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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学院团学会推优工作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9

  路桥工程学院团学会"推优"工作细则

  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推优"工作,使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推优"工作的指导思想

  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为党组织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学风"的指导思想搞好"推优"工作,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学院共青团组织所肩负的历史责任。

  共青团的"推优"工作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最重要的渠道,发展团员青年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团支部作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推优"工作,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对"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推优"标准,严格执行"推优"程序,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前提。

  第二章 "推优"时间及程序

  一、"推优"时间:为规范"推优"工作,我学院在每学年年上、下学期各进行一次"推优"。

  二、候选人的产生:团支部在开展推优工作前,责任区党员根据平时了解掌握到的申请人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及党外群众反映情况,在申请人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时,建议召开团支部支委、班主任、责任区党员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讨论确定"推优"候选人。

  三、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对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和违纪情况)进行调查。

  四、各班团支部按照党支部的统一要求,按时召开本班全体团员大会,团总支组织部对大会进行直接监督。

  五、团员大会注意事项:

  (1)团支部干部组织全体团员学习本《办法》,明确标准,统一思想,真正使每一位同学以对组织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充分行使投票权利;

  (2)各团支部"推优"大会必须有支部团员数4/5以上的团员参加方可召开;

  (3)团支书向大会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入党时间、思想汇报情况、申请入党后的学习、工作、纪律、生活等方面的主要表现等);

  (4)支部将全体团员分为6个小组,任命小组长,由小组长组织对候选人逐一进行民主评议,每个小组设一名记录员,记录评议意见,最后各小组向团支部提交对每一个候选人的综合评议意见;

  (5)小组评议结束后,全体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进行唱票、监票,并且公布选票结果;

  (6)团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各小组评议意见,形成支部意见,并征求辅导员意见确定推优对象,同时将支部评议结果向本人反馈;

  (7)团支部到团总支组织部按照推荐通过人数领取《推优》表,指导被推荐人填写好,支部签署意见后连同推荐对象的年度学科成绩及支部讨论的会议记录上报团总支。

  六、团总支召开委员会进行讨论,形成总支意见,填写到"推优"表中,并上报院团委;

  七、院团委审核后签署意见,向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

  八、院团委、学生会和学院团学会委员可由所在班团支部推荐,也可由上级组织在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党支部推荐。

  第三章 "推优"对象条件

  一、凡我学院在籍团员青年,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正确的入党动机。

  二、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

  三、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四、学习刻苦、目的明确,推优前一学期补考科目不能超过一门,推优前累计补考科目不超过两门(重修一科算补考两门,)。

  五、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如获得省、市、学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在省、市、学院级比赛中获奖者,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被评为"优秀学员"者优先推荐。

  六、"推优"候选人应获得超过支部团员人数的1/2赞成票方可推荐。

  七、受院(学院)行政或团内纪律处分的团员在处分中一年内不可推荐。

  第四章 "推优"纪律

  在推优过程中,不准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弄虚作假。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学院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还将视情节给予团内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学院团委上报学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五章 《推荐表》的填写

  一、填写推荐表一律用黑色墨水,不能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填写。

  二、各栏目要填写清楚,事实准确无误,有关栏目空白应填写"无"。

  三、"推优"表决结果必须通过民主测评产生,有效票数应等于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及弃权票数之和,检票人、监票人、记票人必须亲自签名。

  四、团支部综合推荐意见应全面客观具体,表达慎重,应能充分反映被推荐人的优点和成绩,末尾附上团支部名称、执笔人签名、注明日期(年、月、日)。

  五、团总支考察意见应实事求是,肯定被推荐人优点和成绩,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填写日期,并签章,及时向团总支组织部转交有关材料。

  六、党支部审核后签署意见,

  七、推荐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的党支部,一份由组织部存档备案。

  八、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在备注栏内填写。

  第六章 " 推优"工作的领导

  一、"推优"工作要在学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支持、帮助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

  二、 院党校每年不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放结业证书。

  三、党支部要指导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从新生入学开始就抓紧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注重选拔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学生干部,不断提高其素质,打好"推优"工作的基础。

  四、党支部定期听取团组织的"推优"工作汇报,帮助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优"工作应纳入党支部学期工作计划。

  七、党支部、团总支及时公布"推优"工作名单,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征求意见。

  八、党支部每年举办一次"推优"培训班,提高团干部做好"推优"工作的自觉性,熟悉"推优"业务,推广先进经验,以便把这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九、党支部将"推优"工作开展情况列为检查和考核团总支、团支部工作的内容之一。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外国语学院团员推优实施细则(草案)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一、目的及意义

  《团章》明确规定:“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目的是为了确保党员的发展质量,加强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工作的进一步推进,积极、及时地将有入党要求的条件较为成熟的优秀青年团员推荐给党组织,为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不断壮大学生党员队伍。这既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加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二、推优原则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优,要推荐那些有良好政治素质,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各项工作并有显著成绩的团员。推优工作中既要发展求全责备,也要避免放松要求。要保证团员的政治标准,保证团员的政治素质,不能盲目降低团员标准。同时,各团支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民主选举。基层团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保证高质量地做好团员推优的各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确保团员推优工作的质量。

三、推优条件

  1、推优对象为我院在册共青团员(团龄须满一年),入校后已提交书面入党申请,参加过上海大学申请人培训班并已顺利结业。

  2、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旷课、违纪现象。

  3、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期所修课程有重修者或上学期平均绩点在2.8以下者不予考虑。但在学习上进步特别明显,或在工作中为学校、院系、班级作出突出贡献,在同学中间反应良好者可以特殊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推优。

  4、社区表现良好。社区个人行为登记中为“差”的学生不予考虑。

  5、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院系、班级活动;自觉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它各类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

  6、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推优流程

  1、由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在团支部组织生活上进行推优。在推优工作中,各班辅导员要深入到基层团支部中,指导推优工作的进行,辅导员要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具体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到场团员人数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人数的2/3,推优流程方为合法;得票必须超过到场团员人数的1/2,选票方为有效。推优名额的最高限度为本支部团员总数的10%。推选出的优秀团员由团支部填写推荐材料,进一步考察、审核后报学院团委审批。

  2、由基层团支部对推优名单进行审核后,交由院团委组织部,经学院团委审核通过;经过三天公示之后确认为上海大学优秀团员青年,之后再推荐给学院各党支部,进行培养考察。

五、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年1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共青团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员推优表

  学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团年月

  申请入党年月

  职务

  民族

  被推优日期

  所在院系、团支部

  自我评价

  获奖情况:

  社会工作:

  平均绩点

  其他

  团支部意见

  投票结果

  团员人数

  投票人数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团支部书记签名:

  院系团组织意见

  团委书记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钢笔填写

  填表日期:

共青团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制

附件一:上海大学优秀团员青年推荐表填写要求细则

  一、本推荐表需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有涂改;

  二、职务和职称处若无,则不需填写任何内容;

  三、所在院系、团支部填写格式请照参见下列所示;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级**专业**班团支部

  四、获奖情况,请填写自大学期间所获奖励情况,若无获奖则不需填写;

  五、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和团支部意见投票结果,请根据团组织生活会上民主选举情况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该生一切推优资格;

  六、在“团支部意见”栏,请各班团支书代为填写支部大会对该生的讨论意见或“不同意原因”并签名;若团支书本人被推荐,请班长填写好团支部意见;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

  二O**年十月

附件二: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员推优汇总表

  (专业)

  级班

  序号

  学号

  姓名

  绩点

  团支书

  辅导员意见(签名)

  填写日期:*年*月*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各学生团支部书记存档,另一份交团委组织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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