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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保安人员培训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小学保安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的保安人员培训工作,促进保安人员培训工作的日常化、全员化、制度化,增强保安人员培训工作的效果,使保安人员培训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开发区ZZ小学全体保安员。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培训目的

  第四条帮助保安人员获得胜任本职工作的必要知识与技能,满足职位现实和发展的要求。

  第五条对保安人员进行正确引导,协调保安人员个人与学校的关系,增强保安队伍的凝聚力。

  第六条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稳定精干的保安队伍,以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三章培训内容

  一、保安员的守则

  二、礼貌服务用语

  三、服务态度

  四、仪容仪表

  五、保安员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六、保安员权限

  七、保安员辨别盘查可疑人员

  八、保安员执勤时与对方发生纠纷的处理

  九、消防安全知识

  十、参加教管办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

  第四章培训措施

  组织保安人员按时参加各种培训,及时参加教管办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若保安人员无参加培训,按照空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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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保安培训:奖惩制度

  物业保安培训: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 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著。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三节 行政处分

  一、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或撤职、停职停薪、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扣以(30-50元)的处罚。

  3、记过: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记过处分,除扣以(50-100元)的处罚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位于10%末位范围及员工违规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停职停薪。员工违规除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6、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7、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由各部门经理书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8、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三、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四、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五、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六、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本册第二十一条第3点“丙类过失”)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七、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篇3:物业保安培训:考勤制度

  物业保安培训:考勤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力资源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手册第十七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5.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事假处理。

  一、上班与下班

  员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机上打卡。代人打卡签到或教唆他人代为打卡签到者,每次扣罚30元,并签发过失通知书。

  二、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经理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部门经理、主任和行政人员的超时工作不予补休,以办妥本职工作为原则。但应做好加班记录,遇有病事假并经过批准,可用加班时间冲销。

  四、旷工

  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罚款100元,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请假

  员工请假不论告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各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擅离岗位:

  员工当班时间内,未经直属上司批准而擅离岗位职守,在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并签发警告通知书。

  第二节制服、工卡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制服、佩戴员工工卡;

  1.员工必须爱护并正确穿着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须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与他人。如有遗失,应即时向上级报告。

篇4:物业保安制度培训教案

  物业保安制度培训教案

  一、保安部奖惩条例

  为了使公司的保安队伍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即止、责任分明、奖惩适度",充分调动保安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服务质量和管理素质,维护公司的声誉,特制定以下奖惩条例。

  (一)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与奖励。

  1、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尽职尽责,在每次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优秀者"。

  2、工作积极并能为本部门的工作出谋划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的。

  3、预防治安及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维护了园区内人身及财产安全。

  4、能够勇敢的与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作斗争,英勇顽强,机制果断,不畏艰险,表现突出的。

  5、能够及时查处、抓获盗窃分子或犯罪嫌疑人,为公司赢得声誉的。

  (二)处罚条件

  1、当班时不佩带员工卡、工服不整洁,未达到岗位仪容仪表要求的。

  2、不严格按规定交接班,造成影响本班次与下一班次工作的。

  3、当班时行为散漫出现聊天、嬉笑、大声喧哗、勾肩搭背的。

  4、对客人行为不礼貌造成不良影响的。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度和指挥,顶撞上级领导的。

  6、当班时擅自脱岗、精神不振,夜班时有睡觉行为的。

  7、当班时看书、看报、吃东西、吸烟或作其它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8、不坚持原则,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向客人索要钱物,为违反管理规定的员工开绿灯的。

  9、违反请、消假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无故超假的。

  10、思想意识差,不安心本职工作,接帮结派,勾心斗角的。

  11、屡次违反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经教育不思悔改的。

  12、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故意损坏偷盗公司财产的。

  二、保安部仪容、仪表要求

  (一)爱护工服,随时保持衣冠干净、整齐。

  (二)穿工服、警服必须扎领带,领带紧索在领下。

  (三)头发保持干净、美观。不得盖住耳朵,保证胡须每天刮净。

  (四)穿着警服时必须系扣,不得敞胸露怀。

  (五)皮鞋保持光亮不粘泥土,鞋带系紧,必须穿着深色袜子。

  (六)衬衣保持领口干净,不得挽袖,将所有纽扣系好。

  (七)工作时不得倚墙靠物,保持正确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势。

  (八)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歪带帽子,不得将手插在兜中。

  三、保安部警卫人员守则

  十要十不要

  要忠于职守不要擅离岗位

  要执行政策不要感情用事

  要服从命令不要我行我素

  要举止文明不要粗言秽语

  要办事认真不要敷衍了事

  要团结协作不要相互扯皮

  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

  要积极工作不要消极怠工

  要调查研究不要主观臆断

  要保守机密不要信口开河

  四、保安部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警卫应提前15分钟做好上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处理个人事务,按规定着装,扎好武装带,佩带好绶带,提前10分钟集合,由班长检查仪容仪表及警卫着装,安排岗位,布置任务,讲解临时规定及工作安排,并列队前往接班地点。

  (二)所有接班警卫应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交接岗位,与当班警卫交接班,交接班双方应立正敬礼。

  (三)交班者应将本班情况向接班者详细说明,对未完成事宜或新发现问题要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巡视一遍,并交接清楚。

  (四)接班者应主动向交班者询问上一班工作情况,是否有未完成事宜或新发现问题。

  (五)交接班人员双方应共同检查需交接的物品,如:对讲机、电话、手电、钥匙、各类办公设备、各类机器设备、记录本等,必须做到交清接清。

  (六)交接班人员双方应共同检查值班室卫生情况,包括桌椅面、地面。各类办公设备及用品,必须保持干净、整齐、完好。

  (七)交接班记录本要字迹工整清楚,内容详细,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处理结果等,特别是临时规定及临时工作安排必须交待清楚。

  (八)交接班人员双方将所有事宜及物品交接清楚后应在记录本上签字,对有问题之处应记录在案,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交班者或接班者责任,对责任不清的将追究双方责任。

  (九)所有岗位在交接过程中,交接双方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相互包庇隐瞒者,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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