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物业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09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定期检验完成后,组织进行电梯各部件、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对其安全性负责。

  3、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4、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5、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篇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定期报检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定期报检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定期报检(年审)工作由电梯管理人员负责。

  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电梯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填写申请检测报告单。

  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未定期向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报检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相关负责人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3.1无合格正运行,被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罚款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

  3.2无合格正运行,造成人生或设备事故。

  4.积极做好检测相关的准备工作和接洽工作。

  重庆**物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二月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