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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医生办公室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7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生办公室管理制度

  1、医生办公室实行责任制管理,按医院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2、医生办公室是医务人员办公场所,要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安静、严肃,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定位、有序,标识清晰,办公桌台面禁止放置杂物,抽屉内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整齐,着装、仪表符合规范。

  4、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在医生办公室玩手机、吃东西、打私人电话,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扎堆议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爱护办公室公共财物,非本院工作人员严禁使用电脑,未经许可,严禁翻阅病历资料,严禁使用电脑进行游戏等与医疗无关的活动。

  6、对患者和来访人员咨询要做到首问负责制,严禁态度冷漠、推诿等行为。

  7、保管好办公室内物品,及时做好物品维护,交接班时应做到事清、物清、室内清洁整齐。

  8、医生下班前将化验结果及时黏贴进病历,病历及时归位,保持办公桌整洁无杂物,关闭电脑电源。

  9、每天下班前对医生办公室台面、抽屉等进行清理,并督促保洁人员及时完成清洁卫生工作。医生办公室地面、墙面、玻璃清洁与消毒按《医院消毒隔离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本区管理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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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开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篇3:中学办公室卫生打扫制度

中学办公室卫生打扫制度

第一条

学校会议室及综合楼各办公室卫生打扫由专门的卫生打扫员负责,由校务办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

学校会议室卫生管理和打扫要求

1、卫生打扫员要对会议室勤打扫,保证会议室随时干净整洁整齐。

2、卫生打扫员要协助学校各处室各部门搞好会议室各种会议、活动的会场布置和设备物品的摆放。会后要及时清扫垃圾,摆好桌凳并抹洗干净,关锁好门窗。

3、卫生打扫员负责学校会议室财产的安全管理。每周例会,提前10分钟到到会议室开门(开灯);例会后10分钟内及时整理会场,搞好卫生,关窗关灯关电锁门。

第三条

校长、书记、副校长各办公室卫生打扫要求

1、卫生打扫员要每天搞好校长、书记、副校长各办公室办公桌、地板卫生;收拾好茶杯,茶篮(盘)、纸篮、烟灰缸要每天倒干净,地板每天拖干净,不留卫生死角,确保办公室干净整洁。

2、卫生打扫员负责校长、书记、副校长各办公室的开水、冷水供应。

3、卫生打扫员要在每天上午、下午、晚上放学后到校长、书记、副校长各办公室搞好卫生整理(打扫),并检查电器开关、水龙头门窗是否关闭,否则要做好关电关灯关窗工作,锁门。

4、来人来访,卫生打扫员要协助总务处或办公室做好果物的清洗摆放等工作。

5、每天晚上进行卫生打扫后,要及时锁好综合楼一楼铁门。

6、卫生打扫员同时每天负责校长房间的卫生打扫和清洁工作,保证校长每天开水和冷水的正常供应。

第四条

总务、政教、教导处各办公室卫生打扫要求

1、卫生打扫员要每天对以上各处室办公室进行专门打扫抹洗,确保各处室地面干净,桌面整洁,椅凳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2、每个单位放学时间后,发现各处室门窗未关锁,要及时关锁好。

3、晚上放学打扫后,要关好各办公室窗户水电,及时反锁好各办公室。

第五条

打扫员对垃圾处理要规范化,所有垃圾一律倒入垃圾池;茶水茶叶不得随意倒弃于办公室门前水泥坪(可走至综合楼西头,倒于厕所前空坪)。

第六条

以上制度(职责),要求卫生打扫员严格遵守(履行),校务办每天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工作不到位,将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考勤奖或福利直至部分工资。

篇4: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某政府办公室的经费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会计法》,强化办公室法定代表人对单位财会工作的领导和职责,根据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某某某有关财政法规、制度,结合某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特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增收节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行政处作为办公室的财务机构,在办公室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室财务工作。

二、办公室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法》和某某某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三、办公室财务支出预算,由行政处根据某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各处室编制的预算,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经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行政处执行。如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批准执行。

四、行政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处内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处长负责内审。每月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报送实际支出报表,每季度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报告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办公室党组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五、经费报销审批办法

凡办公室范围内发生的各项经费,无论是行政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其他收入、支出经费都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

1、职工工资及政策性奖金。工资:每月由行政处按有关规定编制“职工工资“上报盘,报财政审核、银行发放。政策性奖金:由行政处根据“奖励政策“和当月职工人数编造发放奖金名册,报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发放,对政策性规定应由职工个人上缴的工会会费、养老基金、教育附加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个人收入所得税等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由行政处代扣代交。

2、医疗费:按某某、某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因长期住院或个人负担医药费太多确实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由职工本人提出“困难补助申请“,经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可酌情补助。

3、差旅费:应严格按照某财政局出台的差旅费标准执行。办公室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需某某外出差,事前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凡出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报销,500元至30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500元以下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批报销。

4、会议费:某政府召开的全某性工作会议、办公室各处室召开的业务会议,由承办单位根据会议通知,按财政局会议费开支标准,事先编报经费开支计划,报办公室主任审定,会议结束后,由承办单位或处室负责人将各项因会议而产生的费用汇总填好报销单,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篇5: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由组长审批,一天以上由主任审批。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月底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县上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各组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和乡镇政府。

  6、坚持学习,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每周一次政治学习,一次业务学习,必须做好笔记、记好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7、实行考核制度,对各组组成或个人的工作,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村级信息员的补助。

  预防保健组工作制度

  一、在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等工作。

  二、按照县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以爱国卫生工作为龙头、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村防疫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坚持每月一次冷链运转接种工作,加强结核病访视、地方病防治等基础性工作。

  八、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妇幼卫生组工作制度

  (一)孕产妇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村级妇幼人员做好本村新婚妇女和孕妇的摸底、登记工作,并上报乡卫生院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必须在孕12W前按早孕检查记录要求的项目进行早孕建卡工作,并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必须在早孕检查的同时做第一次高危评分,初筛高危孕妇造册登记,进行专案管理。

  4、按孕产妇管理的要求时间进行定期孕期检查,达到查五访三,凡属高危,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5、产前检查要认真,填写正确。

  6、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7、坚持产后访视不少于三次,从出院后第二日开始,最后一次访视必须测量新生儿体重,按访视产妇及新生儿记录内容项目进行,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预约产后42天健康检查,收回卡册。

  8、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9、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手册上注特殊标记,并定期随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处理,重度高危妊娠由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必须住院分娩,中、重度以上高危孕妇必须转送到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

  5、提高高危孕妇的监护手段,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婴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计划或适时分娩,确保母婴安全。

  6、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乡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实施。

  7、高危孕产妇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全程追踪随访。

  (三)儿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

  2、按照规定的“3:2:1”体检程序,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分别在3、6、12月龄各体检一次,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大夫参与体检,认真填写儿童体检卡册。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

  4、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5、筛查出的体弱儿,造册登记,实行专案管理,体弱儿应建立专案卡,及时治疗、矫治。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8、儿童体检工作,由村级组织配合,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完成。

  (四)体弱儿童管理制度

  1、管理对象:

  体弱儿管理对象为出生低体重儿、早产儿、婴幼儿佝偻病活动期,中度以上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性及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小儿,长期腹泻等影响儿童正常生长发育的疾病儿。

  2、管理办法:

  ①建立专案管理登记,根据每个体弱儿的特殊情况,督促定期复查治疗,定期随访,并做好详细记录。

  ②根据患儿发病原因,指导喂养及护理,并教给家长防治疾病的知识和方法。

  ③疾病愈后及时结案,并及时转入健康儿童系统管理。

  (五)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妇幼人员对该辖区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时上报,并将死亡进行建册登记。

  2、乡镇卫生院应组织力量对两个死亡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3、乡镇妇幼专干认真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并应将死亡病理调查摘要一并按月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4、乡镇卫生院必须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对死亡报告卡进行完整性、正确性质量检查和核实。

  (六)妇幼例会制度

  妇幼专干例会是各级妇幼人员互通情报、掌握信息、上报下传、收集资料不可缺少的一种会议形式,县、乡、村都应建立和坚持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

  ①县级每季度召开专干例会,开会时备有报到册,自己签到,迟到缺席者年终纳入检查内容扣分。

  ②乡卫生院每月召开一次村级妇幼人员例会,收集每月出生情况、儿童及孕产妇情况、死亡情况等。

  2、例会内容:

  主要对当月工作进行汇报和安排,还包括业务学习。

  (七)妇幼卫生信息制度

  1、院内有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由妇幼专干负责辖区信息资料管理工作。

  2、根据省卫生厅要求,每年的报表数据及时上报,严格按上级要求时限上报。

  3、各级妇幼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及时,严禁虚报数据事件发生。

  4、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妇幼卫生工作报表应在每次例会上当面核对后逐级上报。

  5、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村级报表必须在月底上报乡级卫生院汇总。

  6、乡卫生院协助村级规范完善各种妇幼信息资料。

  卫生监督组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乡镇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经验介绍等材料的制定、起草,有关表、册、卡、单等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

  2、负责开展本乡镇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各种健康促进活动。

  3、负责辖区村级卫生组织的整顿、建设、管理和乡村医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奖惩。

  4、根据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的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现场审查和监管,农村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5、具体负责本乡镇疫苗管理使用,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病原微生物和常见污染物的取样送检,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控制措施的落实等疾病控制工作任务。

  6、具体负责辖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降消项目实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出生缺陷干预等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7、负责实施本乡镇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地方病监测、病情调查、疫情上报等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

  8、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卫生乡(镇)、村、户,指导开展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本乡镇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水平。

  预防保健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地方病防治相关政策。

  二、积极组织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开展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积极开展辖区内疾控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四、开展对村级防疫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贯彻落实。

  五、及时、准确、规范地收集统计上报各项疾控工作信息及报表,并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指导辖区内开展疾控工作。

  六、规范管理各种疾控资料,年度资料装订归档。

  七、做好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的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广泛宣传卫生知识,为农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八、抓好村级卫生组织整建工作。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达100%,抓好甲级村卫生所创建工作。

  九、负责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组织检查、考核,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卫生乡(镇)、村、户活动,指导开展改水改厕及统计工作。

  十、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妇幼卫生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积极开展母婴保健服务,做好妇幼儿童的保健工作。

  2、根据县妇幼保健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3、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本乡镇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在县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4、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指导村级妇幼人员做好孕产妇建卡登记,高危孕产妇初筛及产后访视。实行孕产妇挂牌管理,。主要做好住院分娩、产时保健及高危产妇的筛查、登记和处理,负责将高危孕产妇转送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5、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指导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高危儿初筛登记及专案管理,做好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负责

  危重、疑难病儿的转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调查,并按要求上报县妇保院。

  卫生监督工作职责

  一、乡镇卫生监督组归口县卫生局行政管理,接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和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负责本辖区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乡镇卫生监督组负责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贯彻执行,负责制订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三、负责卫生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辖区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工作;依法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负责监管本辖区医疗市场秩序和从业人员执业活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其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

  五、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统计、资料上报工作。

  六、负责血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献血法宣传和无偿献血工作,严禁自采血液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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