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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09

  汉武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办法

  为规范图书馆各类读者借阅文献资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图书馆所藏文献资料系国家资产,读者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图书,不得有拆散、剪裁、圈点、涂划等污损图书的行为。

  第二条 图书馆图书按照流通类型可分为外借图书和阅览图书。

  (一)外借图书:包括开架外借图书和闭架外借图书。

  (二)阅览图书:包括保存本图书、期刊、学位论文、古籍、特藏文献等。

  第三条 借书权限

  (一)外借图书

  1.借书限额:持校园卡的教职工、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均为30册;持借阅证的读者根据相应权限可外借图书2册-30册。

  2.借书期限:教职工、博士后、博士生90天,硕士生60天,本科生和其他读者30天。借书期满前教职工、博士后、研究生可按原有借期续借1次,本科生可续借2次,其他读者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如有其他读者预约,图书馆可随时催还借出的图书。

  (二)阅览图书

  1.保存本图书可短期外借,借阅期限为7天,借书限额为5册。

  2.善本古籍、线装古籍、珍本图书等不能外借和复制。

  第四条 读者须按期归还图书。外借图书逾期不归还者,从逾期当日起计算逾期费,每册每天0.1元,累计到还书日止。保存本图书逾期不归还者,按天计算逾期费,每册每天5元,累计到还书日止。凡有逾期图书未还者,逾期累计超过150日,从第151日起暂停其图书馆入馆权限和校园网外数据库访问权限,待归还图书并结清逾期费后方能恢复所有权限。逾期费可以现金缴纳,也可通过到图书馆做志愿服务的方式抵缴,抵缴标准参照学校勤工助学工资标准执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网络科技股份公司行政资料借阅管理办法

  网络科技股份公司行政资料借阅管理办法

  第一条【范围】适用于公司行政资料的借阅与查阅服务。

  第二条【控制目标】

  (一)确保资料使用过程中相关资料的安全。

  (二)确保资料借阅手续的规范与完备。

  (三)确保所归还资料的完整。

  第三条【主要控制点】

  (一)资料借阅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借阅。

  (三)管理人员检查归还资料的完整性。

  第四条【特定政策】

  (一)逾期未归还资料者按违纪处理。

  (二)凡借阅者,需履行借阅手续。

  (三)借阅者要爱护资料,不准在资料上涂改、画圈、折叠等。

  (四)资料使用者需严格遵守相关机密,不得转借、不得丢失,不得将资料内容向无关人员透露和泄露。借阅和归还资料,双方应当面点清。如发现损坏、遗失等情况,除积极追查补救外,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五条【主要流程】

  (一)相关部门填写《行政资料借阅审批表》,将表格递交资料管理人员。

  (二)管理人员检查审批环节是否齐全。按照审批结果,进行资料借阅。

  (三)承办人员按照权限使用资料。如借出,则应在使用完毕后按期归还资料保管员。

  (四)资料管理人员查验归还资料的完整性。并在审批表单上填写归还日期、归还人员及归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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