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7)
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七)
1目的
为确保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符合公司的要求,使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在编岗位新进员工试用期管理均参照本办法执行。
3工作程序
3.1录用、晋升人员经审查、面试合格后方可试用,员工到上岗前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交验学历证明、户口册、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正本);
b.签订《试用协议书》;
c.提交指定医院的体检表;
d.接受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详见《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2报到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为报到员工开具《员工聘用(调动)通知》,并应亲自带领新进员工到其工作部门,交由用人部门领导安排其进行进一步的岗前培训。当新进人员为主任级及以上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还应负责将其介绍给公司所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3.3用人部门接收新员工后应做的工作
3.3.1为新员工进行进一步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详见《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3.3.2为新进员工做职前介绍,帮助其做好上岗前准备,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3.3带领新员工到行政部办理食宿手续;
3.3.4帮助新员工申领办公用具、用品;
3.3.5向新进员工收集其本人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等)及1寸免冠照片3张。
3.3.6其它应交待办理的事宜。
3.4员工试用及转正规定:
3.4.1试用期限
a.主任级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b.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
c.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3.4.2试用期定级
3.4.2.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定级:
a.凡属增岗或增编人员,参照《人员需求申请表》上批准的级别,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在核准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如定级超出核准范围,应重新审批,具体参照《员工招聘管理办法》5.4.8.2条款规定执行;
b.凡属替补人员,原则上工资定级应比原岗位人员低一级。如替补人员条件特别优秀,定级需高规定标准时,应参照《员工招聘管理办法》5.4.8.2条款规定执行;
c.招聘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从事专业对口的技术或管理工作,岗位定级参照《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4.2.2员工晋升到高级别岗位,试用期间的薪资维持原级别。
3.4.3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由新员工所在部门领导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前一周,用人部门新进员工的直属领导按相关规定对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予以考核鉴定,决定该员工是否能够转正。
3.4.3.1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中表现良好,符合本岗位的工作要求,用人部门领导负责填写《人事异动审批表》,在相应栏中签署转正、定级意见,并督导待转正员工本人撰写试用期间的工作总结,一并提报人力资源部。
3.4.3.2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用人部门可酌情缩短该员工的试用期,但主任级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不得少于3个月,其他人员不得少于1个月,转正审批手续执行3.4.3.1条款的规定。
3.4.3.3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中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用人部门领导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用人部门领导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异动管理办法》3.2.2条款相关规定报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试用员工发放《终止试用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4.3.4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能完全达到岗位要求的,用人部门可以申请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限。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用人部门的书面意见后,向该员工发放《延长试用期通知书》,延长试用期限最长为3个月。延长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同意其转正,按照3.4.3.1规定办理;若延长试用到期后,该员工经考核仍不适用本岗工作,参照3.4.3.3执行。
3.4.5员工转正审批权限
3.4.5.1计件工人、临时聘用人员的转正审批,由所属一级部部长负责,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4.6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经审批的《人事异动审批表》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向该员工发放《转正通知书》,协助其办理转正相关的一切人事录用手续。
3.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4附表
4.1《转正通知书》
4.2《延长试用期通知书》
4.3《终止试用通知书》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学院试用期干部考核办法
更多精品来源自 维修学院试用期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试用期满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考核的办法。院党委制定考核办法,并负责对处级干部考核,科级干部由其所在单位党总支负责考核。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试用期满1年的处级、科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试用期内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级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自6月中旬开始,7月底结束。具体程序是:
1、个人总结。被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写出述职报告,同时填写《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
2、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被考核对象进行公开述职。各系听取述职的人员为本系所有教职工;机关各部门听取述职的人员为相关机关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和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听取述职的人员根据述职者的述职内容及实际表现填写《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个人述职时间每人10分钟左右。
3、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考核组将选择与被考核对象工作联系较多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同时征求纪委和分管领导意见。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及运用
考核工作组汇总考核材料,形成考核意见,报院党委讨论决定。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各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工作。组织部是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院各党总支相应成立科级干部考核组,负责科级干部的考核工作。
八、考核纪律
1、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考核人和被考核人)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防止用感情和偏见代替政策,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负责考核工作的主管领导、考核工作组成员、参加考核的所有人员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核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考核工作中要注意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注意发挥考核工作组的集体作用;
4、对在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z学院委员会
篇3: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5
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
(2)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1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1~3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1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人事部门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人事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EQ测定,满分5分。
(3)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10分。
(4)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试用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工作积极性,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
(1)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5分。
(2)人事部、试用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5分。
(3)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5分。
(4)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5分。
第三章考核流程及处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试用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有事实有依据并本人确认)转入人事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应写总结。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人事部门安排,总经理、人事部、试用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三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考核标准。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可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经被考核员工同意,可延长试用期1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经被考核员工同意,可延长试用期2个月。
(4)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经被考核员工同意,可延长试用期3个月。
(5)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1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2个月差额。
(7)试用期最长6个月,6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辞退。
第十四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篇4: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 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 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 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 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 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 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 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 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 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 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www.pmceo.com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 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 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 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篇5:房地产集团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了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帮助新员工有效地融入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与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试用期员工的管理,集团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3.0 定义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所以试用期是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的,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不能脱离劳动合同而单独约定。
4.0 职责
4.1 用人部门:负责新员工的工作安排、培训指导、考核评价。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引导、实施公司级培训、组织对新员工的考核评价。
5.0 内容
5.1 试用期限
5.1.1 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特聘、特约人员及董事会成员除外)。
5.1.2 新进员工试用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确定。各类岗位试用期限基准如下:
岗位类别
合 同 期
试用期
备 注
总监级及以上
销售、策划职
方案1:13个月
2个月
本表中试用期限为最低期限,原则上不予提前结束试用期。
方案2:37个月
6个月
其他
36个月
3个月
5.2 试用期工作安排
5.2.1 当新员工被批准录用并明确报到入职日期之后,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即按照《试用期员工管理作业程序表》(见附录1),做前期准备工作。
5.2.2 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工作安排时,须采用书面告知方式。临时性或专项工作,采用《工作指令单》;计划性工作,采用《月工作计划》表。书面工作安排需向新员工说明具体要求与要达到的目标,并让新员工签收,以此作为评价新员工试用期工作业绩的依据。
5.3 新员工培训
5.3.1 为使新员工尽快、有效地融入公司,早日在岗位发挥其工作能力,对新员工实行公司、部门、岗位三级入职培训。
5.3.2 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及要求,建立《 部新员工培训方案》(见附件1),依此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经行政总监批准后执行。
5.3.3 新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及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判定试用是否合格依据之一。
5.4 考核与评价
5.4.1 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价。
5.4.2 工作计划考核
新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需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安排,及新员工自身状况,制定月度考核标准,经所属中心总监批准后执行。入职当月不考核,从次月1日起开始考核。
5.4.3 综合评价
自新员工到岗之日起第30天、60天,部门经理需填报《试用期第 月份综合评价表》(见附件2),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且提出改善意见。
5.4.4 新员工月考核表及综合评估表,由部门经理汇总交人力资源部归档,日后作为员工转正(或终止试用)的依据。
5.5 试用期面谈
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日内,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面谈内容包括:
-- 试用期内的工作心得,对所在岗位工作开展、所在部门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对所属部门同事、领导的意见和评价;
-- 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6 转正
5.6.1 新员工入职满第80天(遇节假日提前),由新员工与用人部门分别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以下资料申报转正:
-- 新员工:填写《试用期满调查问卷》(见附件3);撰写试用期总结(格式见附件4)。
-- 用人部门:提交《员工试用期评估报告》(见附件5)。
5.6.2 当月转正人员,若需要调整薪资,均自次月1日起生效。
6.0 其它
6.1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6.2 本办法自总裁签发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原《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KY-*ZZ*-06制度-018)同时废止。
7.0 参考文件
无。
8.0附件
项次
名 称
表 单 编 号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附件1
《 部新员工培训方案》
KY-HR006A/00
使用部门
永久
附件2
《试用期第 月份综合评价表》
KY-HR006B/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3
《试用期满调查问卷》
KY-HR006C/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4
《试用期总结》A、B、C版
KY-HR006D/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附件5
《员工试用期评价及转正审批表》
KY-HR006E/00
人力资源部
员工离职后二年
9.0 附录
附录一 《试用期员工管理作业程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