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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9

  明昆医学院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规定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尤其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云岭先锋”工程,推进我院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云南省委关于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的若干意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指导程序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以及云南省委《关于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的报告

  1.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10月召开,最迟不能超过11月份。学院党委在本年度3月前须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用书面或电话方式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高校工委。

  正式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后,须在会前15天就召开会议的时间、会议主题和议程等有关事项向省委高校工委进行请示审批,并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同时将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的情况、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并上报。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天内,要将民主生活会情况综合报告、个人发言提纲、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整改方案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一式两份分别上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高校工委。

  2.学院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9月召开,最迟不能超过10月份,并在本年度7月份前须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用书面或电话方式报学院纪委和学院党委组织部。附一院党委下属的党总支报附一院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组织部。

  正式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后,须在会前10天就召开会议的时间、会议主题和议程等有关事项,同时将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的情况、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并上报联系本单位的学院领导、学院纪委和学院党委组织部,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批。附一院党委下属的党总支报附一院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组织部,由附一院党委审批。批复方式可以用电话答复。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天内,要将民主生活会情况综合报告、个人发言提纲、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整改方案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一式两份分别上报学院纪委、学院党委组织部。附一院党委下属的党总支报附一院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组织部。

  3.其它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原则上一年组织两次,一般安排在3月和9月召开。党支部在正式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后,须在会前10天就召开会议的时间、会议主题和议程等有关事项向上一级党委(党总支)请示,同时将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的情况、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并上报。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天内,要将民主生活会情况综合报告、整改方案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报上一级党委(党总支)。

  二、民主生活会的准备

  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充分地做好会前准备。会前必须做到:

  1.提前5天通知每位班子成员,保证每位成员按时参加会议。如因故缺席,须提交书面发言,并在会上宣读;缺席成员较多,则应改期进行。

  2.结合形势和思想、作风、工作实际,或上级的要求,每次民主生活会应明确主题,并结合主题,布置学习有关文件和有关文章材料。

  3.组织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班子成员。

  4.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发言提纲。

  5.班子成员之间,尤其是“班长”要带头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坦诚交流思想。

  民主生活会上,每个班子成员都要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班子成员做出表率。要把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解决问题,作为衡量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标准。

  民主生活会要建立专门的会议记录本,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可以吸收同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和非党行政领导干部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程

  1.通报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通报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反馈意见。包括学习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和交心谈心情况;

  3.按照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检查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讨论并初步形成本次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办法,具体责任到人;

  5.民主生活会后,要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

  四、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学院党委和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负责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以省委组织部为主进行管理;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省委高校工委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学院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由学院纪委和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以学院党委组织部为主进行管理。附一院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由附一院党委、纪委负责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由上一级党委、纪委、党总支和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组织部门应认真审核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主题、程序,及时批复,并派人参会,实时掌握和督查整改情况,加强指导。对不按期召开的,要限期召开;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敷衍塞责的,要通报批评或责令重新召开。

  五、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小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1.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支部。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会议,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党支部、党小组会议的次数须在一半以上。

  2.学院和医院院级领导干部的党员关系,应坚持每年在分管单位(部门)范围内转换一个支部;处级领导干部的党员关系,每年应在分管科室(部门)范围转换一个支部或党小组,以便广泛联系党员和群众,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3.党支部、党小组在会议召开前3天,主持人应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有关事项通知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后,会议负责人应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会议的情况登记在会议记录本上。

  六、领导干部的交心谈心

  1.开展领导干部的交心谈心,是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整体素质,确保整体决策水平,不断提高解决班子自身存在问题,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关键环节。

  2.要把交心谈心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每次民主生活会前,都必须认真进行交心谈心,交流各自分管的工作情况和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拟议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要求等。

  3.书记要带头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注意做好成员之间发生矛盾以及工作或职务变动时的思想工作。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分别和班子成员至少谈一次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工作的,书记应负主要责任。

  4.书记与副书记或党政主要领导不协调、不团结,影响工作的,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和党委组织部应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直至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予以解决。

  七、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1.根据云南省委《关于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意见(试行)》精神,学院处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和开展“四个一”学习活动。

  2.处以上领导班子应每月安排1次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每季度举办1次双休日讲座(不少于2个专题)。主要以专题发言、专题研讨、专题讲座、集中辅导等多种形式,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行。在促进解决影响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的主要问题上下工夫。

  3.倡导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工作之余每天学习1小时、每月熟读1本书。可以采取读书、读报、上网等形式,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现代新知识等方面,结合个人知识面拓展和需求,在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上下工夫,养成良好的个人学习习惯。

  4.各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设定学习内容和讲座专题,指定必读书目。学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每学期要统一组织一定的专题讲座,推荐一些阅读书目,并就学习组织情况、学习质量效果、学习制度建设、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各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次学习和讲座都要认真填写《领导班子学习情况报告表》,做好集中学习和讲座的记录。

  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学习情况总结报告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学院党委组织部还应建立领导班子学习档案。

  学院党委每季度要向省委组织部报送1次《领导班子学习情况报告表》,每年年底前要向省委组织部报送当年的学习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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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学院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试行)

  职学院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根据中组发[200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的范围和时间

  (一)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全院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 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与会人员因事外出或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请假并提交书面自查材料或会后补课。院、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党员领导干部民 主生活会每学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院领导班子不能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要提前15天向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报告;处级领导班子不能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一周向院党委组织部写 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可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办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 基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和“***”重要思想的相关内容,学习党的有关文件。时间一般安排2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天。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阅读规定的学习篇目,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民主生活会前,院党委委托院纪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征 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党支部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于会前如实反馈给相关领导干部。

  (四)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的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院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六)确定会议日期和主题。院党委要提前一周将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召开时间报告上级党组织并 通知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党支部要提前3天报告院党委和院纪委。

  四、民主生活会的方针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五、民主生活会要注重实效

  (一)抓好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如何,最终要体现在整改措施的制定 和落实上,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群众反映比 较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要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情况汇报和通报工作。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院党委组织部负责将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 主生活会基本情况、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会议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等及时报告给上级组织;各党支部负责将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会议记录和领导干部自查材料报院党委。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及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院党委、各党支部要对上次民主生活 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正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属于违*纪、政纪、国法的分别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院党委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的责任。

  六、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指导

  民主生活会由院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应有计划有重点地参加指导1-2个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院纪委、组织部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应参加指导3-4个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七、其他

  (一)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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