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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图书馆借书证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18

  师大图书馆借书证管理办法

  本馆服务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留学生、进修教师、教育硕士、访问学者,以上人员均可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享受图书馆提供的服务。

  1 新证办理

  1.1本校实行校园一卡通,各类读者必须先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校园卡后,方可到图书馆办理认证手续;

  1.2 新入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和其他各类学生,在图书馆接收到学校招生办提供的新生数据两个礼拜后,即可出入图书馆。新到校的本科生、研究生需要进入图书馆网站上的“新生入馆培训”并完成考试后方可开通图书借阅功能;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无需答题,直接开通借阅权限,但需要自行学习“新生入馆培训”内容后,登录图书馆主页注册(id和密码均为学号),添加常用邮箱和手机号码激活账号。对于部分调剂过来、学校的数据中没有照片信息的读者,请登录“我的图书馆”上传照片,经老师审核通过后,自动开通。

  1.3 新报到的教工,凭本人工作证和校园卡到图书馆借阅部办公室办理认证手续;

  1.4 持有旧借书证的教工(含离退休人员)办理新借阅证时,需先将旧证上借阅的图书全部归还后,凭本人工作证(离退休证)和校园卡,到图书馆借阅部办公室办理认证手续。

  1.5 留学生由接受单位办公室出具证明,并有经手人签字,凭本人有效证件以及校园卡到图书馆借阅部办公室办理认证手续;

  1.6 未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各院系自办的各类进修班、自主招生等,由本院系办公室与图书馆协商,但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办证费和服务费。

  2校园卡挂失及解挂

  2.1读者丢失借书证,应及时持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到图书馆借阅部办公室或者登录到“我的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借书证上所有已借书刊均由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凡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造成他人冒借书刊,由丢失借书证者负责归还或赔偿;

  2.2借书证挂失后又找到者,应请登录到“我的图书馆”自行解挂。

  3 校园卡丢失后重新认证

  校园卡补办的两天后,校园卡中心数据与图书馆数据自动同步,读者不需要到图书馆认证即可进入图书馆,但借书前必须登录到“我的图书馆”进行解挂后,方可借书。若数据同步前读者急需借阅图书,请携带本人学生证/工作证/退休证等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借阅部办理认证手续。

  4 办证地点与时间

  地点:雁塔校区图书馆一层证件管理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长安校区图书馆二层西借阅部办公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00-5:00

采编:www.pmceo.cOm

篇2:师大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办法

  师大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办法

  为帮助广大师生拓展获取文献资源的渠道,解决获取本馆缺藏文献之困难,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更好的支持,特制订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办法如下:

  1.服务对象:

  全校师生均可提出文献传递申请服务。

  2.传递文献类型:

  文献传递服务包括图书、期刊论文、报纸文章、会议论文、学位论文、科技报告、标准等文献的复制品。

  3.文献传递服务方式:

  a)复制-非返还:其载体形式为纸质复印件与电子版(pdf格式)两种;

  b)返还式:该服务方式仅限于原本图书的传递。

  4.文献获取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图书馆或文献提供机构,如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中国科技信息所、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 学文献中心(CASHL)、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香港JULAC文献传递系统(系统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教育学院、岭南大学8所高校成员馆)、美国UMI公司(PQDD)、美国俄亥俄州的联机图书馆中心(OCLC)、美国CARL公司的Uncover中心等。

  5.文献传递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a)校内读者通过CALIS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系统复印期刊会议文献,CALIS高校间文献服务收费1元/页,CALIS中心补贴一半的费用;国内其他文献机构获取文献的收费:复制扫描费1元/页,服务费5元/篇;

  b)本校读者从国外获取文献,享受50%以上补贴,期刊会议文献每份只收费50元,UMI学位论文每份仅收150元;

  c)目前从国内其他图书馆获取图书的费用一般为:复印费:0.5元/页,资料费:0.3元/页,扫描费:1元/页,查询费:2元,邮寄费:依邮寄的方式而定;

  d)校内读者一律采用事后结算的方式,不必预付费用。校外读者采用事前结算方式;

  e)读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交文献传递申请:

  当面申请:直接到我馆参考咨询部向工作人员提交申请;

  电话申请:z(z老师);

  电子邮件申请,受理邮箱:z或z

  在图书馆主页上填写并提交文献传递申请表,路径为:图书馆主页--读者服务--文献传递--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系统读者网关

篇3:师大图书馆图书馆科技查新办法及规定

  师大图书馆图书馆科技查新办法及规定

  科技查新是针对某一特定的研究课题进行的,利用计算机或手工检索手段查找国内外公开发表的与该课题相关的文献,对查出的相关文献与被查课题进行对比和综合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被查课题的“新颖性”做出判定结论。“查新”的结果,是为被查课题出具一份包括检索过程陈述、检索结果分析和新颖性结论等内容的“查新报告”。用以了解当前该领域的科技动态,是否已有相同或类似内容的最新科技成果和最新专利,以免重复研究和试验,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

  本馆为了帮助我校师生解决科学研究中的科技查新问题,特与兄弟院校等专门的查新机构联系、合作开展此项业务,有关办法及规定如下:

  一、科技查新须知

  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以文献检索和信息调研相结合的科技信息研究工作。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单位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或者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

  2.查新委托人须如实填写查新项目委托单,并将委托查新项目按技术背景、研究内容和结果、创新点(创新点不得有宣传性的内容)的形式浓缩成1000字左右项目简介(打印或拷软盘或发E-mail给查新机构);同时应提供查新项目详细的技术资料,包括研制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检测报告等;告知该项目成员在国内外已发表的文献;提供正确的主题词;尽可能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文献报道和线索。

  3.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4.查新收费标准:见“查新收费标准明细表”。

  5.国内查新完成时间为一般为5个工作日,国际查新完成时间为10个工作日,用户要求加快的,每提前1天,加收加快费50元。

  6.查新报告一般提供一份正本,用户要求多份时,应事先说明,并付工本费每份10元。

  二、查新咨询服务的对象

  查新咨询面向处于下列阶段的研究课题开展服务:

  (1)申请科技立项

  (2)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估

  (3)成果申报奖励

  (4)申请专利

  (5)技术引进

  (6)新产品开发

  (7)其它(如博士论文开题、评审等)

  三、科技查新工作程序

  1、委托人提出查新委托

  2、查新受理

  3、检索准备

  4、选择检索工具

  5、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

  6、查找

  7、草拟查新报告

  8、形成正式的查新报告

  四、查新报告的内容

  (1)课题的技术要点:

  (2)检索过程与检索结果:包括对应于查新课题选用的检索系统、数据库、检索年限、检索词、索式及检索命中的结果。

  (3)查新结果:对查新课题与以上命中的结果进行新颖性及先进性对比分析,最后得出查新结论。

  五、查新收费

  1、收费标准如下表:

  收费标准(元)

  国内查新(5个工作日)

  校内:400

  校外:450

  国外查新(10个工日)

  校内:800+国际联机检索费

  校外:900+国际联机检索费

  2、查新费用由图书馆办公室集中收取,查新人员不得擅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六、查新服务公约

  1、以科学、客观、公正、准确为宗旨,进行科技查新咨询;

  2、对客户礼貌,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3、按约定时间准时完成项目的查新报告;

  4、涉及委托项目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对外泄露;

  5、严格执行科技查新收费标准;

  6、对用户的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力求做到有问必答,回答明确;对初次查新用户,应主动介绍查新注意事项及查新表格填写方法;对查新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用户磋商,交换意见;

  7、在按时完成查新课题后,应主动与用户联系,以便及时递交查新报告;

  8、在查新繁忙时期,难以按规定时间提交查新报告的情况下,应主动向用户说明情况,共同商定报告的完成时间。

  七、科技查新受理地点与联系人

  地点:z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一层证件管理室。

  联系人:z

  电话:z

  E-mail:

篇4:师大图书馆电子文献阅览室管理办法

  师大图书馆电子文献阅览室管理办法

  1、本阅览室利用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及借书证进行读者上机身份认证及计费管理;即进入本阅览室上机必须持有本人借书证,凭证上机,收费标准为每小时0.5元;

  2、本室主要为读者提供数据库检索、多媒体光盘阅读和上网学习。不得利用本室计算机进行游戏、聊天或观看法律禁止阅览的有害信息;

  3、上网读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z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4、对于违反制度的读者,按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通报、停止借书证使用权等处罚;

  5、馆际互借读者须遵守本办法,持证、缴费上机,缴费标准同上。

篇5: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档案管理办法

  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招投标与采购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招投标与采购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充分发挥招投标与采购档案在学校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涉及学校招投标与采购活动的档案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投标与采购档案是指在招投标与采购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字、符号、图表、声像等各种不同载体的原始记录。

  第四条 招投标与采购档案是招投标与采购活动的真实记录,学校招投标与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应当重视招投标与采购档案工作并做好招投标与采购档案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五条 学校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招投标与采购档案,并负责指导中心做好招投标与采购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六条 招投标与采购档案归档范围:

  (一)绍兴文理学院招标采购计划表;

  (二)招标采购公告;

  (三)招标采购文件;

  (四)标底;

  (五)投标报名登记表(对投标人投标资格进行考察的须提供调查报告及入围名单);

  (六)答疑会签到表、答疑会纪要;

  (七)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申请表;

  (八)招标采购会签到表、记录稿

  (九)入围表、资格审查表、评委评分表、评委评分汇总表、评标小组评标报告;

  (十)投标人承诺书;

  (十一)投标书正本;

  (十二)中标公告;

  (十三)招标采购会、评标会录像(光盘);

  (十四)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合同签订部门盖上公章后提供给中心);

  (十五)其他和招投标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重要材料。

  第七条 招投标与采购档案按年度归档(基建档案按工程项目竣工年度归档)。每年3月份由招投标与采购中心负责完成上一年度的招投标与采购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第八条 凡属归档材料应书写规范、字迹清晰、纸质优良、内容准确,签署手续完备,使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墨水笔。

  第九条 建有档案室的独立法人或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此办法执行;反之,统一归档到学校档案室。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28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招投标与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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