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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岗位聘任与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16

  继续教育学院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岗位聘任与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等骨干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的设置

  (一)专业主任的设置

  以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群设置专业主任如下:

  1. 土建技术类设一名专业主任;

  2. 工程造价管理类设一名专业主任;

  3. 经济管理类设一名专业主任;

  4. 计算机信息管理类(含计算机基础及语言类)设一名专业主任。

  (二)课程负责人的设置

  以公共基础课程设课程负责人如下:

  1. 大学英语(本科类、专科类)设课程负责人一名;

  2. 思想政治理论类设课程负责人一名;

  3. 高等数学类设课程负责人一名;

  4. 应用文写作类设课程负责人一名。

  二、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岗位职责

  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协助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与专业建设及教学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 负责课程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负责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群的教师遴选与推荐;负责公共基础课的教师遴选与推荐;负责教师教学任务的安排;负责教材选定;负责教学检查(每月至少听课一次);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负责统考课程试卷的阅卷组织;负责认领和分配命题任务;负责试题(卷)审阅及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2. 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按照教学要求制订与执行专业建设规划;负责进行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修订;负责做好新专业的调查论证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任务(专业主任至少完成三门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完成所负责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负责专业实训室规划及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3. 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每月至少一次),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完成院、教学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工作量补贴

  1. 专业主任补贴课堂教学时数=(外聘专业主任酬金/当年超课时酬金标准)学时/学年;课程负责人补贴课堂教学时数=(外聘课程负责人酬金/当年超课时酬金标准)学时/学年。

  2. 补贴工作量按10个月计算(当年六月到第二年六月)。

  3. 外聘人员担任专业主任的酬金为6000元/年;外聘人员担任课程负责人的酬金4000元/年。

  四、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的聘任与管理

  1.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较强的责任心及较好的群众基础。

  2.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院内专职教师。

  3. 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的聘期为一年。

  4.聘任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教学办公室主任推荐,学院统一聘任。

  5. 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接受学院统一的考核和管理。学院根据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院内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的补贴;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

  6. 专业主任及课程负责人须认真进行教学组织及管理,若在教学及管理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按照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办法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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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兼职PI聘任与管理实施办法

  州郑大学兼职PI聘任与管理实施办法

  (校人事〔20**〕13号)

  为推进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科影响力,促进学术产出,根据*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海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的积极作用,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上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治学严谨、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二)按科研计划,原则上每年累计在校工作时间不低于2个月,或根据需要,确定工作时间。

  (三)符合《州郑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与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36号)中规定的学科特聘教授上岗条件。

  (四)具备带领科研团队的能力,具有担任国家重点计划项目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课题的条件与经历,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五)原则上州郑大学为第二聘任单位。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两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除外。

  (七)特殊上岗条件:符合上述(一)、(六)条件,且符合下列两类条件之一:

  第一类:爱思唯尔发布的中国高被引学者。国外学者具有与中国高被引学者相当的学术产出。

  第二类:应聘学者的学术产出高出州郑大学本学科的在职人员。

  二、岗位职责

  (一)确立明确的学科方向。融入现有学科方向或开辟新的方向,有效支持学科建设。

  (二)组建稳定的学术团队。组建梯队结构合理、固定人员10人以上的学术团队,或培养引进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项目)的高层次人才1-2人。

  (三)开展科学研究。兼职PI本人及1-2名学术团队主要骨干获批国家级重点(含地方联合基金重点及国际联合基金重点)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新增纵向项目1项以上且纵向与工程项目到账经费达400万元以上;州郑大学为项目主持单位。

  (四)完成一批学术成果。与团队成员共同发表高水平论文(本人或州郑大学师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州郑大学为署名单位),积极争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含省部级一等奖)科研奖励或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奖励。

  (五)依据特殊上岗条件聘任的兼职PI应完成如下任务:参与学科团队建设,培养引进符合州郑大学学科特聘教授或青年拔尖人才上岗条件的高层次人才1人及以上,招收并指导博士后2人及以上。开展科学研究,且发表高水平论文(以州郑大学为署名单位,本人为署名作者)达到如下要求:

  1.符合第一类的兼职PI每年在中科院二区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3篇,其中一区至少2篇。

  2.符合第二类的兼职PI每年在中科院二区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3篇,其中一区至少1篇。

  三、岗位待遇

  (一)工作补贴

  1.聘期内,兼职PI享受学校提供的人才工作补贴。工作补贴由岗位补贴及绩效补贴组成,岗位补贴由学校按月发放,绩效补贴发放办法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发放。

  符合学科特聘教授首席教授条件的享受人民币50万元/年(税前)的工作补贴(岗位补贴30万元;绩效补贴20万元,由学校发放)。符合学科特聘教授方向带头人条件的享受人民币40万元/年(税前)的工作补贴(岗位补贴24万元;绩效补贴16万元,由校内聘用单位发放)。符合学科特聘教授学科骨干条件的享受人民币30万元/年(税前)的工作补贴(岗位补贴18万元;绩效补贴12万元,由校内聘用单位发放)。

  符合特殊上岗条件第一类的享受人民币30万/年(税前)工作补贴(岗位补贴18万元;绩效补贴12万元,由校内聘用单位发放)。符合特殊上岗条件第二类的享受人民币20万/年(税前)工作补贴(岗位补贴12万元;绩效补贴8万元,由校内聘用单位发放)。

  2.兼职PI绩效补贴不计入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控制额度。

  3.兼职PI年度业绩在目标任务之内的,最多只享受全额绩效补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据相关单位绩效计算办法可享受超额绩效补贴。

  4.兼职PI享受学校高水平成果(含学科ESI绩效)奖励政策。

  (二)住房保障

  1.根据工作时间,学校提供住房或住宿保障。

  2.依据特殊上岗条件聘任的兼职PI不享受住房保障。

  (三)科研支持

  1.学校支持兼职PI加强学术团队建设,开展科学研究。鼓励兼职PI申报学校重大科技专项,经费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按学校相关文件申报、管理。根据学科基础条件及专家论证,提供必要的学科平台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2.重大科技专项经费、学科平台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分批拨付:兼职PI签约上岗后,首批分别拨付经费总额度的1/3;其余额度依据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及团队建设情况逐步拨付。

  3.依据特殊上岗条件聘任的兼职PI不享受科研支持。

  四、管理考核

  (一)聘任程序

  1.单位推荐。申报人员填写《州郑大学兼职PI推荐表》和《州郑大学兼职PI评审简表》,提交校内推荐单位。推荐单位组织教授委员会对拟聘任人员的学术水平及研究方向进行论证,对其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并签署意见。

  2.学术评议。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审核汇总。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人,参照《州郑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与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36号),由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报请学校研究;其他申报人员,由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3.研究确定。提出聘任建议,报学校研究确定。

  4.签署合同。经学校研究同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其学术团队学校现有成员。

  (二)岗位聘期

  兼职PI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五年,采取分阶段聘任方法。首段聘期为三年,聘期内考核合格的,续聘两年;考核不合格,则中止聘任。聘任期满,聘约自动解除,或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约定延长聘期。

  (三)岗位考核

  兼职PI参照《州郑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校人事〔20**〕12号)规定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高级中学中层干部聘任期满换届选聘工作方案

  高级中学中层干部聘任期满换届选聘工作方案

  为加快干部聘任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聘任和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为我校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3号)文件规定,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现任届满的中层干部全部重新选拔聘任;在任期届满考核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报名、竞聘演讲、民主考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选拔聘任新一届中层干部。现就学校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工作相关事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管能教的干部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着眼于优化干部结构、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作风优良、务实能干的干部队伍,为推进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强化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公正、择优选拔。严格程序,把好关键环节,完善操作细节,确保风清气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3、体现好中择优。通过届满考核、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总支委会议讨论决定、公示等方式、环节,择优选聘。

  三、组织领导

  1、学校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在学校党总支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2、学校纪检负责同志全过程参与,实施全面监督。

  3、成立学校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办公室协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换届选聘工作事务。

  (1)组长:z(党总支书记、校长)

  (2)成员:z(副校长、党总支纪检委员)

  z(副校长、党总支宣传委员)

  z(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办公室主任)

  四、选聘岗位和参选对象

  选聘岗位为各处室的正职、副职岗位(见附件一)。

  参选对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五、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做出实绩。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熟悉高中学校工作和教育规律,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中层管理工作所需要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按章办事,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善共事、不出事。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为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尽可能推进干部的年轻化进程。

  2、现任中层领导干部参选条件

  (1)原则上年龄在50岁(1968年1月28日后出生)以下。

  (2)在民主测评中得优秀票数过半,不称职票数不超过1/3者留职聘任。

  (3)任届期满的部门正、副职干部愿意按规定换岗交流。

  (4)符合选聘基本条件的现任中层领导干部应自我申报,否则不予选聘。

  3、中层正职岗位资格条件

  (1)工龄满7年,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满3年,45岁(在任中层正职可不受此年龄限制)以下。

  (2)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总务处除外)。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地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名班主任)或骨干教师(或培养对象)优先。

  4、选聘中层副职领导岗位资格条件

  (1)工龄满5年,且在学校工作3年及以上,40岁(在任中层副职可不受此年龄限制)以下。

  (2)具有中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总务处除外)。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①地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名班主任)或骨干教师培养对象;②任满二年的科组长、级组长;③任满三年的班主任。

  以上所涉事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年1月28日。

  六、方法程序

  按照如下方法、程序进行:

  1、报名

  (1)根据岗位设置和自身情况组织个人报名。报名者通过校园网下载并填写《Z市爱周高级中学中层干部换届选聘报名表》。每人可申报2个岗位志愿。

  (2)所有报名者均须填写“是或否服从其他岗位”。

  (3)所有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投入指定票箱。

  2、资格条件审查

  学校办公室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所有报名表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党总支审定,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3、竞岗演讲和民主测评

  经资格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全体教职工大会内进行竞聘演讲(每人十分钟),然后由到会的教职工评议和投票,综合根据个人志愿和得票情况。

  4、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学校党总支委会议根据个人志愿和民主测评得票情况结果,按选聘岗位数1:2比例(依第一志愿排序),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在校内张榜公布。然后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处室、级组、教研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形成考察材料。

  5、决定拟任人选和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民主测评得结果、考察情况及干部轮岗交流等因素,按人岗相适原则,由校党总支委会议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和任职岗位。将拟任人选及其任职岗位在学校内公示七天。

  6、集体谈话和聘任

  公示期满后,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纪检委员对新一届中层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无影响任用问题和不良反映的,办理聘任手续,颁发聘任证书。新提任的干部试用期1年。所有干部聘任期为三年。

  7、报备

  学校办公室将本届聘任结果报备市教育局人事科。

  七、时间安排

  1、1月12日下午17:30前公布学校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工作方案,动员教职工积极报名、竞岗。

  2、1月15、16日,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16日下午17:30。

  3、1月19日,符合条件人员竞岗演讲和民主测评。

  4、1月22日,学校党总支委提出考察对象名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人选,任前公示。

  八、纪律监督

  严守组织部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规定。

  1、参加选聘的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聘上岗有关规定,严禁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干扰工作,不准通过电话、短信、拜访、委托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关照,不准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不准造谣诬告、侮辱诽谤他人。

  2、参加选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严禁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严禁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严禁收受单位或个人的吃请与礼品。

  3、设立选聘工作意见箱与监督电话,意见箱放在行政和协楼三楼,监督电话为0759-2700798,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对大家反映的意见,及时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参加选聘的人员,不承担选聘工作的相关任务。

  5、学校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选聘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支持干部选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合理安排好参加选聘人员时间和工作。

  6、本方案由Z市爱周高级中学党总支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年Z市爱周高级中学中层管理职位和职数设置表

  附件2:20**年Z市爱周高级中层领导干部换届选聘报名表

  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附件1:

  20**年高级中学中层管理职位和职数设置表

  附件2:

  20**年高级中层领导干部换届选聘报名表

篇4:理工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校外专家学者、杰出人才等优秀人力资源,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提升,助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规范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

  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所从事学科或专业领域中取得突出业绩,在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合作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一)名誉教授是学校授予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的荣誉性学术称号。

  (二)客座教授一般为海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专家学者。

  (三)兼职教授一般为高水平大学、重要科研院所专家学者,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对确有能力和水平、在相关领域工作的管理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能为学校做出实质性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等方面的条件要求。

  二、工作职责

  (一)指导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发挥本人在所从事领域的影响力,共同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二)协助指导和培养学校青年教师成长成才。

  (三)讲授本领域的发展新动向,传授新理论、新技术等,承担一定教学指导任务。

  (四)积极向海内外介绍、宣传学校,争取援助,推动建立各种友好合作关系。

  三、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人填写《z理工大学聘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及业绩材料。

  (二)学院推荐。申请人学科所在学院根据聘任条件,结合本学院教学、科研实际需要对其学术水平、学术声望以及与学校可能的合作与贡献等进行评议、遴选,提出初选意见后报学校人力资源处。

  (三)审核确定。拟聘任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按以下流程审核确定:

  1.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博士生导师,由人力资源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聘任。

  2.其他人员的聘任,由人力资源处会同相关部门初审,经学校学科师资专委会审议并提出拟聘意见,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聘任。

  聘请外籍人士还须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备案。

  (四)颁发聘书。学校举行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仪式,邀请相关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颁发聘书。

  四、聘任管理

  (一)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兼职教授不做聘期要求。其他人员聘期为三年,期满后聘任关系自动终止。确因工作需要者,由学院提出续聘申请报人力资源处办理续聘手续。

  (二)受聘z理工大学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及z理工大学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三)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聘任应纳入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其日常管理由聘任学院负责,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作用。受聘兼职教授原则上要与学科所在学院签订工作协议书,明确聘任期限、职责并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四)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署名为z理工大学的优秀科研成果,可按学校相关办法奖励。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来校工作期间的各项费用,由相关学院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五)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如有违法违纪、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相关学院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处,学校终止聘任关系。

  (六)为保证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工作的严肃性,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须以z理工大学的名义聘任。

  五、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z理工大学

篇5:外语学院系主任岗位聘任规定

  外语学院系主任岗位聘任规定

  根据外语学院实际情况,现对系主任的聘任进行进一步的说明:

  1. 系主任工作为教学工作之外的行政工作,属兼职性质,每位入职贤达的教师均有义务承担。学院可在需要时根据教师的年资轮流任命,任期一年,期满后视情况离任或留任。

  2. 系主任工作是教师岗位考评的一部分,是教师年终考核、职称晋升以及国内国外研修的重要依据之一。

  3. 系主任任职期间,除享受学校规定的补贴之外,学院另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电话费补贴),且每年有1次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或研修学习的机会(普通教师每2年1次)。

  4. 根据师资招聘情况,学院计划为系主任配备助教一名,协助处理行政及教学上的琐事(注:助教不可代替系主任上课)。

  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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