协助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 信息处置

  3.1 恐吓或举报信息处置

  有关科室接到恐吓或举报信息后,报送局领导、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各有关科室按局领导批示落实。同时,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要及时通报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和公安部门。

  接到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爆炸品、含氰化物等剧毒物品(统称危险物品)丢失、被盗的信息和报告,各有关科室按局领导批示落实有关工作,执法监察科立即会同相关镇区安监分局进行核实。

  接到涉及威胁重要设施安全的信息和报告,各有关科室按局领导批示落实有关工作,

  3.2 恐怖事件信息处置

  有关科室接到有关恐怖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局领导、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各有关科室按局领导批示落实有关工作,应急办要进一步对信息进行跟踪处理,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4 应急响应

  发生由恐怖袭击造成的事故,按照事故类别,立即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局领导指示,综合协调科(应急办)立即按照事故涉及的行业,通知有关科室进行会商处理。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有关科室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委办、县应急办,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

  发生危险物品被盗、丢失的事件,根据局领导指示,执法监察支队及有关科室立即会同相关镇区安监分局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提出加强监管的措施。

  发生危险化学品恐怖事件,需要专业队伍和技术支持时,综合协调科(应急办)会同监管三科提出参与事件应急处置的建议,并报局领导。按照局领导批示,协调调集相关专家和专业队伍配合处置。

  5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3: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1.3 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订本镇区、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2 预防与预警

  2.1 事故预防

  各有关业务科室建立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分类指导各类企业排查、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系统,通过演练提高科室应急处理能力。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督促相关科室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2.3 预警信息通报部门和内容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向我局通报大江大河、大型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堤坝等水利工程的重大险情等预警信息;

  市林业局向我局通报森林火灾等预警信息;

  市地震办向我局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向我局通报台风、暴雨、寒冷、大风、高温、雷电、地质灾害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态势。

  2.4 预警信息处置

  (1)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预警通知和有关部门橙色以上预警信息,由办公室报局领导批示,按照局领导要求,综合协调科(应急办)立即起草发布预警通知,同时抄送受影响镇区进行预警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2)办公室接到市政府领导关于预警方面批示后,报局领导阅示,负责将局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件的指示转相关科室办理并督办。

  3 应急响应

  3.1 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3.2 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督促相关企业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具体负责指导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受灾地区影响的领域,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可调用应急救援资源,通知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3.3 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调度跟踪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局领导,同时转送相关科室。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出后,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科室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4 应急评估

  受灾害镇区安监分局,对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报市安监局。

  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结评估包括救援基本情况,救援效果及存在问题,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救援工作建议等内容。参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评估报告包括企业和事故基本情况,救援方案制订和实施情况,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4 保障措施

  4.1 通信信息

  市安监局与“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地震办、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预警信息的标准,时限、内容,建立快速、准确、全面、连续的预警信息传送机制。

  各镇区安监分局按照市局有关通知要求,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2 应急队伍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基础,武警部队、从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役部队为重要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会群众性应急队伍作为补充。

  5 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乡村卫生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乡村卫生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我院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程序,提高保障安全生产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务。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和响应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4)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确认险情后,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立即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篇5:乡村卫生院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乡村卫生院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1、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组织保证

  院办为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及向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管理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一年一次的医疗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工会组织负责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承担防范医疗事故的工作。

  2、加强培训、知法守法,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法律支持

  医院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医疗安全意识,每半年开展一次医疗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并每年举行二次全院性安全教育会议,每季召开安全医疗例会,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知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工作人员懂得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3、加强学习,规范服务,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制度保证

  为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诊治技能。医院将定期举行三基训练及考核,并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及学历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医疗服务中,要做到规范服务,严格执行医院绿色通道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病历资料,落实医疗安全制度和缺陷、事故、纠纷登记报告制度。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咨询,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影响。发生医疗争议时应按规定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从而达到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4、健全组织、督促检查,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科学决策

  为把提高医疗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医院调整和完善临床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医技质量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安全医疗小组、医疗仪器管理小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等各种质控组织及各种抢救组织。各小组要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及检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发现好的经验及时推广,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为各项医疗工作提供可靠信息,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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