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高新区政务中心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09

  高新区政务中心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视频监控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督促整改的作用,提高中心行政效能管理,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由督查科负责。

  第三条 监控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严禁越权操作,严禁在网内计算机中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监控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谈及监控录像中的涉密事项,监控设施的性能、安装位置、使用方法必须保密,监控录像资料应保存30天以上,未经科室负责人及中心批准,不得将录像资料随意拷贝、复制、带出监控中心,更不得播放给无关人员观看。

  第五条 监控人员每天必须保证不定期查看视频监控4次以上,以确保大厅工作规范有序,监控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得徇私情、瞒报、漏记违规行为,做到客观、公正。

  第六条 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中心。任何组织和个人到监控中心调看视频资料,必须按程序审批后,方可查询、拷贝,并应建立查询、拷贝台账以备查阅。

  第七条 监控人员在视频监控时发现大厅工作人员有违反中心规章制度时,应立即制止,并做好扣分记录。对上网玩游戏、聊天、看视频、炒股以及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土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好记录和视频存储,并立即向科室负责人和中心领导报告。

  第八条 上班时间发现工作人员空岗时,应马上调查工作人员去向。经查实未请假外出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做好扣分记录。

  第九条 监控中心需对所有设备建立设备台账,对丢失、损坏及运行异常的设备应及时上报;监控人员对设备运行异常等情况,应立即通知技术人员及时处理,并对故障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条 未经允许,禁止移动监控中心设备,禁止改变监控中心内任何线路,禁止在监控中心内私设各种电源插座、开关、使用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用电设备。

  第十一条 监控中心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易腐蚀液体清洁地面和设备,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强磁体等物品进入监控中心。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二条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教职工小区服务中心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教职工小区服务中心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大厦/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护卫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予以保存。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篇3:PC大厦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PC大厦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灾、火警的重要岗位,是整个大厦消防管理的心脏。为了加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监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做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监控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相关文件记录:无

篇4:安全消防管理手册: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管理手册: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0 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人轮班 24 小时值班制度。消防值班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如有事情须事先请假,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有人替班后方可离开。

  2.0 非授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应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做好消防、监控中心内设备设施的 5S 工作。

  3.0 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监控中心内各种设备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

  4.0 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应立即检查信号真伪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如属火灾报警,按灭火急方案进行处理。如属误报则进行相应处理并作好记录。重大情况要即时报告。

  5.0 消防、监控中心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0 熟悉各种报警电话,包括火警、匪警、当地派出所联系电话等。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7.0 消防、监控中心内的消防灭火器材应按规定配置,并定期检查。

  8.0 消防、监控系统器材及设备如发现故障,立即上报检修,不得乱按、乱调,严禁私自拆装,造成人为损坏者,按公司规定处理并照价赔偿。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