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调动审批程序(2)
公司职工调动审批程序(二)
为使公司中(指与集团公司、与各集团子公司、各部门以及车间内部之间)的人员调动合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员调动原则:
有利于人尽其才、有利于结构合理、有利于整体利益。在遵循以上“三个有利于”原则的前提下,可在龙盛集团内部合理、有序流动;对不符合以上“三个有利于”原则的,不予调动。如因达不到调动目的而辞职,后又应聘另一个子公司的,不得接收;如因不明真相而已接收的,在接到被辞职公司通知后两天内,应予以劝退或辞退。
二、与集团公司或集团子公司之间
1、遵循集团公司的人员调动原则,与集团公司或集团子公司人员调动,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有效
2、由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职工调动审批表》,经安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或集团子公司调出或调入部门主管审批,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公司内部之间
1、在主管领导分管范围内人员调动的,由主管领导审批有效;跨主管领导范围人员调动的,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有效。
2、由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职工调动审批表》,并经调入、调出部门签署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3、行政部在接到《职工调动审批表》后应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如确需调动的,签署意见后集中送常务副总经理进行报批,不得交当事人或其它人员到主管领导处报批。行政部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调入部门及调出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4、各部门、人员在填写《职工调动审批表》及签署意见时,表述必须完整、准确、实事求是,避免简单化、不负责任;因病等原因申请调动的,还应附相关证明或单据。
5、本程序自即日起执行,原相关程序同时废止。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人民医院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审批报销流程规定
人民医院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审批、报销流程规定
1.为进一步活跃学术交流气氛,规范学术活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为保证学术会议质量,学术活动的主办方系中华医学会、各级地方医学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必须盖有相应专业委员会印章。
3.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有相应的论文被会议录用交流,没有交流文章或交流文章与会议主题不符合的不予安排。
4.医务人员初级职称原则上参加院内学术活动及全省规范化培训;中级职称原则上安排省内学术活动;科主任或具高级职称者安排国内学术活动。同一人员原则上每年享受一次外出学习交流机会,特殊情况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
5.审批流程:
(1)一般人员外出交流人员持会议通知、交流论文、请假审批程序表经科主任、医教科、分管院长审签后,在医教科登记备案(其中会议通知、论文需复印存档)后方可参加外出学术活动。
(2)科主任除上手续外,需经院长审批后方才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6.下列情况医院不予安排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1)对院内学术活动参加率<50%的人员。
(2)参加学术活动期间,参加非学术活动(如旅游等)经查实二年内不予安排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3)上一年度没有完成医教科规定的讲座、培训、教学任务的科室人员。
7.报销标准:
报销人按规定要求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交审计科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再到财务科结报。
①初级职称报销相关费用的70%,飞机票不报销;中级职称报销相关费用的80%,飞机票报销60%;高级职称(含副高)报销相关费用的90%,飞机票报销70%。
②相关费用标准:
A.初级职称:住宿费≤120元/天,伙食≤30元/天,市内交通费≤10元/天(打的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B.中级职称:住宿费≤150元/天,伙食≤50元/天,市内交通费≤10元/天(打的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副高以上:住宿费≤180元/天,伙食≤80元/天,市内交通费≤10元/天(打的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D.会务费、资料费: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其会务费、资料费的控制标准为市级500元,省级700元;全国1000元。
以上费用在限额内按比例报销。参加各类指令性的学习、培训、开会或相关公务性活动,经院长审批可全额报销。
篇3:员工手册之调动制度
员工手册之调动制度
第一条 调动种类与程序
1.1 调动是指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和职位级别的调整。
1.1.1 员工调动分为平行调动、晋升调动、降职调动和临时调动。
1.1.2 普通员工的调动主要是店内调动;管理人员的调动,除店内调动外也可以是店与店之间的调动。
1.1.3 员工没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以终止合同论。
1.2 任何调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2.1 所有调动,都须经部门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管理人员调动视级别不同须经店长或区经理批准。
1.2.2 公司对于进行内部转移的员工,给予相当于该员工在转出单位当月月工资2倍的搬家津贴,由转入单位承担。
第二条 平行调动
2.1平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情况下的职位变动。
2.2员工的调动取决于以下(但不限于)情况:
部门工作量的增减;
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进行的职位轮换;
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工作急需;
新店开张;
其他原因;
第三条 晋升调动
3.1 晋升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3.2 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有资格晋升到高职位:
员工在原职位表现优秀;
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诚实、正直、态度积极;
3.3 晋升调动可通过自荐或直接主管推荐,经2级批准,由经人力资源部的审核实施。
第四条 降职调动
4.1降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4.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由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以降职。
4.1.1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4.1.2 由于组织结构调整,相应职位被取消,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4.2 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4.3 降职调动应当从严掌握。
4.4 员工有权对降职调动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第五条 临时调动
5.1 如果一个部门的人员临时紧缺,经店长或区经理同意后,可以从其他部门临时调动人员。被临时调动的人员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福利标准。
5.2 临时调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否则该员工必须办理正式调转手续,工资福利按新职位标准执行。
篇4:第五人民医院职工调动制度
第五人民医院职工调动制度
1、院内调动
(1)职工在本科范围内调动,由科室领导决定,报人事科备案,职工调离本科室,护理人员由护理部提出意见,医技人员由医务(科教)科提出意见,其他职工由科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经院办研究同意后,由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
(2)职工因工作需要,跨科室变换工种,由职能科室提出意见,报人事科呈院领导研究决定。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副科级以上人员的调动,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院外调动
(1)职工要求调出本院,本人须写出申请调动报告或辞职报告,交科室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签署意见,报人事科,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调出后,人事科按规定办理手续。
(2)要求调入本院的职工,经我院政审、体检和业务考核合格后,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按正常调动手续报上级审批同意后调进。
篇5:公司人员调动做好交接工作办法
公司关于人员调动做好交接工作的暂行办法
为了确保公司的日常工作,不因公司员工调动而受到影响,交接工作能趋向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公司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和重要职责岗位员工的调动,一定要履行好交接工作的各种手续。
二、部门经理提出调动工作时,必须有接替的人选。交接工作时,公司的主管领导为交接工作的监交人;部门主管人员的调动,本部门的经理作为工作的监交人。
三、各部门员工的调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公司原则上要求,属于从事管理类的、所在重要职责岗位的员工,也应按主管人员的调动程序办理。一般从事事务性岗位的员工,交接工作时可按简易化程序办理。
四、交接工作清单所列的主要内容:
1、工作岗位的描述;
2、工作的具体内容;
3、目前急需待办的工作;
4、近期需要跟踪的工作;
5、交接工作后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6、历史遗留的问题;
7、重要的文挡资料目录;
8、计算机的相关软件;
9、计算机存储用具,如软盘,活动硬盘和刻录的光盘等;
五、交接人、接收人和监交人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交接清单一式两份。
六、交接工作的重点是确保公司的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和已签定的重要对外合同,不因人员的流动,发生丢失缺档的现象。
七、会计人员的流动,除按上述的原则办理有关交接工作的手续外,还应按照《会计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八、按照先交接工作,后办理"人员调动转单"的原则,对未完成交接工作手续的,无论是一般员工,还是部门经理,一律暂缓办理调动手续。
九、本办法由总办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司领导签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