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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4)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2-06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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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3)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章程、***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四、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党员队伍建立正常的进出口机制,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清除腐败分子。对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劝退。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劝退时要对其表现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章程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劝党员*,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自行脱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关键是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章程规定处理。

  4、限期整改。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应当劝其*,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时间。

  5、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退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在预备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尊重党员的*权利,允许党员有*的自由。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不愿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而要求*,党组织应予批准。②党员要求*,应书面向党组织提出。③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事后又主动撤回*申请的,可以不做*处理。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应当及时作出批准*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需要开除党藉的,尽管本人提出*,也不能按*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藉。④党员要求*,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⑤对要求*的党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岐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五、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①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②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③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党委审批。④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⑤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的界限

  ①注意把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抵触,不认真履行、执行同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决议区别开来。②注意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③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或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④注意把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七、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篇3:党支部工作制度(4)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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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篇4:小学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2)

  云台小学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讨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分类等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5、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

  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下:

  1、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

  2、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

  4、重大改革举措。

  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

  8、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9、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

  10、学校教职工奖惩等方案。

  11、以学校党支部名义发表的讲话、报告。

  12、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1、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

  2、凡列入支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由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议题的讨论文件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二)个别酝酿

  支部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听取意见。重要议题须在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沟通酝酿。

  (三)会议决策

  1、支委会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四)执行决策

  1、支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纪要,其他重大事项纪要和会议决定,由宣传委员负责并签告知单。

  2、支部委员会议后,由党支部根据会议决定交相关人员实施。

  (五)监督反馈

  1、对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支部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2、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由支部委员会议复议后决定。

  本《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经云台小学支部委员会20**年3月24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5: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2)

  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正确,队伍纯洁,作风过硬的战斗集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坚持不懈地抓好“三基本”教育,即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理论、三讲为内容的党性党风等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2、进行共产主义理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3、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做到遵纪守法。

  4、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勤政为民教育。

  二、党员教育的基本任务

  1、使党员进一步牢记党的理论和宗旨,进一步明确党标准、义务和权利,增强党员的党性和党纪观念。

  2、使党员明确新时期的任务,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争做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党员教育要根据支部的实际,利用党内活动、党的纪念日等多渠道、多形式,采取上党课,参加上级党组织党员培训等多种形式。

  2、党员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把党员教育与一切有得于提高党员素质的学习、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3、党员教育要立足于下面教育,坚持循循善诱、说理疏导、以理服人。

  四、党员管理

  1、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2、党员的组织生活要在其学习、工作或居住地党组织参加,党员因公外出或到外学习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在外省、县、市定居的办理党员流动证。

  3、对离退休党员,要本着便于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管理的原则,由党支部编入党组,并参加支部的党内一切组织活动。

  4、对老弱多病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转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应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讨论上报审批。

  6、对违纪党员,党组织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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