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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备使用指南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9

  电梯A/01/2

  1.0目的

  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电能消耗。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民用建筑内无司机垂直梯。

  3.0内容

  3.1安全运行管理

  电梯须经技术监督局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合格证须贴在电梯轿厢中,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电梯操作、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维修保养单位须持有相应的资质。电梯计划保养停机应事先通知业主,现场作业作好安全标识。电梯轿厢内宜设摄象机,轿厢内应急灯照明时间应不小于30分钟。电梯内应急呼叫,应与消防中心连接,消防中心宜设楼层显示。

  管理处应每日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定期对电梯故障停机次数、时间做统计。对电梯困人应制定解救流程及对受困人员的安抚措施、办法。

  3.2运行制度

  住宅电梯实行全天24小时服务。24小时连续运行制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单梯:24小时运行。

  B并列双梯和有通道的双梯:按设计客流量应为双梯同时运行。但可执行1部24小时制,1部18小时制。为节电亦可执行1部24小时制,1部高峰期运行。高峰时间为早、中、晚3个高峰。高峰时间的长短按具体情况定。每日不超过4小时。

  C三梯有通道电梯:执行1部24小时,2部18小时制。白天3部电梯同时运行,夜间只有一部电梯运行。也可执行一部24小时、一部18小时、一部高峰梯。

  写字楼、商厦、宾馆等高层建筑电梯的运行时间与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应注意采用群控的多梯应在程序上进行改进,保证在大人流向上或向下情况时,电梯可全部召唤至底层或上层。

  3.3节能管理

  Q/KYGJ 60105-20**

  电梯A/02/2

  A住宅电梯宜取消返基站功能

  B多梯应采用群控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电梯无效空车运行。

  C根据人流量合理制定电梯开停时间,保证电梯有较高利用率。

  D加强电梯管理,防止小孩游戏。

  E采用变频变压调速系统,达到节能高效的目的。

  F机房应尽可能利用自然通风,不满足电梯控制柜运行条件的机房,可采用空调降温,应设温控器控制空调运行。

  3.4广告管理

  电梯轿厢内可布置广告。广告业务的洽谈由公司统一办理。广告费收入可用于弥补管理费的不足。管理处应严格把关禁止电梯轿厢内的乱张贴。

采编:www.pmceo.cOm

篇2:开元物业管理企业标准——设备使用指南

  1.0目的:正确使用柴油发电机组,确保应急使用,备用电源正常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处柴油发电机组

  3.0内容:

  3.1启动前检查、调整。

  启动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为柴油机起动和运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使柴油机具备正常工作所需一切条件。

  A、柴油机外观状况检查:

  检查柴油机外观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牢固、管道连接密封是否可靠,各系统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B、燃料供给系统的检查:

  检查燃油箱内的油量是否充足,当燃油位低于2/3油位时应添加燃油,注意保持燃油的清洁。

  C、润滑系统的检查:

  检查机油位,必要时添加机油,当发现机油中杂质含量多、粘度下降时,应及时更换机油。

  D、冷却系统的检查:

  检查冷却水液面位置、冷却循环水管道阀门是否开启。

  E、起动与操纵装置检查:

  检查蓄电池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检查线路连接是否牢固;检查操纵面板显示是否正常。

  Q/KYGJ60103-20**

  柴油发电机组A/02/3

  3.2起动、停机步骤:

  柴油机应在做好起动前准备工作,并经检查无误后,切断输出电源的总开关,按动起动按钮,接通起动电机电路(如是自动启动电路,把开关置于开的位置,由起动电机驱动柴油机运转),柴油机起动运转后,迅速松开起动接钮,并将转速调至600~800转/分怠速运转约几十秒钟,调到正常转速(自动启动随机附有这个功能)。合上输出电源的总开关。

  停机的操作方法是:先逐渐地卸载负荷,降低转速,再把负荷开关断开,使冷却水温度下降至60℃以下时,扳动调速器上的停车手柄,如自动启停电路,把开关置于关的位置,使其拔动齿杆至停止供油位置,使柴油机停止转动。

  3.3运行监视、测量、状态调整、记录。

  1、在运行中应做好运行中的巡视工作,看燃油、润滑油有无渗漏,冷却水的循环是否畅通。

  2、机器的声响是否正常,正常的机器声应该连续不断很均匀地,如有间隔的声响,为某缸不工作,如有机械的敲击声,为某缸的轴瓦已坏,如有啪啪声为某缸的进排气气门螺纹松,间隙大或小,如冒蓝烟,活舌环已磨损,如有其中一项,应停机检修。

  3、测量机组的温度,如柴油机组的温度过高应检查是否负载过大,三相是否平衡,一般三相平衡七成以上及九成以下负载为正常,长期空载或低于三成负载会导致积炭及黑烟出现。

  4、如机组运行正常,把自动起动开关置于自动位置;市电有电时机组处于等待状态,市电无电时机组自动起动。

  Q/KYGJ60103-20**

  柴油发电机组A/03/3

  5、作好发电机组的运行记录,柴油机的转速、水温、润滑油的油压、水管的水位、机器声响与上次的对比,输出电压的高低、频率,输出电流的大小等。

  3.4经济性运行措施。

  必须由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懂操作、懂柴油发电机的基本技术原理的专职人员操作:每个月启动发电机空载试机一次。每次不能超过10分钟,若遇市电停电或季度保养起动发电机,则此月发电机不做空载试机运行,但要填写相关的发电机运行记录。

  发电机电能计量表应定期记录。并与供电所联系,返还市电停电期间,自发电引起的总表或公共回路电表走字而多收的费用。

  3.5紧急情况应急措施

  3.5.1市电停电,大厦发生火灾

  应迅速切断非消防设备的电源,以保证消防设备的供电。若发电机容量较小,消防设备同时启动引起柴油机熄火,应逐一将设备投入。设备投入的顺序应考虑起火部位、设备功率、重要性几方面考虑。应先投入扑救起火部位的设备,投入对救火、逃生作用大的设备,先投入功率大的设备。如依次投入消火栓泵、喷淋泵、正压风机、应急照明、消防电梯。

  3.5.2发电机房燃油起火

  若发现发电机房燃油起火,应迅速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或水喷雾装置并报火警。灭火气体喷放时应关闭进风口、排烟管的防火帘、防火阀保证灭火效果。用干粉灭火器、沙土辅助救火。

  电梯A/01/2

  1.0目的

  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电能消耗。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民用建筑内无司机垂直梯。

  3.0内容

  3.1安全运行管理

  电梯须经技术监督局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合格证须贴在电梯轿厢中,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电梯操作、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维修保养单位须持有相应的资质。电梯计划保养停机应事先通知业主,现场作业作好安全标识。电梯轿厢内宜设摄象机,轿厢内应急灯照明时间应不小于30分钟。电梯内应急呼叫,应与消防中心连接,消防中心宜设楼层显示。

  管理处应每日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定期对电梯故障停机次数、时间做统计。对电梯困人应制定解救流程及对受困人员的安抚措施、办法。

  3.2运行制度

  住宅电梯实行全天24小时服务。24小时连续运行制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单梯:24小时运行。

  B并列双梯和有通道的双梯:按设计客流量应为双梯同时运行。但可执行1部24小时制,1部18小时制。为节电亦可执行1部24小时制,1部高峰期运行。高峰时间为早、中、晚3个高峰。高峰时间的长短按具体情况定。每日不超过4小时。

  C三梯有通道电梯:执行1部24小时,2部18小时制。白天3部电梯同时运行,夜间只有一部电梯运行。也可执行一部24小时、一部18小时、一部高峰梯。

  写字楼、商厦、宾馆等高层建筑电梯的运行时间与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应注意采用群控的多梯应在程序上进行改进,保证在大人流向上或向下情况时,电梯可全部召唤至底层或上层。

  3.3节能管理 Q/KYGJ 60105-20**

  电梯A/02/2

  A住宅电梯宜取消返基站功能

  B多梯应采用群控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电梯无效空车运行。

  C根据人流量合理制定电梯开停时间,保证电梯有较高利用率。

  D加强电梯管理,防止小孩游戏。

  E采用变频变压调速系统,达到节能高效的目的。

  F机房应尽可能利用自然通风,不满足电梯控制柜运行条件的机房,可采用空调降温,应设温控器控制空调运行。

  3.4广告管理

  电梯轿厢内可布置广告。广告业务的洽谈由公司统一办理。广告费收入可用于弥补管理费的不足。管理处应严格把关禁止电梯轿厢内的乱张贴。

篇3:酒店设备使用和维护细则

  酒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细则

  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设备的完好程度,并能延长使用寿命。目前,许多饭店的设备管理处于一种无序的管理状态:一方面,饭店各部对设备管理不力,员工不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和维护设备,造成设备故障频发,为了能保证饭店的正常经营,工程部不得不投入许多人力和时间到一线抢修设备,使本部所管辖的重要设备,如锅炉、制冷机、水泵和管道设施等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造成设备系统的故障率提高,而这些设备系统的故障往往影响到饭店的经营和成本的控制,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改变这种状况的关键在于每一个员工都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所使用的设备,减少设备的故障,减少设备的应急维修量,工程部则着重做好重要设备的计划维修,使饭店的设备管理实现科学化管理。保证设备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的主要措施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制度,强化员工的设备管理意识,对员工进行设操作和使用的培训,加强对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检查。

一.设备的使用

  (一)设备技术状态完好的标准

  设备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以确保设备发挥正常的功能。设备的技术状态是指设备所具有的工作能力,包持性能、精度、效率、运行参数、安全、环保、能源消耗等所处的状态及变化情况。饭店的设备是为了满足各部门经营和客人使用需要而配的。设备技术状态是否良好,直接关系到饭店的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设备技术状态完好的标准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性能良好;

  设备性能良好是指设备的各项功能都能达到原设计或规定的标准,性能稳定,可靠性高,能满足饭店经营和生产的需要。性能良好是饭店设备最重要的标准,体现了设备的质量,它不仅与正确使用和维护有关,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投资的决策。饭店设备是直接为客人提供服务的物资基础,体现了饭店的服务档次和服务水平。因此饭店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重要设备和客用设备必须选购高质量的产品,这样才能确保设备的良好性能。

  2.运行正常;

  运行正常是指设备零部件齐全,安全防护装置良好: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规定的技术标准:控制系统、计量仪器、仪表和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安全可靠,设备运行正常。性能良好、质量上乘的设备是运行正常的基本条件,但高质量的设备必须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环境条件下,才能运行正常。因此,正确的使用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

  3.耗能正常;

  耗能正常是指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无跑电、冒汽、漏油、滴水现象,设备外表清洁。要使设备耗能正常,就应认真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更换磨损零部件,定时进行润滑,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环境下运行。凡不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设备,不能称为完好设备。设备完好的具体标准,应能对其作出定量分析和评价,由主管部门根据总的要求制定,并作为检查饭店设备完好的统一尺度。

  (二)设备使用的要求

  设备在负荷下运行并发挥其规定功能的过程,即为使用过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力的作用和环境条件、使用方法、工作规范、工作持续时间长短等影响,其技术状态发生变化而逐渐降低工作能力。要控制这一时期的技术状态变化,延缓设备工作能力下降的进程,除应创造适合设备工作的环境条件外,要用正确合理的使用方法、允许的工作规范,控制持续工作时间,精心维护设备,而这些措施都要由设

  备操作者来执行。设备操作者直接使用设备,采用工作规范,最先接触和感受设备工作能力的变化情况。因此、正确使用设备是控制技术状态变化和延缓工作能力下降的基本要求。

  保证设备正确使用的主要措施是明确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的职责,并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

  1.部门做到”三好”

  各个部门对设备的使用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保养好设备。

  (1)管好设备

  管好设备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每个部门都有责任管好本部门所使用的设备设备台账清楚,设备账卡齐全,设备购买必须提出申请,使用前必须为设备建档设卡制定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不得违反规定随意使用设备。设备管理责任人要管好所负责的设备,设备发生借用等情况必须办理手续。

  (2)用好设备

  所有使用设备的员工都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不得超负荷使用设备,禁止不文明操作。末经培训的员工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3)保养好设备

  设备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完设备或每班下班以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对于一般设备日常保养就是清洁、除灰、去污。设备保养还包括由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的定期保养。部门要配合工程部实施这一保养计划。

  2.员工做到”四会”

  对设备操作人员来讲,都应达到以下”四会”的要求。

  (1)会使用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用途和基本原理,熟悉设备的性能要求,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2)会维护

  操作人员要掌握设备的维护要求,正确实施对设备的维护,做到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

  (3)会检查

  设备管理责任人应了解所管理的结构、性能和特点,能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饭店各机房运行值班员要掌握设备易损件的部位,熟悉日常点检设备完好率的检查项目、标准和方法、并能按规定要求进行点检。

  (4)会排除一般故障

  工程部员工及其他部门的重要设备的管理责任人,要掌握所用设备的特性,能鉴别设备的正常与异常,了解拆装的方法,会做一般的调整和简单的故障排除,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修,并协同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3.重要设备操作人员的五项纪律;

  (1)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按规定加油润滑,做到没完成润滑工作不开机,没完成清洁工作不下班。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录、运转台时记录。

  (4)管理好工具、附件,不能遗失及损坏。

  (5)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发现异常的声音和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不能处理的要及通知维修工人检修。

二、设备的维护保养

  设备的维护护保养是操作员工为了保持设备正常技术状态,延长使用寿命所必须进行的日常工作。设备的维护保养是设备管理中的重要内容。设备维护工作做好了,可以减少设备故障,从而节约维修费用,降低成本,保证服务质量,给饭店和员工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设备维护保养的类别和内容

  设备维护保养分两个层次,一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二是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

  1.日常维护保养

  (1)日常维护的基本要求;

  a整齐;

  整齐体现了饭店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饭店内所有非固定安装的设备和机房的物品都必须摆放整齐;设备的工具、工件、附件也要整齐放置;设备的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设备的各种标牌要完善、干净、各种线路、管道要安装整齐、规范。

  b清洁;

  设备的清洁是为设备的正常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减少设备的磨损。因此,必须保持机房内设备周围的场地清洁,不起灰,无积油,无积际水,无杂物。设备外表清洁,铁无锈斑,漆显光泽,各滑动面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

  C润滑;

  保持油标醒目;保持油箱、油池和冷却箱的清洁,无杂质。油壶、油孔油杯、油嘴齐全,油路畅通。每台需要润滑的设备都应制定”五定”润滑图表,按质、按量、按时加油或换油。

  D安全;

  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电气线路接地要可靠,绝缘性良好。限位开关、档块均灵敏可靠。信号仪表要指示正确,表面干净、清晰。

  E完好;

  设备的完好,能正常发挥功能,是设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的结果,也是设备管理的目标之一

  (2)每班保养;

  设备的每班保养,要求操作人员在每班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下几项内容:

  1.班前对设备的各部分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润滑加油:

  2.做好班前检点,确认设备正常后才能使用:

  3.按设备操作、维护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4.下班前必须认真清洁、擦拭设备:

  5.办好交接班手续。

  (3)周末保养

  周未保养要求用1一2小时对设备进行彻底清洁、擦拭和加润滑油,并按照设备维护的”五项要求”进行检查评定及考核。

  2.定期维护保养

  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是由维修工进行的定期维护工作,是工程部以计划的形式下达的任务。设备定期维护工作主要针对的重要的机电设备。定期维护的间隔时间视设备的结构情况和运行情况而定。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根据保养工作的深度、广度和工作量可分为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二级保养的工作量比一级保养要大。

  (1)定期保养的内容

  定期保养的内容主要有:

  1.拆卸设备的指定部件、箱盖及防护罩等,彻底清洗、擦拭设备内外:

  2.检查、调整各部件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件:

  3.疏通油路,增添油量,清洗滤油器、油标、更换冷却液,清洗冷却液箱:

4.清洁、检查、调整电器线路及装置。

  (1)一级保养

  一级保养“简称”一保”,是指设备除日常保养外,所进行的设备内部的清洗,疏通油路,调整配合间隙,紧固有关部位及对有关部位进行必要的检查。一保工作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其保养工作应在维修工的指导下,由操作工完成。

  (1)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简称”二保”。二保的作业内容除了一保的全部作业处,还要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理或更换磨损零部件,排除异常情况和故障,恢复局部工作精度,检查并修理电气系统等等。二保的工作量比一保大得多,主要由专职维修工人承担,操作人员协助,二保具有修理的性质,也可以称为小修。

  (二)设备的润滑

  设备的润滑是指向机械设备零部件的摩擦表面供给适当的润滑油,以减少相互间的磨损,减低零部件的损坏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搞好设备的润滑工作首先要做好调查研究和资料的收集等基础工作。基础工作的内容包括了解设备的润滑部位,所用润滑脂的名称、牌号,制定换油周期和消耗定量,每台重要设备设立润滑卡片,制定设备的润滑计划。设备润滑管理的制度主要有“五定”和“三过滤”制度。

1.“五定”制度

  (1)定点。是指根据设备的润滑部位、润滑点和润滑装置(油标、油槽、油泵等)的位置和数量,进行加油和换油,并要熟悉润滑装置的结构、作用和润滑方法。

  (2)定质。是指对不同设备的不同部位,选择说明书所规定牌号的润滑油。由于不同的润滑油有不同的性能和特点,它们的用途各不相同。而不同设备的不同部位对润滑油的要求是不同的,所以,各点都要按规定的要求使用确定的润滑油。润滑部位上的各种润滑装置,要做到完整、清洁。油料保管要保持纯洁,防止杂物混入。非原包装润滑油,使用前要经过过滤。

  (3)定量。是指在加润滑油的时候,要定量。如果油量过多,就会漏油,不仅浪费油料,而且影响设备的保养和环境卫生:如油量不足,会造成润滑不良,产生拉痕、研伤等不良后果。

  (4)定期。是指确定加油的周期,并按规定的时间加润滑油。

  (5)定人。指设备上各润滑点都由专人负责进行润滑。

2.“三过滤”制度

  “三过滤”制度是为了减少油液中的杂质含量,防止尘屑等杂质随油进入设备而采取的措施,它包括下述三级过滤:

  (1)人库过滤。指油液经运输进店泵入油罐时要经过过滤。

  (2)发放过滤。指油液发放注入润滑油容器时要经过过滤。

  (3)加油过滤。指油液加入设备润滑和储油部位时要经过过滤。

(一)使用维护制度

1.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设备管理是饭店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每一个管理者都负有对设备的管理职责不同岗位的管理者对设备管理的职责是不同的。通过对设备管理岗位职责的制定,明确设备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强化部门的设备管理。设备管理的核心思想是“谁使用,谁负责”。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凡有固定人员操作的设备,该员工即为该设备的责任人: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则指定一人为设备的责任人。设备的责任人必须对设奋的完好负责。他必须掌握设备的正确的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能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负责设备故障时的报修,负责在其他员工使用该设备时,对他们进行培训。

2.设备使用程序

  (1)每台设备必须编写操作(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作为正确使用维护的依据。

  (2)在使用任何一台新设备或新员工独立操作以前,必须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进行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3)人事部门会同工程部应有计划地对操作人员的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技术培训,以不断提高对设备使用、维护的能力。

  (4)重要设备的操作工经过技术培训后,要进行技术知识和使用维护知识的考试,合格者方能独立使用或操作设备。设备

3.设备操作维护规程

  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是设备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与维护方法的技术规范。它根据设备的结构特点、运行规律及安全运行的要求,规定设备的操作人员在其全部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事项、程序及动作。操作人员认真执行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可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故障,防止事故发生。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原则主要有:

  (1))设备的操作规程要按设备的操作程序分条编排,内容精练,重点突出,易懂易记,全用。

  (2)设备操作规程应以设备操作技术要求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将设备的操作规范、运行特点、注意事项和维护要求今分别列出。

  (3)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要在设备旁用醒目的标牌说明,并注上重点标记,要求操作者特:别注意。

  工程部所管辖的动力设备必须制定详细的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的操作员要求严格执行运行制度,以减少故障,防止事故的发生。各机房还要制定相应的机房管理制度以加强管理,规范机房值班人员的行为,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机房制度主要有:

  (1)凭证操作制度:

  (2)交接班制度:

  (3)巡回检查制度:

  (4)清洁卫生制度:

  (5)安全保卫制度:

  (6)机房值班制度:

  (7)操作规程:

  (8)维护规程:

  (9)安全技术规程

4.凭证操作制度

  饭店的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动力设备(如配电设备、锅炉、冷冻机组等),都要求有较高的操作技术。为了保证正确使用这些重要设备,就应建立凭证操作制度。设备操作证是准许操作人员独立使用设备的证明文件,是设备操作人员通过技术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取得的。凡是规定凭证操作的设备必须坚持凭记操作制度。

  目前国家规定电工、电焊工、锅炉工必须凭证操作。但饭店还有一些重要设备,可在内部实行凭证操作,例如冷冻机组的操作、电脑主机的维护等。饭店一些公用设备或一般设备没有操作证,但必须指定维护人员,落实保管维护责任。

  设备的使用应严格岗位责任制,尤其是饭店工程部对重要、关键设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制度,就是某台设备必须由上岗人员操作,以确保正确使用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则可实行设备机长制,机长负责协调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5.交接班制度

  饭店主要动力设备和其他一些重要设备为多班制运行。多班制运行应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在下班之前除完成日常维护作业外,必须将本班设备运按状况,运行中发生的问题、故障维修等详细情况记录在《设备运行记录表上》并注意向接班者介绍,搞好交班工作。接班人员如发现设备有异样现象,或记录不清、情况不明和设备未清洁时,必须在交接班时查明原因。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设备交接班记录本》应按不同设备的要求设置记录表格之式和内容。班组长应每天检查以便对设备异常状态采取对策。交接班记录在由工程部集中保管。对于一班制的运行设备,虽不用交接班,但必须建立值班记录,记录运行状况和故障情况。

篇4:物业案例:汽车设备安装使用不畅

汽车设备安装使用不畅。

情景:业主要求车位(产权车位或别墅固定车位)安装充电桩,因地产未预留可安装充电设备电源,物业未答应业主自行安装充电设备。

客户期望:

  业主能顺利安装并正常使用充电设备。

处理意见:

  测量识别:客服管家告知业主是否能够安装充电桩需要相关政府(供电局)部门进行测算,管家会将测算进度(每周反馈)与业主沟通。

  (1)可以安装:

  1)政府安装(供电局):物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装(须签订免责协议)。

  2)自行安装:客服管家告知业主需提供的相关充电桩手续报批文件(厂家资质、消防安全承诺书),物业工程部会按照公司标准指明线路走向及安装注意事项(电流安数、安装高度),客服管家确认安装完成后对业主进行回访。

  (2)不可安装:客服管家告知业主地上公共充电桩可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并告知业主附近公共充电桩位置及充电桩APP软件的操作流程。

  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办法(附安全承诺书、协议书)

篇5: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稿)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及依据]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调整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维保、操作、检验检测、报废等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使用单位总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质监部门职责]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用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重点对使用单位履行法定安全管理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第五条[争取政府和部门支持]

  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应当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基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级质监部门应当充分发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针对事故多发设备或者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逐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第二章

  使用单位界定

  第六条[使用单位定义]

  使用特种设备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个人或者家庭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范围。

  第七条[出租设备使用单位界定]

  出租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承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分别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双方均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出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共有产权设备使用单位界定]

  住宅小区中的共有产权特种设备,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未向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前,由该住宅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产权共有人未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管理的,共有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有人应当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关法定安全管理义务,但法律责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合同管理界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施合同管理的,使用单位的界定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三章

  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

  第十条[使用单位总体义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三)采购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四)选择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

  (五)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作业,并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

  (六)按规定程序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七)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配备有效版本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八)做好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期申报定期检验;

  (九)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开展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十二)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规定]

  下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

  (二)长输管道运营单位;

  (三)使用20台以上特种设备的石化、电力、冶金企业;

  (四)使用50台以上特种设备的其他企业。

  前款之外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责任工程师规定]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当任命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工程师,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作为本单位管理者代表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责任工程师可以从本单位具有安全管理工程师职称并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中选聘,也可以从为本单位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专门技术服务机构聘用。

  责任工程师应当取得所在地质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并确保制度切实可行;

  (二)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调解决或者提出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

  (四)组织制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五)配合质检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六)向质监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等。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完全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由使用单位追究其责任;构成行政违法的,由质监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制度建立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采购、安装、使用登记、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安全会议、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等。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应当建立节能管理制度。

  第四章

  特种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十五条[采购要求]

  采购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二)所采购特种设备由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

  (三)所采购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出厂文件。

  第十六条[采购旧设备规定]

  采购旧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原使用单位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具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三)经定期检验合格。

  第十七条[采购进口设备要求]

  采购进口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境外制造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同类首台产品,应当由该产品的国内代理商报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三)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性能和能效指标符合中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附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检验证书等中文出厂文件。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义务]

  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时,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

  (二)督促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办理施工告知手续、申报监督检验;

  (三)验收特种设备,并接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移交的有关技术资料、出厂文件和监督检验证书,将其存入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五章作业人员配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第十九条[作业人员配备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出厂文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使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类别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人员管理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下列管理:

  (一)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督促、检查作业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三)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四)督促作业人员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有关具体规定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使用登记证办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下列质监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登记标志:

  (一)跨省长输管道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办理登记,其他长输管道由省级质监部门办理登记;

  (二)100MW及以上电站锅炉、客运索道、A级大型游乐设施由省级质监部门办理登记;

  (三)流动式特种设备在产权单位所在地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四)其他特种设备由使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办理登记。

  根据需要,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可以将登记事项委托下一级质监部门实施。

  第二十二条[办理使用登记时的资料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为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完整的出厂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等。

  有关具体规定按照相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使用登证作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使用登记标志应当注明特种设备所有人和第一责任人。使用单位取得使用登记证或者使用登记标志,仅表明该特种设备符合使用登记的条件,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还应当执行本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四条[使用登记证或标志的放置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使用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各类设备具体放置位置见附件1。

  第二十五条[变更停用报废规定]

  特种设备移装、过户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的,使用单位应当在行为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在停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报停;恢复启用前,应当向登记机关报告,并申请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报废,应当在报废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六章

  维护保养及隐患排查治理

  第二十七条[维保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并且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且作出记录,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委托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单位或者电梯的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二十八条[锅炉水处理]

  锅炉水处理和化学清洗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定期检验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有效期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报定期检验前应当进行自检,或者委托有能力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自检,确保设备安全性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条[延期检验规定]

  因生产工艺长周期运行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承诺采取相应监控措施保障安全运行,征得原检验机构同意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基于风险的检验后,方可延期检验。

  对延期检验的,原检验机构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系统中传送延期后的下次检验日期。延期检验期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安全监察机构、原检验机构不因延期检验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隐患排查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排查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应当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严重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严重事故隐患,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工程师或者有关管理人员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实施整改。

  严重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使用单位排查出的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该设备登记机关。

  一般事故隐患和严重事故隐患界定见附件2。

  第三十二条[报废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有关强制性标准对特种设备报废期限有规定的,必须按期报废。

  没有报废期限规定但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申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的主要承压部件或者主要受力部件以及控制部件进行安全评估和延寿分析,对评估分析合格的特种设备可适当延长使用年限,同时可以根据情况在评估报告中附加缩短检验周期、实行监控使用等限制条件。

  其他报废要求可以由相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第三十三条[应急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并且适时进行演练。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或者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合同。

  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维保单位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有关约定应当在维保合同中明确。

  第三十四条[使用单位事故处理义务]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及时履行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接受调查、处理责任人员、接受处罚等相关义务。

  第七章

  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标准化管理规定]

  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在用特种设备实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六条[责任保险规定]

  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积极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引入保险机制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十七条[安全投入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投入机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抗风险水平。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设备的检验检测、更新改造、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和隐患治理等。

  第三十八条[安全奖励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奖励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成绩显著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

  第三十九条[配合安全监察规定]

  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及时向安全监察人员提供所需要的有关材料和信息,告知监察人员有关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为现场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对于《安全监察指令书》提出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现场安全检查定位]

  质监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分为:重点监控设备检查、举报投诉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报告问题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上级交办事项检查。

  上述检查属于抽查性质,具体检查内容和程序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执行。

  第四十一条[检验机构检查职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检验人员应当对被检验的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该设备的合法性、作业员持证上岗情况、隐患治理情况。

  检查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在检验当日告知受检单位,并同时报告受检单位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县级质监部门。

  第四十二条[检查人数及程序]

  质监部门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应当有2名以上持证人员参加;在进行技术性检查时,可以由1名安全监察人员和1名持证检验人员或者持证协管员进行。

  第四十三条[检查要求]

  质监部门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做到以下要求: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遵守被检查单位有关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和技术机密;

  (二)有2名以上持证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证件;

  (三)对检查的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记录,交换检查意见,并签字归档;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存在事故隐患、不符合能效指标时,书面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五)按规定采取查封或者扣押措施;

  (六)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质检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严重事故隐患或者重大违法行为。

  第四十四条[分类监管制度]

  质检部门应当综合考虑设备危险程度、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以及质量安全诚信记录等因素,针对不同使用单位、不同设备和不同行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对安全管理水平较高、责任落实较好、安全状况稳定的使用单位,可以适当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延长检验周期;对管理水平一般、事故隐患较多的单位,应当以帮扶教育为主,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对事故多发、管理混乱、违规违法行为较多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严管重罚、挂牌督办、曝光批评等监管措施加严管理。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者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重点监控制度]

  各级质监部门应当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监控设备,实行分级监管。具体规定按照《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执行。

  第四十六条[隐患治理制度]

  质监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隐患督促治理制度,对检查发现以及使用单位报送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和治理销号,并录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或隐患处理系统。

  一般事故隐患,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检验机构检验员负责监督整改。严重事故隐患,由安全监察人员督促使用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超期未改的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分别采取查封、停止使用和报告上级质监部门以及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等措施。

  第四十七条[事故处理及风险监控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执行。

  各级质监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根据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事故发生规律,运用风险管理理论不定期开展安全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在研究采取降低事故风险的对策措施的同时,向上级质监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制修订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建议。

  第四十八条[安全与节能状况公布制度]

  省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年度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状况,包括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事故状况、节能状况、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年度主要工作措施。

  鼓励市、县级质监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状况。

  第四十九条[协管员制度]

  安全监察机构可以在乡镇、街道及大中型企业聘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经过培训考核,发放协管员证。

  协管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基本知识,督促协管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接受当地质监部门的业务领导,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监督检验机构开展工作,对协管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负有协调、配合、巡查、报告等工作责任;

  (三)对协管区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巡查访问。及时掌握并定期报告协管区域内特种设备新增、转移、检验、停用、报废等变化情况,建立并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台帐;

  (四)发现在用特种设备无使用登记、超期未检或使用检验不合格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劝其整改,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五)向本级政府报告协管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协调有关方面支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协助取缔土制特种设备,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对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认;

  (六)协助并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五十条[标准化管理制度]

  鼓励省级质监部门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中推行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提高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十一条[监察机构责任界定]

  特种设备事故与下列情形有关的,质监部门及其有关人员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一)违法违规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的;

  (二)接到举报投诉、移送移交案件,未及时进行查处的;

  (三)未按照当地政府、上级部门安排和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的;

  (四)监督检查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应当能够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而未发现的;

  (五)对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报告上级部门,或者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未及时报告的。

  第五十二条[监察机构免责规定]

  质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下列情形不承担监管责任:

  (一)与事故发生原因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或监督检查行为;

  (二)事故发生单位擅自使用非法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质监部门未接到举报或者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发现的;

  (三)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未列入年度检查计划的;

  (四)依照有关检查程序规定,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不可能由安全监察人员在监督检查现场发现的;

  (五)事故发生单位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或者检验意见书实施整改,在整改期间擅自使用或者违章使用造成事故的;

  (六)拒绝安全监察人员进入现场检查或者在检查时隐瞒真实情况欺骗检查人员的;

  (七)其他依法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第五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责任认定]

  特种设备事故与下列情形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一)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出检验检测要求并提供必备检验检测条件,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及时安排检验检测而未能发现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

  (二)因检验检测活动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而未能发现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

  (三)应当能够发现而未发现事故隐患的;

  (四)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致使隐患设备继续运行导致事故发生的;

  (五)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报告上级质检部门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五十四条[检验检测机构免责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合格结论对特种设备检验时的状态负责,不对特种设备日常安全运行担保。下列情形,检验检测机构不承担责任:

  (一)使用单位违章使用造成事故的;

  (二)完全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实施检验检测的;

  (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出检验检测要求,但未提供必备检验检测条件导致检验检测无法进行的;

  (四)其他依法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第五十五条[责任追究]

  质监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罚则

  第五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监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采购不符合本规定第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特种设备的;

  (二)委托未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单位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的,或者未取得许可自行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的;

  (三)使用安装、维修、改造后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四)使用应进行型式试验而未进行型式试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五)不按设计用途使用或超额定参数使用特种设备的;

  (六)出租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完整、未经检验合格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

  (七)伪造、变造、冒用、买卖、转让、出租、出借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件、特种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的。

  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质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的配备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或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配备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的;

  (二)

  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规范的;

  (三)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四)

  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排查、治理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

  (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使用登记标志的放置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

  (六)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年度内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

  (七)未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特种设备移装、过户或者使用单位更名、停用、启用手续的;

  第五十八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携带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的,由质检部门对作业人员处100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由质监部门对作业人员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完全履行本规章第十四条规定职责的,由质监部门对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五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反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的,由质监部门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其他违法行为,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总局有关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规章规范不一致]

  有关规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与本规章作出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章为准。

  第六十二条[规章解释]

  本规章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实施日期]

  本规章自20**年月日实施。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登记标志放置位置表。

  2.一般事故隐患和严重事故隐患界定。

  附件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登记标志放置位置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放置位置

  1锅炉

  使用登记证悬挂于锅炉房内或锅炉房控制室内

  压力容器

  1.使用登记证悬挂或者固定在压力容器显著位置。

  2.当无法悬挂或者固定时,使用登记证可存在使用单位的安全技术档案。同时,将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在压力容器产品铭牌上或者其它可见部位。

  3.汽车槽车、长管拖车及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证应当随车携带。

  4.气瓶使用登记证应当悬挂在充装站内或者存放在安全技术档案中。

  压力管道

  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于每个压力管道登记单元的始端。

  电梯

  使用登记证编号印制于电梯的检验合格标志上。

  5起重机械

  使用登记证置于起重机驾驶室内,对无驾驶室的,使用登记证可存在使用单位的安全技术档案。同时,将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于该起重机的显著位置。

  6客运索道

  使用登记证悬挂于客运索道售票处或者其他显著位置。

  7大型游乐设施

  使用登记证悬挂于大型游乐设施售票处或者其他显著位置。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使用登记证可存在使用单位的安全技术档案,同时,悬挂车辆号牌。

  附件2:

  特种设备一般事故隐患和严重事故隐患界定

  一、严重事故隐患按照以下规定界定: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

  1.未经许可从事相应活动;

  2.不再符合许可条件;

  3.拒绝监督检验;

  4.特种设备制造或者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擅自交付用户使用。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1.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2.未办理使用登记;

  3.使用报废的特种设备;

  4.使用存在故障、异常情况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

  5.使用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6.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7.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二、严重事故隐患以外的事故隐患为一般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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