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人员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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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德
道德就是指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的思想品质的行为规范,通俗地说,就是做人的道理和规矩。它的准确涵义包括三层意思:一是规定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用以调整人们生活行为的规范;二是通过社会的舆论,传统习惯和个人内心信念来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它包括义务、良心、荣誉、节操、幸福等内容;三是以善和恶、好与坏、正义与非正义等来确定人们行为的标准。
二.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指人们为了维护公共生活秩序、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公共生活准则和行为准则。主要包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待人礼貌等。
三.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它包括:敬重本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勤于本职工作三方面。
四.职业道德规范
1.敬业乐业
2.树立"宾客至上"的服务观念,具体体现在为宾客提供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席间服务。
3.认真钻研技术
4.公私分明
5.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
6.树立文明礼貌的职业风尚,有端庄、文雅的仪表;使用文明礼貌、准确生动、简练亲切的服务语言。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餐饮员工行为准则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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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心企业,敬业乐业,遵循职业道德,遵守卫生法,做到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爱护公司财产。
三.拾金不昧,如发现客人留下物品应马上归还,如客人已离开应交上给当班上司,不得私自留下。
四.在任何时均应诚恳接受上级的批评教育,不得发生任何的争辩,要先服从后上诉。
五.不得无故使用餐厅的餐具,在餐厅不得存放无关用品,特别是现金、贵重物品及食品。
六.遵法守纪,所有的员工不得在餐厅内赌博或其他违法事情。
七.实事求是,忠实忠诚,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虚不假,不能阳奉阴违,诬陷他人。
八.各级管理人员对违纪现象要批评教育,不得包庇,一视同仁。
九.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十.团结一致,共同进取,齐心协力共创优质服务和良好信誉。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虚心接受同行和上司的指导;未经上级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终止工作和脱离岗位。
篇3:餐饮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入职必须先填写个人档案,通过人事部作入职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由人事部作试用通知,由部门经理调配工作,安排上岗。
三.员工入职后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统一职业培训。
四.员工经统一培训后正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作统一考核。
五.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以内不可以提出请辞。
六.考核通过后根据薪酬制度进行调整。
七.员工请辞必须提前十五天提交书面申请书,由经理级以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正式离职。
八.员工正式离职后,须递交所有配备用品方可申请领回工衣押金及证件。
员工自动离职不予以退回工资以及工衣押金
篇4:餐饮员工薪酬制度
餐饮员工薪酬制度
一.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由经理作试用工资申报,由总经理作最后核准。
二.试用期过后由部门领班作考评,由部门经理递交工资的调整,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具体办法如下:
1.通过公平考核被评选为A级者,加三十元。
2.通过公平考核被评选为AA级者,加五十元。
3.通过公平考核被评选为AAA级者,加八十元。
4.通过公平考核被评选为AAAA级者,加一百元。
5.通过公平考核被评晋升者,按调整后职位的工资予以调整。
三.奖惩分明,本餐厅由部门领班级以上根据奖惩条例进行奖惩,由经理核准后方可生效。
四.员工工资的发放日为每月的十五日,其工资表由部门经理作申报,总经理核准后,如员工对工资有任何异议,须在一个星期内向部门经理提出,逾期视作无异议。
五.员工自动离职,其未领取的工资不再发放、不退工衣押金。
篇5:餐饮员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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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上岗后由部门领班统一作考勤表。
本餐厅采用员工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代他人签到签退。
二.本公司实行多班轮值制,所有班次必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按要求出勤。具体方法按营业情况将会再调整。
三.员工请假,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息者可请病假,但需出示医院就诊病历或休假证明。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可以使用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5天。
4.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据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5.公休假为每月三天。
四.请假逾期均作旷工处理。若因患病未愈,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工作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可延长假期。事假逾期系因特别原因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明者,可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
五.所有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申报请部长批准后交考勤员登记。
六.从员工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均未请病假、事假者,年末给予全勤奖。
七.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一年未满三年者,每年三日。
2.工作满三年未满五年者,每年五日。
3.工作满五年未满十年者,每年十日。
4.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增加一日,但总数不超过14日。
5.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国庆、春节)补休三天。
6.元旦节补休一天。
八.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前提下,由部门部长安排每人轮休。如因工作需要,必须随时令其销假工作,待工作比较闲时予以补足其应休假期(若因工作需要至当年年终都无法安排休息者,可按未休天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的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