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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 请假、销假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建设,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和淄博师专附属中学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 学生请假一般分病假、事假两种。

  第四条 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级部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 请假事由:

  (一)在校期间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疗者,凭校医务室或医院的证明可以请病假;在校外突发急病应电话报告班主任,返校后凭所在地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事假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天,同时必须应由学校有关部门按批假权限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 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填写学校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将有审批签字的请假条交给相应部门。住校生请假必须把相应假条交给当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师,然后才能离校。

  第七条 请假时间包括:上课、自习、集体活动。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的均属请假范围。

  第八条 学生请假超过两个月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必须写出休学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学校校长审批。休学期满仍不能回校上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 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必须先由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续假,等学生返校后再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 请假学生假满回校后,应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者,以旷课论处,离开学校一天以10课时计算。

  第二章 考勤

  第十二条 考勤分为五项: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

  第十三条 学生考勤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负责登记。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每周一课间操时间班级考勤员必须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学生处,同时领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条 学生处将对各班级考勤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条 班级和个人出勤情况,将作为班级考核、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 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第十七条 一学期旷课一节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否决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

  第十八条 一学期旷课两节以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不能让其他同学代替请假,任课教师教师没有请假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20**年2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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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1、学生必须按时来校上课,参加课内外活动。

  2、因故不来校者,须事先请假,不事先请假或未准假及超假者,按旷课处理。

  3、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由教务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

  4、迟到或早退3次算旷课一节。

  5、无故旷课达50节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学生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课算满勤,学校予以表扬,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篇3:医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医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学生的校内外一切教学活动:学生开学注册、上课、实验、集体劳动、军训、政治学习、生产学习、课间实习、考试、早操锻炼,以及其他要求学必须参加的活动。

  二、请假制度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要办理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请假,事后补办审批手续。请假制度做如下规定:

  1、一日以内的病事假,须有本人病事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

  2、三日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或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院、部、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3、三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和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必须持请假条及其他相关证明,由班主任签字,部、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处分管处长批准。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领导和学生处分管处长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5、如有特殊情况,夜间不能回校住宿者www.pmceo.com,必须按照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生产实习的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持有相关证明,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以上办法办理请假手续。

  7、毕业生因联系工作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由院、部、系审批;超过10天的由部、院、系核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批;一次请假超过20天的由院、部、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此类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三、续假及销假制度

  请假期满,必须在当日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后,及时按照审批程序销假备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记录由各班班长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学管科负责人统筹管理学生考勤工作。各班应在次周星期一将上周考勤情况统计汇总报院、部、系考勤负责人。每学期结束后由班长做出全班学期考勤分析,将考勤记录册交回院、部、系存档。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报各班考勤情况。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批评和纪律处分。

  2、实行考勤预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应督促各班自觉做好考勤工作,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课教师点名和班长点名相结合,提高学生到课率。学生处将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累计汇总后,作为对部院系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当学生旷课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时限边缘,应及时提醒学生引起注意,经提示仍不改过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篇4:学生会干部考勤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勤制度

  例会考评制度

  为了使学生会的例会能够顺利的进行,便于对学生会干部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学生会例会考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部长例会

  1.部长或副部长无故不到者,扣除该部长或者副部长2分;

  2.部长或副部长因有课或者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已经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并安排本部门干部代替参加,不扣分;

  3.部长或副部长因有课或者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已经提前向办公室请假,但是无其他本部门干部代替,扣除该部长或副部长1分;

  4.部长或副部长在部长会议召开后,未及时向该部门干部传达会议精神,或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者,据了解属实,扣除该部长或者副部长1分;

  5.部长或副部长迟到未讲明情况,扣除该部长或副部长0.5分;

  6.办公室主任对相关会议通知传达不及时,导致某部门无法参加会议,扣除该办公室主任1分。

  二、全体学生会干事例会

  1.干事无故不参加,扣除该干事2分;

  2.干事因为个人原因迟到,扣除该干事1分;

  3.干事因有课或者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会议,并向本部门部长请假,不扣分;

  4.部长对会议通知传达不及时而导致本部门干事无法参加会议,扣除该部门部长0.5分;

  5.办公室干事未及时向职能部门传达会议通知而导致该部门无法参加会议,扣除该办公室干事1分。

篇5:中学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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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班级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应准确无误地记录每日遇到、早退、缺席的人数和节数,每日向班主任汇报,每周向教务处汇报。

  二、学生不准旷课,不准逃避自修、早读、课间操和课外活动,若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给予校纪处分.

  三、事假必须有家长或监督人的签章假条,一般须事先请假,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德育处批准,一周以上须经校长室批准。病假也须有家长和医院的签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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