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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秩序部管理制度九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9-29

  物业秩序部管理制度九

  一.秩序管理人员工作纪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上岗坚决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喝酒,不准聊天,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

  (4)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二.秩序管理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秩序管理保卫交接班非常重要,因为这段间隙处理不好,就容易使罪犯乘机作案。为了杜绝这些漏洞,必须强化交接班制度。

  (1)接班秩序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秩序管理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秩序管理员交待、移交清楚;

  (3)接班秩序管理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秩序管理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秩序管理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秩序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4)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秩序管理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三.秩序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一)仪表着装

  (1)按公司配发制服统一着装和佩戴,制服须保持洁净、平整,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

  (2)风纪严整,不得敞开衣领,翻卷衣袖、裤边;上岗前须到更衣室镜子前整理仪表。

  (3)上岗前、下岗后须到指定点更衣;不得将制服及佩戴物带离小区;服装清洗不得影响正常上岗着装。

  (4)秩序管理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不得留长发、胡须。

  (二)上岗姿态

  (1)在岗时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2)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巡岗时须在站立的基础上做到步伐稳健,双臂前后自然摆动,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

  (3)两人巡岗时须并排,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行进;两人以上巡逻或同行时须列纵队,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行进。

  (4)在岗期间不得吸烟或吃零食,不得有闲聊、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

  (三)文明礼貌执勤

  (1)对待住户或来宾须态度和蔼、耐心周到,行为举止须自然端正、落落大方。

  (2)礼貌待人,遇住户或外来人员需交涉或按章管理时,在开始前和完成后皆须先敬礼,把"先生、女士、您好、请问、对不起、打扰了、感谢合作"等礼貌用语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3)禁止任何粗俗言谈、污言秽语。

  (4)回答住户或来宾提问时应清楚扼要,并使用普通话。

  (四)门卫岗

  (1)对出入小区的人员必要时进行查询,言语文明,并做好登记和引导工作,来访客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说明来访事由,被访人姓名、住址、电话等。

  (2)劝阻无关人员及未经批准的商贩进入小区。

  (3)根据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管理小区交通秩序,无关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4)负责登记电视监控情况。

  (5)负责小区内邮件的收发登记管理。

  (6)门卫岗须保持整洁美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岗。

  (五)巡逻岗

  (1)巡逻执勤人员根据每日排班表按规定的区域及路线实施巡逻执勤。

  (2)巡逻岗执勤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内陌生人员查询,劝阻已进入小区的无关闲杂人员,车辆停放情况;楼宇外观、道路、路灯及有关配套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制止不法行为及违反小区综合管理制度的现象等。

  (3)认真遵守姿态、礼貌用语等方面的规定。

  (4)巡逻情况及时记录。

  四.秩序管理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秩序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秩序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4)为搞好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5)拾金不昧者;

  (6)年终被评为"先进秩序管理班(组)"、"先进秩序管理员"者。

  (二)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8、对公司和秩序管理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0、违反秩序管理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秩序管理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3、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电视监视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

  (一)职责

  (1)24小时严密监视秩序管理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秩序管理就地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办公室报告;

  (2)发现监视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通知值班秩序管理加强防范,同时尽快找出原因,及时修理设备,使之正常运转;

  (3)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是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记录下来。

  (二)要求

  为了保证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全体电视监视工作人员努力做到:

  (1)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

  (2)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勤务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地,不准带亲戚朋友在工作场所聊天;

  (4)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现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的秩序管理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秩序管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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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秩序部警械、服装及对讲机管理制度

  小区秩序部警械、服装、对讲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对讲机的使用,提高秩序部的良好形象,保证秩序人员统一着装上岗,确保服装警械的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警械管理:秩序人员使用警械,必须办理领用手续。部长办理从公司领用手续;组长与部长办理领用手续;交接班时,办理交接手续。如出现丢失,在查明原因后,除由当事人全额赔偿外,还要逐级追查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20—100元。

  二、对讲机管理:

  1.交接班时严格认真的检查机体是否完好。分清责任,对损坏或丢失的按原价进行赔偿。由各组组长接班时验收。

  2.不得用对讲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对话,更不得用来聊天,如有违反每次处罚10元。

  3.不得将对讲机带出小区或擅自外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对讲机要及时充电,在岗期间不得出现对讲机没电现象和呼不到现象。否则每次处罚10元。

  5. 使用对讲机对话时要有礼貌。如:“XX收到请回答”,“收到请讲”等。

  6. 其他事项按照安保器材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服装管理:

  按照《关于员工工作服的规定》执行。

篇3:物业小区秩序部请销假制度

  物业小区秩序部请销假制度

  一、秩序队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经过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一小时至半天,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长审批,但不得空岗;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部长同意并安排好排班,由公司经理审批,并及时销假。

  二、秩序队员请事假,一律不准捎口信或打电话,违者按旷工论处;请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病假条。

  三、不请假私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四、秩序队员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五、若违反上述规定,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部籍。

  六、各有关负责人在记录、上报、执行过程中,若弄虚作假,出现问题的,要层层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对责任人视具体情况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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