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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注意事项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3-30

学生实验注意事项

  1、预习实验教材,了解本次实验的有关原理,明确其实验目的,方法和步骤,阅读有关机器,仪器的使用说明,了解起结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

  2、实验前,要认真问答教师检查预习情况的提问。

  3、注意听取教师对本次实验的有关讲解。

  4、由实验小组组长清点由小组掌握使用的有关设备,试件及器材。如有遗缺,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

  5、认真,仔细地按照实验教材中所要求的方法和步骤,严格遵照有关机器的操作规程,逐步进行实验。对于可能出现设备或人身事故的实验,在正式开动机器,仪器前,应请指导教师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开机实验。

  6、实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观察实验现象,并记录下所需的全部测量数据及其相应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和湿度等)。对原始数据不得任意修改。实验中若发现异常情况或故障,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7、实验完毕后,应将实验数据交由指导教师检查并签字。否则,其所做的实验报告,不予认可。

  8、离开实验室前,应清理所用的机器,仪器及试件(包括已被破坏的试件),并由组长负责归还借用的有关器材。

  工程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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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数控车床实习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数控车床实习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应注意下列事项:

  1、通电源后必须回机床零点。

  2、需在每次使用前检查润滑油油位,否则会造成滚珠丝杠磨损和损坏。

  3、机床运转时,禁止手动调速。

  4、从刀位上装刀具时,应保证刀具刀槽擦试干净,装刀应竖直安装,不能倾斜,确保刀具夹紧。

  5、退刀、卸刀时必须保证足够位置,防止刀具与工件或尾架相碰。

  6、工件必须在试切加工确认无误后,才能自动加工。

  7、加工时确保刀尖与主轴中心等高,否则应进行调整。

  8、加工时,禁止开门。

  9、定期对机床维护保养。

  常州工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篇3:数控铣床实习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数控铣床实习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应注意下列事项:

  1、通电源后必须回机床零点。

  2、需在每次使用前检查润滑油油位,否则会造成滚珠丝杠磨损和损坏。

  3、气源压力为80-110mpa,太大会造成气动装置损坏,太小会不能进行换刀动作。

  4、刀柄、拉钉必须符合机床标准,并检查连接是否牢靠,若在切削过程中拉钉松动,将非常危险。

  5、从主轴上装刀具时,应保证刀具锥柄和主轴锥孔擦干净,装刀应竖直安装,不能倾斜,在刀具没有完全夹持主轴上以前不要松手。

  6、从主轴上卸刀具时必须保证足够位置,防止刀具与工件或工作台相碰。

  7、使用的刀具直径不大于140mm,重量不能大于6kg。

  8、工件必须在试切加工确认无误后,才能自动加工。

  9、定期对机床维护保养。

  常州工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篇4: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防范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依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

  (一) 火灾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四)机械伤害

  1.实验人员被局部卷入或夹入机床旋转部件或运动部件所造成的伤害;

  2.实验人员被切削工具割伤;

  3.实验人员被机械设备等烫伤、砸伤、碰伤等。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中心实验室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实验分室落实安全责任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反应,选择、决定应急处置程序,指挥教职工实施应急安全处置工作;

  2)在危急情况下,有权立即组织师生有序撤离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和车辆迅速将严重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3)第一时间与二级学院、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状况,落实学院和学校的应急处置指令;

  4)配合学校做好事故调查和其他善后工作。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分管院领导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突发事故处置的责任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在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的同时,均需于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学院领导。

  2.一般安全事故: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要到现场,由学院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3.严重安全事故: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实验室现场人员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和二级学院、教务处、保卫处领导。涉及火灾和人身安全,同时报警119、120,涉及刑事案件,同时报警110。

  4.如有在突发事故中受伤的学生,实验室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并协助送医救治,学院领导视情况决定是否联系学生家长。

  5.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①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②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③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④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分室安全负责人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⑴切断电源开关;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5.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四)实验室机械伤害应急处理预案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如遇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火警,有消防队来实施解救行动。

  3.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轻伤员(软组织伤、擦伤、裂伤和一般性挫伤等)送医务室治疗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重伤员(骨折及脱位、严重挤压伤、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内脏损伤等)和危重伤员(外伤性窒息引起的心跳骤停、呼吸困难、深度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等)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封存,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4.做好现场安全警戒,稳定现场师生的情绪,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等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5.做好现场摄影、摄像以及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6.必要时保护现场以便警方取证等。

  (五)治安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实验场所,或有行凶、行窃、斗殴等其它治安情况发生时,现场实验指导教师应首先安抚、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时应中断实验,关停机器。

  2.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紧急情况下,应拨打“110”,请求救援。

  3.保护事发现场,以便事后调查。

  五、预防措施

  1.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每年定期组织中心实验室全体人员学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并组织进行预案演练,使全体人员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处理事故的能力。

  2.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在学生实验时,都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在每次实验时都要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养成良好习惯。

  3.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对学生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应立即停止其实习,并报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理,在实验过程中,要留意状态不佳的生病学生,以免发生意外。

  4.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要加强实验前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5.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在学生实验时,要加强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油气泄漏、冒烟、明火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以免问题扩大导致安全事故。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篇5: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根据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的有关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是指学院中心实验室与工程训练中心,在完成计划内实验、实习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力量、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给予学生自由发挥、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逐步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科技开发和团队协作等能力。

  二、各专业系(教学部)要努力创造条件使实验室向相关专业学生开放,并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

  三、实验室开放形式

  (一)时间和空间上的开放:即延长开放时间,逐步实现全年全天候面向学生开放,提高使用效率,保证学生按需随时开展实验。

  (二)内容、手段和方法的开放:即学生根据实验内容,自主选择实验手段和实验方法。

  时间和空间上的开放是实验室开放的初级阶段和基本要求,内容、手段和方法的开放是实验室开放的高级阶段和本质要求。

  四、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类型

  (1)教学计划内实验、实习项目型。对于教学计划内实验课程、实验项目或实习项目,学生也可自主预约申请重做,或在教学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探究式实践,实现计划类实验、实习教学在时间、空间和内容上的开放教学。但这种自主探究式实验、实习不能代替课程本身教学任务的完成。

  (2)学生参与科研科技活动型。学生根据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参加学科竞赛的准备、主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等的需要,提出自主实践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学生可按开放时间进入指定实验、实习场所进行科技实践。

  (3)学生自选课题型。学生个人或组建团队,自主选择指导教师,自主确定实验、实习课题,自主拟定实施方案及步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学生在指导教师全程跟踪下,开展试验装置的安装与调试,完成课题的全部实验或实习等实践环节,独立撰写实验、实习分析与研究报告。

  五、实验室的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实验室的开放须由各专业系(教学部)填写《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室申报表》。每学期开学初,中心实验室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时间、项目、场所等内容向学生公布,并填写《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一览表》上报教务处。所有要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学生都须填写《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学生申请表》,并向相应实验室提出申请。

  六、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做好实验实施方案及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管理人员和指导老师的管理。

  七、实验指导老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应根据预约参加实验的人数、实验内容做好设备、材料等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正常开出。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应及时解决实验室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做好记录。

  八、实验指导老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思维方法、实验技能和严谨治学作风的培养。学生在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验作品等。

  九、学生在实验室完成开放实验,经考核合格,可向学院申请创新实践学分,原则上每1学分的实验量须达16学时数,学生每学期开放实验的获得学分不超过3学分。

  十、实验指导老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各实验分室应将开放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每学期汇总上报教务处。

  十一、实验室在开放中所需实验耗材,按学校有关规定采购、发放和使用。

  十二、实验室在开放中指导老师、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核算。

  十三、每学期结束后,中心实验室应对实验室的开放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教务处。

  附件1: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室申报表

  附件2:实验室开放项目一览表

  附件3: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学生申请表

  附件4: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附件5: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学生用)

  附件1:

  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室申报表

  二级学院:

  开放实验室名称 实验管理人员

  指导教师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 称 备 注

  实验室开放对象

  开放实验项目 课时 说 明

  二级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本表格一式三份,实验室、二级学院、教务处各存一份。

  附件2:

  20  ~20 学年第 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一览表

  二级学院: 实验室名称:

  序号 开放实验项目名称 内容简介 所属课程 实验学时 指导

  教师 地 点 开放时间 联系电话 备 注

  填表说明:1. 开放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第*周~第*周”或“提前*周预约”。

  2. 本表格一式三份,实验室、二级学院、教务处各存一份。

  附件3:

  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学生申请表

  学生姓名 学  号

  所在班级 共同参与人员

  开放实验室名称 所属二级学院

  申请参与实验项目名称 申请时数 所需实验条件 时间安排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开放实验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20 ~20 学年第 学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实验室名称:

  开放实验项目名称 实验学时 班级 人数 开 放人时数 指导教师 备注

  填表说明:本表格一式三份,实验室、二级学院、教务处各存一份。

  实验室主任: 填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5: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学生用)

  实验分室名称:

  开放实验内容

  开放实验类型 ○学生参与科研型 ○学生科技活动型 ○技能巩固型

  ○自选实验课题型 ○创新项目型 ○其他

  开放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计学时数

  学生 姓名 班级 专业 学号

  使用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具体实验过程(填写具体时间、实验内容等)

  学生代表(签字) 指导老师(签字)

  注:此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留实验分室存档,一份报中心实验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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