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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04

  文件编号

  编制部门:公司办

  公司租(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租用车的标准及驾驶员的管理,不断完善用车、派车、租车及维修、安全、保养、报账等的管理。

2.范围

  2.1凡公司小车及其驾驶员(包括外租车及驾驶员)的管理等均涵盖之。

3.权责

  3.1公司办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公司办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4.名词定义

  4.1用车包括公司所有的小轿车、商务用车、货车等(叉车、采购专用车、运输专用车等除外);租车包括公司对外所有租用车辆。

5.作业内容

  5.1组织与职责

  5.1.1车队驾驶员分三种岗位:1、行政驾驶员,负责公司层面的行车任务;2、特种车驾驶员,负责某一特种(特定)车的行车任务;3、厂区驾驶员,负责某一厂区的行车任务。

  5.1.2车队隶属公司办。公司办副经理监督跟进。

  5.1.3公司办对租用车辆及驾驶员的各项管理(包括派车、租车的确认权;维修、保养、报帐的审核权;安全、6S管理、纪律、文明形象的监督权…),公司办副经理监督跟进。

  5.2油费补贴

  5.2.1按公司规定因公出差办事的私车在温岭范围内的每月补贴450元的油一壶(不计里程)。

  5.3用车与派车

  5.3.1公务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制度。

  5.3.2车辆调度实行《用车申请单》及《租车申请单》制度。

  5.3.3《用车申请单》必须写清用车事由,起止地点及用车时间;由用车申请人填写,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交公司办安排驾驶员出车;用车申请人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将《用车申请单》送公司办(特殊情况除外)。

  5.3.4接到经批准的《用车申请单》的驾驶员,必须按出车时间准时出车,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行车安全;开出厂门时,主动向保安出示《用车申请单》,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数据,并记录在《出车登记表》上,返回时同样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数据,并记录在《出车登记表》上并交《用车申请单》,以便核计行车公里数。

  5.3.5驾驶员必须凭《用车申请单》出车,公司董事出车可由驾驶员驾车后补填《用车申请单》;凡未持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公司董事随车除外),保安一律不予放行,且所行驶的公里数不计入补贴。

  5.3.6驾驶员要做好《驾驶员随车登记表》填写。

  5.3.7在外车辆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禁止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经公司领导批准借用的除外)。

  5.3.8公司员工因私申请用车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在车队车辆剩余的情况下,原则上给予安排用车,但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5.3.9各驾驶员的行车公里数,由公司办每天根据值班保安登记的《用车申请单》、《出车登记表》进行电脑输入,月底将各《随车登记表》收回,由公司办核对,公司办副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核计工资。

  5.3.10用车、派车、记账流程

  5.4租车

  5.4.1非公司车辆的租用统一由公司办负责,其他任何部门无权租用(自己支付费用除外)。

  5.4.2所有车辆的租用,由公司办负责联系,并即时登记输入电脑,以便月底统计上报。

  5.4.3公司办人员凭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在公司常用车辆外出或驾驶员全部外出的情况下,方可外租车辆(紧急情况除外)。

  5.4.4公司办凭《租车单》安排租车,及时登记外租车辆的车主,联系号码,起止时间及公里数,其租车费用由公司办审核,公司办副经理审定,月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核计租车费用。

  5.4.5外租车驾驶员每月20号来公司,与公司办文员核对上月租车费用,无误后公司办文员填写《领款收据》,公司办副经理、审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租车费用。

  5.4.6外租车驾驶员由公司办组织适时进行礼仪及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公司驾驶员的管理规定办事,否则不予租用其车辆。

  5.4.7所有外租车驾驶员必须凭审批后的《租车单》方可行车,否则不予核销其行车费用。

  5.5维修与保养

  5.5.1各驾驶员要主动对各自负责车辆进行保养与维修。

  5.5.2正常情况下,按车辆保养与维修要求实施。

  5.5.3所有维护、修理、更换零部件、易损件都须经公司办副经理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超过1000元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5.5.4驾驶员须当月办理车辆及驾驶证年审事务。

  5.5.5驾驶员因违规及其它自身原因而发生车辆损坏修理或赔偿的,则驾驶员个人承担30%的费用(如保险公司赔付的,按差额计)。

  5.5.6车辆保养及车辆6S管理分工由公司办安排,驾驶员要负责各自车辆的保养与6S管理工作。

  5.6安全规则及相关规定

  5.6.1当驾驶员远离车子时,必须使用安全锁及报警器。

  5.6.2公司办设定好车辆保险品种、金额及保险单位,报公司办副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且及时处理保险及续保事务。

  5.6.3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特别在道口、无人行防护栏道路、雨雪天、上下坡、车辆交汇等场合要减速行驶。

  5.6.4有重要客人或国外客户乘座时,要注意控制车速。

  5.6.5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总经理批准,驾驶员不得随带非公司员工同行。

  5.6.6车辆行驶如违返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被处罚的,超速等罚款驾驶员承担50%费用,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5.6.7有紧急出车任务,经相关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签字,驾驶员可适当提速,如被超速罚款,费用由公司承担。

  5.6.8公司办必须在次月的10日前负责处理完毕前一月车辆违规罚单,并汇总逐级上报审批(如在台州外的罚单可在第二次用车前往的时间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5.6.9车辆未出车时,必须停在公司指定点。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办副经理批准后,严格按出车流程出车并停在指定位置,如因私的其公里数不计入个人补贴。

  5.7车辆相关费用报销

  5.7.1做好账务报(核)销,无特殊原因在三天内贴好发票,由部门经理核准、总经理处签字报财务与原借条核销(具体操作由财务部规定执行)。

  5.7.2停车费、过路(桥)费、修车费等的费用票据填单后,按5.7.1报销。

  5.7.3车辆具体费用报销按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5.8驾驶员文明纪律守则

  5.8.1不得将车辆开到家里。

  5.8.2按《用车申请单》路线行车,不得自行改道;若有改道,须经公司办副经理同意。

  5.8.3服从领导的指令,不得违背。

  5.8.4账务报销要及时、准确。

  5.8.5讲话文明,态度和善,不得有怨言。

  5.8.6经常擦洗车子,保持车内、车外整洁、空气清新无味,保持车内物品摆放整齐。

  5.8.7保持音响完好,音乐多样;保持空调装备的良好状态。

  5.8.8驾驶员要备用常去城市的交通路线图。

  5.8.9保证车内摆放公司最新样本及有关宣传资料。

  5.8.10每到一个地方停车时,要将车调好头停放,以便及时按既定方向行驶。

  5.8.11驾驶员无特殊情况手机需24小时开机,而且在未出车时,保持手机信号在服务区内。

  5.9驾驶员值班守则

  5.9.1车队必须保证每日至少有一名驾驶员值班(时间:夏季18:10-21:10,冬季17:40-21:10)。(厂区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不安排值班,但如有驾车任务必须服从安排,原则上在10分钟内到达)

  5.9.2值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接到通知,在3分钟内到达大厅),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经公司办审批除外)、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等。

  5.9.3值班期内(包括上班时间),如业务繁多,必须坚持先内部调度再委外雇车原则。

  5.9.4值班驾驶员由公司办副经理负责调排(原则上轮流进行)。

  5.10附则

  5.10.1相关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具体奖惩按《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5.10.2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6参考数据或资料

  6.1《人事管理制度》

7附件

  7.1《用车申请单》、《租车单》、《LEO公车出车登记表》

  拟编/日期20**.06.17

  审核/日期

  审定/日期

  批准/日期

  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

  送:各部门、各文员

  贴:无

采编:www.pmceo.cOm

篇2:公司驾驶员管理办法(考核版)

  宁波鸿然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专职驾驶员管理办法2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行车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驾驶员,公司的驾驶员分专职驾驶员、兼职驾驶员。在专职驾驶员缺额时,经总经理批准,负责行政事务的部门可临时聘请兼职驾驶员和外聘驾驶员为公司服务。

  第三条

  负责行政事务的部门负责驾驶员的人事管理工作及驾驶员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二章安全规定

  第四条

  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出车前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熟悉行车路线,检查车况,消除安全隐患;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油气水”,车辆发现异响要及时排除。

  第六条

  汽车开动时乘员必须佩带安全带,驾驶员有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交警部门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并协助定损理赔工作。严禁交通事故逃逸或事故隐瞒不报行为的发生。

  第八条

  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报告,提出具体维修建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九条

  车辆要停放在规定地点和位置,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条

  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罚款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出车执行任务,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任何时候必须随身携带手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不得将保管的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违者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

  罚款:当年驾驶员发生一般违法行为罚款6次(含)以内的个人承担30%,6次以上个人全额承担。发生超速50%以上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罚款,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第十四条

  罚分:当年驾驶员发生违法罚分数累计超过12分,按规定参加的交通法规培训和考试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

  发生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行为,及其它被依法扣证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六条

  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改变行车计划必须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配合乘车人员的工作。

  第十七条

  文明行车、着装整洁。不疲劳驾车,不开故障车、不开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八条

  要准时出车,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办公室等候出车。

  第十九条

  对乘坐人在车上交谈、讨论等涉及的工作、经营等方面的内容,要做到不问不传。

  第二十条

  所有因公车辆使用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按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详细登记出

  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积极配合公司的安全检查和车辆维修保养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四条

  在工作日、双休日和节假日都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在执行公务时期,应保持24小时的手机畅通。

  第四章考核和分配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包括遵守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态度、车辆维护保养、行驶的里程数、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年度考核工作由负责行政事务的部门负责,根据服务对象(相关部门领导与员工)的反馈和了解,对驾驶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在年终绩效考核奖中予以综合体现。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的年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二是行驶里程数奖,年终发放;三是绩效考核奖,年终发放。

  第二十七条

  基本工资,在公司从业第一年按一定额度的基本工资计,从第二年起每年的月工资是否增加由上年的考核情况评定。基本工资随社会工资水平的变化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

  行驶里程数奖,根据驾驶员年度行驶的里程数计奖,年行驶的里程数不足3万公里的,不计奖,年行驶的里程数超过3万公里的,超过部分以每百公里15元计奖。具体量化指标随情况的变化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九条

  绩效考核奖由负责行政事务的部门负责考核拟定,报总经理核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负责行政事务的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未涉及之处,由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施行。

篇3:电信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

  电信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

  为培养一支优秀的驾驶员队伍,保证电信生产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节重点阐述电信企业对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一、机动车辆管理

  (一)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严格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执行法规、规定与技术规程,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和使用流程。

  2、接收新车时,应按出厂标准逐项检查、测试车辆的技术性能,未达到出厂标准的车辆应予拒收。并按照随车工具清单点收工具和使用说明书等项技术资料,缺少的应要求补齐。

  3、车辆的使用必须实行“三定”原则,即定人、定车、定线行驶的规定。

  4、车辆调动、送修和变换驾驶人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按规定内容逐项做好记录,交接签字,以明确责任。

  5、未经公安车辆监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未领取行驶证、号牌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6、用于应急通信、工程抢险的专用车,由公司应急通信和工程抢险领导机构统一调度指挥,未经批准不准使用。

  7、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下班后,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

  8、在外执行任务不能归位的机动车,应及时报车辆管理部门得知,在野外停放车辆须征得任务负责人的同意后,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场所,不得随意停放。

  9、车辆出行没有派车单或者应急电话通知的,禁止车辆出行。

  附:机动车辆出车派车单、施工出车安全检查记录表。

  公务用车派车单

  车辆派车单存根 -----印 章 ----- 车辆派车单

  派车人   派车时间 月 日 时 驾驶员   车牌号   派车时间 月 日 时

  所派车辆   预计返回 月 日 时 派往地点   返回时间 月 日 时

  派车事由   使用部门   派车事由   使用部门

  前往地点   行驶路线

  注:1、此联由派车部门留存。

  2、返回时间由门卫值班室填写。 注:1、此联由门卫值班室留存。

  2、返回时间由门卫值班室填写。

  施工出车安全检查记录表

  施工出车安全检查记录表

  单位: 日期: 天气:

  序号 施工项目 施工内容 负责人 安全员 出工人数 施工地点 出工时间 安全设施 着装 驾驶员 车况 装载安全 备注

  标志 安检设备

  (二)机动车维修保养要求

  1、车辆使用过程中应按车辆技术性要求,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防止机件磨损产生的危害。

  2、车辆如长时间停用封存时,应进行一次技术维护,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启用时,要进行一次保养作业。

  3、新车使用前应按照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一次走合保养,并配齐安全用品,如灭火器、防滑链条等。

  4、机动车辆除日常保养外,应每月进行一次自检,按质量标准分类做到:

  (1)一洁,即车容整洁;二灵,即转向器灵敏和手、脚制动器灵敏;三不缺,即润滑油嘴、螺丝、开口销、垫圈、电线接头不缺,三滤不缺,润滑油、脂、电液、刹车油不缺;四不漏,即不漏油、不漏水、不漏器、不漏电液;五盖齐全,即水箱盖、油箱盖、加机油口盖、电瓶盖、轮胎气门盖齐全。

  (2)总成及一切组合件作用正常,安装牢固,不松旷,无异响。

  (3)各气管、油管、电线横平竖直,卡子固定,不磨不扭。

  (4)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气缸压力保持在标准压力的75%以上,各缸压力差不超过10%易于发动,怠速稳定,调节器工作正常,消声器无异常噪音。

  (5)各种仪表、滤清器、节温器、百叶窗作用良好。

  (6)各种灯光齐全良好,雨刮、后视镜、遮阳板齐全良好。

  (7)喇叭音响正常,无怪声。

  (8)离合器不打滑、不发抖、变速灵敏、不脱档。

  (9)钢板弹簧翘度一致,无断裂;避震器作用正常。

  (10)门窗玻璃齐全、启闭灵便可靠,车箱牢固。

  (三)机动车辆的技术要求

  1、发动机部分。随时可以发动,机油压力正常,在高、低、中转速时运转均匀稳定无异响,无漏油、电、气、水情况,散热良好,滤清齐全有效。

  2、底盘部分。离合器作用良好,起步平稳,不震跳,踏板行程适度、不打滑,变速器换档灵活、不漏油、无异响、行驶不跳档,传动轴不弯曲、不松动、无异响,前桥不弯不漏油、地轴螺丝齐全紧固。

  3、传动部分。转向机轻便灵活不松旷,左右角度平均,球头关节转向臂、横直拉杆正常。

  4、制动部分。气压、油压制动器不漏气、不漏油,左右制动平均,灵活有效。

  5、设备部分。原车设备应齐全有效,温度、机油、电流表齐全有效,大小灯光、号牌灯、制动灯等灯具齐全,照度正常。

  6、车身部分。驾驶室牢固,挡风玻璃视线正常,车箱板完整。

  二、驾驶员安全管理

  做好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是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重要工作。

  (一)驾驶员基本要求

  1、驾驶技术好、服务热情、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肯钻研、遵章守纪。

  2、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能够坚持参加安全活动日学习。

  3、精心爱护、保养和使用车辆。

  4、不利用行车便利牟取私利、办私事。

  (二)驾驶员安全管理

  1、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格检查,未经年度审核或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的人员,不准从事驾驶工作。

  2、驾驶单位机动车辆,一律严格实行企业内部准许驾驶制度(准驾证)。驾驶人员除持有公安车辆管理机关考核颁发的驾驶证外,必须经企业内部考核合格,取得企业内部准驾证后,方可驾驶企业车辆。驾驶员调离本单位、合同期满解除合同和退休的驾驶员,应在办理手续时交回企业内部准驾证。

  3、驾驶员出车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保险证和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也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企业准驾证的人驾驶。

  4、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说明原因。

  5、执行长途运输任务时,应派有经验的专职驾驶员驾车,由相关安全人员和领导对其交待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

篇4:TS企业总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TS企业总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各部门用车及时,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费用,特对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车辆管理

  一、机动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日常调度由行政部经理负责。遇特殊情况时由行政部统一调度。

  2、公司配给专人使用的车辆,使用人因出差、探亲及事假(三天以上),需将车辆停回公司,到行政部办理交车手续。

  3、机动车辆年检、保险等手续由行政部负责办理。驾驶员须按时将车及证件交行政部,以保证车辆按时年检。

  4、各部门需用车离开本市办事,要提前一天(紧急公务除外)填写《出车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经理派车。

  5、公司机动车辆,未经董事长同总不得擅自外借或调换。否则,车辆发生任何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6、各部门使用机动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扣车,由驾驶员本人尽快将车、证取回,罚款自行承担。

  7、汽油票应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签字后方可报帐。

  8、机动车辆被盗窃,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行政部。因行驶证一起被窃造成保险公司免赔10%的损失额,应从驾驶员工资中扣除,扣除额为损失额的10%。

  9、司机每次出车前应填写《出车单》,用车人每次用车前查看当时里程数,用车完毕,按实际用车里程数给司机签字。司机每次出车后将填写完的《出车单》交行政部审核、保存。

  二、机动车辆的保养、年检、保险

  1、保养、年检、办理保险工作由行政管理员完成,驾驶者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行政部。

  2、机动车辆因操作不当致使机械的损坏而造成的损失,由驾驶者承担。

  3、行政部建立车辆及驾驶员档案和定期保养维修登记薄。

  三、机动车辆的维修

  1、审批:车辆发生事故,立即通知行政部现场检查。确需修理的,行政部提出意见,交董事长审批方可执行。

  2、报定价:到多家维修厂了解、商谈、确定维修价格。

  3、报销:修理发票(附修理明细表、审批表)经经办人、行政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4、未经审批,私自将车辆送往修理厂修理,费用自行承担(长途车除外、但应补办手续)。

  四、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1、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应保护好现场,通知行政部,行政部应及时赶到出事现场,并通知交警队、保险公司及有关部门前往现场处理,肇事司机应协助行政部处理交通事故。

  2、未通知行政部、交警队前往肇事现场处理的交通事故,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损失额(包括事故处理费用),从肇事者工资中扣除,扣除额为交警队事故裁决责任所承担比例减掉保险公司的赔付额。

  4、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呈报。

  驾驶员的管理

  一、驾驶员调度

  2、驾驶员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调度。

  3、驾驶员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开车外出,发现一次,扣其当月工资的10%。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驾驶员守则

  1、驾驶员必须熟悉车辆性能情况,并保证车内配套设施完好;车内工具、配件由驾驶员自行保管,如有损坏和丢失由驾驶员赔偿。

  2、严禁无证行车、酒后行车和私自出车,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公司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刑事责任,且每次违规出车,罚款100元,从驾驶员当月工资中扣除。

篇5:关于修改、补充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规定》有关细则的通知

  关于修改、补充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规定》有关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管理,经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补充:

  1、修改条款:原规定中第16条“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按甲、乙双方责任论处,对方负100%责任的,不予处罚,其它情况司机应承担公司最终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改为:“公司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因对方负100%责任的,公司不追究驾驶司机责任外,其它情况均需由驾驶司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间接经济损失的50%”。

  2、补充条款:未经公司主管批准,非公司专职司机不可驾驶公司车辆。公司专职司机不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办私事,任何人不可将公司公用车辆开回家中。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同时对因违反此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当事人须进行相应赔偿。

  以上修改及补充的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行政事务部。由行政事务部及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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