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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巡逻保安员岗位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9-06

  辖区巡逻保安员岗位规程

  1、 工作目标

  使巡逻保安工作程序规范化。

  2、 工作职责

  2.1 对辖区进行检查巡视,确保辖区安全无事故。

  2.2 与门岗配合完成工作协调。

  2.3 负责所管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环境整洁工作。

  2.4 负责所管区域内维修及二次装修单位的跟进检查。

  3、 工作指引

  3.1 接班时与上一班做好交接签名手续,详细要求见《保安交接班制度》。

  3.2 每班必须对自己所巡逻责任区内的公共场所、设备设施、公共路面、花草地、各栋公共楼道、楼梯、天台、大堂以及消防栓、烟感温感、消防风阀、监控器、红外线盒等进行检查两次。

  3.3 每班应对维修及二次装修单位进行跟进检查(每班不得少于两次),纠正其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情节严重的要马上向班长和管理处领导汇报,并跟进直到处理完毕。

  3.4 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具体内容检查(每日对责任区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责任损坏,将负相应责任:

  (1) 消防箱内器材是否齐全、是否在原位,摆放是否安全。

  (2) 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可以启用。

  (3) 每层消防风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如未关闭应及时手动关闭。

  (4) 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班长或有关部门处理。

  3.5 巡逻过程中发现公共场所设施被占用、设备故障、不清洁或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班长处理,并做好记录。

  3.6 观察小区内来往人员,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劝告和制止以下情况:

  (1) 在公共地方吸烟、焚烧物品、堆放物品等。

  (2) 损坏路面、草地、公共设备设施等情况。

  (3) 外来人员的推销行为。

  (4) 与小区无关人员及事故苗头。

  (5) 制止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工作和休息的行为。

  (6) 制止各住户在阳台护栏外放置物品及在公共地方放置私人物品(检查制止住户进行违章影响小区外观的安装,如:卫星电视、防盗门窗、反光玻璃纸、阳台悬挂晾衣架等)。

  3.7 与小区门岗保持密切联系,当接到有可疑人员进入小区的通知时应询问其人的相貌特征并立即进行堵截,找到该人后,应礼貌地核查其身份和动机。如仍有怀疑,及时通知班长(主管)或管理处人员来处理。

  3.8 巡视检查二次装修现场:

  (1) 检查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及施工许可证是否有效。

  (2) 检查明火作业动火证及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及有效性。

  (3) 发现没证或缺证的情况,应立即请其停止施工并催促其办理有关证件,并报告班长。

  (4) 检查施工单位的设施、主体墙面是否改动。

  (5) 检查施工人员有无其他违规现象。

  (6) 发现问题立即跟进处理,情节严重的请其停止施工,并报告班长和管理处处理。

  3.9 如接到火警应立即通知当值班的相关人员到达报警点,不管有无灾情都必须迅速查明报警原因报告班长,并同时向监控中心报告。

  3.10 遇住户投诉时及时把情况报告班长,如问题严重可直接向管理处调度员或经理报告,并做好登记。

  3.11 积极帮助小区内或来访的伤残病员及老人和小孩。对于违反《住户手册》里的有关规定应立即阻止,并报告管理处人员来处理。

  3.12 严格执行电梯的使用规定,制止损坏电梯的行为,阻止用客梯搬运装修材料及垃圾。

  3.13 职责范围内积极帮助住户克服日常困难。天亮时,酌情关闭不需要的灯。

  3.14 巡逻保安的基本任务

  3.14.1 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3.14.2 维护小区交通秩序。

  3.14.3 协助小区内住户的报警。

  3.14.4 为行人、住户指引带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病人、老人和儿童。

  3.14.5 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如无法找到应交管理处处理。

  3.14.6 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

  3.15 治安巡逻检查。

  3.15.1 对小区内的违章车辆进行检查。

  3.15.2 治安巡逻员对管辖区域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3.16 确保所管区域内安全有序,如因管理不到位或失职造成的后果,应负相应的责任。

  3.17 处理事件应注意礼仪、礼貌不与住户发生纠纷,而要说明情况表达清楚。

  3.18 巡逻保安不得处理民事纠纷,不得私自替业户讨债催款,不得充当私人保镖。

  3.19 配合各岗位工作,根据班长安排做好换岗等工作。

  4、 质量记录

  《值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 参阅文件、资料

  5.1 《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5.2 《住宅小区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5.3 《住宅小区消防火警处理作业指导书》

  5.4 《住宅小区公共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5.5 《住宅小区刑事、治安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采编:www.pmceo.cOm

篇2:住宅小区步行街保安岗位规程

  住宅小区步行街保安岗位规程

  1、 工作目标

  使住宅小区内步行街岗位规范化。

  2、 工作职责

  维护步行街商铺及人员的正常秩序、公共设施、清洁绿化等的完好,确保步行街的公共安全。保证步行街道路的畅通。

  3、 工作指引

  3.1 接班时与上一班做好交接班签名手续,详细见《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3.2 人员出入管理

  3.2.1 步行街保安应做到微笑服务。上岗1个月内,必须熟悉本责任区内商铺、人员和公共设施的基本情况。

  3.2.2 遇有公司管理处领导出入或带人前来参观检查时应敬礼。

  3.2.3 注意步行街内的人流情况,做好疏导工作。劝阻客人吸烟,阻止无关推销人员、衣冠不整者及未佩带施工证的施工人员入内。

  3.2.4 确保所管区域内安全、有序,如因自身责任或失职造成后果的,应负相应责任。

  3.3 物品进出管理

  3.3.1 业主(户)有物品及货物(400*400厘米以上)外出时,保安员应礼貌地核对《物品放行条》才可放行。经手保安须在《放行条》上签名,并填写《物品出入登记表》。

  3.3.2 检查进入小区的可疑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马上处理,并向班长报告。

  3.4 善于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和可能造成危害业主(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各种情况,并及时处理或向班长报告。

  3.5 维护步行街的卫生清洁,注意辖区内公共设施不得丢失损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6 每日负责辖区内的消防设施检查和公共照明的开启(每晚18:00-次日6点)

  3.7 外来和私家机动车辆严禁进入步行街,一经发现立即制止。

  3.8 步行街保安严禁与商铺服务人员聊天、嬉笑、打闹。

  3.9 步行街保安不得私自处理商铺之间的纠纷问题。

  4、 质量记录

  4.1 《值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4.2 《物品出入登记表》

  4.3 《放行条》

  5、 参阅文件、资料

  5.1 《消防应急处理作业指导书》

  5.2 《刑事、治安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5.3 《管理处住(租)户的物品出入管理作业指导书》

  5.4 《住宅小区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5.5 《保安员守则》

篇3:会所、样板房保安员工作规程

  会所、样板房保安员工作规程

  1、 工作目标

  使会所、样板房保安员的工作程序规范化。

  2、 工作职责

  2.1 做好客户的接待工作。

  2.2 维护人员、物品出入的正常秩序。

  2.3 维护会所、样板房安全,紧急情况下协助人员疏散。

  2.4 防止会所、样板房的小件物品丢失,保管好公共物品。

  3、 工作指引

  3.1 接班时与上一班做好交接签名手续,详见《保安员接班制度》。

  3.2 人员出入管理

  当值班保安员应在上岗1个月内,熟悉会所、样板房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知识。

  3.3 对物品的管理

  3.3.1 对于成品保护,每班所交接的物品好坏,必须登记;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立即上报。

  3.3.2 发现携带运进存放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应阻止其入内或单独存放,设立明显标志。

  3.4 维护岗位及周边的正常秩序,并对公共设施物品做保护工作。

  3.5 时刻提高警惕,确保所管区域内安全,严防治安案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长报告。

  3.6 维护本岗的卫生清洁,注意地面地毯、玻璃、墙壁、天花板、灯具、花木等所有设施和物品不得损坏、丢失、污染,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

  3.7 严禁客户在会所、样板房拍照、玩弄物品,遇此情况立即阻止。

  3.8 每日负责会所、样板房内消防设施检查及照明灯的开启(18:30-6:00),并定期检查清洁管理用房物品堆放,确保房门处于关闭状态。

  3.9 礼貌阻止客户的孩子们在会所样板房内嬉笑打闹及对样板房床、椅的使用。

  3.10 值班保安一律在样板房门口值班,遇客户看楼时跟金保护样板房内设施物品。

  3.11 在接受客户咨询时,应礼貌回答,无法解答的问题要礼貌地加以说明,并请客户向销售人员咨询。

  3.12 遇公司和管理处领导带人参观检查时应敬礼。

  4、 质量记录

  《值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 参阅文件、资料

  5.1 《消防应急处理作业指导书》

  5.2 《刑事、治安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5.3 《住宅小区公共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5.4 《保安员守则》

篇4:保安员值班交接班制度及作业规程

  保安员值班、交接班制度及作业规程

  5.1 值班

  5.1.1 严禁值班时间擅自离岗。

  5.1.2 上岗必须着统一制服,做到整齐、清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

  5.1.3 值班期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抽烟、听音乐、看报刊杂志等)。

  5.1.4 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责任区域的情况。

  5.1.5 对来访人员应礼貌热情,并做好登记。

  5.1.6 与其他各岗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

  5.1.7 严格执行《车辆出入、放行工作细则》,控制车辆出入,确保区内车辆护全。

  5.1.8 发生意外情况时,值班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5.1.9 严禁易燃易爆品进入物业区域。

  5.2 外来人员控制

  5.2.1 客人来访时,门岗、大堂值班员主动使用服务规范用语询问。

  5.2.2 细心检查证件,将证件号码、被访单位、住户姓名、来访原因、时间记录在《来访登记表》后给予放行。

  5.2.3 有与客户直通对讲设施的值班岗位应与住户联系,经同意后才给予放行。

  5.2.4 对形迹可疑人员应通知班长或巡查队员,由班长或巡查队员负责监视。

  5.2.5 值班保安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大厦(小区)。

  5.2.6 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厦(小区)推销、收废品、拴破烂等。

  5.2.7 对不按规定强行进入人员必须立即阻止,报告班长、管理处经理,必要时报 辖区派出所或110报警中心。

  5.3 物品放行控制

  5.3.1 各大厦、小区的门卫、大堂值班人员对物品搬出要严格控制。

  5.3.2 搬出物品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

  5.3.3 认真核查搬出物品名称、数量是否与搬出申请物品相符合。

  5.3.4 确认无误后给予放行,在《放行条》记录栏注明搬出物品名称、数量、日期及签名确认。

  5.3.5 为防止有毒、爆炸等危险物品进入大厦、小区,保安对搬进物品有检查的责任和权利。

  5.4 交接班

  5.4.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5.4.2 交班过程中若有人员、车辆出入,应先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需进行配 合,等事情处理完后再交接工作。

  5.4.3 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清所用装备、钥匙、出入证、登记本等。停车场交接班人员还须同时核实车辆停放数是否与记录本相符及停车费收费情况。

  5.4.4 交班人员必要时须讲明下一班的注意事项和来访人员、车辆进出情况。

  5.4.5 接班人员如发现交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处理而未作处理的问题时,有权拒绝接班,直至处理完毕。

  5.4.6 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5.4.7 交接必须认真细致,不得敷衍了事,双方必须按照交接内容逐项检查记录。交接完毕,双方在《保安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互相敬礼。

  5.4.8 交接班过程中由交接班班长组织进行,并对交接班情况负责。

  5.5 附表:

  5.5.1 《来访登记表》

  5.5.2 《保安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

  5.5.3 《保安领班交接班登记表》

篇5:保安员巡逻签到制度及作业规程

  保安员巡逻签到制度及作业规程

  6.1 签到箱的位置、签到的路线、签到的频率由各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6.2 保安员(保护)在巡逻中,严格按规定路线巡逻,经过签到箱,一经发现作假从重处罚。

  6.3 检查

  6.3.1 保安(保护)部主任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抽查不少于一次,保安部班长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夜间查岗人员必须对签到抽查。

  6.3.2 签到人须在卡上签名并注明时间,检查人发现不合格的记录起来,作为考核依据。

  6.3.3 保安(保护)部主任定期到签到箱收发签到一次,并整理存档。

  6.4 附表

  6.4.1 《保安(保护)部班长巡查表》(住宅区适用)

  6.4.2 《保安(保护)员巡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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