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人身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CL3-08-02 版 本 号: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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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明确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杜绝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已出现的人身安全事故作出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制造部负责生产安全日常检查和对违纪人员的处理。
3.2 管理部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
3.3 各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日常的检查督导,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 3.4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加强防范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 4 工作内容:
4.1 人身安全行为准则:
4.1.1 进入生产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赤脚赤膊、穿拖鞋、穿裙子、披头发,衣着不整进入生产现场。
4.1.2 在生产区应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严禁追逐打闹、聊天谈笑、大声喧哗。 4.1.3 严禁溜岗、串岗,他人工作时,严禁在旁干扰,更不许擅自加入操作。
4.1.4 当需多人同时操作一台机床或运输工具时,必须明确固定的一人负责指挥,不得多人乱指挥或擅自单独无号令行动。
4.1.5 员工必须凭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取得上岗证的员工不得单独上岗操作,所有员工在未经许可时不准擅自动用他人的机床设备。
4.1.6 非电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配电房,不准操作任何配电柜、电闸和不属于自己设备的电闸开关。
4.1.7 发现电气设备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断开电源并通知电工修理,严禁非电工人员擅自拆卸和修理电气设备。
4.1.8 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无插头的电插板,电风扇及其他电动工具,严禁使用无罩无盖的电闸和开关。
4.1.9 严禁擅自拆除设备的防护罩和安全保护装置。
4.1.10操作机床时严禁连车、踩连冲,放取工件时脚必须离开脚踏开关板,手不得伸入冲压危险区,必须使用镊子、夹子等辅助工具取放工件。
4.1.11维修设备、装模、调模、修模时必须停机并切断机床电源,安装调整完毕后应清点工具等物料,不可遗留在设备、模具内。
篇二: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积极学习安全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能被别人伤害。”
4、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5、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6、做好防寒、防暑降温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对从事试验室、控制室、电气焊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8、与新聘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等。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中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措施50条
中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措施50条
一、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及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学生人身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的学生人身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符合本校实际,旨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内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管理上横要到边,竖要到底,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要建立学生安全的监控系统,监控者和监控对象不能分家,要到学生当中去、到教室去、到宿舍去,特别是节假日值班的管理更不能失控。
四、切实抓好“师生双向执勤”制度,要责任到人、到事、到位,做到认真、负责,有记载,有实效。
五、搞好全国“安全教育日”(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的宣传活动,根据每年确定的主题,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关心的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六、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演出活动,严格控制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如个别有关活动确需学生参加,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七、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出活动,要按照管理程序严格审批,于活动前一周报市教育局批准。
八、加强对学校集体活动的组织安排,加强学生的纪律性,组织大型的集体活动要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九、外出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确需乘车的要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严密组织、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十、学校要实行封闭管理,学生进校后,大门关闭,学生不得随意外出。
十一、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不得由学生代请销假,并实行学生入校按班级点名或签名、离校请假签名制度,放学后学生按规定离校。
十二、学校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没有特殊活动不能随意提前或延迟学生上下学时间,并将学校的作息时间,业余辅导时间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十三、要注意强调学生的自我管理,强化学生人身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把学生有机地组织起来,实行网络式的控制和管理,让他们自觉地来执行。
十四、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不准组织学生燃烧废纸、树叶等垃圾物。
十五、要卡死学生人身安全的各个环节,关键部位的“水、火、电、器、车”要保持完好,重点时段要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
十六、学校在学生容易发生拥挤的关键时刻(如上操铃响、放学铃响),重要路段(如楼梯、厕所等)要安排专人执勤并佩带明显标志,教育学生不能跑步上下楼。
十七、在组织学生上操、升旗等集体活动时,适当要求学生“快、静、齐”,不一味追求“快”,避免学生跌倒、造成挤压踩伤事故。
十八、加强体育课、体育活动、劳技课及游泳活动的安全教育和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九、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备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加大体育设备及学校其它设施的安全系数,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
二十、要建立健全各专用教室和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学生,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十一、不准请学生为教师准备有毒、易燃、易爆、电器等有关实验的药品或仪器,不准让学生为教师打开水,更不允许让学生为教师干私活。
二十二、认真对待学生劳动安全问题,对劳动课等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不让学生从事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过重的劳动。
二十三、不组织学生参加与他们的年龄和能力不相适应的各种救助行动。
二十四、学校要保证楼梯、厕所、存车棚等处有充足的照明,遇到临时停电要有应急措施,必要情况下配备应急灯。
二十五、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锁闭或堵塞教学楼的安全通道,一旦发生不测,要有应急措施。
二十六、学校卫生扫除,二楼以上无楼道的教室玻璃不得让学生去擦,以防万一。
二十七、楼道、楼梯的防护栏杆保证不低于1.2米,并严禁学生攀爬或坐滑护墙栏杆。
二十八、二楼以上的教室外窗台上严禁放置花盆(有楼道加防护网的除外),以防掉下砸伤他人。
二十九、中午在校用餐的学生,学校要实行统一组织管理,明确活动场所,切忌放任自流。
三十、放学后不许单独留学生谈话、补课、补作业或做其它事情,若确需留下学生,要事先通知家长。
三十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能骑电瓶自行车上学。
三十二、加强师德教育,严禁对学生进行训斥、挖苦、讽刺、体罚、变相体罚或有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三十三、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中,要注意有针对性地进行挫折教育,提高心理承受能力,防止自杀和自残事件的发生。
三十四、学校不得随意处分或开除学生,对有劣迹的学生,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他们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帮助。
三十五、寄宿生的日常管理一般列入政教系列,总务、教务、法治安全等部门协助配合。节假日必须有中层以上领导值班并配合有关值班人员搞好管理。
三十六、学校要和寄宿生、寄宿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协调配合,共同把学生的安全工作做好。
三十七、宿舍内各种器具必须安全可靠、要教育学生不准在宿舍私自换灯泡或使用各种电器。
三十八、寄宿生房间要严禁火种带入,在照明方面停电后没有应急灯的要配备手电筒。
三十九、学生宿舍楼二楼以上的窗户要加防护网,床板下要增加角铁、扁铁或横木。防止床板脱落伤人。双层床铺的床架要与墙体或床铺间进行加固。
四十、要保证寄宿学生宿舍有空调,并为学生创造能看电视、能收听新闻广播、能打电话、能洗澡等条件。
四十一、学生宿舍熄灯后,值班领导和教师要检查学生宿舍的作息情况和纪律情况。学生安睡后,值班人员方可休息。
四十二、各校要按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学校医务室给学生注射各种防疫疫苗,必须经防疫部门同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四十三、对于学校食堂,要严格按《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搞好管理,凡是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蔬菜和食品,必须禁止出售、食用。
四十四、学校有基建任务时要划区隔离,禁止学生入内或在附近逗留、活动。
四十五、在出租房屋合同中,要明确保障学校和学生安全的有关协议,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十六、搞好警校共建、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严防校外人员到校打架斗殴。
四十七、严禁中小学生参加各种非法*、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教育学生不进歌舞厅、电子游艺厅、录像厅及网吧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四十八、加强教育,强化学生的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侵袭能力,真正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四十九、做好对“法*”等非法组织的揭批,开展“校园拒绝*”活动,坚决抵制*的侵害。
五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万一发生安全问题要立即上报,不得拖延,对因思想麻痹、管理混乱,玩忽职守而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篇3:莲花学校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莲花学校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篇4:职中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职中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篇5:学院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