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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门卫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31

  信息技术中心门卫管理规定

  1、电教楼门卫工作由学校保卫处和中心统一管理,中心办公室具体分管,对其进行具体指导。

  2、门卫是对外的窗口,因此门卫人员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保持工作现场的干净、整洁、卫生,维护中心的良好形象。

  3、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

  4、每天早上7:00准时打开楼门,晚上10:30关闭楼门,关闭楼门前要做好清楼工作,清空楼内人员,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5、对到中心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与被访问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入内,并进行登记备案。

  6、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电教大楼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7、负责楼内消防监控室的管理工作,发生火灾报警时,经检查确认火灾情况后,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8、负责维护大楼环境秩序,楼内严禁商贩和不明身份人员出入。

  9、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内告知中心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

  10、协助礼堂和学术报告厅的负责老师进行礼堂和学术报告厅的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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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学院门卫工作管理规定

  职学院门卫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门卫工作的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制,提高门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形象,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和生活的正常秩序,确保校园稳定与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 管理部门:门卫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医学院门卫由管委会直接管理,保卫处进行业务指导。

  二 管理职责:

  1、负责门卫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负责门卫人员的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及其队伍建设。

  3、负责门卫人员的考勤考绩、工资分配、人员调整、签定合同及治安责任书。

  4、负责组织、指导门卫人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门卫管理细则

  一 凡进入校门的人员,都应无条件的接受门卫人员检查证件。

  二 携带大件或重要物品出门,必须开据证明或出示本人证件在传达室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三 非机动车辆出入门卫处,应自觉下车推行,严禁滑行。

  四 机动车辆进出学院,须服从管理,接受门卫检查并登记;教学区域内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五 严禁未经批准,私设门与校外相通,已设门与校外相通的一律封闭;经批准单独设门的,应设专职门卫人员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三、门卫职责范围

  一 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校园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及良好的校容校貌。

  二 负责门卫值勤、按时开、关门,检查、登记出入人员、车辆和物品;根据本岗位的门卫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防范,制止一切危害行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 做好以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防破坏、防安全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 加强对门卫所辖范围部位的安全防范,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及时向保卫部门值班室报告。

  五 积极协助保卫部门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六 完成保卫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门卫工作要求

  一 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为广大师生员工和学院安全稳定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二 做到文明礼貌,维护内部团结,坚持原则、讲究方法,不骂人、不打人、不讲粗话、脏话和俗话,不谋私利;精神振作、仪表端庄,服装(或佩带标志)整齐,严禁当班时间赤膊、穿拖鞋、背心、裤衩;严禁当班时间看书、吃零食,聚众围观或闲聊。

  三 遵守劳动纪律和值班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擅离职守。

  2、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妥善处理。严禁擅自表态或轻率处理。

  3、指挥、全力以赴处理突发事件。如果发生突发事件,无论是否当班,都应及时报告,积极参加并认真妥善地处理。

  4、持请销假制度。凡需离岗、离校者必须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离校;返岗、返校时必须销假;并且做好请、销假记录。

  四 在值班室无论是否当班,均不允许打牌、打麻将、下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

  五 值班人员必须对出入人员和车辆实行询查、登记制;对拿行李、仪器等物品的人员和载物的车辆(含单车、摩托车、三轮车、汽车)出校门都必须进行检查,并且凭有关单位证明,经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对可疑人员和车辆及物品有权扣留,待查清楚后方可放行。维护好门卫区域交通秩序及其安全,保障校大门的畅通。一切经营性车辆不得进入管辖区内。

  六 严禁在门卫管辖区内摆摊设点、流动收购废品,严禁叫卖、张贴商业广告和横幅、焚烧垃圾、聚众围观等一切危害校园秩序的现象。

  七 不准假借保卫处、派出所的名义或工作之便,擅自处理各种私人关系或问题。不准随意答复或回避和隐瞒上级机关领导的电话(应及时报告当事人或保卫值班人员);不准用不正当的手段冲开值班电话的密码打长途电话;不准用值班电话与他人闲聊,不准带家属或女友等闲杂人员在值班室闲聊或住宿。

  八 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搞好个人与环境卫生。

篇3:装饰公司项目施工现场门卫保卫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项目施工现场门卫保卫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和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和人员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施工现场。

  3 引用标准、述语:

  无

  4职责:

  4.1 门卫负责进出车辆和人员的登记、检查工作。

  4.2 现场安全主管负责对车辆出入进行交底工作。

  4.3 项目经理或总工负责车辆进出的审批工作。

  5 内容:

  5.1 本工地员工必须佩戴工地发放的统一胸卡方可进场。

  5.2 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允许其进入工地。

  5.3 需进入现场进行施工的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

  5.4 运送材料、设备的外来车辆,必须填写《外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交底卡》,甲方委托的运输车辆要报工程监理批准,要有交货方、验货方、收货方三方许可方可进场。

  5.5 大型运输车辆或超长、超重、超高车辆进入工地,除填报《外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交底卡》外,还要报工地经理或总工批准,甲方委托的运输车辆要报工程监理批准。

  5.6 门卫必须24小时轮流值班,认真记录车辆人员进出情况,实行上下班交接制度,当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准离开岗位。

  5.7 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得与闲人聊天、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必须坚持原则。

  5.8 遇紧急情况及时拨打值班领导电话,或打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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