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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校教职工请假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艺术学校关于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一、我校专职行政后勤人员,教辅人员及中层干部均实行坐班制。教师一般不坐班(班主任除外),但必须对所担负的教学工作(包括全校教学环节)担任全责。所有工作人员上班(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请假。

  二、教职工因病、因丧、因事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教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教师同时要报教务处备案);两天以上(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教师还须由教务处签署意见),校领导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教职工请假假满,须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三、非因病、因丧,教师一般不得请假。教职工因事请假,每学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教职工探亲,须利用寒暑假,学期内不得请假探亲;教职工结婚,原则上也应在寒暑假内举行。

  四、学校会议,一般不准请假,不得不请假者,须由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缺席学期(初、末)会议,扣当月奖金200元;缺席平时会议,扣当月奖金100元。

  五、行政后勤人员一个月内请假:事假三个工作日以内(含三个工作日),病假七个工作日以内(含七个工作日)每一天扣当月全勤奖的二十分之一;事假五个工作日以内(含五个工作日)、病假八个工作日以内(含八个工作日),扣当月全勤奖的一半;事假六个工作日以上(含六个工作日),病假九个工作日以上(含九个工作日),扣发全月奖金。

  教师请假:事假五个工作日以上(含五个工作日)、病假八个工作日以上(含八个工作日),其余上课时间,按《教师工作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平均课时报酬计算,不得再计算其余周数的超课时费。

  六、教职工请假扣发年终全勤奖及其他奖,办法另行。

  七、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zz艺术学校

  19**年1月30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初级中学请假制度补充规定(4)

  初级中学请假制度补充规定(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全校教职工请假制度及相关待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重申部分制度,并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请假程序

  1.教职工不能按时到岗必须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请假。凡因公、因私、因病需请假者,均需按照规定先履行请假手续。除因病情急、重等极特殊原因外,必须逐级请假。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如校领导外出,可将请假单先送校长办公室,并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由办公室人员转交领导签字。

  2.未准假擅自离校或不到岗按照旷工处理。

  3.放假前一周,开学第一周,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学校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批准方可离校。年级、部门无权擅自批假。

  二、重申请假时间、审批程序及权限:

  1.请假时间、审批程序及权限:

  请假时间审批程序及权限

  半天年级组长

  半天以上,三天以内年级组长→主管主任→主管校长

  三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年级组长→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

  一个月以上年级组长→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区教育局领导

  2.请假程序:

  (1)非教学人员请假审批程序为由主管主任至校长;

  (2)请假人到办公室领取统一的《龙岗区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3)逐级审批后,将申请表交办公室备案;

  (4)假期期满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请病假的须持有医院证明)。未经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等,由请假人自行负责。

  3.凡参加各级各类教研科研、学术活动的教师,应首先按上列第一条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参加,否则,一律按旷课(工)处理。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升旗仪式,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

  5.请假人应配合年级和主管领导做好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6.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部门、年级违规批假的,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之外,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作违纪处理;发现教职员工不按请假制度规范请假的,如通过部门、年级请假后,请假条不交校长办公室存档的,按旷工处理。

  三、重申有关请假期间待遇的规定

  教职工请假,按照《zz初级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教职工请事假、病假,月累计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其绩效考核奖金不予扣发;超过1个((含)工作日的,按其实际请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病假一天扣除30元(半天以内不扣,特殊病情除外),事假一天扣除50元;因公负伤治疗期间,不扣发绩效考核奖金。

  2.凡教师在早读(体育教师早锻炼、课间操、课外活动、监考、楼层值班)、上课和升旗及召开各种会议迟到、早退、缺勤者,每一次扣发岗位津贴50元(因公除外)。

  3. 无故旷课一节扣除100元(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4.凡因教职工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自身消极怠工等原因而发生教育、教学、管理责任事故,给学校带来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当月或学期岗位津贴。

  5.正常上班时间,月工作时间不足15天,不发出勤奖。

  6.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寒暑假除外),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四、补充规定及修改

  1. 以上旷工、事假、病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工作人员日奖励性绩效奖,按每月实际工作天数21.5天计算。

  2. 寒暑假放假及开学当月如请假超过7天,因工作日不满,按照如下方法计算请假人员出勤奖:当月按照21.5天计算出日奖励性绩效奖。寒暑假期间的工作日照常发放,请假期间扣发。

  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值班安排及待遇问题

  1.按照上级有关假期校园安全值班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校园平安,处置突发事件,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需安排教职工值班。

  2.由全体正编教职工轮值,干部带头。由校长办公室在开学初进行统一安排。

  3.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值班的教职工要自行安排别人代替,并请代班人签名确认,于假期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

  4.根据已通过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假期值班每天补助100元。

  5.检查发现值班不到岗,按照旷工处理。

  六、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聘用教师、聘用员工。

  七、本规定自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之日起执行。

  zz初级中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篇3:市中学学生请假外出管理规定

  市中学学生请假外出管理规定

  1.所有假条只能由各班班主任开具,且全部内容必须由班主任本人填写。

  2.班主任开具的一次性的假条要与学生校卡同时使用,门卫核对后,将假条回收统一交学生科存档。

  3.需多次进出校门(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周)的假条,需加盖学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况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需重新开具:

  (1)有效期超过一周的假条。

  (2)没有盖学生科印章的长期假条(一次性假条不需要盖章)。

  (3)部分内容是由学生填写的假条。

  (4)离校时间不明确的假条。

  (5)假条内容怀疑有添加的假条。

  5、以上规定从20**年 月 日开始实施。

篇4:外语学院请假、调课、停课的规定

  为加强学院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在执行学校关于请假、调课、停课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 未经批准,任何教师不得随意与学生协商私自停课、调课、补课。

  2、因公出差需要调课6-8节或停课2节者,需先出示公函和书面申请,填写停课╱调课申请表,附相关公函复印件,经所属系主任签字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补课时间和地点由任课老师与学院教学秘书协商解决,由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有关班级相关调课事宜,任何教师不得随意与学生协商私自停课、调课、补课。

  3、教师因病或因事不能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应先向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进行口头请假,然后通过教学秘书通知所任教班级停课。事后应回学院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填写停课╱调课申请表,附病假单或事假单证明,交所属系主任签字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后,由教学秘书存档,并和教学秘书协商补课时间和地点。

  4、学校重大活动需要某些老师停课的,需凭学校通知、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同意后由教学秘书通知相关班级停课╱补课,补课时间、地点由教学秘书与任课教师协商解决。

  5、教师出境参加学术会议,需提交邀请函(复印件)和书面申请,经总支书记或院长签字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经主管外事的校领导审批后,到教学秘书处办理停课╱补课手续。

  我院教师停课、调课请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对未经批准擅自停课、调课的,按我校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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