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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物业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8-29

  上海海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海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QEO/HW-B-5.4.1(4.3.3/4.3.3)

  A/0

  方针、目标(指标)和

  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编制:审核:批准:

  发放编号:

  受控状态:

  20**年**月**日发布

  20**年**月**日实施

  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1目的

  制定并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以及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保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更改和实施。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制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审批。

  3.2**部门组织制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监督和检查管理体系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

  工作程序

  4.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1.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制定

  总经理以提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针对本公司实际情况,同时考虑法律法规及相关方的要求,制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形成文件,传达到全体员工。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确保:

  a)与本公司的宗旨相适宜。

  b)适合于本公司活动、服务的性质、规模,适合于本公司环境的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c)对满足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对持续改进、污染预防和预防伤害与疾病作出承诺;对遵守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作出承诺。

  d)提供建立和评审目标(指标)的框架。

  e)与本公司的其他方针一致。

  4.1.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更改

  每次管理评审,均需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进行评价,确保其适宜性。

  当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需要更改时,需报经总经理批准,形成文件后重新向为公司或代表公司工作的人员传达。

  4.1.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管理

  a)方针的制定、修订、评审,均需听取员工或其代表的意见。

  b)通过文件分发、会议、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c)以适当的方式(如建立宣传牌)向公众公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保证相关方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

  4.2.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制定

  a)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制定的时机

  ●总办每年12月底(本年度最后一次管理评审之后)组织各部门根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本年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以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变更,制定新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管理体系建立之初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由管理者代表根据企业现状诊断(其中包含初始环境安全评审等)结果,组织各部门制定,总经理审批后予以传达和实施。

  b)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制定时应考虑的事项:

  ●本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生产和服务要求及满足生产和服务要求所需的内容;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重要环境因素、不可接受风险;

  ●相关方要求;

  ●技术、财务及实施的可行性;

  ●预防为主和持续改进的精神;

  ●应尽可能量化,并设置可测量参数;

  ●将目标(指标)细化到有关职能部门;

  ●为目标(指标)的实现设置完成时间。

  4.2.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更改

  在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进度状况以及其他内外界因素(包括市场、产品、活动、服务发生变化等)等发生变更时,目标(指标)可重新评审和修订。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分别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更改,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2.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管理

  a)公司通过宣传、张贴、发文件等形式,确保为组织和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清楚本公司及本部门目标(指标)并付诸实施。

  b)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相关方公开本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

  c)各部门根据公司的目标(指标),制定本部门分目标(指标)并组织实施,总办每年统计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填写《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报管理者代表。

  d)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和《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的要求,归口管理部门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进行检查。要适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e)每次管理评审时,均需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进行评审,确保其适宜性。

  4.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3.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

  a)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编制的要求

  ●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填写《管理方案表》、《管理方案一览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时,应考虑与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有关的作业场所、过程、设备、作业组织,包括必要的资金投入和人力资源。

  b)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内容

  ●依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

  ●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责任部门;

  ●预算经费、资源要求;

  ●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

  ●其他应包含的内容等等。

  4.3.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a)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受控文件的形式发至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b)环境/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进度与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5.3.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更改

  当因措施发生变更、目标(指标)有变化或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运行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要更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时,重新编制《管理方案表》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原《管理方案表》附后留档。

  4.3.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评审

  每次管理评审时,均需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确保其适宜性。

  5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6记录

  《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

  QEO/HW-D-5.4.1(4.3.3/4.3.3)-01

  《管理方案一览表》

  QEO/HW-D-5.4.1(4.3.3/4.3.3)-02

  《管理方案表》

  QEO/HW-D-5.4.1(4.3.3/4.3.3)-03

  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

  QEO/HW-D-5.4.1(4.3.3/4.3.3)-01

  №:序号

  部门

  目标(指标)

  完成情况

  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备注

  管理方案一览表

  №:

  序号

  管理方案

  备注

  名称

  方法措施

  执行部门

  计划进度

  经费预算

  管理方案表

  №:

  环境/安全

  目标(指标)

  方案名称

  主管部门

  负责人

  相关部门

  财务预算

  主要技术方案和措施:

  方案实施计划

  序号

  内容

  进度和要求

  方案实施阶段评审

  评审人

  编制

  审核

  批准

  方案实施结果及说明:

  实施部门:

  方案验收情况:

  部门

  日期*年*月*日

  备注: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方针、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控制程序(三体系)

  1目的与范围

  对公司管理体系方针、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实施管理,以确保方针的实现,公司管理体系业绩的持续改进。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管理体系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实施、评审与改进等管理过程的控制。

  2引用文件

  Q/PM0501-20**《管理手册》

  3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GB/T24001-20**、GB/T28001-20**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方针的制定,并负责公司各类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批准。

  4.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组织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评审。

  4.3总经办负责组织将各类目标、指标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管理处。

  4.4总经理与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第一责任人签订目标、指标责任书,并负责对公司经理层人员的评价与考核。

  4.5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第一责任人负责在本职能范围内分解、下达、实施、检查、考核各部门/班组的分层目标、指标,并负责对部门/班组负责人的评价考核。

  4.6品质保障部负责组织实施对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负责监督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向管理者代表汇报,同时汇总分析各类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输入管理评审。

  4.7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级人员的绩效考核。

  4.8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负责本职能范围内人员的绩效考核。

  5工作程序

  5.1方针的控制要求

  5.1.1方针的制定

  5.1.1.1总经理应针对公司的实际状况,根据长期发展的需要,并结合主要相关方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制定公司总体方针并形成文件。

  5.1.1.2方针的内容应确保:

  a)适用于公司的宗旨、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以及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b)包括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应满足其他要求的承诺,如:行业、地方和社区等相关方对本公司的要求,以及公司最高管理者提出的公司自身的管理要求;

  c)包含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和污染及风险预防的承诺;

  d)提供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与公司的其他方针一致。

  5.1.2方针的公开与宣贯

  考虑相关方或公众的要求,公司通过手册的分发、会议、宣传栏等方式公开方针,并组织对公司各级人员进行方针的宣贯,以确保对方针的充分理解,必要时由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处、子公司传达到各相关方,如服务供应方等。

  5.1.3方针的评审

  在适宜的时机,总经理通过管理评审或其他方式,组织对方针予以重新评审,以确保方针与公司的长远利益是适宜和持续的。

  5.1.4方针的修订

  方针需要更改时,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形成文件后重新发布、宣贯。

  5.2目标与指标控制要求

  5.2.1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5.2.1.1每年管理评审前,由管理者代表主持召开会议,根据年度工作总要求及公司总体工作方针,结合实际管理情况,考虑环境影响与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其他外界因素,协商和修订公司目标与指标,在管理评审会议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生效。

  5.2.1.2体系建立之初的公司目标与指标,由管理者代表根据初始的环境影响与风险评价结果,组织制定并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5.2.2目标、指标制定的原则

  a)在公司管理方针提供的框架内制订,与管理方针保持一致。

  b)考虑重要影响因素和来自相关方的信息与要求;

  c)考虑行为的持续改进以及污染预防的承诺;

  d)考虑可选择的最佳技术以及经济上、运作上的可行性;

  e)目标、指标应明确,尽可能量化、可测量,具有可考评、可检查、可评价性;

  f)目标、指标应具有先进性,经过努力可实现;

  g)分目标、分指标应与总的目标、指标保持一致,能够确保总目标、指标的实现。

  5.2.3目标、指标的分类

  5.2.3.1按内容分:

  a)管理质量目标;

  b)服务质量目标;

  c)环境管理目标、指标;

  d)职业健康管理目标、指标;

  e)经营利润成本目标。

  5.2.3.2按层次分

  a)公司总目标;

  b)职能部门或职能分解分目标;

  c)管理处、子公司分解子目标

  d)部门/管理处和子公司班组工作指标(绩效考核标准)。

  5.2.3.3按时限可分为:长期目标(5-10年),中期目标(2-4)年,近期目标:年度、季度目标、专项目标等。

  5.2.4目标与指标的公开、宣贯与分解

  5.2.4.1总经理批准公司的总体目标、指标,正式成文发布。

  5.2.4.2总经办组织将公司总体目标、指标逐项分解为各职能部门、管理处、子公司的分目标,下达《目标指标分解一览表》。总经理可与各职能部门、管理处、子公司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5.2.4.3各职能部门、管理处、子公司负责人将本部门/单位的分目标、指标展开为各专业/二级部门的具体工作子目标指标,下达目标分解表。

  5.2.4.4公司鼓励各级部门/人员自下而上制定岗位、班组、专业、部门、项目的各项目标。

  5.2.4.5公司各级部门通过颁发文件,目标、指标分解,召开会议,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公开目标与指标,并对公司员工进行目标、指标的解释和宣贯,确保全体员工明晓公司及本部门、本岗位的目标和指标,并主动付诸实施。

  5.2.5目标的实施与管理

  5.2.5.1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根据公司工作规定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标准,确定本单位的目标、指标管理办法和细则,指导各单位的目标、指标管理活动。

  5.2.5.2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的目标、指标实施和管理活动。根据公司总体考核原则和方法确定具体实施细则。

  5.2.5.3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结合本单位的情况,组织制订确保目标、指标实现的具体措施,纳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5.2.5.4各级人员按照相应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服务标准开展工作,以确保目标实现。

  5.2.6目标指标测量、检查与考核

  5.2.6.1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负责人每月根据日常的工作和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对本单位的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于下个月前五天上报公司品质保障部。

  5.2.6.2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对员工相应的工作及服务进行季度考评。

  5.2.6.3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人员季度考评结果,提出考核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5.2.6.4品质保障部在日常检查中根据目标、指标达成情况,必要时可向该部门(管理处)发出整改通知

  5.2.6.5品质保障部定期(年度)编制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的汇总分析报告,提交总经理,通报各单位。

  5.2.6.6未能实现预定目标指标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应进行原因分析,制订纠正措施。如确属非本单位所能控制的原因,应作出书面说明,报主管领导确认。

  5.2.6.7每年度末,总经理组织对本年度经济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考核,制订下年度目标。总经理及各级负责人每年度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和目标责任书的约定兑现对各级目标责任人的奖罚。

  5.2.6.8目标责任书、目标指标实现分析报告、考核评价记录由主管部门统一归档保存。

  5.2.7目标与指标的修订

  5.2.7.1公司每年进行管理评审时,对目标指标的适宜性和实现的能力进行评审,评审确认不适宜时,应进行必要的修订。

  5.2.7.2在公司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以及相关外界因素等发生重大变更时,管理者代表应组织对当前的目标与指标进行重新评审,并将审议意见报总经理。

  5.2.7.3根据目标、指标的评审结果、总经理在管理评审时的具体改进建议,必要时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品质保障部等部门进行目标与指标的再修订,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布生效。

  5.3管理方案控制

  5.3.1管理方案的编制

  5.3.1.1公司管理方案由品质保障部根据目标、指标的修改及实施情况组织编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5.3.1.2如必要,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可依据本单位的目标、指标制定本单位的管理方案报品质保障部审核,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5.3.1.3管理方案应涉及实现目标和指标有关的必要的、可能的活动、资源及具体措施。管理方案主要可包括以下内容:

  a)依据的目标与手段及目标现状;

  b)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c)执行部门及责任人;

  d)资源需求(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

  e)启动日期与完成期限等。

  5.3.2管理方案的实施

  管理方案制定后,发布至各相关部门、管理处、子公司,各部门应及时组织实施。

  5.3.3管理方案的检查

  品质保障部每季度对已经制定的涉及到各单位的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记录于《管理方案实施检查记录表》。

  5.3.4品质保障部根据检查情况作出相应汇报,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对尚未完成的,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5.3.5管理方案的修订

  5.3.5.1当因措施发生变更,目标指标变化或涉及到新的服务、活动等情况需要更改方案时,由更改申请者以《文件更改申请单》的形式交品质保障部审议。品质保障部应及时进行解释,对确有必要的应做出调整方案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最终由总经理协调解决。

  5.3.5.2品质保障部应根据总经理的指示及时修订或再调整管理方案,并重新报管理者代表审核及总经理批准后,重新下发至各部门,同时旧的方案予以收回作废。

  5.4其他管理要求

  5.4.1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4.2方针、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做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6引用文件

  6.1Q/GEPM0556-20**《文件控制程序》

  6.2Q/GEPM0551-20**《记录控制程序》

  6.3Q/GEPM0551-20**《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记录表格

  7.1《管理方案实施检查记录表》

  7.2《文件更改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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