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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元旦期间价格监管情况报告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2-18

物价局20**年元旦期间价格监管情况报告

根据省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年“两节”、“两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价办〔20**〕*号)文件精神,**县物价局狠抓20**年元旦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按照统一要求以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和本地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为重点,着重对食盐价格进行全方位的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关注价格动态,全面掌握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情况。从监测情况看,我县元旦期间市场价格基本保持平稳,除茄子等蔬菜涨价外,其它商品均保持稳定。

二、加强市场价格检查。一是组织开展食盐价格大检查。组织专班对县城区、白氏坪开发区、津洋口新区以及磨市、高家堰等乡镇食盐价格和供应情况检查,加大对囤积涨价、利用食盐价格开放欺诈消费者,搞虚假和误导宣传牟利,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健立健全食盐储备体系以及正常的市场价格体系,确保全县食盐正常供应,做到不断档脱销,并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二是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元旦期间对清江画廊、清江方山节日门票价格以及旅游服务价格行为进行提醒告诫,要求旅游经营者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不得利用节假日擅自涨价,确保旅游市场价格稳定。同时,组织力量对景点景区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加大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力度,巩固旅游价格整治工作成果。三是组织开展商品零售价格行为监管,对县城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贸区节日价格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经营者节日价格促销行为进行规范,严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加强价格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一是确保*价格监管平台通畅,安排专人值守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二是及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依法对举报者反映的价格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把价格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因价格问题引发群体事件。三是及时回复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和举报人进行沟通,通报调查处理情况,积极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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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物价局元旦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市物价局20**年元旦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年“两节”、“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等工作的通知》(*价办[20**]

*号文)要求,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采取了多项措施,突出重点领域,开展节日市场价格巡查。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处置。市物价局制定了《宜都市物价局应对食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在此期间,局价监分局、监测中心加强市场价格巡查、监测和分析预警工作,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蔬菜、农资等价格的变动情况,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元旦期间,对我市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了重点监测,从监测情况来看,节日期间各大超市、集贸市场备货充足,供应正常。部分蔬菜等价格波动不大,食盐价格放开后,市场供应充足,价格运行平稳,其它品类如猪肉、鸡蛋、粮油、民用燃料价格等均价格平稳。

二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市物价局召开食盐价格放开的提醒告诫会,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双微群”发布《宜都市物价局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政策提醒函》,同时直接向盐业公司、大型超市以及乡镇中心零售网点送达50余份提醒函,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对大型超市、专业批发市场重点关注,加强市场巡查频次,规范价格行为,从快查处各类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

我局组织召开了20**年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会议。成立了宜都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剪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价局局长向光武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向震、姚昌喜、刘强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价费科、检查分局、价格监测机构的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组织实施并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按照统一部署,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剪刀行动”,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到位。

1、进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采取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发提醒告诫函、约谈,利用局物价网站及新闻媒体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旅游、交运等相关经营企业进行节日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规,规范价格行为。

2、继续深入开展超市领域价格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价格行为进行规范和治理。

3、采取巡查、重点检查、暗访和对举报线索进行跟踪调查等方式,以巡查和重点检查为重点,覆盖检查到与节日消费相关的主要价格消费领域。

重点检查经营者利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手段哄抬价格、操纵价格的行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违规促销、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种价格欺诈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商品房销售不执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和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不设置基础信息公示牌等;公交客运、出租车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不执行明码标价的其他行为;违反价格政策的其他行为。

元旦前夕,市物价局发布了3类政策提醒函以及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函90余份。

三是确保市场价格重点巡查的覆盖面。市物价局重点对超市、道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价格加强了巡查和检查,对与之相关的价格和收费进行重点巡查,坚决制止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12月20日至30日,物价部门组织了对15个单位市场巡查,重点检查了城区四大超市、市中心客运站、民富、昌顺、宏发出租车公司、相关道路客运线路和洗车行业。

四是严格值班制度。从12月31日至1月2日,实行由带班领导参加的信访WW和节日价格举报电话值班、值守并受理各种价格举报投诉,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查处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种价格问题,及时化解价格纠纷和矛盾,确保节日期间咨询投诉渠道畅通,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回复,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元旦值班期间,未接到群众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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