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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0

  中通建设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预防合同纠纷,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工程系列所涉及的经济合同。其他类别如劳动合同、采购合同等在其相应的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章授权

  第四条

  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五条

  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六条

  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

  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各分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各分公司工程处可以对外联系业务,但签订合同必须由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授权进行。

  第三章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八条

  公司的经济合同文本实行二级管理:公司级的合同文本由总经理委托公司市场部管理;各分公司的经济合同文本由分公司经理负责,委托分公司市场部管理。

  第九条

  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

  (二)负责审查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上级部门或上级主管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三)负责公司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四)制定公司、本部门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

  (五)协助处理公司合同纠纷,进行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统计及上报等。

  第十条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一)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二)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四)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五)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四章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条

  签约人在签约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单位(当事人)以下情况:

  (一)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二)是否有经营权;

  (三)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如何;

  (四)对方签约人是否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是否在代理权限之内。

  第十二条

  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依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示范)合同文本;没有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

  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

  (二)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三)对工期、技术、质量等的明确要求;

  (四)计价单位、定价内容及价格确定;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及合同有效期限;

  (六)违约责任、赔偿金额及其计价单位和计算方法;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九)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

  (十)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签约内容如果涉及公司内部其他部门,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

  第十五条

  合同修订前,必须由市场部、工程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及有关主管领导对合同的以下内容进行评审会签:

  (一)合同主体

  1.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是否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

  2.双方承办人员的代理权限;

  3.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二)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四)合同的经济效益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各部门在合同评审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合同评审表》,明确表示意见,作为合同修改、取舍的依据。

  第十七条

  对于内容复杂、较难掌握或签约人认为有必要的合同,在修订过程中,需由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有效性审查,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第十八条

  合同正式签订前,应按如下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一)公司法人代表签订的合同,价款1000万元以下的,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价款1000万元以上的,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公司总部各法人委托人所签订的合同,须报法定代表人审批;

  (三)各分公司自揽的工程项目,在授权范围内的,由分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须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

  第十九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或请公证处公证的合同,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未签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动工,并按特殊事项对待。此时,项目小组和市场部要紧密跟踪客户的信用变化,督促对方尽快确定工作量,及早签订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执行情况,合同管理部门要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合同确定的收款条件,及时催收款项。

  第二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各承办部门应提供工程追加(减)资料,协同合同管理部门一起向客户办理竣工结算。

  第二十四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具体应为: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

  第六章合同变更(解除)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商议。

  第二十六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与签订合同时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二十七条

  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二十八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九条

  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条

  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承办部门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主动会同合同管理部门研究解决纠纷的办法。一般合同纠纷,由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责处理;重大合同纠纷以及涉及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合同纠纷,由合同管理部门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合同纠纷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三十二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应及时将此书面协议传递给相应部门和单位。

  第三十三条

  处理纠纷的协议书未按期履行时,可以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八章合同管理

  第三十五条

  所有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九条的规定归口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具体承办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的法律及业务知识。

  第三十七条

  合同档案

  (一)建立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应包括合同正本、合同副本及附件、合同文件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电传,合同统一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二)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台账的内容应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台账应准确、完整、及时;

  (三)建立合同情况月报制度。各分公司市场部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合同台账报送分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市场部,公司市场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同时抄报公司财务部和法律顾问部门。

  第三十八条

  合同专用章

  (一)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各分公司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

  (二)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范围使用,不得混用、代用或借用;

  (三)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立即报上级主管单位并应声明作废。

  (四)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本单位的公章、内部机构章或其他专用章。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订,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

编辑:www.pmceo.Com

篇2:项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2)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20**修订版)

  一、目的

  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郑州区域本部及各项目公司人员。

  三、合同审批权限

  (一)战略层: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员工

  战略层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集团总部批准后执行。

  (二)运营层:总监、经理级别(不含财务类)

  1.区域本部运营层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区域总裁批准后执行。

  2.项目公司运营层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1)经理级别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项目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2)总监、总经理助理、技术总工级别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区域总裁批准后执行。

  (三)支持层:经理以下级别员工

  1.区域本部支持层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区域总裁办主任批准后执行。

  2.项目公司支持层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四、劳动合同管理

  (一)公司与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退休返聘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二)合同期限规定

  1.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年龄,签订的合同年限一般为:

  (1)公司与战略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为5年;

  (2)公司与运营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为3年;

  (3)公司与支持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为2年。

  2.续签劳动合同的:

  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成绩及年龄,签订的合同年限为:

  (1)公司与战略层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年限为5年;

  (2)公司与运营层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年限为5年;

  (3)公司与支持层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年限为3年。

  (三)合同签订流程

  1.初次签订劳动合同:

  由总裁办/总经办劳资专员指导新聘员工在入职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书》及其劳动合同附件(包含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补充协议、廉洁自律公约等),一式两份。

  2.续签劳动合同:

  (1)总裁办/总经办劳资专员应在员工原合同期满前40日,将《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见附件)呈报相关部门负责人、郑州区域总裁办负责人、郑州区域副总裁、区域总裁逐级审批后,依据审批意见方可执行;

  (2)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由总裁办/总经办劳资专员指导续签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及其劳动合同附件(包含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补充协议、廉洁自律公约等),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劳动合同的存放管理

  1.劳动合同应存放入人事档案袋中,并进行编号管理;

  2.劳动合同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完整;

  3.劳动合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与调用;

  4.劳动合同由总裁办/总经办劳资专员进行统一管理保存,并对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负有保密性责任。

  (五)合同的解除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新员工没有如实填写《入职登记表》,或使用欺诈手段(其中包括提供伪造或过期的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及其它《入职登记表》中应提供的应聘信息)入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或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发生特别严重工作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特别严重的;

  (7)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经公司提出改正要求,拒不改正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总裁办/总经办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时通知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完备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有权不予办理工资结算。如因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须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离职手续包括:

  (1)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3)清算与公司有关的往来帐目;

  (4)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公司方可结算工资相关事宜(结算的薪金等在公司的薪金支付日支付),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2.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3.运营层以上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进行离职审计。如发现有违反公司制度行为的,将按照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报区域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附件1《郑州区域本部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

  附件2《郑州区域项目公司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

篇3: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多项选择题复习题

  一、多项选择题

  1.下列工程项目中,必须进行招标的有(BCD)。

  A.使用外商资金的项目

  B.污水排放项目

  C.大型体育场馆

  D.采用寺用技术作为施工主要技术的工程项目

  E.国家融资项目

  2.下列关于公开招标,说法正确的是(ABCE)。

  A.公开招标的资格审查和评标的工作量较大,有可能因资格预审把关不严导致鱼目混珠现象的发生

  B.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人在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就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的投标人

  D.按规定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都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E.公开招标有助于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合理,资信良好的中标人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组织形式有(BD)。

  A.公开招标

  B.自行招标

  C.邀请招标

  D.委托招标

  E.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招标

  4.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的不同点是(ABE)。

  A.公开的程度不同

  B.潜在投标人的范围不同

  C.评标标准不同

  D.报价合理程度不同

  E.发布招标信息的方式不同

  5.下列关于招标信息的发布,说法正确的是(BDE)。

  A.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两家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B.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C.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D.招标文件可以收费,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E.招标人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可向投标人酌收押金

  6.下列关于资格预审,错误的有(DE)。

  A.资格预审可以使招标人了解潜在投标人对项目投标的兴趣,并据此可修改招标条款,以吸引更多的投标人参加竞争

  B.资格预审文件是由业主自行编制或委托咨询公司编制的

  C.招标人自资格预售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D.对于任何一个投标意向者提出疑问的答复,仅须通知该投标意向者即可

  E.当业主对投标意者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疑点要求澄清时,投标意向者应按实际情况,可以修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实质内容

  7.评标的过程包括(ACDE)。

  A.评标的准备

  B.开标

  C.初步评审

  D.详细评审

  E.编写评标报告

  8.“投标人须知”是招标人向投标人传递基础信息的文件,研究“投标者须知”应注意的事项有(ABDE)。

  A.投标人需要注意招标工程的详细内容和范围,避免遗漏或多报

  B.注意投标文件的组成,避免因提供的资料不全而被作为废标处理

  C.注意合同条款中投标人在中标后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条款约定是否公平

  D.注意招标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安排

  E.注意其中报价原则的规定

  9.投标人在研究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可对工程其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以避免投标及履约风险。这些调查研究可能包括(BCDE)。

  A.工程业主方与当地政府关系调查

  B.工程现场地质情况考察

  C.工程所在地区自然环境考察

  D.工程业主方资信状况调查

  E.工程竞争对手履约能力调查

  10.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关于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正确的有(ABCE)

  A.投标书优先于合同专用条款

  B.合同专用条款优先于标准、规范

  C.标准、规范优先于图纸

  D.工程清单优先于图纸

  E.工程量优先于工程报价单

  1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BCDE)。

  A.根据发包人委托,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

  B.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C.负责工地安全、看管进场材料、设备和未交工程

  D.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E.接受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的指令。

  12.在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应该符合国家或行业现有关质量标准和设计的要求,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BCDE)。

  A.按企业标准执行

  B.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部颁标准执行

  C.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企业标准执行

  D.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时,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E.合同内必须写明执行的质量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明确各类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频率等

  13.在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关于采购的数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DE)。

  A.凡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有计量标准的产品,合同中应按照统一标准注明计量单位

  B.凡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没有计量标准昀产品,可由当事人协商,不可以用含混不清的计量单位

  C.若建筑材料或建筑产品有计量换算问题,可由当事人协商计量单位,确定订购数量

  D.供贷方发货时所采用的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应该与合同一致,并在发货明细表或质量证明书中注明,以便采购方检验

  E.订购数量必须在合同中注明

  14.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台同(示范本本)》,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指(ABDE)。

  A.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B.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C.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D.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E.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

  15.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报酬可以采用的方式是(ADE)。

  A.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B.浮动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C.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预计的丁时计算

  D.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件(含管理费),按确认的丁程量计算

  E.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接确认的工时计算

  16.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本本》(征求意见稿),关于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DE)。

  A.协助承包人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B.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C.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D.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E.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

  17.在工程监理合同中,下列属于监理人的义务的有(ABCD)。

  A.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投标书的承诺派出监理机构人员,完成监理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B.在履行监理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C.由委托人所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入

  D.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监理工程及其监理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E.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划、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提出建议

  1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规定,工程师可以是(AC)。

  A.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B.业主方的项目经理

  C.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表

  D.业主方技术负责人

  E.施工方技术负责人

  19.固定总价合同适用的情况是(ACDE)。

  A.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B.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C.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D.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E.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20.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承担的主要风险是(ABCD)

  A.报价计算错误造成的风险

  B.漏报项目造成的风险

  C.工程范围不确定造成的风险

  D.工程量计算错误造成的风险

  E.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风险

  21.建设工程中经常采用的担保种类有(ABCD)。

  A.投标担保

  B.履约担保

  C.支付担保

  D.预付款担保

  E.备案担保

  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析的必要性体现在(BCDE)。

  A.许多合同条文存在错误,需要修改

  B.同一个工程中的不同合同形成一个复杂的体系

  C.在合同中依然存在问题和风险

  D.合同中的任务需要分解和落实

  E.许多工程小组、项目管理职能人员所涉及的话动和问题不是合同文件的全部

  23.下列情况属于合同交底的工作包括(ACD)。

  A.学习合同,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

  B.确保施工现场的道路、水电、临时设施等施工条件

  C.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

  D.了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

  E.召开生产调度会议

  24.下列各项属于合同跟踪对象的是(ABCD)。

  A.分包人的工作

  B.业主的工作

  C.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D.承包的任务

  E.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25.根据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结果,承包商应该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该调整措施可分为(ABCE)。

  A.组织措施

  B.技术措施

  C.经济措施

  D.管理措施

  E.合同措施

  26.引起索赔的原因非常多且复杂,下列(ABCE)情况可能引起索赔。

  A.合同对方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B.设计图纸错误

  C.合同变更

  D.下雨停工三小时

  E.破坏性地震

  27.下列事件中,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的有(ABD)。

  A.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违约,造成承包商费用的增加

  B.货币出现贬值,导致承包商实际费用的增加

  C.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敖,造成利润损失

  D.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损失

  E.施工中出现了承包商难以预计的地下暗河,导致费用增加

  28.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

  A.跟踪和调查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经过

  B.分析干扰事件产生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根据

  C.损失结果的调查分析与计算,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

  D.搜集证据

  E.认真研究合同约定,防止对方向自己提出索赔

  29.建设工程索赔文件的内容包括()

  A.证据部分

  B.论证部分

  C.总述部分

  D.次要部分

  E.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30.根据《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确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包括(ABCD)

  A.发包人未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累计超过6小时

  31.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有(AC)。

  A.网络分析法

  B.修正的总费用法

  C.比例计算法

  D.实际费用法

  E.分项计算法

  32.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工程延误包括(CDE)。

  A.直接延误

  B.间接延误

  C.单一延误

  D.共同延误

  E.交叉延误

  33.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ABCE)属于必须进行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A.水利基础设施工程

  B.联合国粮农组织援助的农村灌溉工程

  C.国家投资占60%的化工工程

  D.中外合资有限公司厂房建筑工程

  E.信息网络通信工程

  34.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ABCE)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A.抢险救灾工程

  B.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工程

  C.国家秘密工程D.世界银行贷款工程

  E.国外政府援助项目并对招标投标具体文件和程序有专门规定的工程

  35.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有(ACD)的权利。

  A.修改

  B.转让

  C.撤回

  D.补充

  E.撤销

  36.围绕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E)

  A.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

  B.招标公告是要约

  C.投标书是要约

  D.投标书是承诺

  E.中标书是承诺

  36.《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包括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具备(AB)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A.编制招标文件能力

  B.组织评标能力

  C.评标能力

  D.类似项目评标经验

  E.有一定数量工程造价、技术人员

  37.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以下问题: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大写数额与小写数额不一致;投标人承诺工期比招标文件的要求适当延长。对上述情形正确的认定是(BCE)

  A.总价与单价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

  B.总价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单价数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D.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小写为准

  E.投标工期延长的视为废标

  38.下列情况,(ABCE)属于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作废标处理的情形。

  A.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改变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进度和比例

  B.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

  C.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银行担保函件,但提供担保机构担保函件

  D.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遗漏了冬、雨期施工方案

  E.投标文件中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已被明令淘汰

  3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以其投标报价过低为由,放弃中标项目,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该中标人需承担的民事责任是(BCD)。

  A.一定数额的罚款

  B.取消中标资格

  C.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D.对超出投标保证金之外的招标人损失予以赔偿

  E.以投标保证金为限进行赔偿损失

  4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主要由(ACE)三部分组成

  A.通用条款

  B.合同标准条件

  C.协议书

  D.补充和修正文件

  E.专用条款

  41.下列(BCDE)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的组成合同文件

  A.招标文件

  B.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C.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D.工程变更洽商

  E.中标通知书

  4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规定的可调价合同中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ABCD)

  A.国家政策变化

  B.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

  C.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作出的价格调整

  D.一周内发包人原因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E.一周内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中关于承包人索赔程序包括(ACDE)

  A.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B.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d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认可该项索赔

  C.发出索赔意见通知后28d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D.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阶段性发生索赔意见,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E.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4.建设工程合同合法生效须满足(ACDE)条件

  A.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必须以书面形式

  C.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D.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E.不违*公共利益

  45.《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对某些内容约定不明情况下,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

  A.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B.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的原则

  C.按照公平合理原则

  D.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

  E.法定补充原则

  46.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A.承包人收取部分管理费之后将工程交由劳务公司施工

  B.工程施工需要资质为一级,而承包人为二级

  C.承包人通过与发包人事先串通谋取中标

  D.某包工头借用承包人名义承揽工程施工

  E.工程承包人原资质等级不足,后于工程开工前取得工程相应资质

  47.承包人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索赔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A.并非自己过错而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B.造成客观实际损失

  C.有事件发生的客观证据

  D.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程序提出

  E.有工程师的有效签认

  4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规定,在工程师发出下列(BCDE)变更通知及要求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提出变更价款的要求。

  A.对已完工程进行成品保护

  B.变更工程有关部位的基准线

  C.增加附属配套工程

  D.改变部分施工顺序

  E.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

  4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规定,因以下(ACDE)原因,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索赔

  A.百年不遇的大雨

  B.分包工程因为质量问题返工

  C.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D.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施工许可证

  E.发包人由于拆迁未按期提供施工场地

  5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ABCD)

  A.诉讼

  B.调解

  C.仲裁

  D.和解

  E.行政处理

篇4: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研究

  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研究

  在人口不断集中的过程中,空余的房地产数量也随之增加,空余房地产出币团人原先的单独出租,发展到目前的大规模出租,在管理上,也实现了由分头管理转变为集中化管理。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型的城市中,空余房地产的升值空间更大,在目前的房地产事业中,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课题。而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其所涵盖的内容有很多,而合同管理则是其中一个关键的环节,其贯穿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的全过程,在租赁管理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下面本文就主要针对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的合同管理进行深人的探究。

  一、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般来说,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所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秩序,另外也是对个体行为进行保护,其可以有效的维护个体的权益。合同的签订都需要严格的依据法律的效力,如果没有融合法律观念,那么该合同将没有法律效力,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本身就具有较为突出的管理优势,而最为明显的就是全过程以及系统化的管理优势。所谓的全过程就是指代的合同的自开始洽谈到合同结束的一系列过程。而所谓的系统性就是指代的合同中的各项有关的房地产管理内容都要进行全面的管理。并不是合同签订完成了就可以了事,而是在合同签订完成后,要严格的按照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各项活动的开展,针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在合同签订前以及签订后的各项条款都要进行有效的管理。

  二、目前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2.1法规意识不强,合同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的空余房地产都是租赁给个人或者是单位,很多地区的空余房地产都有着各自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自身的特殊性,这就使得很多的单位以及个人在进行空余房地产租赁的时候,需要根据其特殊性和历史遗留问题与自身的发展是否相符来进行全面的思考后,再确定是否选择租赁空余房地产,但是很多的个人以及单位对于这方面并不重视,在不清楚房地产租赁存在的历史问题以及特殊性的基础上,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遵守,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这样就使得合同的执行并不规范,很多的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形同虚设,从而使得房地产企业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经济发展上出现了倒退的现象。

  2.2空余房地产部分租赁合同不规范

  一些空余房地产的租赁合同并不规范,很多的内容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这就使得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无法使得空余房地产合同受到认可,而造成这一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相关的人员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在法律认识上比较欠缺,从而使得空余房地产部分租赁合同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使得房地产企业蒙受较大的损失。

  2.3合同引起的纠纷

  由于没有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加上出现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在产权隶属关系上较为模糊,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都使得道路以及电力等公共设施无法得到切实的落实,从而使得用地出现纠纷,租赁双方的权益都会受到的影响,导致了经济效益的下降,严重的会使得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出现倒退的现象。

  三、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措施

  3.1严格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处理力度,使得各项法律法规能够更加符合现代房地产发展的需求,可以充分的依据这些法律法规来进行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管理,在审批手续上可以更加的规范化,针对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进行有效的强化处理,展开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法治教育,积极的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可以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能够有法可循,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开展。

  3.2强化合同的规范性,加强监督力度

  针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合理的应用相应的法律手段,将既定的法律规范当做参考的依据,保障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能够针对租赁合同进行全面的管理,针对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规范化设定,保障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合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样不仅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得到有效的利用,防止资源的浪费,同时也能够更好的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从而使得房地产行业可以具备更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3.3合理审核合同内容,减少纠纷,提高履约率

  一份合同能否顺利执行,会不会引起合同纠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同在签订前是否对合同条款进行过认真的评审。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内容审查,主要包括界限清晰、租金明确、租期适当、文本流畅、防止错漏或产生歧义等几方面的内容。各单位应把合同内容的审查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实施于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中来,只有对合同内容进行细致合理的审查,才能有利于房管部门宏观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

  四、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了解到,针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实施高效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而要想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管理力度可以得到强化,就需要构建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依据该机构来对租赁合同实施高效的管理,同时要构建高质量和专业的人才队伍,通过这两点,就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得到强化管理,从而就可以进一步的推动空余房地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使得房地产行业能够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王杉,高屹.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J]价值工程20**(22)

  陈世幸.降低综合税费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J].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l0(0l)

  莫菊.浅谈房地产租赁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J].财会通讯20**(17)

篇5: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房屋外观: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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