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奖励办法
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不断完善公正、透明、科学的高管人员绩效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章 业绩考核奖励的组织
第二条 薪酬/人事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高管人员是指公司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章 业绩考核奖励的原则
第四条 经营者业绩考核奖励是薪酬/人事委员会根据经营者所承担的经营责任、经营难度、经营风险、经营业绩及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按年度确定支付给经营者工资收入的激励制度。
第五条 经营者业绩考核奖励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贡献要素分配相结合,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
二、坚持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评价与奖惩激励相挂钩;
三、坚持经营者工资收入与其经营责任、经营难度、经营风险、经营业绩及党风廉政情况紧密挂钩;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经营者的收入与公司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相协调;
五、经营者工资收入水平的确定与所在公司效益和当地社会工资指导价位相适应;
六、经营者工资收入的计发应先审计、考核后予以兑现。
第四章 业绩考核奖励的构成及确定
第六条 经营者工资收入由岗位工资、效益奖励及福利津贴构成。
一、经营者中正职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公司管理规模系数、管理难度、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等因数确定。
二、经营者中正职效益奖励原则上以其核定的岗位工资为基数,按销售收入占40%、利润(减亏额和费用节余额)占60%增长的一定比例计提。
1、当销售收入完成率每增长1%,计提挂钩岗位工资的20%作为效益奖励;当利润完成率每增长1%,计提挂钩岗位工资的20%作为效益奖励。
2、当计划销售与利润指标完不成时,按完不成的百分比扣减相应挂钩岗位工资;
3、由于公司组织结构和宏观政策调整而影响销售与利润指标增减幅度较大,在考核时将作相应调整;
4、当年由于市场价格等重大因素影响预算考核指标,公司经营者收入较历史出现悬殊过大时,经营者效益奖励超过岗位工资标准100%以上的部分减半计提。
三、经营者中副职工资收入结合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及对公司贡献度等分配要素,原则上按不超过正职工资收入标准的80%兑现。
第七条 经营者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效益奖励、生产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岗位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加班工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各种福利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其中,不包括现执行的创造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政府津贴、作出贡献上级部门给予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八条 经营者业绩考核奖励挂钩考核指标
一、当挂钩考核指标综合完成100%及以上时,全额兑现应得工资收入;当挂钩考核指标综合完成在100%以内时,按所欠百分比扣减应得工资收入。
二、挂钩考核指标为:净资产收益率占20%、销售收入增长率占20%、存货资金周转率5%、债权回收率20%、科研经费到位率5%、定额物料完成率5%、节能指标完成率5%、环保指标完成率5%、节水指标完成率5%、从业人员劳动生产增长率5%、从业人员人均收入增长率5%。
第五章 业绩考核奖励的考核兑现
第九条 薪酬/人事委员会根据考核办法规定,负责提出经营者成员的年度报酬数额,报公司董事会审定后执行。
第十条 经营者岗位工资采取按月预付80%,余下的20%及效益奖励待年终对经营效果进行考核后再予兑现。
第十一条 为了体现收入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经营者每年考核应得工资收入的5%作为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由薪酬/人事委员会建帐统一管理。风险保证金用于抵补次年度由于决策失误、经营不善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以及经考核未完成考核指标被扣的部分,抵补后的余额给予兑现。在经营者任期届满或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工作变动时,经离任审计考核后,将风险保证金抵补后的累计结存额全部兑现给经营者。
第十二条 经营者任期间,经www.pmceo.com上级部门批准的工作变动、法定退休等离职原因,按经营者实际工作月份和所任职期间的有关指标完成情况累计考核兑现;因个人原因中途离职不予兑现当年效益奖励和风险保证金余额。
第六章 业绩考核奖励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实行业绩考核奖励后,经营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经营者按月缴纳。
第十四条 实行业绩考核奖励后,经营者的原绩效岗位工资存入档案,。
第十五条 经营者由于各种原因不再任职时,不再执行公司业绩考核奖励办法,按公司绩效岗位制度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经营者工资收入从公司工资总额中支付。
第十七条 经营者工资收入按月平均超过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时,应照章主动申报和纳税。
第十八条 经
营者要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法》,对公司的披露信息和相关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第十九条 经营者离任,经审计核实,如在任职期内出现虚盈实亏、搞虚假隐瞒的,要将其在任职内获得的所有效益奖励全部扣回,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 在公司内部试行业绩考核奖励,是对工资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经营者必须遵守薪酬保密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的改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第*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于20**年2月23日审议通过,从20**年2月23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
编辑:www.pmceo.Com篇2:CCA2102:《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官方解释:成本业绩评价
CCA2102:20**《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官方解释:成本业绩评价
9.4成本业绩评价
标准条文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对成本管理体系和成本控制的业绩进行评价,以确保成本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组织内各相关职能和层次应确保收集到以下必要信息为最高管理者进行业绩评价提供输入:
a)成本管理体系审核结果;
b)成本目标的实现情况;
c)成本动量和作业标准的准确程度;
d)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
e)成本分析的结果;
f)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及改进的机会;
g)以往业绩评价的跟踪措施;
h)可能影响成本管理体系策划的变更;
i)成本风险;
j)供方的成本保证能力以及产品成本和价格水平;
k)顾客反馈等外部成本信息;
l)改进的建议。
业绩评价的输出应包括资源需求、成本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成本发生过程的改进、成本水平的改进、成本战略方针和目标以及其他要素改进的决策。
组织应对业绩评价输出的改进决定和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方案(包括:预防措施、纠正措施和成本改进方案),并实施、跟踪和验证这些措施和方案,以满足最高管理者对成本改进要求。
业绩评价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3.4)。
目的和意图
业绩评价是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就成本管理体系的现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成本战略方针和成本目标的贯彻落实及实现情况进行正式的评价,其目的就是通过这种评价活动来总结成本管理体系的业绩,并从当前业绩上考虑找出与预期目标的差距,同时还应考虑任何可能改进的机会,并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组织在市场中所处地位及竞争对手的业绩予以评价,从而找出自身的改进方向。本要素条款给出了成本业绩评价的控制要求。
理解要点
●业绩(CCA2101:20**标准第2.6.23条)是指满足要求的程度。业绩通常包括:成本管理体系业绩和成本水平业绩。成本管理体系业绩决定成本水平业绩;成本水平业绩是成本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和体现。
●业绩评价(CCA2101:20**标准第2.6.18条)是指最高管理者为评定成本管理体系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业绩评价是最高管理者的职责,评价活动应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主持,并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如遇下列情况时,可由最高管理者决定增加评价的频次:
——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新技术的出现;
——成本概念或管理模式发生变化;
——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顾客及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发生变化;
——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不限于此)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对成本管理体系和成本控制的业绩进行评价,以确保成本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组织内各相关职能和层次应确保收集到以下必要信息为最高管理者进行业绩评价提供输入:
a)成本管理体系审核结果;
b)成本目标的实现情况;
c)成本动量和作业标准的准确程度;
d)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
e)成本分析的结果;
f)预防和纠www.pmceo.com正措施的状况及改进的机会;
g)以往业绩评价的跟踪措施;
h)可能影响成本管理体系策划的变更;
i)成本风险;
j)供方的成本保证能力以及产品成本和价格水平;
k)顾客反馈等外部成本信息;
l)改进的建议。
●业绩评价的输出应包括资源需求、成本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成本发生过程的改进、成本水平的改进、成本战略方针和目标以及其他要素改进的决策。
●组织应对业绩评价输出的改进决定和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方案(包括:预防措施、纠正措施和成本改进方案),并实施、跟踪和验证这些措施和方案,以满足最高管理者对成本改进要求。
●业绩评价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3.4)。
●业绩评价和内部审核的区别(见下表)
业绩评价和内部审核的区别
内部审核 业绩评价 目的 —— 依据 —— 性质 使用 执行人员
检查和评价成本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体系标准、成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其他控制文件
检查活动
频次较多
审核组(内审员)
评价成本管理体系的业绩、现状和环境的持续的适宜性
顾客及相关方的期望、体系审核的结果、成本报告
评价活动
频次较少
最高管理者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业绩评价涉及所有其他要素条款,是对其他要
素条款实施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篇3:QC小组活动奖励办法
QC小组活动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大家持续参与QC小组活动的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QC小组活动的奖励对象为:各级优秀QC小组、获得各级荣誉的先进个人。
(二)、奖励方式:包括物质奖励、外送培训、参观交流考察等。
(三)、奖励时间:在公司年度表彰会时,对当年公司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优秀QC小组,获得公司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的先进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外送培训、参观交流等不定期进行。
(四)、评选方法
1、公司优秀QC小组、公司优秀品牌QC小组、QC小组优秀推进者由品质主管组织评选。
2、公司优秀QC小组的评选对象:在品质主管注册且在当年取得了活动成果的QC小组。
3、公司优秀品牌QC小组的评选对象:在品质主管注册且连续三年取得公司优秀QC小组。
4、公司优秀QC小组参评条件:
*当年在公司举行的成果发表会上取得过前三名。
*全年坚持开展活动,每月的活动均有记录。
*小组活动全年总体出勤率≥90%。
*小组成员变动率≤50%。
5、公司优秀品牌小组参评条件:
连续三年在公司举行的成果发表会上取得优秀QC小组。
6、公司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评选对象:
* 积极参与推行QC小组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QC小组活动负责人。
* 带领QC小组成员取得良好成果的QC小组组长。
* 积极参加公司QC小组培训授课、活动指导检查、成果评审的QC小组活动督察小组成员。
7、公司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参评条件:
*积极组织或参与QC小组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中无重大过失,无违法乱纪现象。
(五)、奖励项目
公司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奖。
公司优秀QC小组奖。
公司优秀品牌QC小组奖。
在QC小组活动方面获得市级荣誉的优秀个人奖。
获得市级荣誉的QC小组奖。
在QC小组活动方面获得省级荣誉的优秀个人奖。
获得省级荣誉的QC小组奖。
在QC小组活动方面获得国家级荣誉的优秀个人奖。
获得国家级荣誉的QC小组奖。
篇4:酒店前台售房奖励规定方案范例
酒店前台售房奖励规定方案范例
为激发前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销售意识,增加酒店客房收入,以实现入住客人效益最大化,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前台接待员工在接待客人入住时,经推介,客人实际入住房价高于酒店规定柜台价(若有变动,以酒店最新规定的柜台价为准)或客人改变原先预订客房而入住更高一级客房的,对实际入住价格高于酒店规定提成售价(低于柜台价一折)和超出原先预订价差额部分实行售房奖励提成,即:柜台销售提成和升级销售提成。
1.柜台销售提成
以来自散客和无预订入住客人为主,若有升级,则按实际入住房价与同类房型的酒店规定提成售价之差进行提成。“十·一”、春节等黄金周七天不予提成。
计算公式:
提成金额=(实际入住价格-柜台价)×实际入住天数×5%
2.升级销售提成
以所有有预订入住客人为主,经推介后升级入住的,以客人实际入住房价与营销部下的最新预订单房价之差提成。该提成不受黄金周限制。其中:
(1)酒店协议客户,事先无预订且按协议价入住的,不予提成;事先有预订,经推介后升级入住的,按实际入住房价与营销部下的最新预订单房价之差予以提成
(2)网络订房。客人按预订房型入住的,不予提成;若客人到前台经推介后升级到更高一级房型的,按实际入住房价与营销部下的最新预订单房价之差予以提成。
计算公式:
提成金额=(实际入住价格-预订单房价)×实际入住天数×5%
二、提成的客房销售,当班接待员必须详细、认真填写“前台升级销售登记表”及“前台柜台销售登记表”。
三、所提售房奖励按实际业绩由前台接待部按规定发放
四、财务部应认真审核提成的每一笔业务,按规定计算提成。
提成 一般都是 0% 1% 3% 5% 提法
0%是保底。然后根据房价不同,提成不同。
例如:房价:160(间) 180(间) 200(间) 220(间)
就可以提成划分为:0%1% 3% 5%
同时销售上还有相应的未完成计划处罚措施:
如果业绩完成5000 业务保底是30000
就是说有25000没有完成25000乘3%来扣取工资
篇5:文化公司市场部业绩考核制度
文化公司市场部业绩考核制度
一、总则
为了全面了解、评估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绩效,并使每位员工始终都朝同一个目标努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范围
凡本部门员工均需考核,试用期员工适用于本办法。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
2、进行考核面谈,使考核结果得到被考核者的清晰认知。
3、市场部负责人负责市场部员工进行考核并辅导,使其按既定的目标计划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考核目的
1、改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2、获得晋升或岗位调整的依据。
3、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
4、获得潜能开发和参与相关培训的依据。
5、获得员工降职、降薪直至被公司淘汰的依据。
五、考核时间
1、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及专项考核。
2、市场部因特别事项可以举行不定期的专项考核。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具体可分为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和行为指标考核两种。
1、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占考核总分的80%。根据月度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计算方法:月度实际完成业绩/月度计划销售任务×80%=月度业绩考核得分。市场部人员每月初必须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并与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计算方法挂钩。
2、行为指标考核:占考核总分的20%。主要是对员工工作过程和日常综合表现的评价。主要的考核指标为作息考勤、办公纪律、团队意识、职业素质4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指标的分值为5分。行为考核内容评分一律为0-5分(考核成绩优秀最高为5分,不能达到要求的最低评定为0分),考核人需按照下属人员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及表现给予分数。
七、考核形式
1、自我评定与总结。
2、公司管理人员评定。
八、考核程序
1、按照考核办法,市场部员工参加绩效考核,并提交书面总结和评定。
2、市场部员工根据工作绩效指标进行评核打分。
3、市场部负责人根据业务部员工的各项行为指标进行行为指标评核打分。
4、市场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否则为无效考核。
九、考核结果与考核工资
1、考核结果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2、考核结果所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或薪酬升降的依据。
2)决定对员工的奖惩、解聘、续约和晋升。
3、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考核指标,予以调整岗位或解聘。
十、试用考核
1、市场部新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2、试用人员参与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为3个月完成业务额1万元。试用届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3、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4、本项考核由试用人员直属部门负责人同行政部考核。
十一、考核申诉
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者,可在考核结果公布一周内提交书面报告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核后会同部门负责人给予合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