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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ZZ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七院下发的院党【20**】832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近年来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的部署要求,切实将《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就成都**医院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以下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机制,大力贯彻落实《意见》

  1.提高思想认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是医院医疗安全管理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医院党委班子和行政领导接到文件后,立即召开会议,做了专门的部署,要求要从政治高度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基础条件建设项目,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本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规范管理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2.健全工作机制。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负责人,医院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针对自己部门的主管业务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特别要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在实施今年的基础条件建设项目过程中一定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决策会议精神。

  二、“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

  (一)重大决策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地方卫生部门的决定。

  2、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五年规划和长远计划)

  3、年度工作计划

  4、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

  5、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调整

  6、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7、人员奖惩

  8、重要基建工程项目及规划

  9、奖金分配方案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医院中层干部(包括科主任、护士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三)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

  1、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上的医院基础建设项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

  2、设备采购每台(件)5万元以上等;

  3、重大专项建设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

  4、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医院年初经费预算和年度决算;

  2、突发性事件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三、议事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基础上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过程坚持的根本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3、依法决策原则: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院规章规定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根本依据,医院的任何决策,均不得违反。

  4、责任追究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是保证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正确的重要举措。

  5、分工负责原则:分工负责原则是提高决策效率,避免推诿扯皮,强化决策责任意识的必然要求。

  6、保密原则:对未通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四、决策规程

  (一)集体决策的民主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及医院有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依照《工会法》及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应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办公会议讨论之后,要提交职代会审议或通过。重大业务技术事项,在讨论决策之后,要提交医院相关专家委员会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有关职能科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提交讨论决策。

  (2) 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

  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有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和职代会等形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党务工作;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行政业务等方面的有关问题、部署相关工作;院务会研究解决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职代会讨论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问题。

  (3) 参与议事人员范围:

  依据会议内容及有关规定,召开相应会议。党政联席会和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的参加人员为领导班子、中心组成员及支部书记;院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院领导班子及院长助理,会议可根据需要分别请相关职能科、临床及医技药科室主任或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职代会参会人员为全院职工。

  (四)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出席决策会议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

  3、决策会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参与讨论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或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问题有较大分歧时,暂缓做出决定,等酝酿成熟后再议;

  4、重大事项决策的情


况,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决策事项的实施与反馈

  1、决策事项实施:医院党政联席会和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按《成都**医院关于医院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由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及时组织实施,党工部负责督办,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或院长汇报落实情况。

  2、反馈:事项实施过程中,相关科室应及时向办公室或主要领导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

  六、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1、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2、医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应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3、职代会成员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七院相关部门反映意见。

  4、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4)执行决策时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违反本规定的情节。

  5、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警告处分;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给医院造成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加强学习宣传,完善配套制度,自查不留死角,确保决策过程不留漏洞。

  (一)通过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传达学习《意见》精神,深刻领会其内涵和实质,充分利用看板、内网、四川**报等平台,开展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的系列举措。

  (二)1.对照院《关于开展“三重一大”规章制度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院监【20**】1383号)文件内容,对医院现有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制度进行分类梳理,对决策制度的内容进行复核性审查,确保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整个过程规范、合法。对梳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2.对照《意见》对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行梳理自查,对与《意见》内容衔接不上的进行细化修订。

  3.医院党政领导和班子带头执行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各部门中层干部要把贯彻执行《意见》情况作为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对其进行认真考核。

  (三)根据医院落实《意见》实施办法,对医院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向七院上报自查情况报告。

  3、及时整改,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医院的实际和发展战略及时修订,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纪律的严肃性,通过“三重一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防止个人决策行为,建立起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医院健康科学发展。

编辑:www.pmceo.Com

篇2:医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  人民医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根据《关于推进权力制衡工作的安排意见》,为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2.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全院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

  5.全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

  6.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和人事变动;

  7.重点项目的建设引进,项目资金审核上报;

  8.全院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

  9.年度评比及奖惩等事项;

  10.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1.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管理

  1.重要岗位的干部轮岗;

  2.干部的推荐。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活动项目经费支出;

  3.重大项目投资考察。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规划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已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4.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集体决策的程序

  1.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相应计划、调研报告等书面材料。

  2.经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

  3.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4.正式发文,付诸实施。

  5.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性质,在全体干部或全体党员大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www.pmceo.com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五)公开社会监督的途径,公开举报投诉部门和举报电话。

篇3: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  z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医字[20**] 16号

  各科室、门诊部:

  为了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内容

  一重大事项议事内容

  1、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要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并结合我院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执行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以及推荐申报地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决定。

  2、单位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制订。

  3、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

  4、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5、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金额较大的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处置,包括土地、房产、资产的购建、租赁、转让等。

  7、其他应当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议事内容

  1、讨论研究医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2、讨论研究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处分的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3、讨论研究市公开招聘人员的计划及分配;讨论研究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调整。

  三重大项目议事内容

  1、医院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安排、市医院迁建项目的组织实施,涉及医院发展及职工福利等有关方面重点项目的安排;

  2、不动产购置,较大房屋修缮项目安排,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

  3、各项对内外合资、合作、融资、担保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议事内容

  1、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2、单位5万元以上的单项、重要支出项目;

  3、其他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重要资金的安排使用;

  4、讨论研究党风、政风、行风、纪律检查工作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医院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方面的工作;

  5、研究讨论其他需要医院党总支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1、院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参加,并负责做好会议前期议题的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

  2、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3、会议召开的时间: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提出随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可以根据情况临时召开。

  4、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确定会议议题。议题一般应由院长或副院长提出,其中由副院长提交的议题会前须与院长沟通并确认。有关职能科室提出的议题须填写议题安排表,由院长确认;职能科室提交的议题由科室负责人汇报,并提交会议审议材料。

  ⑵会议准备。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主要内容材料,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会前要作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及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院办公室负责按提交的议题列出会议议程,会议前送院长审议后,拟定院长办公会议议程。会议的召开时间应提前通知相关参会成员。

  ⑶会议讨论和决定。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实行一事一议。正副院长应全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内容的相关题目应由分管院长作简要说明,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在集体讨论后,对决定的问题要明确表态,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院长作出决定。

  ⑷根据会议的需要,院长办公会议可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⑸会议应作好记录。会议记录应使用专用记录本,写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以及会议讨论情况,形成最后决定意见。重大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

  ⑹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可由院长按上级要求,灵活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成员通报情况。

  三、组织实施

  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决定,落实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明确处理的时限、责任及要求。组织实施及处理的情况须在下一次院长办公会上通报。

  四、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1、经医院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对集体研究的决定,成员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院长办公会的决定,对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会议决定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讨论及决定情况,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征求意见、集体决策,坚持中层干部任免组织考察、集体决定,坚持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会议研究、绩效评价,保障决策方式透明、权限清楚、程序规范,有效避免决策的重大失误,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监察,及时上报有关事项。

  5、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篇4:矿业公司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

  更多资料

  矿业公司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湘国资党委〔20**〕27号文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确保企业重要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有效避免决策失误和经营风险,实现企业长期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现就我司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规定。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遵循的原则

  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经营决策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公司的各项决策、决议和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2、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及重大资本经营战略;

  4公司员工的工资政策及福利待遇;

  5、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6、涉及公司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7、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奖惩办法;

  8、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由党委管理的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调动、交流、解聘、表彰、奖励和处分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技改项目和重要工程的立项、报批、审批、招标;

  2、公司资本经营预算;

  3、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包括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和节庆活动;

  4、职责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重大变更和公司改组改制的重要政策及改革方案等;

  5、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单项支出数额较大的公益性资金安排;

  2、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较大额度的投融资安排及担保;

  3、大宗国有资产的采购和处置方案;

  4、重大国资监管与收益支出;

  5、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三重一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或领导班子成员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集体决策过程遵循以下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

  1、充分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考察报告),形成议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主要领导报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推荐、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意见,或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选拔任用重要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组织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有关部门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凡应协调而未协调或者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凡须上会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确定。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凡须上会讨论决策的事项,上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应在会议召开十天前由公司(党委)办公室书面通知应参会人员;上党委会的应在会议召开三天前由公司(党委)办公室书面通知应参会人员,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二)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董事会议、党委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党委成员或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2、充分发表意见。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

  

  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参会人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按规定进行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

  4、形成会议记录。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明确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部门、责任人。公司(党委)办公室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及相关人员。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存档。

  5、组织列席旁听。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根据议题内容,视情况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职工代表或服务对象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三)执行决策

  1、分工组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会议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公司(党委)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对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督查制度,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

  四、加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监督检查

  公司党委和纪检部门要加强领导,整合力量,从工作程序、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实效性和针对性,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一)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之中

  公司党委应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会前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薄弱环节;会上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制定落实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二)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之中

  公司党委应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结合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在述职述廉会议上进行报告。

  (三)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职责权限之中

  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应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监督职责权限内一项重要任务,对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工作的每个具体环节。要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要敢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足。

  (四)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查之中

  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广泛接受各方监督,不断规范决策行为。

  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责任制度

  (一)落实责任分工

  公司党委按照要求向国资委党委报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并对本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负总责;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组织实施;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分工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纪委和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二)加强考核检查

  公司党委对公司各单位制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作为对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联席会议等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切实促进“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

  1、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3、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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