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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厂)工友退休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工厂)工友退休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顾及退休工友的生活,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友,系指在本公司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及公司与工厂所有辅助生产的工人(警卫、信差、司机、木工、电工、杂工)。

  第三条 本办法颁布前已在本公司工作的工友,其年资准予计算。

  第四条 凡本公司以及所属各厂的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请求退休:

  (一)工作15年以上年龄满55岁者。

  (二)工作满25年以上者。

  前项工作的年资认定,以公司或各厂的人事资料为准,年龄的认定以身份证为准。工作年资以连续在本公司或各厂服务者为限,离职后再返公司或厂工作者,其离职前的年资不得并计。

  第五条 凡本公司以及所属各厂的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由本公司命令退休。

  (一)年龄已满60岁者。

  (二)合于本规则第四条各款规定尚未退休,后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能胜任工作者。

  第六条 凡合于第四条或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退休工友由本公司按照其申请退休月份的底薪(包括生活津贴)一次发给至少30个月之退休金。

  第七条 年满60岁之退休工友,其工作年资未满15年者,按其实际服务年资每满一年发给二个月的退休金。工作年资满15者年按第六条规定发给。

  第八条 工友合于退休条件而自愿继续工作者,本公司可视实际需要及其健康状况准其继续工作,并按其继续工作的年资每年增给老年退休金一个月。

  第九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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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员工退休办法(5)

  公司员工退休办法(五)

  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依本办法实行。

  第二条 员工服务年资满25年以上,年满55岁者,可申请退休。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其退休。

  1.年满60岁者。

  2.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或因伤病逾特准病假期间仍未痊愈者。

  前项第一款规定的年龄,如其服务单位主管认为必需留用者,就要呈请总经理核准,酌予延长,延长期限最高以5年为限。

  第四条 前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损伤及精神失常,不能治疗者。所称残废,系指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1.失残视觉者。

  2.失残听觉者。

  3.失残语言功者。

  4.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

  前项心神丧失或残废,以公立或劳保局指定医院的医师证明为凭。

  第五条 申请退休或命令退休者除依照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请领退休金外,由董事会就其服务情形及对公司贡献成绩核给特别退休金。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服务年资及年龄的认定,均自服务本公司(或出生)的年、月、日起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算。

  第七条 申请退休员工,应填具退休申请书,检附户籍誊本,呈转总经理核定。命令退休金的表件,由服务单位填报。

  第八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3:医院返聘退休人员管理办法3

  医院返聘退休人员管理暂行办法3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临床经验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医师的培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返聘原则

  1、医院及科室工作需要。

  2、本人申请,科室与个人双向选择。

  3、具有良好的医德,为人师表。

  4、返聘以医疗临床一线为主,药、护、技及管理人员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水平较高,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确因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职称可以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特别是能够坚持全日制正常工作。

  3、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4、在院外无其他个人收入的兼职工作。

  三、返聘人员职责

  1、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履行同样本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各项规定。

  2、返聘期间不得再受聘于外单位或个人,如需外出会诊、手术或查房应按院内有关规定办理。

  3、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对青年医师言传身教起表率作用。

  四、返聘待遇

  1、返聘期内执行同级在编职工工资标准(补足原工资)。

  2、享受同级人员奖金及院内其他福利。

  3、仍由所在工作科室管理和考勤。

  五、返聘办法

  1、本人申请并填写《返聘人员申请表》,陈述返聘的理由、所承担的工作报院办公室。

  2、根据所在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意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聘期为一年,根据返聘情况可以进行续聘。

  六、解聘

  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

  1、聘用期间未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出现重大差错和过失而损害医院利益。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规定,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4、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日常工作,次年不再返聘。

  5、违反医院规定在外单位兼职。

篇4:后勤离退休职工关怀工作管理办法

  后勤离退休职工关怀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离退休处和校工会组织关于切实做好离退休职工送温暖工作的工作要求,使后勤关心离退休职工送温暖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级组织与干部要认识到关心老同志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进一步明确送温暖工作的程序和具体措施,切实把送温暖工作做好、做实,通过开展送温暖工作,要让后勤战线上的离退休老同志能够感受到学校党组织和学校各级领导的关心与关爱,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级组织要高度关注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送温暖工作

  (一)各级干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老同志工作,要通过关心、探访、慰问、座谈、发挥余热等多种形式,让老同志真正感受到各级组织的关心,建立多种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让老同志了解本单位的工作情况。

  (二)发挥后勤各退休党支部与原工作单位的联系与纽带作用,通过党的组织,加强各单位与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的联系。

  (三)建立老同志送温暖专项经费,使关心老同志工作制度化。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集团工会要加强与离退休工作处的工作联系,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以取得离退休处的工作指导;各单位综合办公室要建立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详细信息登记,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各单位工会组织要关注本单位老同志身体状况和家庭困难情况,及时将党的关怀与温暖送到老同志家中。

  (二)要充分认识到本单位老同志在后勤服务战线多年工作经验,是后勤各单位做好本职工作的宝贵财富,要注意发挥本单位老同志余热,通过他们中的技术骨干,及时解决各单位工作中或技术方面遇到的各种困难;对于身体健康又乐于后勤服务工作的老同志,各单位可以聘请他们为后勤服务“义务监督员”,发给聘书,以帮助后勤改善服务,监督服务过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集团工会负责定期召开集团范围内老同志不同方面代表的“座谈会”或“信息通报会”;各单位负责定期召开本单位的老同志“座谈会”或“信息通报会”,要多种方式为老同志创造“了解学校发展、为后勤工作献计献策”的沟通活动条件,使他们老有所为。

  (四)及时开展送温暖活动,特别是后勤战线的老劳模、特困户,要关注他们的健康和合理建议、意见,集团范围内无条件解决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或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以取得支持。

  对于老劳模,各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给予他们一些关怀与慰问,特别是要加强与他们的感情联络,获得他们的理解,真正体现出党对“劳动模范”的关心与爱护。

  后勤系统的老劳动模范、老干部、老领导的送温暖工作,一般由集团工会负责具体落实;退休职工的送温暖工作一般由原单位工会负责具体落实。

  (五)集团各党支部与离退休各党支部要保持经常联系,党支部开展活动也可以邀请退休党支部的同志参加,相互促进工作,增加交流机会。

  (六)集团每年表彰大会活动应邀请老同志代表一同参加,要让后勤战线上的老同志亲身感受到学校后勤服务事业日益发展的大好形www.pmceo.com势,后勤服务事业后继有人。

  (七)集团每年要建立老同志送温暖工作专项经费,确保此项工作的可持续性。

  1.对待从后勤退休的劳动模范,每逢五年集团党政工部门联合为其开展集体祝寿活动一次;

  2.集团各单位每年可以利用春节,为老同志创造“团聚”机会,同时,各单位党政工领导要介绍单位发展情况,听取老同志对单位及后勤服务的意见或建议。

  3.老同志过世,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在离退休处指导下,做好丧事相关事宜;倡导老同志丧事从简办理,一般按照规定派中型面包车1辆,慰问金500元。

  后勤岗位离休干部、退休副科长及其以上老同志、劳动模范过世,集团领导要派代表到家中进行慰问;

  后勤其他退休老同志过世,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要前往家中慰问。

  后勤各退休党支部书记过世,后勤集团分党委要派代表与其所属单位领导一起前往家中慰问;

  4.老同志生病住院,各单位应和其所在单位领导一起,前往探视,由各单位送去慰问品,集团不再另行探望。

  5.对于退休返乡老同志,各单位每年需发慰问信,并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探望,落实送温暖工作。集团分管领导也应一同前往探望慰问。

篇5: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汽车管理办法

  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汽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小汽和面包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用车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出车记录单(派车单)制度

  杨凌区内公务用车,经主管副处长同意,由驾驶员填写出车记录单,收车后由用车人填明里程并签字,驾驶员保管;到杨凌以外的外出用车,必须报经处长同意方可用车,派车单由驾驶员填写。收车后由用车人填明里程并签字,由驾驶员收存,作为出车或报销依据。存根由主管副处长留存备查。

  二、定点加注燃油

  燃油实行定点定车(单车单油本)加注的办法。由主管副处长会同有关人员提议两个加油站供处领导考察研究决定,实行单车单油本。长途在外需加油者由驾驶员请示乘车处领导决定。

  三、燃油消耗定额管理

  燃油定额采用实测的办法确定。每月依据行车里程确定油耗总额,与实际加油量相减,每节约1升汽油奖励4元,每超耗1升处罚3元。

  四、定点维修

  车辆修理厂的选择确定,由分管处长会同有关人员考察,由处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五、洗车

  保持车辆干净卫生是驾驶员应尽的职责。但考虑到底盘难以清洗、车内需用吸尘器,必须到洗车店清洗的情况,规定实行洗车店定点洗车的办法。定点洗车店的选择依据上述程序确定。除此之外由驾驶员自行清洗,必须保持车身及车内干净卫生。

  六、安全奖励

  全月无安全责任事故,按季度行驶里程百公里5元发给驾驶员安全行车奖。

  当月出车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按责任程度处理:承担轻微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的50%;承担次要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的100%;承担同等责任的,扣发两个月安全奖的100%;承担主要责任的,扣发3个月安全奖100%;承担全部责任的扣发半年安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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