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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手册:保安服务控制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8

  质量手册:保安服务控制程序

  1 目 的

  向业主和住户提供安全服务。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物业管辖区域内保安服务的控制。

  3 职 责

  3.1 保安部

  全面负责物业管辖区的保安服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正常运行。

  3.2 管理部负责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 程 序

  4.1 保安工作是维护物业管辖区域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保障业主和住户、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信任感,对树立物业大厦良好形象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保安部经理编制保安部工作人员《任职要求和岗位责任制》,对岗位职责、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和能力作出明确规定,报管理部经理审核批准。

  4.2 保安服务应做到:

  a.大厦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

  b.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c.危及住户安全位置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d.大厦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4.3 保安部经理应根据4.2条款的要求,制定各项保安服务规范,明确规定各项保安工作具体的要求,编制成保安部工作手册,内容包括:保安工作规范、防火训练规范等,报管理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4 为达到上述服务规范的要求,保安部经理负责组织编写保安操作规程,编入保安部工作手册,由保安部经理批准执行。操作规程应对保安岗位、值勤时间和路线、保安器具使用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保安操作规程包括:停车场操作规程、警械、警具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等,由保安部经理批准执行。

  4.5 保安部经理编制各类保安工作管理制度,编入保安部工作手册,包括:保安部值班管理规定、消防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警械、警具使用管理制度等,报管理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6 保安的关键服务环节为对安全质量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环节,主要为:大堂保安、保安巡视、中央监控、紧急情况处理。对这些关键服务环节要有明确的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质量控制规范,对保安人员要加强培训,各种保安器械、设备要检验合格,工作正常,确保安全。

  4.7 建立保安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对保安服务质量考核进行量化,部门服务检查员在管理部的统一领导下,对服务质量进行日常考评,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考评表》,并按月绘制《保安服务质量控制图》报管理部汇总。

  4.8 保安部经理要根据《培训控制程序》的规定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

  5 相关文件

  5.1 《各类人员任职要求和岗位责任制》

  5.2 《保安部工作手册》

  6 质量记录

  6.1 《服务质量检查考评表》

  6.2 《保安服务质量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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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安部工作手册

保安部工作手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达到“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保安管理总要求,不断加强保安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于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主管、保安队员。

  第三条 本手册为广州***公司保安队的日常管理标准,各管理中心(处)应根据各自岗位的要求,另行制定保安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及各类应急处理预案,以利于工作开展。

  第四条 各管理处中心(处)必须严格执行本手册的规定。各管理中心(处)对贯彻执行本手册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要求,检查、监督所属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五条 公司物业管理部定期检查本手册在各管理中心(处)的落实情况,本手册作为对各管理中心(处)的月度考核标准之一。

  第二章 入职

  第六条 保安员入职条件

  1、历史清白,没有从事过非法活动,没有参加过黑社会组织,无纹身,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较强,能吃苦耐劳。

  2、文化程度初中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深度近视,接受过有关保安专业基本培训,具备治安、消防和车辆管理等有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男性身高1.65米至1.85米,年龄18岁至28岁。女性身高1.6米至1.75米,年龄18岁至25岁。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处)申请,公司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

  4、入职者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计生证复印件、保安上岗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2张一寸免冠彩照。

  5、复退军人、党员、有三年以上同行业工作经验的优先。

  第七条 入职程序

  1、申请入职的保安员填写入职申请表,由管理中心(处)初审;

  2、管理中心(处)初审后行政人事部复审入职者的入职资料,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将入职者的个人资料整理、存档。

  第八条 保安员来源以公司统一招聘主为,小区推荐为辅,小区推荐人员需有广州市户籍人员或公司员工担保。

  第三章 离职

  第九条 保安员离职需提前30天向所在管理中心(处)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处)收到保安员离职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收到小区保安员离职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示。

  第十条 公司批准离职申请后,离职人员在结算完服装折旧、宿舍水电费等费用并交回胸卡、服装肩章、臂章、帽徽后,公司退回个人证件复印件,并结算工资。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可由小区管理中心(处)主任决定先离职再补办手续,但应做好服装、宿舍水电费等结算,并应收回胸卡、肩章、臂章、帽徽等回收物品。

  第四章 服装

  第十二条 服装款式与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2、护卫服配置为:秋冬装标准为上下装系蓝色制服尼和普通长袖白色衬衣各2套。春夏上装为制式短袖白色衬衣2件,男下装为深蓝色平纹长裤2条,女下装为深蓝色平纹裙子2条。佩饰为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男为贝雷帽1顶,女为卷沿帽1顶,全年通用。

  3、白手套视情况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十三条 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2、帽子和领带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带、领带、肩章、臂章等佩饰使用期限为2年。

  4、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十四条 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人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小区或各盘项目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十五条 保安护卫人员服装折旧扣减

  1、保安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计财部发放清算工资。

  7、属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员,按保安公司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人员,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第十七条 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员总量保留10%-15%的服装存量,以应临时补充人员需要。

  第十八条 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

  2、夏装一套85元。

  3、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对)8.6元。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队衔

  第十九条 队衔是广州***公司护卫员的级别标志,具体通过肩章来体现,着制式保安服务的保安员同样适用本规定,但不通过肩章体现其级别。

  第二十条 队衔的使用

  1、试用期队员佩载试用期队衔;

  2、试用期满后佩戴一级队员的队衔;

  3、任职超过一年的队员,佩戴二级队员的队衔;

  4、任职两年以上的队员,佩戴三级队员的队衔。

  5、队长佩戴队长专用队衔。

  第二十一条 队衔的晋级

  1、队衔的晋级原则上一年自然晋升一次,最高可晋升至三级队员。

  2、一年内的月度考核中有三次评为差、六次评为不合格的队员,或犯有重大工作失误、给管理中心(处)造成不良影响的队员,经管理中心(处)主任审核后,可延缓晋级。

  3、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管理中心(处)做出重大贡献的队员,经管理处中心(处)主任审核后,可提前晋级。

  4、二级以上的保安员作为护卫队的骨干培养,在提拔队长时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发生各类突发事件,队长或管理处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时,由队衔高的队员负责临时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队衔低的队员必须服从于队衔高的队员。

  第二十三条 队员晋级应当由各管理中心(处)在队员达到晋级年限时,向公司提出晋级申请,公司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后,发布晋级文件。

  第二十四条 队员晋级时,应由管理中心(处)主任亲自主持召开晋级会议(也可在例会召开时进行),通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读晋级文件;

  2、授予队衔;

  3、管理中心(处)主任讲评。

  第二十五条 公司职能部门根据保安队员的队衔制度,另行制定相应的级别工资待遇标准。

  第二十六条 保安员在离职时,队衔应作为回收物品交回管理中心(处)。

  第六章 队容风纪

  第二十七条 着装

  1、保安员上岗值勤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全套着装,佩戴精神带、臂章、肩章(队衔)、帽徽,系领带、佩带胸卡。

  2、保安员值勤时,应当戴保安帽。戴大檐帽时,男保安员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保安员帽稍向后倾。戴贝雷帽时,帽徽位于左眼上方,帽口下缘距眉一指,帽顶向右下倾斜。大檐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3、保安服应当保持整洁,衣钮齐全扣紧,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护卫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衣扣。着长袖衬衣(或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保安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并系配发的领带。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外衣领,女护卫员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保安服颜色相近。长、短袖制式衬衣与夏裤、裙配套穿着时,通常戴贝雷帽,不系领带,不扣第一个钮扣;各种正规场合戴大檐帽或贝雷帽,系领带。

  4、训练、值班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黑色皮鞋。鞋跟高度男保安员不超过三厘米,女保安员不超过四厘米。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场合着拖鞋、赤脚。

  5、训练、值班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工作服。

  6、参加大型活动执勤时,除按正常要求穿戴外,还应扎外腰带、戴白手套、戴精神带。

  7、每年4月1日、10月1日为冬、夏装换装时间,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8、保安员因私外出,应着便装。

  9、保安服及配套帽徽、肩章和领花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他人。保安员离职时,服装按折旧归个人所有,各类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第二十八条 仪容

  1、保安员头发应当整洁。男保安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女保安员不得披头散发。保安员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2、保安员不得纹身。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首饰。女保安员着工作服时,不得化浓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围围巾。

  3、保安员着工作服时,应当按照规定佩带公司统一制发的胸卡,不得佩带其他徽章。

  第二十九条 举止

  1、保安员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2、保安员参加例会、培训、汇操等大型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3、保安员着保安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脱帽后,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大檐帽夹于左腋下(帽顶朝外,帽徽朝前);坐姿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也可以置于桌斗内。宿舍内保安帽可以统一放在床铺上。戴贝雷帽脱帽不便放置时,将帽左右向内折叠,置于左肩袢下(帽顶向上,帽徽朝前)。因特殊情况不适宜脱帽时,由在场最高领导临时规定。

  4、保安员外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不得聚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喧哗,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汽(电)车、火车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

  5、保安员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各类迷信、传销等非法活动。

  6、保安员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第三十条 队容风纪检查

  1、队容风纪是保安队和保安员的仪表和风貌,是保安队伍作风纪律和战斗力的表现。公司职能部门和各管理中心(处)在经常进行队容风纪教育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各管理中心(处)进行保安员月度考核时必须进行一次队容风纪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并讲评。

  2、公司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的队容风纪进行检查,每年进行汇操时队容风纪作为一项评比内容。

  3、对违反队容风纪的队员,应当令其立即改正,对不服从管理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书面检查等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采取立即停职反省的措施。

  第七章 作息

  第三十一条 时间分配

  在工作日内,保安员在保持八小时工作以外,还应至少保证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并按规定参加管理中心(处)组织的日常训练、培训活动。

  第三十二条 值班安排表

  由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长按照本手册的规定,依据各管理中心保安岗位的不同特点和人员编制情况制定。

  第三十三条 休息时间管理

  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员在非上班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有电视机的宿舍由队长制定电视开放时间,上晚班的队员必须保证在上班前有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时间,上白班的队员在夜间必须保证8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三十四条 训练、培训安排

  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保证每周2—3次训练、培训时间,并制订每月培训、训练计划表,该表的计划、执行情况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八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五条 队务会

  队务会由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长主持召开,每周一次,一般安排周五下午召开。必要时,也可由管理中心(处)主任亲自主持。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工作,并安排下周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必须签到,并做好记录,会议记录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三十六条 公司保安月度例会

  保安月度例会由物业管理部每月初主持召开一次,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长参加,形式可以采取例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培训、集训、现场学习等多种形式。

  第九章 请销假

  第三十七条 保安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在值班和训练(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三十八条 请假一日以内(不离开广州市,不含花都、从化)的,由护卫队长批准,护卫队长由管理中心(处)主任批准。

  第三十九条 请假一日以上(或离开广州市,含花都、从化)的,由管理中心(处)主任批准。

  第四十条 管理中心(处)应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具体比例以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不影响应急事件处理为原则由各管理中心(处)自行决定。

  第四十一条 保安员请假外出时,由护卫队长负责登记(包括:外出时间、请假时间、外出事由、外出地点、联络方法等),并交代注意事项;归队后,请假人必须向护卫队长销假。护卫队长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外出、归队情况,及时报告管理中心(处)主任。

  第四十二条 在治安环境较为复杂的地区,保安员外出尽量安排二人以上同行,并应指定负责人。

  第四十三条 请假超过一天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请假人应事先与其他队员协商好顶班事项,并报给护卫队长,护卫队长进行核实后报管理中心(处)主任批假。

  第四十四条 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四十五条 管理中心(处)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召回请假人员时,请假人员应无条件返回管理中心(处),并立即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无故不返回者,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十章 内务设置

  第四十六条 保安队内务设置(主要指值班室、宿舍内务)应当利于工作,方便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 值班室、宿舍内只准张贴(悬挂)公司统一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四十八条值班室内务

  1、值班桌面必须保持干净、整齐,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值班桌抽屉内必须保持干净、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3、文件柜内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4、值班室内地面、窗户、门等必须保持干净、无积尘、无污迹,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彻底清洁值班室卫生。

  第四十九条 宿舍内务

  1、地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2、床铺上被子、枕头和床铺下鞋子摆放统一、整齐。床铺下需要摆放其他物品的,也应按照整齐划一的标准,分类统一摆放。零散物品应统一放置到整理盒内,分类摆放整齐。

  3、床头柜、衣柜、书桌等物品统一标准,摆放整齐。

  4、墙体、窗户保持干净、无污迹。

  5、建立宿舍每日卫生值班制度。保安队长应安排宿舍内成员轮流值班,将每日宿舍卫生责任到人,并设立值班记录。

  6、建立宿舍每月大扫除制度。保安队长应安排每月不少于一次全体保安参加的卫生大扫除(当班人员除外)。

  第五十条 各管理中心(处)应将值班室内务和宿舍内务检查列入保安员的月度考核。

  第十一章 查岗

  第五十一条 各管理中心(处)每月应安排不少于4次的查岗(主要以夜班为主,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具体由管理中心(处)保安队长实施,也可由管理中心(处)主任亲自查岗,主任查岗每月不得少于1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值班人员在位情况;

  2、值班人员遵守岗位纪律情况;

  3、值班装备使用情况;

  4、各岗位间的通讯联络是否通畅;

  5、区内重要部位的安全情况;

  6、其他有必要的检查内容。

  第五十二条 设立查岗记录本,保安队长或管理中心(处)主任查岗后均应详细记录(包括查岗日期/时间、岗位名称、当班人员姓名/精神面貌/岗位纪律遵守情况、宿舍人员在位情况等)。到宿舍检查时,检查人员动作应轻,注意避免影响队员的正常睡眠。

  第五十三条 对查岗中发现的问题,管理中心(处)主任应责成保安队长立即组织整改,事后应有事件分析和相应的预防措施记录,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十四条 遇有以下情况时,管理中心(处)应适当增加夜班查岗次数:

  1、新接楼盘进驻初期;

  2、保安队伍出现不稳定情况时;

  3、当班人员上班前未有足够睡眠时间时;

  4、其他有必要的情形。

  第五十五条 公司物业管理部作为保安管理职能部门,每月应对各管理中心(处)保安在夜间(每日0:00—5:00)、休息日(周六、周日)的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设立保安查岗记录本,详细记录每次查岗情况。并应保证每2个月对每个管理中心(处)都轮流检查一遍的频率。

  第十二章 交接班

  第五十六条 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准备交接班,未提前赶到岗位的接班人员,按迟到处理。

  第五十七条 交接班内容如下:

  1、值班装备完好情况(交装备);

  2、值班室内物品完成情况(交物品);

  3、上一班值班注意事项(交情况);

  4、值班室卫生(交卫生)。

  第五十八条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配备的器材(如对讲机、电筒等)、岗位内的物品、工作记录本,如无异议,双方签名认可,责任随之移交。如有异议,应立即向队长汇报,队长应立即给予明确指示,当场不能确定的情况,应做好详细书面记录,并及时跟进处理。

  第五十九条 交接班应由队长或指定负责人带队,有2个以上(含2个)岗位的接班队员应列队接班。程序如下:

  1、接班人员列队到值班室前,立定。

  2、岗位接班人出列,与交班人互相敬礼,然后按照以上要求交接班。

  3、交接班完毕后,交班人入列。

  4、由队长或负责人带领队列到下一个岗位按以上程序继续交接。

  5、交接班完毕,由队长或负责人带回。

  第六十条 已到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而交班人员自行离岗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以外,交接班人员均应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十三章 应急演练

  第六十一条 各管理中心(处)必须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结合管理中心(处)的特点,经常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教育,增强保安员的应急观念,建立正规的应急准备秩序,保持良好的应急准备状态。

  第六十二条 各管理中心(处)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演练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具体内容按应急处理预案实施):

  1、治安事件应急演练;

  2、消防事件应急演练;

  3、突发性停电、停水等应急演练;

  4、煤气泄漏事件应急演练;

  5、紧急疏散应急演练;

  6、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7、紧急集合演练;

  8、水浸紧急处理演练;

  9、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演练;

  10、医疗紧急救助演练。

  第六十三条 为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管理中心(处)护卫队能够及时反应,各管理中心(处)每季度的紧急集合演练不得少于1次,紧急集合方案通常规定下列事项:

  1、紧急集合场的位置;

  2、紧急集合信号和通知的方法;

  3、全体队员到达集合场的时限;

  4、着装要求和携带的装备;

  5、到场后的服装、装备、时限检查;

  6、到场后的应急演练内容;

  7、事后讲评,并形成书面小结,分析问题、进行整改。

  第六十四条 各类应急演练应列入各管理中心(处)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每次演练需另行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演练有序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第六十五条 物业管理部应定期对各小区管理中心(处)的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并应达到每年每个管理中心(处)都循环一遍的频率。

  第十四章 日常培训

  第六十六条 为确保保安队员的综合素质达到岗位工作要求,各管理中心(处)应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培训。通常每周利用一、三、五下午16:00—17:00组织全体队员进行培训,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但每周培训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得少于1个小时。每次培训均应有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六十七条 各管理中心(处)应制订保安员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通常包括:

  1、队列训练;

  2、小区基本情况培训;

  3、业务技能培训;

  4、组织纪律、法律知识教育;

  5、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

  6、车辆指挥手势培训;

  7、公司形势、治安形势教育;

  8、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9、队员感兴趣的其他科学文化知识培训;

  第六十八条 队列训练、交通指挥、消防演练等培训原则上由保安队长实施,其他小区基本情况、公司动态、法规教育、消防知识、突发事件处理等教育原则上由管理中心(处)主任组织实施,必要时也可由管理中心(处)其他具备专业知识的人组织或由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十九条 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的日常培训实施情况,作为管理中心(处)月度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五章 考核

  第七十条 考核内容

  1、按照“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管理总要求,根据本手册的规定进行考核。

  2、必考内容

  (1)队容风纪;

  (2)队列,包括: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齐步走、敬礼、脱帽、戴帽;

  (3)消防:抛皮龙、手提式灭火器使用;

  (4)交通指挥;

  (5)各类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程序。

  3、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增加考核项目。

  第七十一条 考核方法

  通过平时检查和月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位护卫员进行检查评比,采取扣/加分的办法实施,满分100分,具体方法如下:

  1、平时检查

  每月由护卫队(班)长不定时(保持每周1次的频率)对保安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车辆/人员出入记录登记情况、车辆人员来访规范服务情况、巡检记录登记情况、夜间在位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按照《护卫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的条款,每发现一次问题,填写《护卫员考核奖/扣登记表》,记录发生事件,进行奖/扣分,月底汇总。

  2、月底评比

  每月30日左右由管理处主任组织对全体护卫员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及基本队列动作进行集中考核,业务知识通过书面测试的形式进行,队列考核由各管理中心(处)参照《护卫员月度队列考核评比表》的项目逐项进行打分评比。

  3、考核汇总

  每月1至3日,各管理中心(处)将上月的平时考核成绩和月底集中考核成绩进行汇总打分。具体标准如下:99分以上为优秀、90—98分为合格、85—89分不合格、85分以下为差。

  4、加分

  如保安员得到业(用)户书面表扬、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等符合《护卫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中规定的加分细则的,可按规定予以加分。

  第七十二条 考核实施与考核结果

  1、考核由管理中心(处)主任或保安主管组织实施,管理中心(处)其他员工均有监督权。

  2、每月考核不合格的保安员,须进行书面检讨,并根据当月考核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措施。

  3、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个月考核为差的保安员,须进行公开检讨、停岗直至除名处理。

  4、考核成绩与当月工资(考核工资部分)挂钩,按1分10元奖/扣考核工资,奖分不设最高限额,扣分直至考核工资扣完为止。

  5、每月考核结果需进行存档,作为护卫员晋升、离职等的依据。

  第七十三条 保安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

项目

序号

奖惩事由

分/次

1

上班迟到、早退

-1

2

上班私自离岗

-3

3

上班打闹、嘻笑、聚众聊天

-1

4

私自调班、调岗

-1

5

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

6

上班睡觉

-5

7

上班吃零食、抽烟

-1

8

不服从管理

-5

9

集体活动迟到

-1

10

私自外出、旷工

-3

11

不及时销假

-1

12

未经批准延长请假时间

-2

 

 

 

13

交接班不清楚

-1

14

岗位不清洁

-1

15

违例操作设备

-1

16

不按时巡检或巡检不到位

-2

17

当班装备、用具准备不齐全

-1

18

损坏装备、用具

-1~-10

19

来访接待不按规定程序办理

-1

20

来访接待语言不规范

-1

21

来访接待态度恶劣

-2

22

与业/用户争吵

-3

23

收到业/用户的责任性投诉

-2

24

值勤态度粗鲁

-1

25

人员、车辆指引不当

-1

26

丢失装备、物品、放行卡、值班资料

-5

27

当班期间发生责任性装备、物品、车辆损坏

-5

28

当班期间发生责任性装备、物品、车辆丢失

-10

29

不按时完成管理处交办的工作任务

-1

30

工作弄虚作假

-2

31

值班、巡检记录填写不全、有遗漏

-1

32

不熟悉服务范围内的基本情况

-1

33

不能熟练使用监控、消防等其他设施设备

-1

34

泄露公司内部或业用户信息

-2

35

非工作需要进入甲方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室内场所

-1

36

私自使用甲方各种设备

-1

37

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2

38

不按规定程序控制外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入及离开

-1

39

发现有乱停车辆或闲散人员时不及时处理

-1

40

值班室有无关人员逗留时不按程序进行处理

-1

41

私自调换对讲机频道

-1

42

私自拆卸对讲机等其他公共设备

-2

43

对讲机充电不及时,影响工作使用

-1

44

交接班清洁不合要求

-1

45

交接班签名不清

-1

46

接班队员未到而自离岗

-3

47

人员、车辆、巡检登记本填写不完整、不真实

-1

48

人员、车辆、巡检登记本字迹潦草,辨认不清

-1

49

仪容不整

-1

50

服装不干净、不整洁

-1

51

着装不整

-1

52

头发过长、不干净

-1

53

指甲过长

-1

54

坐岗坐姿不正、弯腰弓背

-1

55

站岗站姿不端、精神不振

-1

56

公共场合未按两人并列、三人成行的要求行走

-1

57

公共场合行走懒散

-1

58

公共场合身体歪斜、倚墙而立或靠在其他物件上

-1

59

公共场合背手、抱手、手插口袋

-1

60

公共场合聚众聊天、大声说笑

-1

61

公共场合抽烟、吃零食

-1

62

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

-1

63

公共场合打哈欠、伸懒腰、挖耳鼻、追逐打闹、勾肩搭背等

-1

64

公共场合有其他损害公司或管理处形象的举止和言谈

-1

65

训练不认真

-1

66

打架争吵

-2

宿

67

内务不整洁、不合标准

-1

68

影响他人休息

-1

69

私自在宿舍留宿他人

-2

70

当值宿舍卫生不合要求

-1

71

破坏宿舍设施、墙体

-2

72

室内乱贴、乱画、乱拉电线

-2

73

个人物品摆放不整齐

-1

7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等

-3

75

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1

76

值日员不打扫卫生

-1

77

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被采纳

+3

78

工作表现突出、积极肯干

+2

79

见义勇为、使公物免受损失

+3

80

优质服务、得到用户书面表扬

+2

81

管理处其他给予奖励的事项

不定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公司直属管理中心(**保障中心、**大厦管理中心)同样适应本手册,其日常管理、训练、演习等情况直接向公司汇报。

  第七十五条 本手册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公司物业管理部。

  第七十六条 本手册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篇3:保安部工作手册

保安部工作手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达到“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保安管理总要求,不断加强保安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于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主管、保安队员。

  第三条 本手册为广州***公司保安队的日常管理标准,各管理中心(处)应根据各自岗位的要求,另行制定保安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及各类应急处理预案,以利于工作开展。

  第四条 各管理处中心(处)必须严格执行本手册的规定。各管理中心(处)对贯彻执行本手册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要求,检查、监督所属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五条 公司物业管理部定期检查本手册在各管理中心(处)的落实情况,本手册作为对各管理中心(处)的月度考核标准之一。

第二章 入职

  第六条 保安员入职条件

  1、历史清白,没有从事过非法活动,没有参加过黑社会组织,无纹身,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较强,能吃苦耐劳。

  2、文化程度初中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深度近视,接受过有关保安专业基本培训,具备治安、消防和车辆管理等有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男性身高1.65米至1.85米,年龄18岁至28岁。女性身高1.6米至1.75米,年龄18岁至25岁。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处)申请,公司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

  4、入职者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计生证复印件、保安上岗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2张一寸免冠彩照。

  5、复退军人、党员、有三年以上同行业工作经验的优先。

  第七条 入职程序

  1、申请入职的保安员填写入职申请表,由管理中心(处)初审;

  2、管理中心(处)初审后行政人事部复审入职者的入职资料,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将入职者的个人资料整理、存档。

  第八条 保安员来源以公司统一招聘主为,小区推荐为辅,小区推荐人员需有广州市户籍人员或公司员工担保。

第三章 离职

  第九条 保安员离职需提前30天向所在管理中心(处)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处)收到保安员离职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收到小区保安员离职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示。

  第十条 公司批准离职申请后,离职人员在结算完服装折旧、宿舍水电费等费用并交回胸卡、服装肩章、臂章、帽徽后,公司退回个人证件复印件,并结算工资。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可由小区管理中心(处)主任决定先离职再补办手续,但应做好服装、宿舍水电费等结算,并应收回胸卡、肩章、臂章、帽徽等回收物品。

第四章 服装

  第十二条 服装款式与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2、护卫服配置为:秋冬装标准为上下装系蓝色制服尼和普通长袖白色衬衣各2套。春夏上装为制式短袖白色衬衣2件,男下装为深蓝色平纹长裤2条,女下装为深蓝色平纹裙子2条。佩饰为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男为贝雷帽1顶,女为卷沿帽1顶,全年通用。

  3、白手套视情况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十三条 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2、帽子和领带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带、领带、肩章、臂章等佩饰使用期限为2年。

  4、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十四条 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人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小区或各盘项目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十五条 保安护卫人员服装折旧扣减

  1、保安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计财部发放清算工资。

  7、属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员,按保安公司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人员,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第十七条 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员总量保留10%-15%的服装存量,以应临时补充人员需要。

  第十八条 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

  2、夏装一套85元。

  3、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对)8.6元。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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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队衔

  第十九条 队衔是广州***公司护卫员的级别标志,具体通过肩章来体现,着制式保安服务的保安员同样适用本规定,但不通过肩章体现其级别。

  第二十条 队衔的使用

  1、试用期队员佩载试用期队衔;

  2、试用期满后佩戴一级队员的队衔;

  3、任职超过一年的队员,佩戴二级队员的队衔;

  4、任职两年以上的队员,佩戴三级队员的队衔。

  5、队长佩戴队长专用队衔。

  第二十一条 队衔的晋级

  1、队衔的晋级原则上一年自然晋升一次,最高可晋升至三级队员。

  2、一年内的月度考核中有三次评为差、六次评为不合格的队员,或犯有重大工作失误、给管理中心(处)造成不良影响的队员,经管理中心(处)主任审核后,可延缓晋级。

  3、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管理中心(处)做出重大贡献的队员,经管理处中心(处)主任审核后,可提前晋级。

  4、二级以上的保安员作为护卫队的骨干培养,在提拔队长时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发生各类突发事件,队长或管理处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时,由队衔高的队员负责临时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队衔低的队员必须服从于队衔高的队员。

  第二十三条 队员晋级应当由各管理中心(处)在队员达到晋级年限时,向公司提出晋级申请,公司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后,发布晋级文件。

  第二十四条 队员晋级时,应由管理中心(处)主任亲自主持召开晋级会议(也可在例会召开时进行),通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读晋级文件;

  2、授予队衔;

  3、管理中心(处)主任讲评。

  第二十五条 公司职能部门根据保安队员的队衔制度,另行制定相应的级别工资待遇标准。

  第二十六条 保安员在离职时,队衔应作为回收物品交回管理中心(处)。

第六章 队容风纪

  第二十七条 着装

  1、保安员上岗值勤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全套着装,佩戴精神带、臂章、肩章(队衔)、帽徽,系领带、佩带胸卡。

  2、保安员值勤时,应当戴保安帽。戴大檐帽时,男保安员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保安员帽稍向后倾。戴贝雷帽时,帽徽位于左眼上方,帽口下缘距眉一指,帽顶向右下倾斜。大檐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3、保安服应当保持整洁,衣钮齐全扣紧,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护卫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衣扣。着长袖衬衣(或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保安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并系配发的领带。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外衣领,女护卫员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保安服颜色相近。长、短袖制式衬衣与夏裤、裙配套穿着时,通常戴贝雷帽,不系领带,不扣第一个钮扣;各种正规场合戴大檐帽或贝雷帽,系领带。

  4、训练、值班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黑色皮鞋。鞋跟高度男保安员不超过三厘米,女保安员不超过四厘米。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场合着拖鞋、赤脚。

  5、训练、值班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工作服。

  6、参加大型活动执勤时,除按正常要求穿戴外,还应扎外腰带、戴白手套、戴精神带。

  7、每年4月1日、10月1日为冬、夏装换装时间,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8、保安员因私外出,应着便装。

  9、保安服及配套帽徽、肩章和领花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他人。保安员离职时,服装按折旧归个人所有,各类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第二十八条 仪容

  1、保安员头发应当整洁。男保安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女保安员不得披头散发。保安员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2、保安员不得纹身。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首饰。女保安员着工作服时,不得化浓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围围巾。

  3、保安员着工作服时,应当按照规定佩带公司统一制发的胸卡,不得佩带其他徽章。

  第二十九条 举止

  1、保安员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2、保安员参加例会、培训、汇操等大型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3、保安员着保安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脱帽后,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大檐帽夹于左腋下(帽顶朝外,帽徽朝前);坐姿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也可以置于桌斗内。宿舍内保安帽可以统一放在床铺上。戴贝雷帽脱帽不便放置时,将帽左右向内折叠,置于左肩袢下(帽顶向上,帽徽朝前)。因特殊情况不适宜脱帽时,由在场最高领导临时规定。

  4、保安员外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不得聚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喧哗,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汽(电)车、火车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

  5、保安员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各类迷信、传销等非法活动。

  6、保安员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第三十条 队容风纪检查

  1、队容风纪是保安队和保安员的仪表和风貌,是保安队伍作风纪律和战斗力的表现。公司职能部门和各管理中心(处)在经常进行队容风纪教育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各管理中心(处)进行保安员月度考核时必须进行一次队容风纪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并讲评。

  2、公司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的队容风纪进行检查,每年进行汇操时队容风纪作为一项评比内容。

  3、对违反队容风纪的队员,应当令其立即改正,对不服从管理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书面检查等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采取立即停职反省的措施。

第七章 作息

  第三十一条 时间分配

  在工作日内,保安员在保持八小时工作以外,还应至少保证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并按规定参加管理中心(处)组织的日常训练、培训活动。

  第三十二条 值班安排表

  由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长按照本手册的规定,依据各管理中心保安岗位的不同特点和人员编制情况制定。

  第三十三条 休息时间管理

  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员在非上班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有电视机的宿舍由队长制定电视开放时间,上晚班的队员必须保证在上班前有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时间,上白班的队员在夜间必须保证8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三十四条 训练、培训安排

  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保证每周2—3次训练、培训时间,并制订每月培训、训练计划表,该表的计划、执行情况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八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五条 队务会

  队务会由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长主持召开,每周一次,一般安排周五下午召开。必要时,也可由管理中心(处)主任亲自主持。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工作,并安排下周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必须签到,并做好记录,会议记录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三十六条 公司保安月度例会

  保安月度例会由物业管理部每月初主持召开一次,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长参加,形式可以采取例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培训、集训、现场学习等多种形式。

第九章 请销假

  第三十七条 保安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在值班和训练(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三十八条 请假一日以内(不离开广州市,不含花都、从化)的,由护卫队长批准,护卫队长由管理中心(处)主任批准。

  第三十九条 请假一日以上(或离开广州市,含花都、从化)的,由管理中心(处)主任批准。

  第四十条 管理中心(处)应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具体比例以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不影响应急事件处理为原则由各管理中心(处)自行决定。

  第四十一条 保安员请假外出时,由护卫队长负责登记(包括:外出时间、请假时间、外出事由、外出地点、联络方法等),并交代注意事项;归队后,请假人必须向护卫队长销假。护卫队长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外出、归队情况,及时报告管理中心(处)主任。

  第四十二条 在治安环境较为复杂的地区,保安员外出尽量安排二人以上同行,并应指定负责人。

  第四十三条 请假超过一天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请假人应事先与其他队员协商好顶班事项,并报给护卫队长,护卫队长进行核实后报管理中心(处)主任批假。

  第四十四条 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四十五条 管理中心(处)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召回请假人员时,请假人员应无条件返回管理中心(处),并立即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无故不返回者,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十章 内务设置

  第四十六条 保安队内务设置(主要指值班室、宿舍内务)应当利于工作,方便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 值班室、宿舍内只准张贴(悬挂)公司统一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四十八条值班室内务

  1、值班桌面必须保持干净、整齐,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值班桌抽屉内必须保持干净、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3、文件柜内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4、值班室内地面、窗户、门等必须保持干净、无积尘、无污迹,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彻底清洁值班室卫生。

  第四十九条 宿舍内务

  1、地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2、床铺上被子、枕头和床铺下鞋子摆放统一、整齐。床铺下需要摆放其他物品的,也应按照整齐划一的标准,分类统一摆放。零散物品应统一放置到整理盒内,分类摆放整齐。

  3、床头柜、衣柜、书桌等物品统一标准,摆放整齐。

  4、墙体、窗户保持干净、无污迹。

  5、建立宿舍每日卫生值班制度。保安队长应安排宿舍内成员轮流值班,将每日宿舍卫生责任到人,并设立值班记录。

  6、建立宿舍每月大扫除制度。保安队长应安排每月不少于一次全体保安参加的卫生大扫除(当班人员除外)。

  第五十条 各管理中心(处)应将值班室内务和宿舍内务检查列入保安员的月度考核。

第十一章 查岗

  第五十一条 各管理中心(处)每月应安排不少于4次的查岗(主要以夜班为主,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具体由管理中心(处)保安队长实施,也可由管理中心(处)主任亲自查岗,主任查岗每月不得少于1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值班人员在位情况;

  2、值班人员遵守岗位纪律情况;

  3、值班装备使用情况;

  4、各岗位间的通讯联络是否通畅;

  5、区内重要部位的安全情况;

  6、其他有必要的检查内容。

  第五十二条 设立查岗记录本,保安队长或管理中心(处)主任查岗后均应详细记录(包括查岗日期/时间、岗位名称、当班人员姓名/精神面貌/岗位纪律遵守情况、宿舍人员在位情况等)。到宿舍检查时,检查人员动作应轻,注意避免影响队员的正常睡眠。

  第五十三条 对查岗中发现的问题,管理中心(处)主任应责成保安队长立即组织整改,事后应有事件分析和相应的预防措施记录,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十四条 遇有以下情况时,管理中心(处)应适当增加夜班查岗次数:

  1、新接楼盘进驻初期;

  2、保安队伍出现不稳定情况时;

  3、当班人员上班前未有足够睡眠时间时;

  4、其他有必要的情形。

  第五十五条 公司物业管理部作为保安管理职能部门,每月应对各管理中心(处)保安在夜间(每日0:00—5:00)、休息日(周六、周日)的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设立保安查岗记录本,详细记录每次查岗情况。并应保证每2个月对每个管理中心(处)都轮流检查一遍的频率。

第十二章 交接班

  第五十六条 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准备交接班,未提前赶到岗位的接班人员,按迟到处理。

  第五十七条 交接班内容如下:

  1、值班装备完好情况(交装备);

  2、值班室内物品完成情况(交物品);

  3、上一班值班注意事项(交情况);

  4、值班室卫生(交卫生)。

  第五十八条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配备的器材(如对讲机、电筒等)、岗位内的物品、工作记录本,如无异议,双方签名认可,责任随之移交。如有异议,应立即向队长汇报,队长应立即给予明确指示,当场不能确定的情况,应做好详细书面记录,并及时跟进处理。

  第五十九条 交接班应由队长或指定负责人带队,有2个以上(含2个)岗位的接班队员应列队接班。程序如下:

  1、接班人员列队到值班室前,立定。

  2、岗位接班人出列,与交班人互相敬礼,然后按照以上要求交接班。

  3、交接班完毕后,交班人入列。

  4、由队长或负责人带领队列到下一个岗位按以上程序继续交接。

  5、交接班完毕,由队长或负责人带回。

  第六十条 已到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而交班人员自行离岗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以外,交接班人员均应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十三章 应急演练

  第六十一条 各管理中心(处)必须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结合管理中心(处)的特点,经常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教育,增强保安员的应急观念,建立正规的应急准备秩序,保持良好的应急准备状态。

  第六十二条 各管理中心(处)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演练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具体内容按应急处理预案实施):

  1、治安事件应急演练;

  2、消防事件应急演练;

  3、突发性停电、停水等应急演练;

  4、煤气泄漏事件应急演练;

  5、紧急疏散应急演练;

  6、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7、紧急集合演练;

  8、水浸紧急处理演练;

  9、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演练;

  10、医疗紧急救助演练。

  第六十三条 为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管理中心(处)护卫队能够及时反应,各管理中心(处)每季度的紧急集合演练不得少于1次,紧急集合方案通常规定下列事项:

  1、紧急集合场的位置;

  2、紧急集合信号和通知的方法;

  3、全体队员到达集合场的时限;

  4、着装要求和携带的装备;

  5、到场后的服装、装备、时限检查;

  6、到场后的应急演练内容;

  7、事后讲评,并形成书面小结,分析问题、进行整改。

  第六十四条 各类应急演练应列入各管理中心(处)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每次演练需另行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演练有序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第六十五条 物业管理部应定期对各小区管理中心(处)的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并应达到每年每个管理中心(处)都循环一遍的频率。

第十四章 日常培训

  第六十六条 为确保保安队员的综合素质达到岗位工作要求,各管理中心(处)应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培训。通常每周利用一、三、五下午16:00—17:00组织全体队员进行培训,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但每周培训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得少于1个小时。每次培训均应有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六十七条 各管理中心(处)应制订保安员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通常包括:

  1、队列训练;

  2、小区基本情况培训;

  3、业务技能培训;

  4、组织纪律、法律知识教育;

  5、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

  6、车辆指挥手势培训;

  7、公司形势、治安形势教育;

  8、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9、队员感兴趣的其他科学文化知识培训;

  第六十八条 队列训练、交通指挥、消防演练等培训原则上由保安队长实施,其他小区基本情况、公司动态、法规教育、消防知识、突发事件处理等教育原则上由管理中心(处)主任组织实施,必要时也可由管理中心(处)其他具备专业知识的人组织或由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十九条 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的日常培训实施情况,作为管理中心(处)月度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五章 考核

  第七十条 考核内容

  1、按照“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管理总要求,根据本手册的规定进行考核。

  2、必考内容

  (1)队容风纪;

  (2)队列,包括: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齐步走、敬礼、脱帽、戴帽;

  (3)消防:抛皮龙、手提式灭火器使用;

  (4)交通指挥;

  (5)各类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程序。

  3、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增加考核项目。

  第七十一条 考核方法

  通过平时检查和月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位护卫员进行检查评比,采取扣/加分的办法实施,满分100分,具体方法如下:

  1、平时检查

  每月由护卫队(班)长不定时(保持每周1次的频率)对保安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车辆/人员出入记录登记情况、车辆人员来访规范服务情况、巡检记录登记情况、夜间在位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按照《护卫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的条款,每发现一次问题,填写《护卫员考核奖/扣登记表》,记录发生事件,进行奖/扣分,月底汇总。

  2、月底评比

  每月30日左右由管理处主任组织对全体护卫员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及基本队列动作进行集中考核,业务知识通过书面测试的形式进行,队列考核由各管理中心(处)参照《护卫员月度队列考核评比表》的项目逐项进行打分评比。

  3、考核汇总

  每月1至3日,各管理中心(处)将上月的平时考核成绩和月底集中考核成绩进行汇总打分。具体标准如下:99分以上为优秀、90—98分为合格、85—89分不合格、85分以下为差。

  4、加分

  如保安员得到业(用)户书面表扬、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等符合《护卫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中规定的加分细则的,可按规定予以加分。

  第七十二条 考核实施与考核结果

  1、考核由管理中心(处)主任或保安主管组织实施,管理中心(处)其他员工均有监督权。

  2、每月考核不合格的保安员,须进行书面检讨,并根据当月考核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措施。

  3、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个月考核为差的保安员,须进行公开检讨、停岗直至除名处理。

  4、考核成绩与当月工资(考核工资部分)挂钩,按1分10元奖/扣考核工资,奖分不设最高限额,扣分直至考核工资扣完为止。

  5、每月考核结果需进行存档,作为护卫员晋升、离职等的依据。

  第七十三条 保安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

项目

序号

奖惩事由

分/次

1

上班迟到、早退

-1

2

上班私自离岗

-3

3

上班打闹、嘻笑、聚众聊天

-1

4

私自调班、调岗

-1

5

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

6

上班睡觉

-5

7

上班吃零食、抽烟

-1

8

不服从管理

-5

9

集体活动迟到

-1

10

私自外出、旷工

-3

11

不及时销假

-1

12

未经批准延长请假时间

-2

 

 

 

13

交接班不清楚

-1

14

岗位不清洁

-1

15

违例操作设备

-1

16

不按时巡检或巡检不到位

-2

17

当班装备、用具准备不齐全

-1

18

损坏装备、用具

-1~-10

19

来访接待不按规定程序办理

-1

20

来访接待语言不规范

-1

21

来访接待态度恶劣

-2

22

与业/用户争吵

-3

23

收到业/用户的责任性投诉

-2

24

值勤态度粗鲁

-1

25

人员、车辆指引不当

-1

26

丢失装备、物品、放行卡、值班资料

-5

27

当班期间发生责任性装备、物品、车辆损坏

-5

28

当班期间发生责任性装备、物品、车辆丢失

-10

29

不按时完成管理处交办的工作任务

-1

30

工作弄虚作假

-2

31

值班、巡检记录填写不全、有遗漏

-1

32

不熟悉服务范围内的基本情况

-1

33

不能熟练使用监控、消防等其他设施设备

-1

34

泄露公司内部或业用户信息

-2

35

非工作需要进入甲方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室内场所

-1

36

私自使用甲方各种设备

-1

37

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2

38

不按规定程序控制外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入及离开

-1

39

发现有乱停车辆或闲散人员时不及时处理

-1

40

值班室有无关人员逗留时不按程序进行处理

-1

41

私自调换对讲机频道

-1

42

私自拆卸对讲机等其他公共设备

-2

43

对讲机充电不及时,影响工作使用

-1

44

交接班清洁不合要求

-1

45

交接班签名不清

-1

46

接班队员未到而自离岗

-3

47

人员、车辆、巡检登记本填写不完整、不真实

-1

48

人员、车辆、巡检登记本字迹潦草,辨认不清

-1

49

仪容不整

-1

50

服装不干净、不整洁

-1

51

着装不整

-1

52

头发过长、不干净

-1

53

指甲过长

-1

54

坐岗坐姿不正、弯腰弓背

-1

55

站岗站姿不端、精神不振

-1

56

公共场合未按两人并列、三人成行的要求行走

-1

57

公共场合行走懒散

-1

58

公共场合身体歪斜、倚墙而立或靠在其他物件上

-1

59

公共场合背手、抱手、手插口袋

-1

60

公共场合聚众聊天、大声说笑

-1

61

公共场合抽烟、吃零食

-1

62

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

-1

63

公共场合打哈欠、伸懒腰、挖耳鼻、追逐打闹、勾肩搭背等

-1

64

公共场合有其他损害公司或管理处形象的举止和言谈

-1

65

训练不认真

-1

66

打架争吵

-2

宿

67

内务不整洁、不合标准

-1

68

影响他人休息

-1

69

私自在宿舍留宿他人

-2

70

当值宿舍卫生不合要求

-1

71

破坏宿舍设施、墙体

-2

72

室内乱贴、乱画、乱拉电线

-2

73

个人物品摆放不整齐

-1

7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等

-3

75

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1

76

值日员不打扫卫生

-1

77

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被采纳

+3

78

工作表现突出、积极肯干

+2

79

见义勇为、使公物免受损失

+3

80

优质服务、得到用户书面表扬

+2

81

管理处其他给予奖励的事项

不定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公司直属管理中心(**保障中心、**大厦管理中心)同样适应本手册,其日常管理、训练、演习等情况直接向公司汇报。

  第七十五条 本手册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公司物业管理部。

  第七十六条 本手册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篇4:物业保安培训手册

  物业保安培训手册根据国内外人才资源开发和培训发展趋势以及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的现状和培训需求编写而成,旨在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正确认识培训,有效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和技能,以适应、引领发展变化的形势和需求,从而确保企业健康成长和不断发展。

  物业保安培训手册从物业保安员岗位工作实际出发,系统介绍了保安员的岗位职责、安保服务作业程序和具体作业内容,以及安保服务过程中常用到的日常英语等内容。为保安员工作提供了可参照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

  物业保安培训手册主要包含保安的培训教程、培训资料、培训方案、培训讲义、培训指导,还包括保安员的服务意识培训、保安军体培训、保卫常识培训等等。

第一章:保安部

  (一)保安部的概念:

  保安部是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大厦进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的重要辅助力量。保安部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治安、消防制度,维护大厦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大厦设施设备及辖区内用户的财产安全。

  (二)保安部的职责:

  1.根据本物业的管理公约、公司规定及国家相关法规,为入住业/租户提供完善的园区治安、消防中控、保安监控、车辆管理等配套服务。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做好“三防”(火、盗、治安灾害事故)安全工作,保证物业管理项目各项服务正常进行。

  3.加强公司内人、地、物的了解和重点要害部位、易发案件部位的管理,做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询问等工作,对内部发生的案件做好现场保护,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负责大厦内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6.严格治安管理,做好来访及加班登记,全天24小时巡查,进出货物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

  7.加强保安部自身建设,使内部资料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随时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实现一流保安服务。

  8.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部门预算等。

  9.监督指导本部门员工完成本职工作,并对本部门人员的招聘、调整、奖惩、辞退等提出考核意见。

  10.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安部内部结构:

第二章保安部内保

  (一)保安部内保的概念

  保安部内保是在保安部领导下对大厦进行治安防范、安全管理的重要力量。保安部内保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治安制度、完善各项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公安机关对大厦内发生的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公安机关对重点人物进行保护、跟踪及查控并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安部内保的职责

  1.制定大厦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完成情况。

  2.认真完成公司领导及保安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3.了解大厦内各重点部位情况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对大厦内全体员工及全体业/租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及业/租户的安全防范意识。

  5.制定安全检查方案,随时对整个大厦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执行。

  6.处理一般性治安事件,及时将重大治安事件上报保安部及公安机关。

  7.协助公安机关对大厦内发生的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公安机关对重点人物进行保护、跟踪、查控。

  8.制定大厦各类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及演习方案。

  9.制定大厦出入管理规定及加班申请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保安部内保结构:内保主任---内保领班---内保警卫

  (四)内保主任岗位描述:

  1.在本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带领本部门员工进行日常的治安、巡视和车辆管理等工作,为业/租户提供优质便捷的配套服务。

  2.服从上级管理,执行上级对工作调整的安排。

  3.熟悉保安部工作内容和程序,安排员工的日常工作内容和休假时间,执行部门经理的决定和工作安排。

  4.熟悉管理中心的重点部位、要害部位以及业户情况,进行经常性治安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并及时整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修订保卫工作计划,对全体员工及客户进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漏洞,防患于未然。

  5.了解业/租户入住情况,随时解决各项投诉,跟进处理并随时上报,对于书面来函应以书面形式回复。

  6.了解管理中心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人员构成。负责办证人员证件的审验、登记备案工作,防止内部人员发生刑事治安等违法犯罪事件,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建立、整顿与保管各类档案工作。

  7.掌握保安部现有的工具、设备、标示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以便随时调配使用。

  8.积极配合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工作,定期向公安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及时处理治安案件,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9.负责保安部的员工培训,保证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能达到业/租户和公司的要求。随时检查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对员工考核提出参考意见。

  10.负责分管区域的安全防范,检查外保人员岗位及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保证完成任务。在紧急情况时,组织指挥保安人员紧急避险。

  11.值班期间负责对整个大厦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避险,指挥保安全体在岗人员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险,并请求物业公司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使灾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12.掌握保安员的思想动态,对保安员日常生活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持与保安公司的接触,作好协调工作。通过实际工作考核保安公司,在签定或续签合同时向上级提出参考意见。

  13.与各主任重点分工密切协同合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14.与各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完成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五)保安部内保主任职责:

  1.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部门经理,统一管理内保一切工作。按时参加部门例会,定期向上级汇报所属工作。

  3.熟悉业户的名称资料、对业户单元位置、负责人等情况了如指掌,与业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4.组织、安排日常的治安管理工作,确保物业管理范围内人身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5.熟悉相关单位的工作程序,并与其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依照管理项目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保安部各项规章管理秩序。

  6.耐心解答来访客人或业户的问讯,接待客人的各种头绪,及时分派处理。

  7.管理保安部的所有装备和通讯设备,保证不丢失损坏。

  8.每日巡视园区,随时检查外聘保安公司的工作质量、操作程序和出勤情况,纠正保安公司的工作缺陷并对整改不力的给予处罚。

  9.定期召开外聘保安公司现场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书面上报每周的工作总结及下周安排。

  10.按计划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评定工作,并将考核、评定结果上报部门经理。

  1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意外事故或案件,处理好善后工作。

  12.与其他相关部门经常沟通,协调关系。

  13.按公司规定着装,在工作中精力集中。

  (五)保安部内保领班职务描述:

  1.在保安部管理下,带领保安员进行值勤、巡逻、检查、车辆管理等日常工作,为业/租户提供优质的物业配套服务。

  2.服从上级管理,执行上级对工作调整的安排。

  3.认真对待业/租户投诉,详细记录并及时跟进解决,处理一般性的治安案件,避免扩大影响,给业/租户或公司造成损失。

  4.负责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做好本班的考勤工作。对本班的人员岗位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并掌握所属人员情况。

  5.明确重点警卫目标,分配当日工作,讲评值班情况,作好值班记录。按时巡查各岗位值勤情况,及时纠正违纪违章、仪容仪表不整现象。

  6.保管好本班的公用物品,保证通信器材和警械完好有效。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及性能,掌握警卫专业技能。

  8.坚持原则,从严管理,敢于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现违反治安管理或管理公约的行为要及时处理。

  9.对所属人员使用的警用器材严格管理,保证器材完好无损。

  10.保证公共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标志完好无损,灵敏有效。值班记录要文字清晰、内容清楚。

  11.做好本班的签到签退工作,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值班记录、警用器材当面交接清楚。布置当班工作重点。

  12.发生重大问题立即报保安部,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一般问题班后综合报告。

  13.积极参加员工培训,并将学习掌握的工作程序和技巧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确保工作质量。

  14.团结同事,相互协助,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工作中保持高昂的士气。

  15.协助上级处理好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六)保安部内保领班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串岗。

  3.熟悉业户资料,经常与客户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4.按规定着装上岗,礼貌值勤,服从管理,廉洁奉公,勇于和犯罪分子做斗争。

  5.坚守岗位,终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6.按时巡视,按时交接班,在值勤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不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徇私舞弊。

  8.爱护各种警械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9.按时巡视,携带公司配备的通讯工具,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如有重大问题或隐患须及时上报。

  10.耐心解答来访客户或业户的问询,接待客人的各种投诉,及时处理或上报。

  11.接班上岗前应先巡视检查各岗位常备物品是否完好无损,岗位是否清洁卫生,查阅前一班的工作日报表有无异常问题。下岗前巡视各岗,听取各岗员汇报,收集业户投诉表、出货单,认真填写巡楼记录表和工作日报表。在下一班的领班确认后签字确认。

  12.以各岗职责为工作指引,知道、监督队员工作。对本班员工的违纪行为立即制止,给予警告或上报给主任。

  13.认真做好进出车辆的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车辆。

  14.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加强沟通,主动协助其他岗位处理紧急情况。

  15.沉着冷静应对突法事故,协助上级处理善后工作。

  (七)保安部内保警卫职务描述:

  1.在保安部管理下,完成日常值勤、巡视等工作,保证物业管理项目的正常秩序。

  2.服从上级管理,执行上级对工作调整的安排。

  3.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基本的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熟知大厦整体结构和重要部位,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并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对违反治安、防火和破坏大厦公共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领班。勇于同任何危害业主及大厦利益的行为做斗争。

  6.按时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保安部内保警卫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注意仪容仪表,体现公司形象,

  3.认真接待、处理业户的各种投诉,详细记录,及时处理,及时向领班汇报。

  4.当值中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忠于职守。

  5.当值中坚持大厦所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发生治安、火灾、突发等紧急事件时,要迅速前往现场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保安部办公室。

  7.按公司规定着装,在工作中精力集中。

第三章 保安部消防中控

  (一)保安部消防中控的概念:

  保安部消防中控是在保安部领导下对大厦进行消防安全防范、普及消防知识的重要力量。消防中控的服务宗旨是:防消结合、防患未然。保安部消防中控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消防制度,对大厦的设施设备及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定期对大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按计划对大厦员工及业/租户进行消防培训和宣传。

  (二)保安部消防中控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

  2.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3.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保安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5.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7.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8.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9.组织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10.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11.建立防火档案。

  (三)保安部消防中控结构:消防主任——中控领班——中控警卫

  (四)保安部消防主任职务描述:

  1.在部门经理领导下,完成物业项目的消防工作,保证大厦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没有消防隐患,为业/租户提供良好的物业场所。

  2.服从上级管理,执行上级对工作调整的安排。

  3.熟悉物业项目中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和重点防火部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跟进落实情况。发现消防设施出现的问题及时检查并报有关部门维修。

  4.掌握部门日常工作动态及特殊工作的完成情况,合理调配人员部署,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5.对保安监控室值班人员的日常监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根据重点时期重点不止工作,及时发现可疑情况,确保园区安全。

  6.熟悉消防中控室的设备操作和报警情况,完善消防中控室值班制度和管理制度,对消防监控人员的日常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做好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工作。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及宣传教育工作,曾强安全防火意识。

  8.定期培训新员工,不断提高下属保安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指导。

  9.定期组织进行消防设备操作和火警处理的培训、考核及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和所有业租户自防自救的能力。

  10.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重大时间及时报告上级,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1.与各主任重点分工,密切协同合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12.与各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完成日常物业管理工作。

(五)保安部消防主任岗位职责

  1.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部门经理工作,按时参加部门例会,定期向上级汇报所属工作。

  3.拟定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方案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及物业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消防设施和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跟进落实情况。

  4.安排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并督促其尽快完成,随时了解和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

  5.负责消防设施使用检查工作,熟悉并熟知大厦消防设备运行情况和消防设施重点防火部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检查跟进情况。

  6.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作好大厦安全防火工作。协助客户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及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安全防火意识。

  7.组织消防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和消防学习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大厦全体员工消防知识的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按时巡视检查中控室,检查员工工作情况和不安全隐患。

  9.掌握部门日常工作动态及特殊工作(如异常天气、重大活动突发事故等)的准备、处理及善后工作。

  10.按计划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

  11.与各主任重点分工、密切合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保安部消防中控领班职务描述:

  同内保领班。

  (七)保安部消防中控领班职责

  同内保领班。

  (八)保安部消防中控警卫职务描述

  同内保警卫

(九)保安部消防中控警卫职责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注意仪容仪表,体现公司形象。

  3.认真接待、处理业户的各种投诉,详细记录,及时处理,并做好投诉的跟进工作。

  4.当班时间内,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和精神面貌,做到姿势端正,礼貌待人,服务热情,依法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公司形象。

  5.当值中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无故脱岗、扎堆儿聊天、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执勤中坚持大厦所规定的验证制度、会客登记制度,物品携出检验制度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7.警卫队、中控室、消防监控室要相互紧密配合,发生治安、火灾、突发等紧急事件时,要迅速前往现场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保安部办公室。

  8.公司规定着装,在工作中精力集中。

(十)保安监控员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级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注意仪容仪表,体现公司形象。

  3、熟练操作使用消防监测设备,了解主机的性能及运行状态,准确识别报警符号及意义,对主机监控的部位、房间清楚了解。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查看,并保持通讯联系。

  4、值班消防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规程操作及维护方法,掌握主机各种泵之状况。严格执行消防设备管理办法,做好当值的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

  5、按时巡视检查消防设备,认真观察并填写各项记录。

  6、对有关领导指令,一律按照工作制度进行工作,一人监护主机,一人操作。

  7、负责当值异常情况和事故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及部门报千,且做好记录。

  8、做好当值期间消防工具器材之管理工作。当值消防员有权制止违反消防规范之操作。

  9、当主机报火警后,值班人员去现场处理完毕后,消防中心方可将主机复位。并做好时间、地点、探头号码、检查人员姓名的记录,便于日后维修人员参考和调试。主机由消防中控人员专职负责,禁止其它人员操作使用,以免造成设备事故。

  10、当有的部位冒烟或者着火已经确认后,立即按《消防应急方案》执行,做好火警详细记录,供日后调查取证。

  11、当值班时主机报警,中控人员必须等火警处理完毕后方可下班;接班人员未到,应继续坚守工作岗位,直到上级派人接班为止。

  12、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记录。字迹清楚,页面整洁。

  13、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机器设备擦拭干净,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篇5:C-TPAT安全管理手册:实际现场保安

  C-TPAT安全管理手册:实际现场保安

  实际现场保安

  按照C-TPAT反恐安全要求编制实施以下实际现场之保安要求。

  1.工厂的厂房必须安装必需的消防警报和灭火系统,以便能够及时监测、报告和扑灭火险。

  2.工厂所有建筑物所用的材料以及其建造结构能够抵抗非法的进入和外界的侵扰:即不允许使用临时替用物料(例如用绳或木头),不允许有敞开未封闭或轻易可以打开的门窗等。

  3.工厂大门的出入铁闸在没有车辆进出时必须关闭,人员行走的通道邻近在驻守大门的保安,以便检查其身份证件。

  4.厂房外部和内部所有的门窗、大门和围栏都需要关闭(有足够的上锁/防护装置),除非需要打开去进行接收和付运作业。所有进出厂房的通道门口安排保安人员驻守、验证和监控进出的车辆、人员,以防止从这些地方非法侵入。

  门户的锁匙保管在管理部及副厂长那里。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出以及异常进出事件的报告/记录由保安负责看管。

  5.工厂装设至少6尺(2米)高以上坚固的围栏和围墙去围绕整个货运区域/作业区域,小汽车不允许停靠在货运作业区域。

  6.工厂的厂房周围也装设至少6尺(2米)高以上坚固的围栏和围墙,围栏和围墙的顶端装设尖锐的铁丝或玻璃片,以防止外来非法侵入。工厂的围墙和门户的结构坚固,足能防止或阻挡武力侵入。

  7.在需要时,工厂的货仓和写字楼装有防止非法侵入的监视、警报系统去防护,且具有可靠的可用12小时的备用电池以便能够进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监控,安全员每月进行测试是否正常。

  8.所有门窗或者在货仓内的一些打开的门窗中装设的铁网都必须安全、能够预防偷窃。货仓或者储存区域的门和通道需要安全管制。当无人在内工作(例如收发货)时可以上锁,有专责仓务人员负责进出控制。

  货仓四周为封闭式、有围栏或围墙可以上锁,非授权人士不能进入、非本仓人士的进出需要获批准和登记、货物进出需要凭有效单据和登记等。

  9.危险易燃物品必须储存在一个隔离、安全、包围起来的区域。

  这些储存危险易燃物品的仓库必须有消防和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封闭上锁,24小时抽风抽气,内设的电器设备必须能够防爆,装设有足够消防/防护设备等。

  10.为了安全起见,厂房外部安装足够的灯光照明,其照明范围包括停车区域、货仓、装卸货位、主要主干通道和出入口,以及厂房后面周围地带;另外在厂房内部、楼梯间、通道或出入口,均已安装足够的照明灯以及应急灯。

  11.所有的门/窗户/开放的地方都需要上锁,或者装设一些摄像头和警报器进行监控,或者安排保安岗位驻守,以预防未被授权的人进入厂房;同时,还可以通过装设一些监控装置,例如通过设立保安岗亭或者中央监测控制系统去进行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侵扰防护/夜贼警报防卫。

  12.在需要时,工厂会考虑设立可操作的有监控和记录功能的CCTV(中央监控电视系统)去监测工厂的装卸货位、所有通道和出入口,包括在装卸货位的内部和外部进行装卸,停靠和储存的货柜/货车,紧急出口或者某些客户指定需要装设CCTV的存货仓位。

  如果采用CCTV系统,则该系统的记录能力需要提供至少30天的高质素画面和需要配备备用的瀑急发电机或可用12小时的备用电池(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这个CCTV系统和记录必须安全地存放和非授权人员不能接近。CCTV的预防维护至少每个季度进行一次。

  13.为了工厂和员工的安全,工厂设置和张贴了足够的安全警告标志:例如严禁携带火种入厂、严禁携带利器入厂、厂区内严禁吸烟、厂区内车辆需要限速行驶(时速不超过8公里)、厂房内/上落楼梯时不得互相追赶或推拉扯。

  14.车辆和人员出入控制程序

  a.车辆、人员进出厂房出入口,货运装卸位,写字楼等岗位,需要配备专职保安人员驻守进行出入管理控制,或者可以配备电子出入控制系统,有限度的进入/访问只能是那些需要在区域内工作的人员。出入管制系统的最低要求是保存至少6天的记录。出入管制系统的设备必须安全。

  b.所有职员在出入厂房时,都需要出示/配戴贴有本人相片的识别厂牌,获批准的访客需要出示证件以显示其访客的身份;所有访客都必须进行来访登记,获得授权人士的陪同,方能进入厂区相关范畴。

  c.对于出入控制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例如未能出示有效证件而试图非法/强行进入厂房等)需要予以记录和报告上司。

  d.人员/车辆也入厂区具体运作可参阅员工/来宾出入控制、工厂货物/车辆出入控制以及车辆出入控制等相关文件规定。

  15.工厂建立内部、外部的通信联络系统去指导内部安全人员或者当地政府部门(在显眼处张贴电话号码)。工厂在厂房现场设立保安室,主要负责日常保安和秩序巡查以及紧急事故之应变处理等工作。其24小时内线办公电话为808;办公地点设在厂大门口。

  16.在厂区大门口驻守的保安,除了负责监控、查验出入厂区的车辆、人员之外,还需要引导进入厂区的车辆正确停泊在指定区域,杜绝乱停乱靠现象。装卸位,货物收发处必须与车辆的停放处进行隔离。

  17.保安队长负责指派白天和夜晚的巡逻保安员,定期定时执行巡逻,查验厂区内外有无异常现象(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门/窗/锁/围栏/围墙有无损坏、有无不安全隐患、有无可疑人员等)。

  有关巡逻情况应记录在巡逻登记簿上,如有突发、异常的事件,则须即时报告上司处理。

  18.为了防止工厂之财物损失以及确保员工没有携带违禁物品(包括利器、香烟、打火机等)进出厂房,工厂会在厂房的出入口设立保安,利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进出人员的随身物品,查验出外出放行条。

  19.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未被授权物品的迁移和出入。

  20.各员工在厂区内需要配戴厂证以供识别,在厂房内则需要穿工衣和配戴厂证以供识别,进出厂房上下班都需要打卡。

  21.为预防未被授权的人员接近电脑系统,各部门必须妥善管理自己的电脑,在暂停操作时退出自己使用的用户或者关闭电脑。

  保守电脑密码,定期或不定期更新电脑密码。

  22.各部门需要编制值班安排表,安排好每天上下班负责开门、锁门、关窗、关水电的负责人。同时,在下班后,这些负责人需要按照规定一丝不苟地认真执行值班事宜。

  夜班巡逻保安应负责监察各值班人员有无做好值班工作(下班关闭门、窗、水、电气等),如有疏忽职守的,会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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