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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项目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7

  物业公司项目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制度

  1.0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辖区内公共场地的使用管理。

  1.2维护客户利益,保障公共场地规范、合理使用。其职责包括:

  1.3项目客服部员工负责巡查、纠正场地不规范使用现象。

  1.4保安员负责对通道、大堂等处不规范使用现象进行巡查、纠正,并及向客服部汇报。

  1.5客服部其他人员在发现公共场地不规范使用现象时,均有责任制止或向有关人员报告。

  2.0工作程序

  2.1项目客服部助理在日常工作时应注意检查客户有无私自使用辖区内的公共场地、有无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招牌及广告的情况出现。

  2.2在客户有特殊情况需占用或使用公共场地时,项目客服部员工应请客户写出书面申请,在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项目的美观整齐的前提下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对相应公共场地实行统一规划,有偿使用,同时在《公用场地使用登记表》相应栏目中做好记录。

  2.3对违反公共场地使用规定的,损坏公共场地设施、设备者,项目客服部员工除责令其拆除,撤销违章物品、修补破损部位并恢复状外,还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2.4项目客服部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检查公用场地清洁卫生,对于乱涂、乱画、乱贴等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5保安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对公共场所不规范使用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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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贸技术学院田径场地使用和管理规定

  工贸技术学院田径场地使用和管理规定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地是学校开展体育教学、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体育竞赛的特殊场所,爱护田径场人人有责,凡进入田径场活动者,应自觉爱护场内器材、设备。

  1、严禁翻越围栏或强行进入场地,严禁各类车辆(包括自行车、儿童车、滑板、轮滑等)进入场内,禁止嬉戏、打架斗殴、携带宠物进入场内。

  2、严禁在场内、主席台四周随地吐痰、吸烟、酗酒,严禁乱扔瓜壳果皮、口香糖、废纸杂物等,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严禁挖、抓胶粒、石英砂,严禁拔、割草叶,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及明火入内。如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除照价赔偿,并将酌情给予处罚。

  3、严禁各班级、协会等在田径场进行非体育项目活动。

  4、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其钉子长度不得超过7mm)。严禁穿高跟鞋、带钉皮鞋者入场活动,规定的钉鞋必须经体育教师检查通过后才能进场训练。为避免泥土、沙石的污染,进入场地之前应清理鞋底泥土。随身物品自行保管,遗失财物自行负责。

  5、田径场应优先保证体育课教学及运动队训练使用,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场活动,以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无课开放期间严禁在塑胶道面上进行足球等非田径项目运动,以免发生伤害事故。不得在场内进行杠铃、哑铃、铁饼、标枪等运动训练,铅球、跳远、跳高、跳绳等项目训练应该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以防橡胶颗粒脱落,损坏面层。

  6、跑步时请沿逆时针方向,以保证训练安全,并请尽量使用外跑道,内跑道应尽量少使用,以延长场地的使用年限。

  7、学校田径运动场原则上不对外借用。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借用的,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借用单位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学校体育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场地使用后,要清理场地卫生,保持场地卫生清洁。

  8、校内各部门利用场地组织体育比赛,需提前三天向体育部提出申请,待安排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比赛时组织者必须全程在场维持秩序。

  9、由于田径场地势较高,在雷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严禁使用,请尽快撤离,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10、为涉及安全,本场地禁燃放鞭炮及烟火,如造成意外伤害,违反者负全责及赔偿责任。

  11、进入田径场地活动者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服从管理,违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依规按章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体育艺术教学部

篇3:工贸技术学院乒乓球、羽毛球场地使用和管理规定

  工贸技术学院乒乓球、羽毛球场地使用和管理规定

  学院乒乓球、羽毛球馆是学校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的运动场所,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提高场地的利用率,加强对场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规范场地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进入球场必须穿运动鞋,严禁穿钉鞋、硬底鞋和有损塑胶地面的鞋类进入场地。

  2、维护场内卫生,严禁在场内吸烟、吐痰、吃口香糖及零食。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油质物品进入场内。禁止穿刺、切割场地,严禁将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洒在场地上。

  4、严禁擅自动用场馆内的消防设施及电源开关。

  5、禁止在雨天把雨具带入场馆;禁止在地胶上洒水.

  6、爱护场内设施,若有破坏、损毁器材设施者,应照价赔偿。

  7、场内的羽毛球和乒乓球等体育器材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8、学院室内球场原则上不对外借用。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借用的,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借用单位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学校体育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场地使用后,要清理场地卫生,保持场地卫生清洁。

  9、校内各部门利用场地组织体育比赛,需提前三天向体育部提出申请,待安排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比赛时组织者必须全程在场维持秩序。

  10、负责场馆管理的协会必须经常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定期对场地进行保养及维护。

  11、入场人员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导,不得在乒乓球、羽毛球场进行与乒乓球、羽毛球运动不相关的活动,凡使用本场地均应遵守本规定。

  体育艺术教学部

篇4:社区移动电视信息亭场地使用协议书

  社区移动电视信息亭场地使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SZ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

  为提高SZ数字信息化建设速度,加快文化立市的步伐,推行SZ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移动视讯公司在SZ社区的移动电视传播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内容:

  在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由甲方同意有偿提供设备安装位置和工作用电,供乙方安装社区移动电视信息亭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乙方负责该系统的全部设备及设备的安装、维护,具体系统方案由双方根据现场协商确定。

  第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 年 7 月 1 日至 201** 年 6 月 30 日止,使用期限为 叁 年。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可按本协议内容优先续签协议。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场地租金(金海岸小区内共安装 6 块信息亭。每块每年租赁费用4000元人民币),每年共计人民币 贰万肆仟元整(¥ 24000 元)。

  2、协议签订后,亭体安装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一年费用(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以后费用一年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个年度的 6 月 20 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费用。甲方收款后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3、租赁费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四条 电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220v两相交流电,乙方自行安装电表。

  2、乙方自行安装电表,按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电费,费率为1.15元/度(以后费率可按供电部门标准作相应调整),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电费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第五条 安装

  1、甲方同意乙方设置数字移动电视系统,具体位置双方协商确定;

  2、该系统设备由乙方提供,乙方负责该系统的安装、维护工作等责任以及相关费用;

  3、在该系统的安装工程中甲方应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审核,并于乙方工程队安装完毕当日进行验收;

  第六条 安装时间

  1、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负责该系统的安装,安装时间由乙方确定,时间不得超过协议生效后的一个月内;

  2、乙方必须在该系统开始安装施工一个工作日前通知甲方,便于甲方准备电源等相关的资源。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该系统安装场地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甲方应为乙方安装场地、供电、施工及工程相关的事项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甲方保证对乙方该系统提供全天电力供应(正常停电除外)。并在能力范围内保障设备安全不被破坏。如因第三方破坏则协助乙方取证和追讨赔偿。

  4、甲方应指定联络人员,以便该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能随时联络并尽快进入现场维修。

  5、甲方在乙方该系统安装地进行相关改建、装潢等工程可能影响乙方该系统运行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方案,以保护乙方该系统运行的安全。在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得擅自移(改)动乙方该系统,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6、乙方保证在设备安装期间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期间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每月应固定派专业人员对该信息亭进行定期检修,并指定联络员,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必须保障该设备安全性,如若该设备发生漏电导致安全隐患,一切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若此后果对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乙方必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如若政府干涉否定,乙方必须自行出面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此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撤离本小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在业主就该系统相关事项提出异议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导致事态扩大升级,则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撤离本小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到期之时双方未能续约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甲方在该物业管理权丢失,此协议自动解除;

  4、因政府行为或政策性调整对本协议约定的移动电视媒体采取强制措施而导致该项目经营无法继续进行的。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均应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协商解决。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尽努力、忠诚的义务积极推进本协议条款的履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SZ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购物广场促销性场地资源使用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促销性场地资源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1、统一管理联营商户、自营厂家和dm入住产品的外场促销活动,使各类促销活动规范有序、整体统一。

  2、开发和利用卖场资源,给**购物广场带来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营造卖场氛围,给联营商户、自营厂家带来更多的商机。

  4、维护**购物广场整体形象,确保各类促销活动的一致性、有序性和有效性。

  5、为顾客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二、管理范围

  1、主体范围。包括:所有进驻**购物广场的商户和品牌、**超市的供应商、非场内经营单位(促销产品与**购物没有竞争关系者)。

  2、客体范围。包括:楼体条幅悬挂、门前搭建的临时商品展台(区)、广场促销路演、广场摆放的宣传展架等,一切促销性活动的场地占用。

  三、管理职责

  1、企划部负责管理“促销性”场地资源,统筹规划各商户、厂家的促销活动;各楼层经理、超市经理和安全运营部协助管理。

  2、场地使用的谈判由企划部卖场部负责,商户、厂家申请使用场地资源经相关楼层、超市份额责任同意后,向企划部申报。

  3、安全运营部负责商户、厂家促销活动的秩序维护,制止、清理未经审批的促销活动。

  四、管理原则

  1、鼓励商户、厂家在**购物广场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各只能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公司内经营单位进行促销活动,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将给予积极协助。

  2、商户、厂家的促销活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维护**购物广场的形象。严禁虚假宣传、愚弄欺骗消费者;严禁低俗表演、扰乱秩序。

  3、场地资源有偿使用。

  4、在场地资源使用发生冲突时,按照“dm优先、大品牌优先、活动规模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各商户、厂家的促销活动。

  五、管理流程

  1、申报

  (1)如商户、厂家、供应商有使用“促销性”场地的需求,经相关楼层、超市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周向企划部提出书面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三天申请。

  (2)企划部接到客户场地资源使用申报后,24小时内做出答复并及时通知客户;准许使用场地资源的,企划部应协同客户、相关楼层负责人共同确定场地使用面积、位置、时间,并在申报表中注明。

  (3)企划部准许客户使用场地资源后,客户应按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电费和保证金。

  2、执行

  (1)已批准的促销活动执行前一日,企划部根据客户促销活动使用场地资源的实际,通知安全运营部、广播室、现场管理部等相关后勤部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

  (2)客户促销活动期间,企划部派人进行现场监督、知道,协助、协调。

  (3)如客户促销活动如期举办或因不可抗原因(天气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影响活动如期举办,则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如无故撤销或延期,则扣除保证金。

  (4)促销单位活动如因故取消或延期,需在原活动日期前三天向营销部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提前24小时申请。申请批准后,如数返还所收取全部费用。

  3、要求

  (1)楼体条幅:如客户申请在**大楼外墙悬挂宣传企业形象、产品或促销活动的条幅,企划部应在条幅尺寸、面积、悬挂时间、悬挂位置和内容等方面做严格的要求,不得破坏dm整体环境。

  原则要求:纵向条幅不得少于6条,横向条幅不得多于3条;悬挂时间不得超过7天,中间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条幅悬挂不得影响楼体既有宣传物。

  (2)门口展台:如客户申请在**门口搭建临时展台,企划部应在展台位置、面积、时间等方面给予严格规定,不得影响消费者进出dm大楼,不得影响其他商户。

  原则要求:展台时间不得超过一天;不得阻塞门口通道;面积不得超过30平米。

  (3)外场“路演”:为保证效果,企划部须对客户的活动组织形式、内容、气氛营造等进行严格的要求。

  原则要求:舞台面积不得小于20平米,带裙带;背景喷绘不得小于5米×2.8米,吊挂平整;音响功率不小于2000W,音质较好;演员不少于5人。

  (4)上述各类促销活动结束后,所搭建、张贴的各类物品,白天4小时内予以拆除,晚上10小时内予以拆除。

  (5)上述各类活动造成dm既有硬件设施损坏的,活动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收费标准

  (1)条幅悬挂,20元/条/天。

  (2)展台场地,30元/半天。

  (3)路演场地,50元/半天。

  (4)电费:气模5元/天、音响/10元(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灯光及其他用电设备根据实际瓦数核算。

  注①——文中**,即“**购物广场”简称;

  注②——本文为ZZ庆典策划人员介入沧州**商场开业前后的企划工作时,根据商场实际而制定,仅供其他商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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