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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04

  初期物业服务合同

  (参考本)

  第一条本合同之当事人

  甲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注册地址:省市路号

  联系电话:

  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注册地址:省市路号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之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的省市项目提供初期物业服务一事,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物业服务之区域范围

  (一)物业类型

  居住(高档别墅)

  (二)座落位置

  位于省市路号。东为;南依;西邻;北靠。

  (三)第一阶段服务区域(开放式)

  1、‘××’项目售楼区域:

  ⑴原/仿生态园林式区域:占地亩万M2

  ⑵售楼处/会所:栋(地面层)(地下层)总建筑面积:M2

  ⑶别墅/样板房:户(地面层、地下层)建面与庭院:M2

  ⑷区域:乔木/N、灌木、草坪、观赏石/N、景观路桥/水、观光电瓶车/N、路灯/N、各种景观灯/N、景观水池/N、地面停车场/N等具备。

  2、道路

  ⑴环山路:路长:米路宽:米

  ⑵进入‘××’项目干道:路长:米路宽:米

  (四)第N阶段服务区域

  根据项目阶段工程进度及额外需求,核定各部门增需费用预算,其费用按《合同》第六条内容实施;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日止。

  第四条物业服务之内容

  (一)目标与任务

  参照省物业管理优秀小区标准,导入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用现代超前意识服务理念实施运作。

  (二)运作实务与标准

  附件一:服务中心架构和运作实务

  附件二:‘××’会所清洁服务标准

  附件三:‘××’样板房服务规程

  附件四:样板房清洁服务标准之保洁内容、操作方式及检验标准

  (三)驻场项目经理之工作部分

  乙方派出驻场项目经理1名,驻场经理在项目的整个开发环节完成以下两部分工作:

  1、物业服务之工作部分;

  2、项目现场之工作部分:

  附件五:驻场项目经理之工作部分

  第五条双方之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之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按《合同》实施物业服务所需的基本物业用房,其包括办公用房、更衣室、物料储藏室、清洗间、物业管理人员专用卫厕;如项目涉及交通不便等事宜,甲方为乙方提供员工宿舍、厨房、洗衣房等生活场所。

  2、甲方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根据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拟订的项目物业服务架构和各部门人员编制,以及物业管理办公用品、清洁用品、物料用品、员工工资及福利等费用预算。

  3、甲方负责审核乙方根据项目阶段工程进度及额外需求拟订的各部门增需费用预算,最终核定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内容实施。

  4、甲方在审核乙方提供的售楼区域物业管理用品清单(含会所、水吧、样板房、道路、绿化、水景等的清洁用品及物料的数量)后,指定采购模式。

  5、甲方对水吧、酒吧等招待饮品中的特殊品种,自行选择购买。

  6、甲方有义务指定专职人员协助、配合乙方实施各项服务工作,并承担甲方下属部门和乙方的协调工作。

  7、甲方负责提供并保证售楼区域、会所、样板房等场所的清洁用水,对出现严重影响乙方工作的情况,诸如无水、无电等情况,由甲方负责及时落实相关部门解决。

  8、甲方对涉及高空作业的清洁等事宜,由甲方另行聘请专业公司实施。

  9、甲方对会所、样板房等建筑物出现的问题,诸如漏水、渗水及装饰装潢的质量等问题,负责落实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缮。

  10、甲方如有动用乙方人员进行本职工作之外的事宜,须首先告知乙方;

  1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等工作,实施检查和监督的工作方式,不能干涉乙方的正常服务工作。

  (二)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对项目首批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及各服务区域类型,制订针对性的服务标准及规程。

  2、乙方根据甲方项目种类,在保证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以节约人员成本费用为基准制订服务架构及定岗定编,并以甲方项目工程进度,提前制订人员逐步介入计划。

  3、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制订各类培训计划并实施,其中包含对甲方销售部门人员进行有关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计划。

  4、乙方驻场项目经理有义务在每工作日巡视在建工程,并及时提交有关涉及不利于今后物业管理的问题的《意见与建议》。

  5、乙方每月派出质检人员巡视项目,并实施督查、培训等工作。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项目各期的开盘、销售、促销、联谊等各类活动中的服务工作。

  7、乙方配合甲方和第三方承建商(含电讯、电信、宽带、电梯、绿化、娱乐及健身场地等营运商)商榷有关涉及今后全体业主事项的合同或监管协议或协管协议的拟订与签署等系列工作。

  8、乙方负责每天对会所、样板房等服务区域的巡检工作,填写相应电子记录表单。紧急报修按相关《突发事件工作流程》处理。

  9、乙方对在甲方的同意下在样板房从事商业活动行为的第三方(单位和个人),由乙方和第三方签署《合同》或《协议》,服务费用(按小时测算)由第三方支付。

  10、乙方对在甲方的授意下在乙方物业服务区域从事商业活动行为的第三方(单位和个人),由乙方和甲方签署《合同》或《协议》,服务费用(按小时测算)由甲方支付。

  11、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的物业管理费之核定意见书。

  12、乙方配合甲方实施《业主入伙工作》等相关服务事宜。

  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用和结算

  (一)物业服务费用指的是:所有直接和间接从事该项目物业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的费用。

  (二)乙方于每月_日之前向甲方申报下月的财务预算报表。

  (三)甲方于每月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物业服务用料费用。

  (四)甲方于每月_日发放员工工资及相关福利等。

  (五)甲方在每年12月_日,按乙方本年度的服务费用总金额的_%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总金额不包含甲方对乙方的临时用工费用)。

  第七条其他

  (一)甲方如需乙方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顾问工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初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涉及单项事宜可签署《顾问服务协议》。

  (二)甲方如需乙方对指定服务区域内的建筑物(如会所、样板房等)或水景、绿化、场地等实施全权管理,须和乙方另行签订《管理合同》或《初期物业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

  (三)甲方如需乙方对项目在建工地的设备(变压器、电缆等)、材料等及场地的巡视或监视工作,由甲方审核乙方提供的相关费用报表,费用和结算按本《合同》第六条内容实施。

  (四)甲方如需乙方协助从事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须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乙方(紧急事由除外),并由甲方审核乙方提供的相关费用报表。工作结束后,甲方按劳务费方式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1、甲方如需乙方协助进行临时性工作,甲方以乙方参加人员的工资额按小时工作制支付相应费用;

  2、甲方如需乙方对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竣工查验工作;甲方按实际工作日支付相应费用;

  3、甲方如需乙方对新建成物业实施开荒工作,甲方按承包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五)对前期物业管理开荒事宜,包括对未投入使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全面清洁工作,甲方可自行操作,也可委托乙方实施。如委托乙方实施,费用支付方式根据工作需要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续签《补充协议》。如涉及本合同有所变更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甲方: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

  驻场项目经理之工作部分

  一、驻场项目经理之物业服务部分

  驻场经理就位后,按《初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一内容,根据项目现场具体状况,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本部和开发商提交物业服务中心之架构和各部门作业人员的定岗、定编、人员招聘计划等工作报告。

  驻场经理需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一)根据项目的总体规划对项目实施统筹服务的构思与策划;

  (二)根据项目的区块建筑类型及工程进度制订人员逐步介入计划;

  (三)根据项目的统筹运作需求实施各类培训工作;

  (四)对向开发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且跟踪落实;

  (五)对物管人员实施符合整体项目运作的调控管理计划;

  (六)对第三方承建商(含水、电力、电讯、宽带、电梯等营运商)的合同或监管协议或协管协议,实施拟订与上报公司本部审批等系列工作;

  (七)就《初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未及事宜或未尽条款上报公司本部;

  (八)根据业主入伙时间,对员工实施《业主入伙手续工作流程》培训工作。

  二、驻场项目经理之现场工作部分

  驻场经理须对涉及不利于今后物业管理的规划、设计、施工等事宜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报告,必要时参与其设计、施工、查验等工作。

  (一)建筑设计方面

  工作基点:使用、管理便利;完善物业功能。

  1、项目整体规划的合理性;

  2、建筑物内部规划的合理性;

  3、地下车库规划的合理性(含消防分区及阻隔操控方式、进出口等);

  4、项目围墙和各出入口的规划设计的合理性;

  5、垃圾转运站规划的合理性;

  6、垃圾房的设计与选用;

  7、监控中心及安保岗亭的设计与施工;

  8、综合性会所功能的选用;

  9、建筑物外立面的控制;

  10、公共环境装饰和绿化的布置;

  11、各类标志牌的选用;

  12、大堂接待台的布置;

  13、各类用途门锁和钥匙的选用;

  14、物业管理用房的设计和施工;

  15、预留家用空调穿墙孔和室外机位置的确定;

  16、预留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管道或单户室外位置的确定;

  17、建筑物落水管位置的合理性等。

  (二)机电设施设备方面

  工作基点:使用安全;管理便利;节约日常运行费用。

  1、公共照明灯具、景观灯具、布线及开关的合理选用和设置;

  2、电气设备和供配电系统设计与施工;

  3、公共区域的水电表种类选用与施工;

  4、大型综合性会所设备的选用;

  5、给排水系统设计与施工;

  6、中水系统设计与施工;

  7、雨水(原水)系统设计与施工;

  8、景观喷水系统的选用;

  9、消防设施的设计与施工;

  10、直饮水系统的设计与施工;

  11、供暖(或供热)系统的设计与施工等。

  (三)智能系统方面

  工作基点:合理布线;使用、管理便捷;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1、闭路电视防盗监控(或监视)系统;

  2、电子巡更系统;

  3、办公自动化系统;

  4、地下车库管理系统;

  5、地下车库自动化管理系统;

  6、供水设施设备系统之监控(或监视)系统;

  7、公共区域监控(或监视)系统;

  8、电梯楼层控制系统;

  9、门禁系统;

  10、访客楼宇对讲系统;

  11、户内防盗系统及户内综合布线系统;

  12、消防控制系统(含楼层、消防区域、联动等控制系统);

  13、背景音响和应急广播系统;

  14、有线电视系统;

  15、综合布线系统;

  16、宽带接入和上网方式等。

  (四)其他

  1、绿化品种的选用;

  2、建筑物顶部的规划;

  3、共用建筑物裙楼顶部的规划与实物布局;

  4、地面停车位置的选用与规划设计;

  5、建筑物底部一二层与顶部一二层防盗用品或器材的选用;

  6、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事宜等。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荐)

  20**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

  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_________。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其他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_________;

  11、_________。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个;

  4、污水井_________个;

  5、雨水井_________个;

  6、垃圾中转站_________个;

  7、水泵_________个;

  8、水箱_________个;

  9、电梯_________部;

  10、信报箱_________个;

  11、消防设施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设施_________;

  13、监控设施_________;

  14、避雷设施_________;

  15、共用天线_________;

  16、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

  22、_________。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五、车辆停放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

  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本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本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本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本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篇3: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20**年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1]

这篇20**年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由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

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_元/m2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20**年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由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站提供,更多合同范本最新信息和免费资源欢迎访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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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

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

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

│类

│幢数│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单元数)│(平方米)│(平方米)│

├────┼──┼─────┼─────┼─────┤

│高层住宅│

├────┼──┼─────┼─────┼─────┤

│小高层

│住宅

├────┼──┼─────┼─────┼─────┤

│多层住宅│

├────┼──┼─────┼─────┼─────┤

│别

├────┼──┼─────┼─────┼─────┤

│商业用房│

├────┼──┼─────┼─────┼─────┤

│工业用房│

├────┼──┼─────┼─────┼─────┤

│办公楼

├────┼──┼─────┼─────┼─────┤

│车

├────┼──┼─────┼─────┼─────┤

│会

├────┼──┼─────┼─────┼─────┤

│学

├────┼──┼─────┼─────┼─────┤【20**年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由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站提供,更多合同范本最新信息和免费资源欢迎访问【合同范本】。

br>│幼儿园

├────┼──┼─────┼─────┼─────┤

│其他用房│

├────┼──┼─────┼─────┼─────┤

│合

├────┼──┼─────┼─────┼─────┤

│备

└────┴──┴─────┴─────┴─────┘

附件2: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个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盏

17、庭院灯: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业管理服务标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篇4:案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案例分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案情简介

  A物业公司与某小区建设单位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A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李某是小区的业主,拖欠了两年物业费没有缴纳,A物业公司多次催讨未果,遂将李某起诉至法院。A物业公司提交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资质证书、催缴单等材料。

  被告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几乎是没有服务,并且其提交的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提供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还需要举证证明其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保安、清洁、物业维修养护记录、绿化维护记录等资料,证明其全面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故应当由A物业公司举证证明其服务到位。

  我们再来看一下以下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意见:

  A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真实有效,对业主具有拘束力。A物业公司按约提供了物业服务,李某理应按约及时支付物业费,李某未按约交纳物业费已构成违约,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相应滞纳金。李某在案件审理中虽然指出物业服务存在多处不足,但未能出示任何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不予采纳,故判决支持了A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争议点:物业公司是否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负举证责任?

  一般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法律适用

  1、《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原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的特殊性

  要弄清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举证责任,我们先要分析合同性质。物业服务合同属于继续性合同,是指债的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即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总债权取决于给付时间的长短。

  并且物业服务合同里约定的内容非常多,包括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对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的清洁和保安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综合管理服务。其中涉及各种专项合同内容和维修记录表等资料文件。

  因此,如果物业服务合同的举证责任单纯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套用的话,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其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承担举证责任,会加重物业服务企业的举证责任,影响责任分配的公正性。

  业主举证的合理性

  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合同不是一次履行完毕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持续进行。因为履行方不可能将合同履行的每一时刻都予以记载,这也不符合继续性履行合同的习惯。

  因此,将部分举证责任转移于到业主方,即由合同的相对方承担合同没有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证明责任。这种举证责任的转换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中,但因其考虑到继续性合同的特殊性,同时也是出于对证据距离远近的考量,从而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普遍适用。

  在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要求合同履行方举证其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在事实上很难实现。相反,如果要求接受履行方来证明对方没有适当履行合同则相对较为容易。

  总结,尽管法律实践中一般是由业主方对物业服务的瑕疵进行举证,但为了避免风险,物业公司在日常服务中可以做一个记录,比如做好门卫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主要用以证明有人值守;做好保洁绿化记录,证明对小区环境的维护等等,这样能够更好的保障物业方的权益。

篇5:SR花园物业服务合同

  SR花园物业服务合同(20**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汉台区SR花园业主大会

  地址:汉台区益汉路2号

  业主委员会备案回执号:【20**】01号

  乙方:汉中SR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汉台区天汉大道中段SR商务中心1楼

  营业执照注册号:612300100003197

  企业资质证书号:汉市城建物【20**】10号 资质等级:3级

  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业主大会选聘乙方对SR花园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SR花园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

  坐落位置:汉台区益汉路2号

  (一)建筑面积:31,178.41平方米,其中:

  小高层2栋:4#楼42户,7,005.85平方米,5#楼42户,7,061.34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4,067.19平方米;

  多层2栋:6#楼56户,8,092.41平方米,7#楼42户,5,662.75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3,755.16平方米;

  商铺28间:建筑面积2,102.67平方米;

  车库52间,柴房9间:建筑面积1,253.39平方米。

  (二)小区出入口1个。

  (三)2栋小高层每栋12层,各有电梯1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

  (六)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质量标准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双方约定按《SR花园小区物业服务标准(3级)》执行,详见附件一 。

  第七条 甲、乙双方对实际管理效果发生异议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标准和收取办法

  第八条 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九条 费用标准

  (一)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

  住宅:多层0.45元/月·平方米;

  高层0.8元/月·平方米;

  车库柴房0.4元/月·平方米;

  车库柴房(用于商业或仓储)1.2元/月·平方米;

  商铺0.6元/月·平方米。

  (二)电梯运行能耗及年检费(简称电梯费):

  住宅:2~6层15元/户·月;

  7~12层20元/户·月。

  (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1、装饰装修押金2,000元/户;

  2、装修人员出入证5元/证。

  第十条 代收代缴费用约定按以下标准收取:

  (一)电费(住宅):0.585元/度;

  (二)电费(商铺):1.175元/度;

  (三)水费:(高层7~12楼)2.95元/吨;

  (四)水费:(普通商铺)4.5元/吨;

  (五)水费:(特种行业)10元/吨;

  (六)生活垃圾处理费:5元/户·月。

  说明:(三)(四)(五)款的自来水公司抄表与小区用户抄表所产生的水费损耗,以及二次供水电耗,按用户用水量另行均摊。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按0.0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单独列账,用于本物业公共环境整改和完善,提升品质形象。整改和完善项目由甲方征求业主意见后提出,由乙方实施。其帐目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布1次,接受甲方、业主监督。

  第十二条 费用交纳的其他事项

  (一)物业服务费用每半年缴纳一次。业主应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分期交纳。

  1、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前款收费标准全额交纳;

  2、业主购买房屋后从未入住,从第一个月开始,经业主申请、乙方登记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期),不使用期连续超过六个月的房屋,经业主申请、乙方登记确认后,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二)业主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按时履行物业费缴纳义务。逾期未缴纳的,从约定的缴费截止日起每天按万分之二点五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四)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乙方不得减免任何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费用,否则扣减公共收益中乙方应得的相应份额。

  第十三条 维修责任

  (一)物业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业主大会决定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二)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应由其供应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 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应明码标价,按公示的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

  第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如遇政策性调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性文件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后执行,届时不需用再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如遇物价大幅上涨或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导致无法维持物业服务成本,乙方需进行成本核算、送甲方核定后双方另行约定,同时将变更后的价格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 公共收益项目委托管理

  第十七条 本物业区域内户外和电梯广告位招商、网络运营商入驻、公共房屋和地上车位租赁等涉及公共收益的项目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 地上车位租赁费由乙方按80元/月·辆收取;其余项目由乙方按市场价收费。

  第十九条 乙方应对共有部分经营所得单独列帐,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除公共房屋租赁以外,经营收入的60%归甲方全体业主所有,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和本物业公共环境改造,40%归乙方,补贴物业服务经费。公共房屋租赁收入90%归甲方全体业主,10%归乙方。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甲方每6个月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评并做业主满意度调查,对服务质量与服务标准不符的情况,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三)审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并采取相关措施;

  (五)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授权乙方对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行为采取《管理规约》第四十三条(三)(六)款约定的措施;

  (六)负责本物业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使用和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2 间,32平方米,位于4#楼-1层;门卫室1间,13平方米;其它用房3间,67平方米,位于4#楼-1层;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用途。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交还给甲方。

  (八)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业主名册;

  6、维修、保养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

  7、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九)协助乙方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小区存在的遗留问题;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一)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提供物业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相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问题;

  (二)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承接或撤离本物业时,负责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交接查验;

  (四)严格按照附件二、附件三所列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服务;根据《管理规约》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制定人员物品出入管理、停车管理等其它物业管理制度;

  (五)合同签订3个月内完成以下整改,改变小区秩序管理混乱状况:

  1、用防护栏保护喷水池四周及6#、7#楼之间的绿化带,对遭到破坏的花草树木补栽补种;

  2、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和私家车库车辆能正常进出的前提下,由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物业办门前空地划定临时停车位,用于没有车位和车库的业主停车(每户限停1辆)。实行先到先停,停满为止,非划线停车位严禁停车的办法进行管理;

  3、在大门口安装门禁管理系统,业主、机动车辆凭卡进出。

  整改费用在第十一条约定的每平米0.05元环境整改费中列支。若以上费用不够,甲方用公共收益分成适当分担。

  (六)可以委托专业性的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内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

  (七)电梯维保服务外包,应通过竞争方式优选维保企业,外包合同应向业主委员会备案;电梯维修必须使用原厂或正品优质配件;

  (八)及时向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内有关物业服务方面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监督;

  (九)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应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其改正,也可以采取甲方授权的其他方式予以纠正;

  (十)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

  (十一)对本物业内发生违反有关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发生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十三)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内的共用部位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内的道路、场地;

  (十四)在甲方协助下积极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十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教育服务人员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维护公共秩序时,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十六)物业项目经理要取得该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更换项目经理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甲方经征求业主意见,可以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并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十七)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不得以合同纠纷等理由拒绝移交;

  (十八)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章 合同的期限、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年5月1日起至20**年4月30日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续签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不续签合同的,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方责任义务。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15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当向甲方移交下列资料和财物,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

  (一)业主共有的结余资金;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移交给乙方的所有资料;

  (三)更新的业主名册;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维修、保养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

  (五)本合同履行期间配置的属业主共有的固定设施设备;

  (六)物业管理用房;

  (七)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和财物。

  第二十五条 如遇政策性调整或依据本物业实际需要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变更事项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为了避免甲方、业主同乙方之间的争端矛盾,双方约定以下行为视为乙方管理失查失职不作为:

  (一)在消防通道、绿化带乱停车未及时制止纠正;

  (二)小区发生服务标准中所列装饰装修禁止行为;

  (三)保安、物业服务人员缺编不足,岗位缺岗、脱岗;

  (四)消防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验收合格后,消防报警、排烟排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安全设施失效;

  (五)视频监控装置维修不及时,发生意外时不能提供视频录像资料;

  (六)保安巡逻不到位;门岗、巡逻、交接班不清,原始登记记录不全;

  (七)监守自盗;发现案情事故隐瞒不报不公布;

  (八)对小区私搭乱建、乱堆放物品、占用消防通道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放行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聚众赌博。

  (九)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乙方应履行但未履行的其它失职行为。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20,000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承接查验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8页,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汉台区SR花园业主大会 乙方:汉中SR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年 4月 11日 20**年4月11日

  附件一:SR花园小区物业服务标准(3级)

  附件二:SR花园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附件三:SR花园小区空调安装规定

  附件四:SR花园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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