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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加班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09

加班制度

  1、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2、员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时数须经由部门主管在”加班审核表”上签字后方可确认。

  3、 申报加班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

  4、员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①普通工作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 休息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 法定休假日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④ 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将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

  ⑤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不执行加班制度。

  ⑥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办公室管理人员,未经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时间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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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区分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大区分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

  二、经理跟班原则

  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

  三、经理持钥匙原则

  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持加班钥匙经理全面负责原则

  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

  五、持加班钥匙经理的相关职责

  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篇3:集团薪酬制度:加班工资管理办法

  集团薪酬制度:加班工资管理办法

  附件4 加班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加班工资原则上仅适用于采用结构工资制的人员,其他人员均已在相应的报酬结构中给予体现。

  第二条 (加班控制)加班必须事先申请,按规定由各个业务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严格控制和审批,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每月加班最多不超过 40小时。各部门每月累计加班工资不超过该部门岗位工资总额的3%。[ 本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实行。]

  第三条 (工作时间)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集团统一规定周工作时间为44小时。

  第四条 (标准工资)职工的日(天)工资标准的折算按职工本人月岗位工资的固定部分除以月标准工作天数计算,职工的工时(1小时)工资标准按日(天)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计算。

  日标准工资=岗位工资的固定部分/月标准工作日(21天)

  时标准工资=日标准工资/日标准工作时(8小时)

  第五条 (加班工资)因生产需要,安排部分生产车间(含与之配套的部门)连续生产且工作时间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的根据考勤计发加班工资。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法定节假日共为10天,具体为:

  新年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勤情况,统计加班工时,加班人员以发放当月的岗位工资为准计发加班工资。

  第七条 出现虚报加班工日(工时)或增报加班人员,则该部门相关人员加班工资一律取消。

篇4:某大酒店加班制度

  某大酒店加班制度

  1、加班制度:

  1)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本职工作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员工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份内工作的超时工作,不作加班论。

  2)特殊工作需要,部门经理可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临时应急加班,部门经理可先安排人员加班,但必须在第二天补填《加班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原则上,国家法定假期不加班,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部门经理应严格把关,规定加班人数及时间,填写加班表格,报总经理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加班处理:

  1)当月的加班在当月以同等时间予以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需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理批准方可累计补休或补薪。

  2)未能安排补休的,国家法定假期加班以补薪计酬方式发给员工。

篇5:某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某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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