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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9

  乡新学院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支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眼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保持高校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为载体,以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为重点,以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党支部为目标,充分发挥高校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坚持以不断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支部建设摆在高校党建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功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把促进师生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增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始终保持党支部工作的生机活力。

  三、建设标准

  根据党支部建设目标和定位,结合党支部工作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十个方面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一)支部设置规范合理。支部设置遵循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的原则,规范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根据形势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优化支部设置,积极适应学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办学形式等新变化,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支部党员人数规模适中,组建和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二)班子建设坚强有力。党支部书记选配到位,由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善于做师生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支委班子配备到位,由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支委人数符合规定要求,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按照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班子人员构成,按期换届,程序规范。

  (三)政治建设扎实有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支部和党员坚决维护xxx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章程党规党纪,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支部在教育管理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政治把关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思想建设举措有力。深学笃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内专题教育,专题教育方案详实、计划完备、措施有力、效果突出。规范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学习教育,系统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做好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切实抓好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师生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不断加强。落实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宣传与文化工作开展及时、规范、有效。

  (五)组织生活严肃认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等制度,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方法,规范活动记录。每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支委会成员之间、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良好。

  (六)党员管理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和转正工作程序规范到位,坚持标准,执行计划。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信息库维护、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毕业生党员跟踪联系服务、困难党员帮扶等党员日常管理各项工作符合程序要求,处理及时稳妥,管理精细化水平较高。

  (七)作用发挥充分显现。党支部强化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服务师生、带头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推进完成各项工作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显现。党政服务部门、教辅、后勤党支部和各二级学院(部)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分别结合具体业务工作、教学科研工作、学风建设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八)作风建设深入务实。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反对“四风”,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自觉维护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党内团结和谐。党员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始终保持与师生的紧密联系,深入一线调研,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九)党务公开主动及时。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促使广大党员积极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师生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务公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发扬民主、坚持积极稳妥、坚持依规依法、坚持服务发展,公开主动及时,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等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要求。

  (十)档案管理规范有序。纸质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等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发展党员各类档案材料填写规范,归档及时,存放有序;支部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组织生活、党员发展和转正、党员学习教育等各类工作资料完备,工作记录本、党费收缴记录本等记录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字迹清晰、保管妥当。

  四、运行机制

  (一)组织设置

  1.党支部的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原则设置基层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按照部门工作关系相近,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设立联合党支部。

  (1)联合党总支基层党支部的设置

  联合党总支一般按部门分设若干个党支部;离退处党总支本着居住地相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下设若干个党支部。

  (2)教学院(部)党总支基层党支部的设置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设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一般按学院内设的教研室、专业联系紧密的研究所或职能相近的工作归口为单位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以专业、年级、班级为单位设置(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院系要将其编入本总支学生支部)。

  可根据实际需要,积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学生公寓、社团组织、实习实训基地等设置临时党支部;对于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条件具备的可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党支部,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根据党支部师生党员分布、学习工作需要等情况,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2.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1)产生及任期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支部委员会成员全部为兼职,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组成,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为推进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院(部)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优先考虑已聘任的*党员教研室主任)选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或优秀教师兼任,其他委员可由学生担任;已担任党总支书记的不再担任所属党支部书记。

  校党委每年组织安排1次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各党总支也要定期对所属党支部支部书记和委员进行培训。

  (2)换届和调整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一般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的形式提醒其做好换届工作。党支部一般应提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如需延长或提前,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提前或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支部委员会届内出现空缺的,由党支部提出申请,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予以增补。届内增补的,本届期满时应重新选举。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支委会成员,党支部应及时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免去其所任职务,并及时予以增补。

  (二)主要职责

  1.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团结带领师生员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组织党员学习章程党规党纪,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青年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3)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5)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工党支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教师党员教书育人的责任心和创新进取的事业心,发挥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自愿、量力地发挥作用,鼓励支持他们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作贡献;学生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就业创业、遵纪守法和建设良好校风学风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6)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维护党员正当权益,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向党员布置开展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支持本单位行政工作,配合上级党组织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关心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7)做好党内评先评优等工作,积极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8)坚决抵制*等非法组织的渗透,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9)做好党内统计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收缴使用党费有公示。

  2.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党支部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本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好党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及时了解、反映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同所在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临时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3.党支部委员的主要职责

  (1)组织委员。了解掌握本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向本支部提出对党员表扬奖励的建议。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办理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等手续。做好党内统计、新转入党员的材料审核工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2)宣传委员。做好本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和日常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党课学习,拟定学习计划和方案,负责学习内容的确定、材料的准备和学习活动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办好宣传阵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本支部工作。

  (3)纪检委员。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学习章程党规党纪。开展纪律监督,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对党员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揭发以及党员的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帮助教育工作。

  (4)统战委员。掌握本单位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宣传执行党的对外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等,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投入学校建设。

  (四)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

  1.党员发展

  (1)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执行《乡新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计划,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

  (2)做好入党前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注重政治合格、持续培养,通过党校培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3)加强优秀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对党有感情、思想品行好、业务能力强、为人师表的优秀人才,安排专人联系,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及时吸收入党。

  (4)重视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大学生党员发展的首要标准,把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及时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发展成为党员。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2.党员教育

  (1)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教工党支部的学习要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离退休党支部的学习要与时政要求和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学生党支部的学习要与立德修身和成长成才结合起来。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章程党规党纪,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党员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3)组织教育活动。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重要活动等为契机,采用专题报告、知识竞赛、主题研讨、社会实践等方式,贴近党员实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党日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开展典型教育。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大党内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从违法违纪违规案例中吸取教训,树立法治观念,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

  (5)拓宽教育阵地和渠道。加强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的融合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途径,搭建网上党员教育平台,拓宽党建和理论学习的渠道,提高思想引导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3.党员管理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教育要求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

  (2)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做好新转入党员的材料审核和转出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加强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和出国留学出境学习的师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组织纳入本支部管理的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配合做好流动到校外的本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做好党员纪实管理工作。如实记录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发挥作用以及奖惩等情况,对党员日常表现实行过程管理,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纪实情况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作为了解党员思想状况、现实表现以及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途径。

  4.党内激励关怀

  (1)关心爱护党员。关心帮助党员学习、工作和个人成长,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生病住院党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2)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重视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健全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开公示等制度,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党员参与、监督党支部和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3)做好党内表彰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推荐表彰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弘扬正气,鼓励先进。

  5.党员作用发挥

  (1)推动党员爱岗敬业。设立党员先锋岗、工作站、责任区、服务窗口等,发挥党员在本职岗位上的模范带头作用。

  (2)做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密切党员同师生的联系,拓宽党员服务师生的渠道,了解和反映师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为师生排忧解难,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3)开展实践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利用专业优势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支持、成果转化、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提升党员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大众的水平。

  (五)组织生活制度

  1.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

  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实际开展组织生活,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和载体,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确保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上好1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1-2次党小组会。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注重实效。

  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严格考勤和缺勤补学等制度,如实、规范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于每学期末报上级党组织,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存档备查。

  3.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4.严格规范谈心谈话制度

  支委员成员之间、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建立固定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做到在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支委会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师生约谈。

  5.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师生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或除名。

  6.严格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要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一季度要将所辖党支部的党日活动情况统一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学校对党日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并评选表彰优秀主题党日,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7.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实施,基层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定期了解和研究党支部建设情况,履行好主体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所属党支部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基层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述职考评

  学校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纳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指导所属党支部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同时,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同时,负责好所属党支部的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三)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树立党支部书记人才队伍理念,加强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养和成长锻炼,通过党支部书记岗位锻炼干部、培养干部。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推先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要把教工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学校选拔任用院(部)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

  (四)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学校每年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划拨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筹安排使用。各单位要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设备、资料和时间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开展经验总结与理论研究

  要及时总结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不断加强基层党建理论研究,持续开展好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围绕基层党支部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要重视优秀科研成果的奖励和推广应用,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乡新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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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措施

物业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措施

  (一)统一登记、审证。

  各物业公司在建立物业保安队伍时,由物业公司填写《XX市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组织申报登记、审批表》,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派出所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并统一登记。物业公司聘用的保安人员逐人填写《XX市居住物业保安人员申请登记表》,并由物业公司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登记。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建议不予录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于受理之日起 7 日内告知物业公司或申请人,并将名单报区物业保安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已经建立的物业保安队伍按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清理整顿。

  (二)统一教育培训。

  1、新招聘录用的保安队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使保安队员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保安业务技能方面初步达到相关要求,尽快熟悉和掌握区域治安形势和社区内维护治安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2、物业保安人员每二年组织轮训一次,轮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课时,轮训考核合格的,由相关部门换发《岗位证书》和《执勤证》。

  (三)统一服装标志。

  根据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行业应“统一服装,统一标志”的总体要求,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必须着制式服装。

  (四)统一奖惩考核。

  1、建立奖励制度。“区物保办”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和一案一奖制度,对年度工作突出的各公安派出所、物业公司保安队伍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各物业公司制定季(月)度考核奖励办法,对成绩突出的保安队伍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

  3、实行社区治安捆绑考核责任制。结合警务改革,以社区治安稳定、有效遏制刑案高发势头为标准,将物业保安队伍建设与本辖区社区民警的工作实行捆绑考核,各派出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切实增强社区民警对物业保安工作指导、督促的责任感。

  4、建立督查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物业保安队伍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强化对物业保安队伍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对各单位物业保安队伍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年(季)度考核及评先创优工作。考核结果与小区经费责任制和企业资质评定挂钩,记入诚信档案。

篇3: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有序活动的重要规范和有力保障。作为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公安机关,本身就是法律的实施执行机构,不仅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更要正确用法、规范执法。

一、抓住观念更新这个先导,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执法规范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决定是行动的方向。为此,该局始终把观念更新放在规范执法的首要位置,组织民警开展深入学习***活动,认真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纠正民警在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和误区。通过持续不断地思想教育,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不仅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治建设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时代要求,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由之路,责任非常重大,丝毫不能放松。

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核心,用明晰的标准保障执法规范

从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执法职责、权限和责任,通过制度的完善,执法的每个环节均纳入实时的管理,各警种、各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权限进一步明晰,程序进一步完善,从接处警、受案、立案到侦办、查处乃至案卷装订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民警在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中逐渐养成了规范执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抓住执法监督这个关键,用严格的考核强化执法规范

始终把监督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最有效手段,将公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管理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单位警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始终把考核作为保证执法规范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明确执法行为标准、岗位标准、质量标准,分刑侦、治安、交巡警三个序列考核;始终把责任作为推进执法规范的核心,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动真碰硬兑现奖惩,对各序列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张榜公布,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四、抓住素质提升这个根本,用扎实的培训促进执法规范

执法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规范执法能力,是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根本。为此,我们把学法作为执法岗位职责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其中,领导干部培训坚持不留情面,学法情况列入执法考核,与民警一样接受考核,不合格的同样予以通报、扣分,促进领导带头抓执法、带头抓学习提高;法制员培训坚持一个不漏,每个法制员每年到法制室跟班作业一次,跟班作业情况列入评先评优,对当年度没有参加跟班作业的法制员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法制员;执法末位培训坚持动真碰硬,每年组织四期执法末位民警培训班,连续两次参加末位培训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促使学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全警学法坚持常抓不懈。

篇4:直属工会、高校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

  直属工会、高校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经研究,制订20**年高校、直属工会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各级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会工作部署,以建设“党政满意,职工满意”工会为目标,引导和激励各学校工会更扎实地夯实基础工作,更好地服务教职工群众,在更高的起点上开展工会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考核内容

  分高校工会和直属工会2个组别,考核内容分别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三、考核时间

  20**年12月10日前完成自评。12月30日前完成考评。

  四、考核方法

  对照考核指标,各校工会于20**年12月10日前完成自评和报送材料。自评打分表和工作总结以纸质报送,反映考核指标的相关资料做成PPT并以电子稿形式报送市教育工会。联系人:,电子邮箱:

  五、表彰奖励

  市教育工会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工会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奖项,并予以表彰。

篇5:黄浦区既有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2018)

  黄房管发〔20**〕11号

  关于印发《黄浦区既有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沪府办〔20**〕8号)、《黄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黄府办发〔20**〕027号和《上海市既有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沪住综管联办发〔20**〕1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相关工作要求,现印发《黄浦区既有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请按文件要求对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进行规范化建设,抓好推进落实。

  上海市黄浦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年9月5日

  黄浦区既有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

  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窗口形象,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根据《黄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的实施意见》任务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在我区住宅小区推行主要出入口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实现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现就我区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和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按照“便民实用、简洁规范、有利工作”的建设原则和“政府激励、企业实施、业主参与”的资金筹集原则,推进我区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改善物业企业服务窗口形象,提升“美丽家园”建设的内涵和品质,逐步提高我区住宅物业服务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各街道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全覆盖目标任务,至20**年,实现本街道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硬件设施到位、标识标志统一、制度公布规范、服务态度优良,市民群众对住宅物业服务窗口环境和服务质量感受度明显提升,物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持续改善。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年9月)

  各街道结合实际,通过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根据本区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标准和日常服务要求,制定各街道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试点推进阶段(20**年10月-20**年11月)

  各街道确定实施住宅小区门岗和物业管理处规范化建设的小区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建设标准。各街道在区房管部门及区属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黄浦区“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下达的任务数量,完成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任务。20**年,各街道完成5个试点小区的主要出入口(门岗)和管理处的规范化建设以及所有住宅小区100%统一设置“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和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种铭牌(袖标、胸标)

  (三)全面推行阶段(20**年12月-20**年6月)

  各街道在试点推进、完善标准、优化管理的基础上,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全面推进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于20**年二季度完成该项建设任务的自查自评工作。

  (四)工作总结及成果巩固阶段(20**年7月-20**年12月)

  20**年下半年,各街道应对辖区内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区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抽查和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街道要高度重视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物业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工作,将此项建设工作列入年度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重点工作目标,制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各街道要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要把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改善物业行业形象的重要契机,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任务,擦亮物业服务窗口,逐步提高业主对本企业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二)细化建设标准。

  各街道结合“美丽街区”创建,合理规划窗口设置,做到样式整齐划一;配置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对窗口功能进行科学、合理划分,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各住宅小区在统一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还要注重统一物业服务人员着装,佩戴工种胸牌;统一物业服务标准,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规范文明用语,端正服务态度,熟悉工作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政府激励、企业实施、业主参与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落实建设资金。各街道要将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作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落实必要的财政资金予以支持;居(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帮助业主科学合理决策,落实业主主体责任,按相应程序筹措资金用于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必要的资金,改善办公环境,完善办公设施,为更好地服务业主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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