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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年度物业费的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07

收取2023年度物业费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户: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正是有了大家的关注,才使我们的物业服务品质不断地提升。现已步入崭新的2023年,在此物业服务中心祝愿所有的业主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为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优质贴心的服务,保证园区物业服务的正常开展与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例如公共区域水电、安全秩序管理、保洁和绿化服务等,这些都离不开物业费的支持。现2023年物业费已开始缴纳,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物业服务费(若有其他年度欠费需要一并补齐):

  一、现场缴费:物业前台(现金、微信/支付宝、刷卡均可);

  二、线上缴费:微信、支付宝扫描物业公司对公收费二维码支付(对公收费二维码以管家发送的为准);

  三、银行汇款:(转账汇款时请您在备注处填写房间号)

  银行转账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全称:

物业费取之于业主,服务于业主!

  不按时支付物业费,

  将导致物业的服务管理品质下降,

  影响到物业工作的正常开展。

  不按时支付物业费,

  不仅侵害了已交费业主的权益,

  更是违反了法律法规。

  在此,

  请您尽早交纳物业费。

  法治社会,

  做懂法、知法、守法的

  好公民、好邻居。

  法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

  依法交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应尽的义务。

  请不要受少数人蛊惑

  影响了自己的信誉和征信。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

  逾期未交纳物业费的,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每日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③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④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⑥办公费用;

  ⑦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

  敬请广大业主积极支持配合,如您有任何相关建议或意见,请联系物业服务中心或片区物业管家,物业全体员工竭诚为您服务!

  物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1日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 物业费用的收取

  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 物业费用的收取

  EJ-QP4.13 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1.目的: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确保公司的经济收入,促进公司事业的运作、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部对住户收取费用的工作。

  3.引用文件:

  3.1 质量手册第4.9章

  3.2 ISO9002标准第4.9章

  4.职责:

  4.1经营管理部主任负责年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计划工作和月收费情况的检查工作。

  4.2收费员负责年度、日常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4.3物业管理员负责年度、日常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统计报表工作。

  5.工作程序:

  5.1计划工作:

  5.1.1经营管理部主任每年年初根据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的收费标准和政府的各类收费标准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计划》,并报副总经理审核。

  5.1.2物业管理员检查收费员各项收费项目表格、报表是否齐全。

  5.1.3物业管理员协助综合办公室检查微机内收费系统数据:住户的姓名、楼房号、面积等是否反映现实居住情况,由综合办公室打印出收费表。

  5.2费用的收取:

  5.2.1物业管理委托服务费:

  5.2.1.1此项费用收费期为每年底和次年初,收费员在大门宣传栏和单元防盗门右上角张贴收费通知。

  5.2.1.2住户交纳费用时,收费员向住户出示《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收费表》,住户确认无误后,由住户在表上签字,同时请住户交纳费用,收费员开出票据,在收费过程中执行服务规范用语。

  5.2.1.3收费完毕,收费员填写《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收费台帐》,作复写收据,将钱或支票交与财务部。

  5.2.1.4完成上述程序后,收费员将程序中涉及的文件移交物业管理员,物业管理员审核后归档。

  5.2.2“五费”的收取:

  5.2.2.1“五费”是指冷水费、热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收费员每月或每两月向住户收取。

  5.2.2.2收费员接到市政部门送来的水、电、气费交纳通知单后,将费用、表数分别填写到《五费统收(单元)记录》表上。

  5.2.2.3收单后第二天开始,物业管理员下户查表,准确记录各表示数,将数据计入《五费统收(分户)记录》。

  5.2.2.4收单后第四天,收费员在小区大门宣传栏和单元防盗门右上角张贴交费通知。

  5.2.2.5住户交费时,收费员向住户出示《五费统收(分户)记录》,住户确认后,向住户收取费用,并开据收据。过程中实行服务规范用语。

  5.2.2.6收费后收费员将钱和支票填写复写收据后交与财务部。

  5.2.3车辆的收费:

  5.2.3.1每年不定期向车主收取车辆有关费用,收费员严格按照《车辆通行停放收费规定》收费。

  5.2.3.2当车主通行证、停车证即将到期时,保安服务部车辆管理员应通知车主交费。

  5.2.3.3车主到保安服务部交费时,保安服务部记清车主姓名、住址、车牌号,将收取的费用及时交给经营管理部收费员。

  5.2.3.4收费员核准后,填写收据,钱或支票交与财务部。

  5.2.4有偿服务收费:

  5.2.4.1住户申请有偿服务时,物业管理员如实填写《有偿服务派工单》,并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5.2.4.2工作人员完工后,将派工单由住户签完字后交回收费员,由收费员通知住户交费,并填写《有偿服务收费台帐》。

  5.3收费标准调整:

  5.3.1收费员应严格按照各项收费标准收费,不收无标准的费、不收无批示的费。

  5.3.2当政府对某项收费标准调整时,经营管理部主任将政府的文件和本小区调整的范围上报公司审批,无需物业管理委员会批准,若公司对内部自定的收费标准调整时,应上报公司审批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才能执行。

  5.3.3审批和通过后的标准,经营管理部主任组织管理员、收费员学习调整收费的文件和本小区实行新收费标准的测算方法,以便工作人员向住户解释。

  5.3.4收费员及时将调整费用的通知在宣栏中通告住户,物业管理员将审批文件的复印件给综合办公室保存。

  5.3.5在质量体系运行前已执行的收费标准,在质量体系运行中未作调整的不执行本章程序。

  5.4收费报表的制定:

  5.4.1收费员根据各项收费记录表,将各项费用汇总,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汇总表》,每年十二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汇总表》。

  5. 4.2上述报表需收费员填写,物业管理员核准,经营管理部主任

  审核。

  5.5催缴费用:

  5.5.1住户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各项费用,由收费员发出催缴通知单》,限期交付。

  5.5.2《费用收缴通知单》发出后,过期不交又无正当理由的,物业管理员和收费员应登门征徇住户意见,做其工作直到住户交费为止。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计划》 EJ-QR-QP4.13-01

  6.2《交费通知》 EJ-QR-QP4.13-02

  6.3《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收费表》 EJ-QR-QP4.13-03

  6.4《物业管理委托服务费台帐》 EJ-QR-QP4.13-04

  6.5《五费统收(分户)记录》 EJ-QR-QP4.13-05

  6.6《五费统收(单元)记录》 EJ-QR-QP4.13-06

  6.7《物业管理服务费汇总表》 EJ-QR-QP4.13-07

  6.8《五费统收台帐》 EJ-QR-QP4.13-08

  6.9《费用催缴通知单》 EJ-QR-QP4.13-09

  6.10《有偿服务派工单》 EJ-QR-QP4.13-10

  6.11《有偿服务费台帐》 EJ-QR-QP4.13-11

  6.12《机动车车位登记表》 EJ-QR-QP4.8-01

  6.13《费用调整的请示》 无固定格式

  6.14《车辆通行、停放收费规定》 EJ-WI-QP4.13-01

  6.15《物业管理服务规范行为》 EJ-WI-QP8.1-01

  6.16《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EJ-WI-QP8.1-02

篇3:关于小区物业费及车位费收取的函

关于小区物业费及车位费收取的函

  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已经正式成立,并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要求,业已形成法律效力,原业委会同时失去相关职权。目前,本业委会为怡美家园业主大会唯一执行机构和授权单位,特向你公司正式通告,以便相关工作的开展。

  贵公司于20*1年11月18日在我小区贴出“重要通知”,涉及对小区业主收取20*1年物业服务费和20*2年车位费的内容,我会特向贵公司告知如下:

  1、我小区20*1年未与贵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贵公司为我小区提供了事实服务,但目前尚未与我业委会就事实服务的标准和费用情况进行洽商。请贵公司尽快与我会洽商相关事宜,待确定标准与服务费用之后,再向业主收取。否则,贵公司一切服务均为合同外行为,未经授权,不受法律保护。

  2、我小区地上车位部分为小区业主共有财产,收取车位费用的标准和方式,以及费用的使用方式须由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决定和授权,贵公司在没有业委会授权的前提下,无权对我小区财产进行代管和收取相关滋生利益。20*2年车位的管理和费用的收取尚未向贵公司授权,请贵公司暂停办理代收小区20*2年车位费的行为,待业主大会授权之后再行办理。贵公司在此期间仍严格履行事实服务责任,维护小区车辆秩序,在业主大会作出决议前,停车管理仍维持原有秩序。

  3、由贵公司未与业委会充分协商合作所引起小区业主不满甚至导致社区混乱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贵公司承担。

  怡美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11/**

  业主委员会公告(20*1年第001号)

  尊敬的小区全体业主:

  我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已经正式成立了,并且已经完成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手续。

  物业公司于20*1年11月18日在我小区张贴“重要通知”捆绑收取20*1年及以前物业费和20*2年停车费,就此我业委会已经向物业公司发函,特向全体业主告知如下:

  1、物业公司所发“重要通知”是其单方行为,业委会不知情。

  2、20*1年我小区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为我小区提供了事实服务。业主委员会尚未与物业公司就20*1年其事实服务的标准和服务费用进行协商,等到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之后再向全体业主公告。

  3、20*2年我小区物业服务与车位管理及费用收取等相关事宜未经业主大会讨论及授权,物业公司没有收费依据。业委会就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问题正在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法律专家咨询,业委会将据此报请业主大会决议。

  4、业主大会作出决议之前,物业公司仍履行其事实服务的责任,希望小区有地上停车位的业主自觉遵守小区交通和停车管理秩序,主动配合物业公司管理,在此期间停车位仍延续原秩序。

  最新消息:北京市海淀区怡美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博客、微博开通了,欢迎广大业主光临!

  微博地址:

  博客地址:

  怡美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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