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工资待遇中各种扣款制度
酒店员工工资待遇中的各种扣款制度
1、基本概念:
1)岗位工资总额:员工工资不再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生活津贴,将统称为岗位工资总额,即传统意义上的员工工资;
2)日工资:每日工资=月岗位工资总额×12/365;
3)常规有薪假期:将原有每月享有四天休班改为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每月不工作不享有此有薪假期;
4)岗位工资额的计算:每月岗位工资额=每日工资×(出勤天数+应享有的有薪假天数);
2、假期:
1)事假:
员工请一天事假扣发一天每日工资,并一天事假扣发当月奖金的30%,两天扣发50%,三天扣发70%,四天及以上扣发100%;
2)病假:
每月有两天有薪病假(此病假必须有寿光市中医院、寿光人民医院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第三天起按事假处理(一次性申请病假跨月份到下一个月时,只计两天有薪),具体计算见1;
3)产假:
假期享有岗位工资总额的50%,即50%有薪假;
注:以上假期期间按月计算(跨月份假期以后一个月假期亦按当月计算)。
4)工伤假:
员工工伤三天,享有三天有薪工资。工伤休假超过三天,每日享受80%的每日工资,即80%有薪假,其它待遇不变;
5)婚假、慰唁假等为有薪假期,享有全额每日工资,即100%有薪假;
6)补休在三个月内有效,跨月补休按事假处理,但不扣发当月奖金;
注:以上假期必须经有关手续,有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生效;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正常休班需加班的必须按有关手续办理方可加班。
3、出勤:
1)迟到-早退:
a.每月1-2次: 若共计超出10分钟,一般违纪+扣款20元;
b.每月三次: 若共计超出20分钟,书面警告+扣款50元;
c.受到书面警告后次月内又超过二次:最后警告+扣款100元;
d.受到最后警告后次月内又超过二次:1)合同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务工:辞退。
2)旷工:事先未经同意擅自缺勤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扣50%当月奖金;
旷工两天扣八天工资,并扣100%当月奖金;
旷工三天扣十五天工资,扣100%当月奖金,并给予辞退处理;
注:旷工累计半年内有效;
4、酒店将按员工出勤情况评定年终奖金及优秀员工的评比活动。
5、本规定自八月一日起试行,此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总办有最后解释权。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酒店普通员工在职培训制度
酒店普通员工在职培训制度
员工正式上岗后,因种种需要而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结合部门需要,可能由人力资源部或部门安排进行。
1、培训制度:
1)根据部门经营管理需要进行针对性,阶段性的培训课程。
2)被安排参加培训的员工应按时参加。
3)培训员工考勤制度按人力资源部P&P规定处理。
4)培训结束后,培训情况将登记存档。
5)培训考核优秀者,将结合部门表现可推荐优秀员工评选。反之,未或能过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2、培训内容:
1)岗位责任,工作内容
2)操作标准,工作流程
3)与部门业务有关的操作及管理知识
4)酒店的管理知识,技能技巧的培训
5)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操作流程培训
6)投诉事件的反映与处理,进行安全分析
7)礼节礼貌,仪容的反复培训
8)综合素质的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安全教育、归属感等)
9)外语培训
篇3:商务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商务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
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篇4:电器公司招聘录用制度
电器公司招聘录用制度
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店的用人需求和所缺岗位任职标准起草招聘启事,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与企划部联系刊登招聘广告,或在各分店前台明示招聘广告,然后对应聘资料进行初选,并负责做好招聘准备工作
2 通知应聘人员带齐各种证件复印件,参加初试并填写"工作申请表"。应注明初试意见。
3 初试合格人员通知其参加复试。
4 对复试合格人员,通知其参加新员工岗前培训。
5 所有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将开始试工期,试工期间每人每天发放20元午餐费和交通费。
6 所有新员工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
7 试工完毕的员工将在正式上岗前将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外调资料、员工誓约书和新员工实习情况反馈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8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外调资料对其进行外调。
9 人力资源部将对外调结果进行总结,并将其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用人单位经理。
10 员工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详实、准确,如在外调过程中和资料审查过程中发现情况有虚假成分,公司将不予录用或终止试用期。
11 如员工上岗时有特殊情况而无法提供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外调资料时,应提前说明原因。
12 通过试工期后,经试工单位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纳置装费,并持人力资源部填发的"派遣单"到用人单位报到,开始40天到3个月的试用期。
13 试用期满,员工个人写转正申请,上交部门最高领导,并由试用单位出具"新员工考核表",送交人力资源部。
14 人力资源部经过转正考试后,依据考核意见,报总经理。符合转正条件的可按时转为正式员工,不符合条件的将延期转正或终止试用期。
篇5:电器公司新员工上岗制度
电器公司新员工上岗制度
1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用人制度。各部门或分店需要增加编制人员时,必须由负责人提前3天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人员需求表",需求表的内容包括:补充理由、数额、学历要求、岗位等。人力资源部将先行在公司内部调配,如无法调配再考虑外招。需增编的人员需上报总经理审批。
2 所有新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录用上岗。
3 人力资源部将按公司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即: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填发派遣单或调令,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照通知书上所确定的岗位进行安排。如有需要重新安排岗位的需求,需通知人力资源部。
4 录用的员工必须出具本市户口的人员提供的担保(库工、防损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