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大学暑假期间校门实施查证制度的通告
FD大学暑假期间校门实施查证制度的通告
各院系、部门:
20**年寒假,校园校门实行了24小时查证制度,期间自行车失窃、财物被盗等案件明显下降,交通秩序良好,校园安全形势明显改善,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暑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按照学校《关于20**年暑假安排的通知》(校通字〔20**〕10号)的要求,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参照寒假的管理方式,我处决定在20**年暑假教职工轮休期间(7月18日-8月25日)采取查证制度,以保障师生的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查证时间:
(1)7月18日-8月8日(学生军训及短学期期间):晚上22点至第二天早晨7点进行查证,其他时间抽查。
(2)8月8日-8月25日:全天24小时查证。
2、查证方式:本校师生凭校内一卡通、工作证等证件进出校园;在校内各单位工作的临时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校园;校外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说明事由并登记后进出校园。
特此通告,请广大师生员工予以配合。
FD大学保卫处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苏大图书馆自修室管理制度
苏大图书馆自修室管理制度
图书馆自修室是供全体在校师生自主学习、阅览的场所。为了规范室内读者行为、维护正常秩序、保障公平使用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1.请使用计算机派位选座系统选择座位,遵守派位选座规则,座位仅限本人使用。
2.严禁“占座”行为,一律不许用物品占座,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3.请读者妥善保管好个人用品。离席时,请将个人物品全部带走。否则,被清理或遗失责任自负。
4.工作人员有权进行清理工作,将每天不定时巡查并清理占座物品。
5.请自觉维持自修、阅览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闲聊、嬉闹、大声喧哗、接打手机等。
6.请爱护公物,不得在室内桌椅上乱涂乱画,不得乱丢纸屑杂物,不得将食品带入室内。
7.保障消防安全,禁止吸烟,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串联插线板等。
读者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教育或处罚;必要时将告知所在院系。
篇3:苏大图书馆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
苏大图书馆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读者工作的管理,制定统一、合理、有效的措施,保障良好的读者借阅秩序,并使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现将违章和赔偿办法修订如下:
一、对下述违章行为者,以批评教育为主。并视情节轻重,加以扣证、停借或罚款。
1.使用他人证件入库(室)借阅者;
2.不听劝告,不使用代书板,造成书刊乱架者;
3.不按规定期限归还阅览室书刊者;
4.抢占座位,在室内接听手机及大声喧哗;
5.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瓜皮果壳和其他不文明行为者。
二、读者应爱护书刊,凡造成破损的要负责赔偿。
1.不得在书刊上圈点、划线、批注、污损和撕毁。污损书刊以每页1元赔偿,撕损书刊以每页2元赔偿。当赔偿款超过该书刊原价五倍时,读者应以相同版本图书赔偿,同时酌情罚款。
2.图书上贴条形码是计算机识别图书的符号,应特别加以爱护,如有遗失或污损,按每张条形码2元赔偿。
三、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及时在借书期限内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同时应交纳加工手续费2元。如无法购得原版本图书,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普通图书:凡***前出版的(含***)图书,以该书原价10倍赔偿,如原价不满1元,均以1元起价计算;凡90年以后出版的(含90年)图书,以该书原价5-10倍赔偿,如原价不满1元的均以1元起价计算;丢失图书为成套、贵重图书中的某册,则按成套、贵重书的原价或2-5倍赔偿;
2.外文原版(包括港台)图书:以原价(按外币与人民币现时比率折合)2-5倍赔偿,不满1元的均以1元起价计算;
3.影印图书:以该书原价20-30倍赔偿;
4.赠送的外文图书赔偿参照同类书执行;
5. 读者办理遗失赔偿手续时,如该书已逾期,应按规定交逾期罚款。如在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可持赔偿收据办理退款,每册收手续费2元,过期不再退款。
四、偷窃图书、报刊者,除追还原书刊外,分别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通报有关部门。
1.窃***前出版普通图书,按该书原价20倍罚款;
2.窃90年后出版普通图书,按该书原价10倍罚款;
3.窃外文原版图书,按该书原价2-10倍罚款;
4.窃影印图书,按该书原价30倍罚款;
5.窃报刊按全年订价的5倍罚款,撕剪报刊者按偷窃论处。
五、读者使用计算机违反图书馆有关规定,依据下列条款作相应处理。
1.上机时私带游戏盘或其它不健康盘片播放者,没收盘片并扣证,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上机读者损坏机房设备、设施,视情节赔款,上机期间私自拆修,调换机器设备者,罚款50元并扣上机证,未经值班人员许可私自带出机房内的软、硬件设备,则罚款100元并扣上机证,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3.上机读者违反多项规定,则按数款并罚原则处理。若不服从值班人员的安排和说服教育而无理取闹者,则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在图书馆任何场合吸烟者,罚款五至十元。
篇4:桂林科大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工作制度
桂林科大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对学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更好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在学校纪委领导下,根据工作安排,加强对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调研、督促、指导、检查。学校纪委委员通过联系二级单位,倾听师生员工对二级单位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纪委委员职责
1.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干部管理、考试招生、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学术诚信、评审评比评优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反馈。
3.协助学校纪委指导督促联系单位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协助调查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违规行为。
4.指导和参与联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5.深入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听取联系单位师生意见建议,分析、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途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6.受纪委全委会或纪委书记委托,到联系单位处理其它事项。
(二)二级单位职责
1.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双责”。
2.各二级单位要积极配合纪委委员开展工作,接受纪委委员的指导和监督。
3.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与联系工作的学校纪委委员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主动通报相关工作安排,及时沟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
4.每学期期末,二级单位要以适当方式向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纪委委员采取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或者参加廉政活动等方式开展工作,每学期深入联系单位不少于 1次。
(二)学校纪委委员应认真记录开展联系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分析相关问题,向校纪委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增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校纪委委员在工作中应带头执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须经学校纪委集体研究或纪委主要领导批复后进行,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z电子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篇5:城建大学体育部三会一课制度
城建大学体育部“三会一课”制度
体育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安排。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委员会应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决定,支委会和每个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1、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听取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对部门工作实行领导的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部门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
(4)选举支部委员会,撤销和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和撤换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5)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6)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罚和处分。
(7)讨论决定其他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2、支部党员大会的程序
(1)支部党员大会要有明确的主题和议程。
(2)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提前通知党员开会时间、地点和内容。
(3)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大会决议。
(4)大会以后,对于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要及时加以整理研究,在党内作出答复。
(5)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要报告党员的出席人数和缺席的原因,会议的情况要详细记入《支部党员大会记录表》,会议的文件、材料要整理归档。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
(2)研究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
(3)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研究党员的表彰和奖惩。
2、支部委员会的程序
(1)支部书记或指定委员准备议案。
(2)提前通知委员开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3)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委员出席情况和议案准备情况。
(4)围绕议题进行讨论。需要形成决议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5)对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按委员分工组织实施。
(6)需要向上级报告会议情况时,应及时上报。
(7)支部委员会的详细情况记入《支部委员会记录表》,会议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将党员分编成若干个党小组,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活动,保证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
1、党小组划分的原则
(1)划分党小组,应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和有利于开展活动来考虑,可以以写字楼和不同项目为单位划分党小组。
(2)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5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2名正式党员。
3)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可不划分党小组,由党支部直接组织党员活动。
(4)党支部在建立党小组时,必须将党支部的每一个党员(包括担
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全部分别编入党小组。
(5)党小组长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
(6)建立党小组,只需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校党委批准。但是,党支部委员会应将本支部党小组的组建情况报告校党委,以便其掌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党内文件和党的基本知识、传达支部和上级党组织的有
关精神和指示。
(2)过民主生活会,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核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及发展党员工作。
(4)讨论优秀党员的评选,讨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5)分析群众思想,研究如何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
3、党小组会的程序
(1)按照支委会的要求,提前确定内容,做好会议准备。
(2)提前通知党员开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3)党小组长主持会议,清点人数,报告会议内容。
(4)需要讨论时围绕会议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需决定问题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5)党小组长将小组会情况详细记录,并向支部报告小组会情况。
(6)党小组长向未到会的党员传达会议精神。
(四)党课教育
1、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
(2)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
(3)部门管理等相关事项的学习和研究。
(4)形势任务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
2、党课教育的程序
(1)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年度党员教育计划和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党课内容和讲课人。
(2)讲课人在熟悉党课教材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及其表现,写出党课讲稿或讲课提纲
(3)提前通知党员党课的时间和地点。
(4)清点人数,讲课人授课。
(5)会后收存好党课讲稿。
(6)党小组长将党员参加党课情况详细记录。
(7)了解党课效果,收集反映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