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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前厅员工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酒店前厅员工的管理制度

  为配合前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签到、签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说明原因,经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3.病假须持医务室或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有申请人、换班人、领班、经理签字批准。

  5.严禁代人签到、请假。

  二、仪容仪表

  1.上班必须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工服必须干净、整齐。

  2.酒店要求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站、立、行姿势要端正、得体。

  3.严禁私自穿着或携带工服外出酒店。

  三、劳动纪律

  1.严禁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区域。(例如:提包、外套)

  2.严禁携带酒店物品出店。

  3.严禁在酒店范围内粗言秽语,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

  4.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窜岗、擅离职守,下班后不得擅自在工作岗位逗留。

  5.上班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换饭,除用餐时间外,不得在当值期间吃东西。

  7.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和擅自领人参观酒店。

  8.上班时间内严禁收看(听)电视、广播、录音机及任何书报杂志。

  9.严禁使用客梯及其他客用设备。

  10.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追逐、嬉戏。

  四、工作方面:

  1.严禁私自开房。

  2.除行李员外,其余人员不得擅自到客房、餐饮、康乐区域。

  3.当班期间要认真仔细,各种营业表格严禁出现错误。

  4.不得与客人发生争执,出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经理与当领班,由其处理。

  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6.服务接待工作中坚持站立、微笑、敬语、文明服务,使宾客感觉亲切、安全。

  7.积极参加部位班组例会及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8.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服务规程、标准进行服务。

  9.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填写各项工作表格。

  10.自觉爱护保养各项设备设施。

  11.工作中要注意相互配合、理解、沟通,严禁出现推委现象。

  12.严禁出现打架、吵架等违纪行为。

  13.严禁出现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投诉及其他工作问题。

  14.工作中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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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Z公司办公室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Z公司办公室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日常考勤规定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分至下午17:30分。中午12点到13点半为午餐时间。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

  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罚款(50—200元);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上班打卡者,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报公司考勤员,说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

  4、迟到的处罚:

  1)、当日迟到10分钟以内,一次处以10元罚款

  2)、当月累计迟到三次,处以50元罚款

  5、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除外):

  1)、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

  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3)、擅自离岗的处罚:每天罚款100元

  4)、擅自离岗者应在第二天上班时向部门经理或者总经理说明原因。

  6、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

  1)、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擅自离岗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

  2)、职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与部门批评或全公司批评;

  3)、不得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

  4)、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职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7、请假管理

  1.、事假一天扣工资40元

  2、病假一天扣工资40元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年11月13日起执行

  附:本规定由人事部制定,总经理批准后试行。

篇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9)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9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篇4:酒店厨房员工考核管理制度(2)

  酒店厨房员工考核管理制度(二)

  (一)考核的原则

  1、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总厨应协同人事部门做好对员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2、对被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核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搜集其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使被考员工口服心服。

  3、工作认真细致,实是求事,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4、考核中,考核人员与被考核人员应当面交换意见,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核双方能坦诚交谈,以便提高考核效果。

  5、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核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核的内容

  1、素质。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述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程度;还包括员工组织性、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环节。

  2、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工种、岗位、对其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作为分类考核。

  3、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包括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4、绩效。主要考核员工对酒楼所做出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诸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

  1、个人总结法:由被考人对本人的综合表现以书面总结的形式作自我签定。

  2、班组评议法:由所在班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背对背地讨论评议进行考核的办法。

  3、业务操作考核:由总厨或厨师长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它包括综合业务操作考核和岗位业务操作考核。

篇5: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10)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第八条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培训评估表”,送培训中心,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九条培训的评估

  1、每期培训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试卷一起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培训中心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业绩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3、外派培训

  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培训,但以每年二次为限。

  第十条附则

  1、另有因为工作需要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职员工经批准后学习培训期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能因学习影响和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处理考试时间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有部门负责人同意给考试时间;部门负责人考试时间,由分管经理批准。(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2、在职员工自费参加业余进修学习,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公司可考虑给予一定奖励。

  3、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4、部门组织结构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工作流程等变化时,培训中心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训项目实施程序:

  培训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确定月度培训方案

  培训实施前1周,培训小组向各部门下发

  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及报名通知书

  员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

  培训结束,学员填写讲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进行学员培训记录登记

  培训中心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各部门主管

  外训工作流程:

  公司委托外培是指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员工参加的外培项目及外部的专项认证,这类培训的实施程序为:


  培训需求

  到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填写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培训中心负责课程的选择与联络

  到财务部申请培训学费

  第四章**公司培训体系

  培训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培训体系。系统划分为:工作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二大类。

  1、工作现场培训

  工作中上级(或老员工)对下属(或新员工)的日常培训即为工作现场培训。就是通常所说的“师傅带徒弟”。

  2、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就是短期脱离工作的培训,它几乎囊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所有在职培训。其中包括:

  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内部组织的其它集中培训,包括:

  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公司的公开培训;

  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培训;

  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专项外培、公司委托外培。

  3、培训流程

  第五章 岗位基础培训

  第一条 技术讲课每班每月4课时(每课时45分钟),由车间技术人员负责,讲课人须认真备课,有详细的教案,考核要全面严格。讲课要有教学效果,学以致用。

  第二条 安全培训:设想安全事故(如火灾、水灾、触电等等),进行安全事故演习,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演习记录。

  第三条 规程培训:《安全操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操作规程》三项规程考试,于每年五月份进行。要求公司生产一线全体员工参加,规程考试80分为及格。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有部门正式批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 新分、转岗、休假三个月以上及重新上岗人员,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章 岗位技能培训

  第五条 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技术、一专多能的岗位高技能人才。

  第六条 为保证岗位技能培训的质量,培训教师要制订本专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经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 培训采取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岗位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今后任用的依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待岗。

  第七章外出学习

  第九条 凡需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方可参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对个人要求学习,所学专业与本职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按公假办理请假手续,但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自理;未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学习费用自理,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可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 公派学习,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 因个人原因公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的,应按服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参加培训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员工对于参加的每项培训,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参加,公司也会进行严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受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获批准后方可缺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参训人员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对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考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通报。

  2、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受训员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

  受训人员按要求填写培训评价反馈表,并进行培训总结。

  对于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返回公司后1周内应提交培训资料和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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