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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处质量保障体系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8

  小区物业管理处质量保障体系

  在导入ISO9000与ISO1800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

  管理运行机制

  1、质量监管机制

  质量监管机制是在建立一整套有物业管理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根据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把质量目标落实到各岗位、各环节直至到个人,并通过质量管理小组监督检查,使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达到用户满意的效果。

  管理处各职能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制定的各项考核目标,按照质量监管体系的要求,明确责任,授予权利,在实际过程中抓好权限下放和自我控制及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和控制,并将目标实施的各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用图表和文字表述出来,实现目标动态控制,进行目标成果评价,确定成果和考绩,并与个人利益待遇相结合。同时,还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员工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进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是指运用协调管理的方法,解决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各岗位之间、工种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用户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1、行政促动力:即以行政职务权利为依托,以行政命令为基本形式,以奖罚为后盾的强制性促动力。

  2、竞争促动力:即运用竞争手段促使相关方面关系的协调,如通过竞争,以先进带动后进,共同完成任务。

  3、舆论促动力:因势利导利用舆论达到协调的目的。

  4、管理者的凝聚力,具体情况为管理人员塑造吸引力、影响力,这将是今后促进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协调的核心力量。

  3、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有利于防止或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有利于保证管理处及其服务人员依法办事,是实现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开展的必要外在约束条件。

  1、管理者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2、用户对管理处及工作人员进行广泛监督,形成多方面综合监督体系。

  3、过信息反馈监督,以各种手段来及实现监督管理的收尾机制,保证管理监督机制的有效实施。

编辑:www.pmceo.Com

篇2:医院项目后勤(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医院项目后勤(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一、后勤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一) 严格贯彻执行《员工录用操作规程》等相关企业标准,保证员工技能与素质达标:

  1、员工实行岗前培训考核达标上岗制,所有员工(包括院方遗留人员)入职前均履行相关岗位,专业性入职鉴别考试和XX物业员工培训后的考评。合格者,准予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员工录用后实行试工期3天和试用期1-3个月不等的试用制度,在试工和试用期间,经实践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国家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的相关工种,杜绝无证上岗,证件必须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录用。

  (二)、严格执行《XX物业管理制度》等相关标准和物业管理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保证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规范达标。

  (三)、建立具有XX物业服务特色的服务受理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候运作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四)、考虑医院特点和国家相关法规、各专业部门实行不同制式的工作制度。

  一般保洁服务实行全天候8小时,特殊服务部位实行全天候24小时工作制。

  护工、餐饮服务工作制按医院要求双方议定。

  各专业部门的具体工作起始时间本着质量达标,无干扰服务又符合医院要求等原则具体制定。

  (五)、配备先进有效的办公设施、通讯设备和保洁等专业工具,保证工作效率。

  (六)、由院方提供后勤服务管理处办公用房、服务受理监控中心办公用房一套和相应的清洁工具房若干间,以保障后勤服务管理用房和工作用房。

  (七)、医院应成立相应的后勤服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协调会议制度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检查评比标准等对后勤服务工作质量进行定期检查、督导。

二、后勤服务管理制度保障

  (一)、服务管理监控中心操作规程

  1、受理事务作业规程

  2、接待服务作业规程

  3、服务质量意见征询作业规程

  4、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5、跟班作业管理作业规程

  6、监督投诉箱管理作业规程

  7、受理服务设备使用管理作业规程

  8、岗位工作质量标准与考核奖罚办法

  (二)、医疗护工操作规程

  1、接待服务作业规程

  2、质量管理作业规程

  3、值班、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4、护工管理作业规程

  5、病区护工作业规程

  6、急诊科护工作业规程

  7、ICU护工作业规程

  8、手术室护工作业规程

  9、供应室护工作业规程

  10、被服运送管理作业规程

  11、消毒、隔离管理作业规程

  12、查对工作管理作业规程

  13、医用垃圾处理作业规程

  14、岗位工作质量标准与考核奖罚办法

  (三)保洁、消毒

  1、保洁设备、用品及工具使用规范管理作业规程

  2、病房清洁作业规程

  3、治疗室清洁作业规程

  4、手术室、ICU清洁作业规程

  5、消杀管理作业规程

  6、公共场所定期消毒作业规程

  7、大堂、走廊、楼梯清洁作业规程

  8、办公室、护士站、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等清洁作业规程

  9、洗手间清洁作业规程

  10、配膳室清洁作业规程

  11、处置室、清洁室清洁作业规程

  12、金融物资重地清洁作业规程

  13、电器通讯设施清洁作业规程

  14、室外清洁作业规程

  15、化粪池排污水井清洁作业规程

  16、垃圾站清洁作业规程

  21、员工奖罚管理作业规程

  22、岗位工作质量标准与考核奖罚办法

  (四) 餐饮管理服务操作规程

  1、医院送餐作业规程

  2、餐车清洁、消毒卫生作业规程

  3、营养送配餐作业规程

  4、餐具、餐车洗涤、消毒作业规程

  5、住院部病房订餐作业规程

  6、岗位工作质量标准与考核奖罚办法

三、医院后勤管理与服务监督管理细则

  序号 标准内容 规定分值 监管评分内容

一环境卫生管理8

  一1、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1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清洁员着装统一、工作仔细、形象良好,积极组织学习新的保洁知识,提高技术。1未实行责任制的扣0.5,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0.3,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0.2,着装不统一、不干净每人次扣0.1分保洁美化工作培训工作有计划无落实或无计划扣0.2分

  3、进入污染区、无菌区、手术室、医护办公室、病房等进行保洁工作,应经室内人员同意,礼貌服务,不可影响他人工作、休息根据不同的作业规程进行操作,按照室内清洁保洁标准和科室、病区主任护长的要求完成工作。进行清洁工作和物资搬运时,对物品轻拿轻放移动的东西要恢复原位,不得损坏物品。1不服从管理、礼貌不好扣0.1分,发现在无菌区和污染区交叉作业扣0.2分,将污染区的物品带入无菌区扣0.2分,不同的地方都应配置清洁用品,不得混用发现一次扣0.2分。室内清洁,玻璃、桌面及保洁范围内的角角落落有灰尘、污迹、水渍,扣0.1分。如卫生区普遍太脏属实扣0.4分,并追究责任。损坏物品要按价赔偿。

  4、保持全院清洁卫生达到标准公共区域无垃圾、污迹保证医院外观整洁美好,确保办公室、各值班室、护士站无污渍、无杂物、无灰尘;病房无污渍、灰尘、痰迹、杂物;升降电梯间地面无污渍、杂物、灰尘,壁面无污渍、手印;扶手电梯干净无灰尘及其他损坏;洗手间无异味、污渍、蚊蝇、杂物、灰尘;玻璃、门、窗、镜子无污渍、手印、划痕,达到窗明洁净,玻璃明亮,室内无尘埃污染;大厅走廊及公共通道无杂物、灰尘、污渍、蜘蛛网,扶手干净,不锈钢痰筒筒面光亮干净无污渍,粘筒内不得有烟头杂物,并防止燃着的烟头在筒内燃烧;公共部分无污渍、蜘蛛网、灰尘,定期进行洗地打腊,保持室内地面圆润光滑,室外地面干净,让客户满意。1保洁不彻底被院方投诉一次扣0.2分,室外、公共区域卫生墙面地面玻璃、窗户、楼梯扶手及保洁范围内每处不符合标准,有水迹、污渍、乱涂乱画扣0.1分,规定内的其他方面不符合每处扣0.1分,整体太差扣0.3分,并追究责任。

  5、垃圾日产日清或按规定清运,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1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1,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或未按规定清运的扣0.1,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一次扣0.5。

  6、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地面、洗手盆、坐厕、病房卫生间应无污垢,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大堂、楼梯扶栏、天台、共用玻璃窗等保持洁净,医院内共用场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1符合2.0,外墙、地面、瓷砖坏损扣0.2分,因管理不善,人为造成瓷砖、地砖、灯杆等装饰物及其他设备设施损坏扣0.3分,并追究责任。地面、坐厕不干净有污迹、水扣0.1分,洗手盆不干净扣0.1分,病房卫生间应无污垢、水迹、污渍、异味扣0.1分。共用部分卫生间、围墙等处有乱贴、乱画等扣0.1分。大堂不干净,不符合标准扣0.1分,共用场地有垃圾扣0.1分,经常性卫生不达标(3次以上)扣0.5分,并追究责任。

二医疗辅助中心3

  二1、医疗配送人员(护工)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聘用人才,所有人员统一着装,工作规范,作风严谨,热情服务,不能以任何理由与被服务方发生矛盾冲突,严禁接受被服务方的吃请和馈赠物品,共同维护医院良好声誉。3聘用人员不符标准每人次扣0.2,工作不细,服务不按标准扣0.1分,

  着装不整齐,形象不好扣0.1,有不文明服务行为每次扣0.2分,无论任何理由接到对医辅人员的投诉经查属实每次扣0.2分。

  2、医辅中心全体员工严格按照医疗规范的操作要求,严肃认真仔细的进行

  工作(消除有毒垃圾、药瓶、消毒中心、送标本、手术室等处)共同确保医疗安全。每项工作达不到规定标准扣0.2分,因医辅人员的责任心而产生隐患或影响治疗扣0.5分,直至追究责任。

  3、不同位置的医辅人员要服从科室主任及护长的管理,尊重医生、护士和患者,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不服从管理扣0.1分,与科室人员发生矛盾扣0.1分,在能力所及的范围消极怠工、工作质量不高扣0.2分

三餐饮中心3

  三1、送餐服务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格检验,提供优质、热情的务,并发放意见征询表。3餐饮各部门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扣0.3分,发现员工身体不健康,带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病症扣0.5分,并追究领导责任。因服务不好接受投诉有效每人次扣0.2,接到对送餐工作的投诉经查确认为有效投诉每次扣0.2分。

  2、餐饮运送工具必须干净卫生,并做好服务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服务区域上有水、油渍每处扣0.1分,因地面有水使人摔跤扣0.2分,直至追究责任,发现地面不干净有水、纸屑等杂物 扣0.1分,存在安全隐患每项扣0.2分

  3、餐饮服务整体质量和满意率达到合同标书承诺达到的标准。符合1.0,统计达不到标准扣0.5分,因送餐的整体服务不好引起大家投诉属实扣0.2分,对相同的问题多次投诉,没有整改扣0.3分.

篇3:科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科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前言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实现人力资源强国目标的基础和关键,而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则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基本途径和重要保证。同时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也是时代赋予高等教育的崭新命题,是顺应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迎接新的挑战,掌握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选择,是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与传统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很大区别的新的教学质量管理模式,它的理念创新体现在:

  需求导向的理念--更加重视对社会和学生需求的关注;

  预防为主的理念--强调教学质量管理的全员性、全程性、全面性;

  质量文化的理念--倡导自我管理、自我保证的质量文化。

  我校在20**年提出了“质量立校”的发展战略。同时设置了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管理机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并提出了学校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

  “以生为本”的原则--树立“教育即服务”、“教育社会性”的理念。教育就是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以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本,满足并争取超越学生、社会的期望。

  “教学全程”的原则--对教育教学活动全过程进行管理监控,特别是管理、实施、监控之间的相互作用,实施闭环管理,确保管理目标的分级实现。

  “全员参与”的原则--只有学校全体人员充分参与,才能使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不仅是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学院的工作,全校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都有保障教学质量的职责,全体教职员工都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一员。

  “持续改进”的原则--即对教育教学过程的及时改进,也对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持续改进。通过评估现状、识别改进机会、确定改进目标、寻找解决办法,不断地进行教育教学改进,使学校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

  目 录

  第一部分:太原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纲要

  第二部分: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三部分:主要教学环节监督评价体系

  太原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纲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在学校办学思想指导下,根据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由教学质量标准、程序、过程、资源和组织机构等构成,用以保证并提升教学质量的管理体系。

  第二条 建立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J1号)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2号)等文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9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4号等文件。

  第三条 本纲要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本纲要由教学质量目标、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管理职责等五部分组成。

  第二章 教学质量目标系统

  第四条 教学质量目标系统包括以下项目:学校定位、办学思路、质量目标、专业设置与规划。

  第五条 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项目包括:学校定位与规划、教育思想理念、教学中心地位。

  总体要求:明确学校定位和教育思想观念,确立教学中心地位,学校发展规划体现学校定位。

  责任人和执行人是书记和校长,负责明确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制定学校规划及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保证相应的“人、财、物”资源的投入。

  第六条 质量目标项目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总体要求: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及学校定位,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学校教学质量总体目标,体现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责任人是书记和校长,项目执行人是校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校长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质量总体目标。相关职能部门在副校长领导下,按照学校教学质量总体目标负责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各学院根据学校教学总体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第七条 专业设置与规划包括:学校专业设置规划、专业结构调整、新专业申报。

  总体要求:专业设置符合社会需求和学校定位,专业布局与结构合理。

  责任人是校长。执行人是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和各学院。

  分管教学副校长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负责提出学校专业设置规划和调整,审阅教务处提出的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意见。

  教务处负责开展对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的调研工作,提出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意见;组织人事教育处、资产实验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开展新增专业的论证、审批和申报工作。

  各学院院负责进行社会人才需求情况的调研,做好本学院拟申报新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专业结构调整工作。

  第三章 教学资源管理系统

  第八条 教学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经费管理、设施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信息资源管理、教学学术资源管理。

  第九条 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总体要求: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合理,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发展趋势好;师德师风和专业素质良好,保证教学质量;教学管理队伍稳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

  责任人是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执行人是人事处、教务处和各学院。

  人事处负责制订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规划,实施全校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的宏观调控,为教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服务;负责教师职称晋升及定编定岗工作。

  人事处、教务处共同负责教师培训、培养,促进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成长。

  各学院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 教学经费管理包括: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

  总体要求:确保生均教学经费的投入达到教育部要求并逐年增长,确保教学经费专款专用,确保教学经费使用合理、有效、公开、透明。

  责任人是校长,执行人是分管财务副校长、财务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

  财务处负责制订并落实教学经费使用制度;做好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工作;公布每年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生均教学经费增长情况;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每年教学经费使用情况。

  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教学经费的预算,做好教学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提交年度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表。

  第十一条 设施管理包括:教室、运动场馆及体育设施。

  总体要求:确保各类教学设施及场地能满足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以及体育教学的需要并维持正常运转。

  责任人是分管资产与后勤工作副校长,执行人是资产实验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和体育学院。

  教务处负责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建设规划。

  体育学院负责运动场馆建设规划。

  资产实验处、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运动场馆及体育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包括:专业建设管理、课程建设管理、教材建设管理、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管理。

  1.专业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根据学校历史积淀和特色,学校专业实行分类管理:

  一类专业:体现学校办学历史、文化积淀和学校特色的专业。

  二类专业:由一类专业拓展派生出的与特色专业相关度紧密且互为支撑的专业。

  三类专业:因社会发展和学校文化建设需要而立的专业。

  专业建设目标明确、规划合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专业定位合理、建设规范、特色鲜明;新办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要,教学质量有保证;注重特色。一类专业在国内有相当影响力,二类专业在省内有相当影响力,三类专业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和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制订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标准;并对专业建设进行指导。

  各学院负责制订本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和管理。

  2.课程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课程建设思路清晰、师资队伍满足课程要求、计划具体、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有各类课程建设评价标准;课程评价工作体系完整、合理;课程教学大纲符合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和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制订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制订课程建设规范并加以实施,对课程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

  学院位负责制订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开展各类课程建设工作并实施有效管理。

  3.教材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教材建设规划合理;教材评价制度严格;教材选用符合

  大纲要求;教材供应及时并满足教学需要;鼓励自编有特色高水平的专业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和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制订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材供应等管理工作;组织教材编写;统计并评价教材选用情况。

  学院负责制订本单位教材建设,并鼓励、支持教师自编专业。

  4.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有规划、有措施,管理规范,校企合作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有成效,有一定数量的支持培养模式改革的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和创新训练中心,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和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组织制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标准。

  资产实验处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二级学院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各学院负责制订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及相应措施;具体建设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5.实验室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实验室建设有规划、有措施,管理规范;仪器设备满足教学需要,运行与维护正常,利用率高;有一定数量的与企业共建实验室且运行有效。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资产实验处、各学院。

  资产实验处负责制订学校实验室总体建设规划,制订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交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年度总结报告。

  各学院负责落实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具体实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6、信息资源管理项目包括:图书馆建设,校园网络建设。

  总体要求:文献信息资源体系建设、校园网络建设有规划、有措施,生均图书和生均年进书量及电子文献资源能满足教学教研需求。校园网能满足教、学,及数字化校园需求。

  责任人是分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

  图书馆负责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并负责建设管理;

  信息技术中心负校园网络建设规划,运行管理与维护。

  7、教学学术资源管理项目包括:教学改革与研究、教研资源管理。

  总体要求: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显著,对教学形成良好的引领作用和支撑作用;教研工作、教研成果对教学质量提高起到促进作用。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制订教学研究与改革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负责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工作。

  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开展教学改革工作,有效利用教改成果、学术资源,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第四章 教学过程管理系统

  第十三条 教学过程管理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招生工作、日常教学管理、学风建设、教学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培养方案管理项目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执行。

  总体要求:培养方案符合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学校定位,培养目标明确,管理规范,执行严格。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和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提出制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制订与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办法。

  学院负责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项目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录取、生源质量分析。

  总体要求:招生计划符合学校实际,招生宣传效果好,招生程序规范,生源质量好。

  责任人是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招就处、教务处、各学院。

  招就处、教务处负责制订学校招生计划;

  招就处负责做好学校的招生宣传、录取、生源质量分析工作。

  各学院负责制订本学院的招生计划,生源质量分析工作。、

  第十六条 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常规管理、理论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管理。

  1.教学常规管理的总体要求: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规范,信息化程度高;教学运行正常,教学秩序良好。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士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和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教学常规工作的组织、运行管理;负责学籍管理、考试管理等。

  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2.理论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维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

  序,创建积极的课堂学习气氛;实施有效措施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生满意。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理论教学管理办法的制订与落实。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理论教学质量督促检查、评价分析工作。

  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单位日常理论教学质量管理、检查和督促改进工作。

  3.实践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实践教学体系设计科学,符合人才培养需要;实践教学环节管理规范、严格;实验开出率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满足人才培养要求,实验室开放度高;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质量高。 ·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资产实验室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资产实验室处负责制订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学院开展实践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制定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并监督评价。

  学院负责制订实践教学计划和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学风建设包括:学风建设、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体育锻炼、指导与服务。

  1.学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得力的管理队伍,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学生上课出勤率高,作业完成情况好,考纪考风良好,考试合格率高,学位授予率高。

  责任人是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执行人是学生工作处和各学院。

  学生工作处负责制订学风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各种学风建设专题活动,定期开展学风建设情况检查,及时处理学生违纪事件。

  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学风建设规划,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的总体要求: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丰富活跃,形式多样,学生参与面广;各类活动措施落实到位,活动效果好、影响大。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责任人是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执行人是团委、教务处和各学院。

  团委负责制订学生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计划;建立学生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基地;组织开展各类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建立和完善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的考评和奖励机制;负责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的统计、资料收集和成果通报等。

  教务处负责制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和各类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并做好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3.体育锻炼的总体要求:体育活动内容丰富,能满足不同类型学生的锻炼需求;学生达到运动参与目标、体质健康目标、运动技能目标和心理健康目标。

  责任人是分管体育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体育学院和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选课、进行学生体育成绩管理。

  体育学院负责制订学生体育锻炼计划;组织体育课堂教学;组织课外体育活动及运动训练;实施体育考核、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学院负责根据学校规定和要求协助实施。

  4.指导与服务的总体要求:指导与服务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就业率高。

  责任人是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执行人是学生工作处和各学院。

  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创业指导、贫困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及时统计、上报、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分析。

  学院根据学校计划和要求实施各项服务与指导工作;建设就业基地,开拓就业

  市场;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分析。

  第十八条 教学档案管理项目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鉴定、利用和统计。

  总体要求:归档及时,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管理手段先进,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务处和各学院。

  教务处负责制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负责指导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和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学院做好本单位教学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及时准确地提供教学档案,为教学工作、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服务。

  第五章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第十九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包括:教学质量监测、教学质量分析、教学质量改进学质量改进。

  第二十条 教学质量监测项目包括: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分为教学评估和管理评估。

  1.日常监督主要包括:学校督导抽查、专项教学检查,学院内部常规教学检查。

  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日常教学监督系统,对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所执行项目监督适时、反馈及时、改进有效,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教学管理。

  责任人是校长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种监督、反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提出相应建议,及时反馈。

  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教学质量保证项目的情况实行适时监督,及时解决发现问题;对各种监督、反馈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并改进。

  2.教学评估主要包括: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专项评估等。

  总体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明确的评估程序,定期组织各类教学评估,评定教学效果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审核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责任人是教学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定期开展校内学年审核、专业评估、专项评估等工作。

  3.管理评估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评审、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的管理评审。

  总体要求:有科学、明确的评审职责、程序和工作要求,定期进行管理评审,确保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实现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可持续改进。

  责任人是书记、校长、分管副书记、副校长,项目执行人是组织部、人事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组织部、人事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制订管理评审职责、流程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管理评审。

  第二十一条 教学质量分析包括:人才培养质量分析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分析。

  总体要求:数据收集及时,信息处理科学,分析清晰,评价客观,反馈及时,建议有效,为改进教学质量和进行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责任人是主管教学副校长,执行人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通过日常监督、教学评估、管理评审和专题调查等活动的实施,收集有关数据;通过数据处理,对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改进和资源需求作出分析,提供有关学生及社会满意程度、与教学服务要求的符合性、教学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的发展趋势等信息,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改进工作的建议。

  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教学质量保证项目情况、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提交年度教学质量管理分析报告;组织各类专项调查,形成人才培养质量分析报告。

  第二十二条 教学质量改进项目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

  总体要求:始终以学生及社会的要求和满意度作为持续改进的重要因素,制订预防和纠正持续改进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人是校长,执行人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

  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针对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制订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的措施,及时纠正,做好记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收集和汇总各执行单位制订的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并予以监督落实;根据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对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提出改进意见,实现持续改进。

  第六章 管理职责系统

  第二十三条 管理职责系统包括以下项目:机构、职责、权限和沟通。

  第二十四条 管理职责系统的总体要求:有适合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所要求的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明确,相互关系清晰,沟通及时有效,体系运行好,效率高。

  第二十五条 管理职责系统的责任人是校长,执行人是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协助校长明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和权限,组织开展组织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制定有关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监督各个工作机构执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和监控单位实行监控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管理机构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正常运行;组织各项教学评估和管理评审;统计、分析各工作机构提交的有关数据和报告等。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施教学质量保证的工作机构是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学院是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主体;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制订相应的质量子目标及其质量标准;制订实现质量子目标和达到质量标准的计划,并组织以上计划的具体实施,根据监控系统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分析和改进。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纲要是学校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应在本纲要指导下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工作。

  第三十条 本纲要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一条 本纲要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解释。

篇4:学院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办法

  乡新学院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办法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人才培养的核心在质量。建立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进行动态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自我评价的首要条件,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体系保障。几年来,学校围绕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确保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为形成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长效运行机制,持续改进和提高我校教学质量,需要构建一套具有自我约束、自我诊断、自我调节、符合我校实际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按体系要求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学质量管理改革,创新质量文化建设,确立质量竞争和质量责任意识,关注质量结果和质量形成过程,强调全员参与和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1.遵循规律: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

  2.满足需要:满足社会需要和学生发展需要。

  3.符合校情: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定位、组织结构、专业结构、文化传统以及教学条件等校情。

  (二)全面性原则

  1.要素全面:涵盖影响教学质量的全部要素。

  2.过程全面:涵盖教学全过程。

  3.人员全面:人人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时效性原则

  1.实时性:事前预防,事中保证,事后改进。

  2.可行性:符合学校实际,便于操作。

  3.有效性:预防有效,保障有效,改进有效。

  (四)循环性原则

  按PDCA循环持续改进:即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循环不止进行下去,并在全面质量管理的前提下科学发展。

  三、构建过程

  (一)借鉴国内外高校的成功经验,综合运用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先进理论方法。

  (二)分析质量生成过程,找到质量控制的关键点。

  (三)系统梳理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料。

  (四)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结构。

  (五)完成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各系统模块的建设内容。

  (六)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颁布实施,并在实施中不断补充、改进和完善。

  四、体系要点

  (一)把握好五种关系

  1.国家、社会、学生与质量标准的关系。

  2.结果与过程的关系。

  3.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4.监控与保障的关系。

  (二)抓住九个关键

  1.核心要素:要抓住教师、学生、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教学建设、教学条件等影响质量的关键要素。

  2.质量目标和标准:质量目标和标准要满足社会需要、适合学校定位、符合学校实际。

  3.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应全员参与、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4.教学过程管理与控制:应以预防为主,在质量形成的过程中检测质量、调控质量,进而保障质量(即“全程性”)。

  5.实时检测与全面质量跟踪:应对教学过程进行实时检测和全面质量跟踪(即“全面性”)。

  6.有效的质量信息机制:应对各教学环节的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和有效利用。

  7.有效的质量评估评价机制:应有有机配合的专项质量评估与整体质量评估的有效机制。

  8.教学条件支持与保障机制:应有有机配合的教学条件支持与保障机制。

  9.质量共识和质量文化氛围:体系应具有不断自我改进和完善功能,通过实施逐步达成全员质量共识,形成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

  五、体系的组成与职能

  (一)体系的构成

  体系由七个子系统构成,分别为:质量决策与指挥系统、质量目标与标准系统、教学组织与实施系统、质量建设与管理系统、质量评估与信息系统、质量分析与反馈系统、条件支持与保障系统。各子系统的责任部门、职能以及各子系统间的耦合作用关系已通过体系结构图表示出来。

  体系的七个子系统分三个层面:领导层、中间层和实施层。质量决策与指挥系统和质量目标与标准系统属领导层;质量评估与信息系统和质量分析与反馈系统属中间层;教学组织与实施系统、质量管理与监控系统和条件支持与保障系统属实施层。体系有明显的多回路、多闭环、环中有环、环环相扣的特征,体现了系统、全面、全程、全员和事先预防、事中保障、事后改进以及PDCA质量环的构建原则。各子系统的名称和职能定位是基于教学质量生成、控制、监测、改进本身的特性需要和学校目前的机构设置现况确定的。

  (二)各子系统的组成与职能

  1.质量决策与指挥系统

  责任部门:校党委、校行政、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决策与指挥机构。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全面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工作,各归口工作由分管校领导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指导和咨询机构,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领导、院(系、部)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职能: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和教学中心地位的确立;学校四大规划(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与指挥实施;人才培养质量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确定;质量评估评价的决策与指挥;教学质量工程的决策与指挥;重要教学建设项目的决策与指挥;重大教学改革的决策与指挥;教学质量奖惩制度的决策;其他重大教学问题的决策与指挥。

  2.质量目标与标准系统

  责任部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教学院(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职能:根据人才质量目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教师教学质量标准、学生学习质量标准、教学管理质量标准、教学服务质量标准。

  3.教学组织与实施系统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学院(系、部)

  职能:执行质量标准,开展质量工程建设,使用教学资源,执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各类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采集各类质量信息,配合质量监控与质量评估,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4.质量建设与管理系统

  责任部门: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科研处。

  职能:执行质量标准,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制定教学规章制度与教学规范,调配教学资源,掌控教学运行,实施督导、检查、听课、评教、课程考试、工作考评等质量监控,组织教学比赛、学生竞赛、学生能力素质测试等活动,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收集教学质量信息,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5.质量监控与评估系统

  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教学院(系、部)。

  职能:制(修)订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验室与实习实训基地评估、课堂教学评估、实验教学评估、课程设计评估、实习评估、考试评估、毕业设计(论文)评估、院(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等专项质量评估方案并组织开展评估,整理、汇总、提交各类质量信息和质量改进建议。

  6.质量分析与反馈系统

  责任部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教学院(系、部)、就业指导中心。

  职能:通过对各类质量信息和各专项质量评估结果进行全面地分析与研究,得出综合质量评价,找到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成因,并结合收集到的质量改进建议,提出整体的质量改进方案和具体质量改进意见,反馈给质量决策和指挥系统。

  7.条件支持与保障系统

  责任部门:招生办、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科研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处、保卫处、就业指导中心等。

  职能:执行质量标准,生源质量、师资队伍、资金投入、设备采购、教学设施、图书资料、育人环境、科研促进等质量要素的支持、配合与保障。

  (三)体系结构功能图(附后)

篇5: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

  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

  为确保国家公祭日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展示浦口区良好的城市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国家公祭日期间,全区环境质量整体达标。具体目标为:

  1、空气环境质量达标。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指标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优良;重要水体感官良好。

  二、适用时段和范围

  根据《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政发〔20**〕*号)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改善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政发〔20**〕*号),及时启动一级、二级管控措施,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管控时段:20**年11月17日至12月17日,共31天。

  1.第一阶段。11月17日至12月5日,强化日常监管,实施严格管控措施。在此期间,若未来24小时PM2.5分指数超过200,且有持续趋势,按第二阶段加强管控措施实施。

  2.第二阶段。12月6日至12月17日,全面实施加强管控措施,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适用区域:全区非托管范围。

  三、管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第一阶段管控措施

  1.环境空气质量管控

  (1)提升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进一步提高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有关企业。

  (2)实施企业停限产。水泥等重点行业全面停产,明显降低产能。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有关企业。

  (3)严格控制工地污染。落实严控措施,各类工地加强扬尘全过程控制,对措施不落实或不达标的停工整治;20**年12月1日起,除地铁工程等市政重点工程外,全区范围内的桩基、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和拆除等易扬尘作业停止施工。对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实行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建工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交运局、水利局、城管局等;实施单位:江浦街道、顶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永宁街道、桥林街道、星甸街道、汤泉街道、汤泉农场、老山林场、拆管中心、开发区管办、珍珠泉管办、老山度假区管办、科工园管办、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水务集团、软件园、浦口新城,有关企业。

  (4)增加道路保洁频次。严格落实道路保洁作业规定,加大机扫冲洗频次,实施道路冲洗作业,严厉查处抛撒滴漏车辆。确保主次干道无积尘、见本色,车辆行驶无扬尘。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有关企业。

  (5)实施人工增雨。加强气象预测,充分利用有利气象条件,积极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最大程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区气象局;实施单位:区气象局。

  2.水环境质量管控

  (6)实施水体全面保洁。主要水体水面和岸边落实每日保洁,重点保障水体及岸边实施专项保洁,落实全时段保洁,实现水清岸洁。加强河道泵站管理,禁止向河道直排污水。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水利局;实施单位:浦口新城、城建集团、相关街道、管办。

  (7)实施重点水体巡查制度。加强重点水体水质监测、巡查,掌握水质动态信息。开展每周巡查,严密监控水质状态。加强水源地巡查。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每日巡查,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水务集团、相关街道、管办。

  (二)第二阶段管控措施

  在实施第一阶段管控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第二阶段加强措施。

  1.环境空气质量管控

  (8)进一步实施企业停限产。重点企业实施最大程度的停限产措施(详见附件2)。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有关企业。

  (9)严控长江码头污染。暂停长江浦口段码头产生大气污染的装卸作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控码头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区交运局;实施单位:有关企业。

  (10)强化工地扬尘管控。除地铁等市政重点工程外,全区范围内工地全部停工;对停工工地裸露地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产。

  牵头单位:区建工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交运局、水利局、城管局等;实施单位:江浦街道、顶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永宁街道、桥林街道、星甸街道、汤泉街道、汤泉农场、老山林场、拆管中心、开发区管办、珍珠泉管办、老山管办、科工园管办、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水务集团、软件园、浦口新城,有关企业。

  (11)全面加强道路保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对全市主次干道连续进行冲洗、洒水、清扫作业。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

  (12)停止易扬尘物料运输。全区范围内暂停渣土、沙石等运输,严控渣土车辆。暂停自卸车倾倒作业,以及码头和船舶煤炭、矿石、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装卸作业。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运局、区公安分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

  (13)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禁止所有黄标车、高污染车辆及重型车上路行驶;禁止外地高污染客运车辆进入浦口。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交运局、环保局。

  (14)减少公务用车出行。停止30%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实施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15)支持市民公交出行。增加地铁、公交运力,支持市民公交出行,减少私家车上路行驶。

  牵头单位:区交运局。

  2.水环境质量管控

  (16)加大重点水体巡查力度。对重点保障水体开展每日巡查、监测,严密监控水质状态。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管办。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区环境质量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吴光政;领导小组成员:区政府办、环保局、工信局、建工局、督察办、公安分局、城管局、交运局、水利局、气象局、浦口新城、各相关街道、管办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逐项制定落实方案,确保责任到人、管控到位。各相关企业对照管控方案,制定详细实施计划,落实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

  (三)严格监督监管。对限产停产企业、停工工地以及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专人负责制度。工信、建工等部门对上述管控企业派专人驻点监管,并对各街道、管办以及本单位、本部门驻点监管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情况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区督察办在牵头职能部门督查的基础上,根据部门的建议,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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