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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教材质量评价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10

  科大教材质量评价办法

  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工具,是培养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准确掌握我校教学所使用的教材质量,做好教材质量的信息反馈,进一步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促进教材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教材质量评价办法。

  一、教材评价的范围及内容

  凡我校本科各专业使用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教材(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多媒体课件),均应进行教材质量评价。对于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新编和修订的教材要进行重点评价。

  教材质量评价应从教材的教学水平、科学水平、思想水平、文图水平、印刷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教材评价的办法

  1.学院(部)级自评

  各学院(部)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及同行专家,对本部门所选用的教材进行全面的评价,详细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教材质量评价表》,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书面报告,交教材建设科汇总。

  2.专家评价

  在各学院(部)自评的基础上,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抽查评价,特别对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新编和修订的教材要进行重点评价。

  三、评价结果

  根据附表1(太原科技大学教材质量评价表(人文社会科学类用))或附表2(太原科技大学教材质量评价表(理工类用))的评价得分,分数在85~100分之间为优秀,分数在70~84分之间为中等,分数在70分以下为差。评价结束,各学院(部)要及时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总结,并反馈给主讲教师。对评价为优秀的教材继续使用,保持优秀教材的相对稳定性;对评价为中等的教材要积极改选,尽量选择国家优秀教材;对评价为差的教材,停止该教材的使用。属本校教师主编的优秀教材,学校予以表彰奖励,择优推荐参加上级部门优秀教材的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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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利与环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及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

  水利与环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及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证我院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出符合社会经济及水利行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现决定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将评价结果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经学院研究,对本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及达成度评价实施如下办法。

  一、参与人员

  以院长为责任人,由教学副院长、学科专业负责人、教学委员会、专业骨干教师以及行业企业专家(具有高级职称)组成培养目标评价专门工作小组。评价过程中,同时综合考虑学生及家长,用人单位,校友等的意见。

  二、评价周期

  每4年进行一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每2年进行一次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毕业要求进行修订。

  三、评价依据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关注培养目标对内外部需求的满足,评价依据包括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学校发展对人才培养定位的需求、应届生的毕业出口能力和职业期待、当前执行的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用人单位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需求、校友主流职业发展对学校教育的需求、学生和家长的期望等多个方面。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包括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两方面:

  1. 校内评价主要考察学生能力的达成情况,评价依据包括:①针对在校生的教学环节考核、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以评价课程目标的实现及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②针对应届生的毕业率、一次就业率、应届毕业生调查等评价学生毕业及就业情况是否助于培养目标的达成。

  2. 校外评价是培养目标达成评价的核心环节,通过调查毕业生毕业后5年左右的专业和职业成就,以评价与培养目标的要求是否吻合。评价依据可以包括:①毕业生职业和专业成就调查反馈情况(主流职业领域、主要工作性质和工作成就、岗位角色或职称等);②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的满意度调查反馈(能力的认可度、职场竞争力);l社会第三方(如权威教育数据机构麦可思公司)对本专业毕业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评价反馈。

  四、评价方法

  (一)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由专业负责人牵头、专业教师参与座谈研讨,听取并记录教师对培养目标及课程体系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依据《水利与环境学院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跟踪调查实施办法》收集应届、往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学校教育及人才培养的反馈意见,分析内外部需求与当前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的吻合度,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提出修订意见报学院,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然后通过单位走访、问卷调查或电话咨询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含培养目标)送行业、企业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修改流程按照三峡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执行。

  (二)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由专业负责人牵头,专业教师组织收集整理以下信息:⑴毕业5~6年的往届毕业生对其工作单位、职称职务、工作成就等方面的反馈;⑵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素质、知识和能力的认可度;⑶社会第三方机构对本专业毕业生的评价反馈及相关媒体报道。利用校外、校内评价反馈信息,分析毕业生毕业5年左右的职业发展与专业成就是否符合预期,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判断,并利用评价结果对毕业要求及相应课程体系的修订和完善提出修改意见。

篇3:附中学生社团评价方案

  附中学生社团评价方案

  学生社团(兴趣小组)评价办法是评估学生社团业绩的主要方法,是评选优秀社团的主要依据,学生社团评价办法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为推进学生社团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同时也属《云大附中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补充,请各社团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总则

  校团委按照评价方案对各社团进行量化管理,各社团每学期有基本分40分,根据表现加分或减分,每学期末根据各社团的量化总分评选出优秀社团,评价分数不设上限,每学期按分数高低评优一次。

  此方案适用于各社团。

  二、加分规则

  1、社团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宗旨,加10分。

  2、社团有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总结,加10分。

  3、积极组织并开展每一次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记录,每个月10号以前上交一次简讯(配有活动图片)交给团委,加3分;如稿件被学校网站登用,则额外加5分;每个月在各自展板区域更新一次内容,落实做到位,加6分。

  4、社团内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顺利开展活动,并能主动接受校领导、德育处、团委、少先队大队委学生干部、其他社团和广大师生的监督,期末获得“零投诉”,加20分。

  5、社团负责人或成员积极参与社联工作,如负责通知、监督、会议记录等,所在社团加10分。

  三、扣分规则

  1、社团内无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组内管理混乱,随意收取会费,不公开财务开销,扣10分。

  2、社团长期无活动,展板区无任何内容更新,被社员投诉,或者不按《云大附中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实施的,被他人投诉,一次扣10分。

  3、社团负责人应积极响应学校团委的号召和工作安排,例会按时出勤,无故缺勤,一次扣10分。

  4、规范活动宣传,安全文明活动,有活动,需向团委提前报备,不在校园内随意粘贴活动宣传海报,不在宣传阵地中使用不文明用语或不文明信息(图片),使用完场地或教室后应及时打扫,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一次扣10分。

  5、遵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组织、谁担责”的原则,不得打着社团的名义私自建QQ群、微信群、论坛圈等开展与学习及社团活动无关的交流,或者在老师和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邀约外出活动者,一经发现,一次扣30分。

  四、如遇以下情况,将直接取消社团注册

  1、各社团必须保持鲜明的政治立场,树立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跟党走、跟团走,思想与行动高度统一,接受党和团的指挥和领导,如社团负责人出现政治立场偏移,思想、态度、行动不端正,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经发现,所在社团直接取消注册资格,同时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2、社团量化分数得0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该社团直接取消注册资格。

  3、如学校学生或其他个人利用社团所建QQ群、微信群、论坛圈等传播非法言论,出现攻击、诽谤、侮辱他人和其他组织,约架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一经发现,群主所在社团直接取消注册资格,相关责任人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篇4:学院学年度教师评价与奖励实施方案

  瑞华学院学年度教师评价与奖励实施方案

  为了强化我院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激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全方位提高学院的教学水平,奖励在教学中表现优秀的教师,改善学院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控制,学院决定从20**年5月11日开始,进行20**­-20**学年度教师考核和评价,考核评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学院教师考核评价领导小组:

  任务:负责组织全院教师的考核评价和奖励工作,对该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对学院考评专家组、各部门考评小组工作进行指导。

  成员: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督导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学院考评专家组

  任务:以院专家组的名义,对教师具体考评,写出考评意见。

  成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教务处长、督导室成员、各系主任。

  3、系、部、教研室考评小组

  任务:负责组织本系、部、教研室教师的考评工作,写出考评意见。

  成员:以系、部、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由三人组成,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公正无私的良好思想品德。系、部、教研室考评小组成员应报请学院教师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批准。

  二、考评对象与考评办法

  1、考评对象:40岁以下,在华瑞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两个学期以上(含两个学期)的专职专任教师。

  来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不足两个学期的教师、校内兼课的辅导员、兼课的行政人员不在这次考核之内,但对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也要进行考察。

  2、考评办法:考核由教师自我评价,系、部、教研室考评小组评价,学院考评专家组评价和学生评价四部分组成。教师自我评价不打分,其余三部分评价的权重分别为:系、部、教研室考评占30%,学院考评专家组评价占50%,学生评价占20%。

  考核评价以百分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即A级;80-89分(含80分)为良好,即B级;60-79分(含60分)为及格,即C级;59分以下为不及格,即D级。评分的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被考核教师要写“教师年度教学工作总结”,系、部、教研室考评小组要填写“教师年度考核系、部、教研室考评小组评语”,学院考评专家组填写“教师年度考核考评专家组评语”,学生填写“学生问卷调查表”。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

  1、系、部、教研室考评:20**年5月11日-6月20日

  教师一年来教学工作总结(书面)。

  系、部、教研室考评小组通过听课、查阅教师年度教学工作总结、教案、讲稿、作业、试卷、学生座谈、教师座谈等方式,给出评分,写出评语和考核等级。其中A级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确保质量,宁缺勿乱;B级控制在60%以内。

  2、专家考评:20**年5月11日-7月1日

  专家组对全院参评教师进行考核,通过听课、检查教师的教学文件,给出评分、评语和等级。

  3、学生问卷调查:

  教务处通过学生问卷调查,了解参评教师的及教学情况,学生给出评分。

  4、综合评定

  在教师总结、系、部、教研室评价、学生评价和专家评价的基础上,给出综合评价分数、等级和评语。

  四、奖惩

  1、对于在年度考核中综合评定为A级的教师,择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

  一等奖: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等奖: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等奖:一次性奖励1500元

  2、对于年度考核中被综合评定为D级或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教师,不得在华瑞学院继续从事教学工作。

  3、考核结果由教务处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并通知教师所在部门,由各部门通知教师本人

  五、教师考核的主要内容

  1、课前准备

  教学文件齐全(含教学大纲、校历、课表、授课计划、教材、教案);课程设计合理。

  2、课堂授课

  教学内容充实,信息量较大;重点突出,难点突破自然;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思路清晰,深入浅出;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清楚、正确;注意能力培养,能给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采用启发式等多种形式教学,教学互动,利用各种有效媒体,调动学生积极性;语言表达准确、简练,口齿清楚,有感染力;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无错别字。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认真学习先进教师的模范事迹,既教书又育人,用***教育学生,以高尚的师德影响学生,言传身教。组织好课堂教学,保持课堂纪律,学生出勤较好。

  4、教学效果

  课堂上学生认真注意听讲,学生学习兴趣旺盛;学生对当堂教学内容有较完整深刻的印象和领悟;学生获得的知识、能力和方法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5、课后工作

  课后认真批改作业、辅导和答疑。

  教师年度考核是学院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师的切身利益,各级考评小组必须认真开展考评工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公开透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篇5:医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和质量评价规定

  都成医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和质量评价规定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必备工具,也是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学院教材选用的管理,提高选用教材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选用的教材应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选用的教材应达到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

  第二条 各专业选取用的教材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选用的教材基本内容应符合本门课程大纲的要求,内容深浅适度,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拓展视野和思维的培养。

  第三条 教材选用应以国家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人民军医出版社)近三年来出版的重点教材、规划教材为主,适当选用本专业特色教材和本院教师自编教材。

  第四条 教务处是制定教材使用计划的职能部门,教材建设委员会对选用教材进行审定。教材选用应符合学院教材选用规定的程序:教研室提出选用初步意见→教务处初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教务处下发教材使用计划→执行。

  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原则选用适合本学科实用的教材。

  第六条 教材选用按国家级(“十一五”或“十二五”)规划教材→规划教材→正式出版教材顺序执行,有顺序靠前的教材不得选用顺序靠后的教材,本院教师参加以上出版社教材编写的教材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用。

  第七条 各专业选用的教材需与本专业培养层次相匹配,本科各专业不得选用专科教材和高职高专教材,专科各专业不得选用中专教材,原则上也不能选用高职高专教材。

  第八条 每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套)教材。同专业同年级相同课程必须选用同一教材,不得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教材。若需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教材,需充分陈述理由提前报教务处批准。实验课若单独成课,需有相应的教材(选用或自编),如未单独成课,需有实验指导(选用或自编)。

  第九条 政治理论课教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双语教学使用的教材必须选用外语原版教材,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双语教材,或原版节选,或在原版教材基础改编。

  第十一条 各课程如无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规划教材,可根据本专业要求选用其它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自编教材或讲义,自编教材和讲义必须报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 原则上不使用教学参考书和习题集等,如需使用必须报教务处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教材使用的连续性,各专业的教材需连续使用三年以上才能更换(出版社教材停版除外)。

  第十四条 未报经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不作为教学使用;教师不准擅自向学生发售其主编、参编或协编教材,违反者学院将作为教学事故严肃追究相关院(系、部)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教务处和教保处要积极为选择高质量的教材创造条件,大力开展教材的宣传工作,及时提供教材出版信息供教师参考。

  第十六条 新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后,各专业教材选用计划由教研室提出选用意见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教务处初步审核提交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后正式下发各专业教材使用计划,计划下发后各部门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擅自更改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教材的使用进行检查与指导。

  第十八条 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选用教材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建立教材选用评价论证制度,每学期各教研室应利用教研活动时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要求,对同一课程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价和论证,提出课程教材的初选书目和备选书目,同时做好书面选用记载(包括备选教材种类、选用与否的评价说明等)。

  第二十条 加强对教材的研究,根据学科的研究进展,进一步研讨现用教材的内容体系,分析教材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以便对今后的教与学起到指导作用。

  第二十一条 对使用教材进行质量评议,每门课程结束后,各教研组组织教师对选用的教材进行认真分析的同时,应组织学生对使用教材进行评议,并填写《都成医学院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了解教材使用的教学效果,分析其质量状况,为下学期教材选用提供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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