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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验收13项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1-05

诚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驾培行业经营行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运管局有关驾校信誉度评定的各项指标规定,努力打造诚信驾校品牌,全力争取信誉度逐年升级,制定本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培训教学大纲》。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项目、教学目标及培训学时。

二、招生行为规范。按规定在集中报名处组织招生,办理手续,使用专用发票,实行一费制。宣传广告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布,决不私设招生点、培训点和不搞挂靠承包,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决不乱收费,决不搞恶意竞争招揽生源。

三、保证车况良好。做到:车容整洁,性能良好,附属设施齐全;行驶证审验有效;每年度通过二维检测(定级);每年保有“交强险”和“意外险”;坚持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

四、保证学时充足。科学安排教学计划,提前告知教学项目,当日、当次核对学时。学驾人和教练员确认后签字。教学目标未达到的学驾人员可延时培训。

五、教练员尽职尽责。教练员做到:持证上岗、按时上下班、精神饱满、耐心施教、教学中一视同仁,圆满完成每日(次)计划项目和学时。决不发生迟出车早收车,中途故意长时间停车、擅自离开教练岗位;决不发生擅改培训教学计划、训练路线;绝不接受学员礼金、财物或变相乱收费等有违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违法乱纪事件。如发生上述行为经举报查实,立即更换教练员,退还钱物并向学员公开道歉。

六、理论教学规范。按标准建设理论培训的设施、设备。教学具、模具、投影仪、多媒体及软件的使用性能良好、演示可靠、效果达标,理论教员持证上岗,有备课笔记,能用普通话教学,有较好的课堂组织能力,学时确认准确,课堂纪律严明、整体运作有序,保障服务到位。

七、后勤保障可靠。学员食堂、宿舍等后勤服务保障功能齐全。有较完善的基本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食堂本着非营利型建设与管理,生活区卫生状况良好,社会治安保障措施到位。

八、切实保障教学安全。每期对教、学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将安全作为最高原则的新理念。车辆、车场、教学、生活等环节实行安全控制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突发性安全应急预案。

九、制度落实办法

本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单位恪守诚信,欢迎社会各界广泛进行监督,诚请学员实施现场监督,按受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

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坚持领导查课制度。分管教学的领导每季度要查课一次,教研室领导每月查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课记录。

3、教员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调整内容在一个教学单元内的由教务处领导批准,调整内容在两个教学单元以上的由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

4、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教员按照教学大纲编写教案,新聘教员必须进行试讲,合格后上岗执教。

5、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二)实行计划管理

1、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上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2、驾驶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类,一类正常班的为单车教学实施计划,二类预约班的为单人教学实施计划。

3、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各队长、组长也应加强对所属的教员进行检查。

(三)执行教学日志管理

1、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每日培训内容、学习项目和学时的凭证。

2、教学日志记载学员培训的日期、内容、项目、学时及培训评语,每日培训后由教练员和学员共同填写教学日志,并签字。

3、教学的领导及各队长、组长应经常检查教学日志填写情况(每周不少于2次)。

4、训练结束后将教学日志存入学员档案。

(四)驾驶培训记录

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单科学时和总学时的凭证。2、认真填写培训记录。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练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印章。

3、教务部门持培训记录到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部门先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交通和公安部门各执一份留存或归档,学校自存一份。

5、学校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五)实行教学质量评估

1、学校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

2、教学质量评估由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组织,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评估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处长,其成员应具有教务处,教研室的人员。

3、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

4、评估结束后由评估小组写出评估报告。

5、学校根据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建立一支综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使驾驶员培训项目及操作课时能可靠落实并达到理想的培训目标。根据《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办法:按机动车教练员资格条件规定选用(聘

用)教练员,坚持先考证后选用,公开招聘,公正选拔,公平待遇。

二、教练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制度,服从教学负责人的具体工作安排。

三、对学驾人操作练习耐心指导、科学施教,坚持示范教学法、模拟教学、情景教学相结合。

四、每期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学驾人对教练员的培训计划、执教能力、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练员个人档案。

五、学驾人考试合格率每期记录一次,结合考评确定单位教学质量排行榜名次,每季度考核公布一次,年终总评,实行末位淘汰制,张榜公布。

六、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的各项培训。每年单位不少于一次举行驾驶操作培训交流会(分析会),交流教练教学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和综合素质。

七、建立档案。从执教开始,建立教练员个人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文字档案存入档案室。

八、变更(辞退)管理。教练员因故退出或变更单位,应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签章,经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因违反单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思想道德败坏等经查实的教练员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九、教练员上岗前应认真学习《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领会其精神实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其规定。如有违反,驾校将视违反情况给予警告、解聘、辞退等处理。

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应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籍管理

1、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并签定培训协议,交纳培训费和考试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限为2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刑事责任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制。

2、档案内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4、检查培训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各科目的培训学时、培训周期、培训考核卡的记录、驾驶培训记录的填写。

5、责任倒查后要写出责任倒查报告,对责任人的处理。

结业考试制度

为了全面检验贯彻教学大纲、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在完成全部的规定培训项目及学时,送公安部门考试前,组织学驾人结业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期(车)学员在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学时时,驾校将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

二、考试分设科目二、三项目进行实地考核,也可抽项考核。B类车可增加道路驾驶考核,使用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结业考核成绩单”。

三、监考人员由驾校教务处组织调配。

四、成绩评定:考核与考评相结合。考评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公安部门的考试。

五、补考办法:考评成绩不及格者,单位根据实际操作差距,制定补训办法,3-7天内补考一次。

六、各学驾人的成绩存个人档案,单位造册登记,统计留存(档),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

七、考评成绩合格者及时填写结业证,并将结业号等相关资料录入个人学籍卡。

八、未完成培训项目,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严重违反各项管理规定者缓发。

培训预约制度

为保障学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培训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为学驾人参加培训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根据单位实际驾培能力并结合在训情况,对学驾人自报名起至科目一、科目二、三培训,可实行阶段性预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预约方式。培训可实行全日制、记时制、调配制等,学驾人可根据个人不同情况进行申请,教学负责人批准,保证按期完成。

二、理论培训预约。按照开班惯例或实际开班时间安排,进行预约,按理论培训场地实际容量及培训顺序实时安排预约。

三、操作培训预约。根据期次更换的准确时间,提前一周通知学驾人报到参加操作培训。若学驾人不能按时参加培训,驾校可根据学驾人的要求培训时间和学时进行预约培训。培训日期、培训时间安排均可预约。

四、教练员、教练车。根据创建“诚信驾校”标准,学员上车训练可以双向选择,既可以选择教练员和教练车,教练员也可以选择学员和教练车型,如预约培训的学员根据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选择教练员,任何教练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

五、预约登记以及撤消管理。根据公安及交通运政等部门驾培业务管理规定要求,学员必须按照理论、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先后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预约下一科目训练和考试的规定,学驾人必须在预约考试时间内提前预约登记。学驾人在预约的时段内不能如约培训,且不能说明原因又无重新预约,驾校可以撤消约定,重新安排他人培训。

责任倒查制度

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制度,确保教学安全,行车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倒查时限。学驾人自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道路死亡交通事故,单位在接到有关倒查指令后迅速实施倒查。

二、理论培训倒查。调集理论培训花名册(点名册)、教学日记、理论培训记录、理论培训小结、模考成绩等资料,核对被查人参加理论培训的学时、听课表现、成绩等。

三、操作培训目标倒查。调集教学日志等核对被查人在培期间完成的培训项目,培训学时情况。

四、操作培训目标倒查。调集阶段、结业考核成绩、公安部门的考核成绩核对被查人完成阶段结业考核成绩综合培训质量情况。

五、教学日记倒查。重新检查教学日记的每笔记录是否真实,是否被查人签字,是否弄虚作假。

六、实地走访知情人。在完成档案工作检查后,还要走访知情人(同学或其他人)了解被查人培训中的真实情况。

七、倒查责任处理。根据事实上报,接受管理部门的责任追究。根据责任区分,及时处理有关负责人、教练人员、管理人员的倒查责任。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学驾人的随机监督,有效监督教练员的教学行为,不断规范驾校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学驾人的切身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保证。驾校成立以法人代表为组长,教学负

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受理处机构的组织保证,随时受理来访、来信、来电等各种形式的学员投诉。

二、设投诉信箱。在教学区明显位置,设置学员投诉专用信箱,每天由办公室或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两人)负责开箱接收一次,及时登记并送达负责人阅处。

三、限时受诉处理。一般投诉在接访、信、电5天内予以明确处理答复。疑难投诉10内予以明确处理答复。

四、可越级投诉。学员对单位投诉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任何人不得阻拦或威胁。

五、切实保护投诉人。充分尊重投诉人要求,在查证过程中,对投诉人的姓名不予公开,尤其是学员投诉教练员要避其真实姓名。如教练员发生打击报复就立即公开辞退。

六、保护投诉人的切身利益。发生培训项目、学时投诉真实的,按投诉人的要求,可及时补课;发生乱收费等违规现像真实的应立即退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的应立即报案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教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兼)职安全员一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为安全负责人。消防、治安、食宿等安全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

二、入学安全教育。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三、狠抓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安全教育。发挥直观教学作用,以车辆教练运行中发生事故的案例教材进行直观性教育,以之不断强化学驾人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措施。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现场,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

五、安全例会。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出现的事故或事故隐患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六、安全检查。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传动、转向、制动、轮胎等各运行部件,并做出详细记录,车辆是否能投入运行,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学驾人在操作练习过程中发生轻微事故,应按交通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结案,教练员与学员分清责任,按责赔偿;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正确救护,听候处理。发生重、特大事故单位应及时抢救伤员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同时1小时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报告。积极处理,听候裁定,承担责任查究。

八、应急预案。驾校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如消防、交通事故等。根据应急级别、要求、制定单位的车辆、人员应急实施方案。成立单位法人、负责人领导下的车辆、人员、物资等应急分队,分级排定任务、时间、要求,有计划内的预演,听从统一调度,随时作好应急行动。

教练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练车管理,延长教练车使用寿命,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教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教练车的使用

(1)教练车必须达到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并有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教练车标识。

(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

(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

(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2、教练车的维护

(1)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3)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学校修理厂进行。

(4)二级维护由学校修理厂负责。

(5)教练车维护内容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

(6)教练车维护后要认真填写车辆技术档案。

3、教练车检查

(1)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的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2)检查内容:车容车貌、转向、制动、灯光的技术状况;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使用性能。

(3)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练车互检、学校安全部门抽检的方法。

(4)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三检”制。训练队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5)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

4、教练车检测

教练车每年参加一次安全技术性能检测。

5、教练车的更新

教练车严格按照国家报废年限进行更新,更新教练车要与考试教练车型保持一致。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发挥现代教学设施设备在驾驶培训过程中的应有效能,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管理。按资产分类登记(统计),造册建档,建立使用、检查、维修、更新、报废记录,分类分室编号,明确管理责任人。

二、检查管理。每期计划使用前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工况性能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使用状态。

三、维修管理。定时保养或定期维修。在完成一期或半年要进行一次设备检查维护或等级维修。设备有维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维修记录。每次检查或维修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将设备名称、维修项目、更换的总成件、机件维修后的技术状况及维修费用一并记入设备档案。

五、更新管理。失去维修价值或时期报废的设施设备要进行更新处理,按相关规定处置,新增设备应重新建档。

六、以上资料在建立文字档案的同时,建立电子档案,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

为提高信息技术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中的应用作用,充分显示“情景教学、模拟考试”的实际效果。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专用教室。按本要求建设专用教室,按规定配置实用计算机,网络运行畅通,软件使用规范,专室专用。

二、专人负责管理。聘请有二级以上计算机操作证的专业人士担任管理工作。负责开机、调试、维护与管理。

三、主要训练内容。交通安全法规教学软件、道路运输法规教学软件、理论模拟考试等并与多媒体教学应用衔接。

四、建立使用记录。学驾人应按练习计划按时上机练习,每期、每次、每天限额人数练习,每机配有练习记录簿,对练习人的姓名、上下机时间、练习成绩保存和打印,对练习总学时进行统计保存。

五、练习管理。练习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心爱护设备。如发生不按规程操作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练习,发生机件损坏照价赔偿。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死机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员,不得私自处理。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教员管理,规范教员行为,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价格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收取费用,除此以外不额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二、在报名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学员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收费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发票,严禁收钱不开发票或多收费少开发票。

四、报名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热情认真解答报名人员的各种提问,规范填写报名表格和开具发票,做到票款两清,每天下班之前向财务人员交情当日钱款。

五、报名收费以人民币现金交款方式报名,外币或其他有价证卷、支票、银行存单

等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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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SY物业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SY物业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1、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大、小修、定期试验、临时检修后必须经质量验收合格,图纸资料完备,移交给变电所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2、设备验收应按部颁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3、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

  4、 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专业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确认无疑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5、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又急需投入运行时,需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篇3:中心校食品采购及验收检验制度

  中心校食品采购及验收检验制度

  1.食品按需定点采购,由专人验收质量和数量。

  2.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烂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3.肉类食品必须是经具有资质部门检验合格的方可采购,并向供方索取检验单。

  4.采购调味品等,应向供方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5.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QS等标志。

  6.食品验收后入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由专人保管。

  7.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不能采购、不予验收。

  8.验收所购食品有无合格证或检疫证明。

  9.验收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查证。

篇4:中心校食堂食品验收检验制度

  中心校食堂食品验收检验制度

  一、食堂食品进货验收设兼职管理员,食堂进货验收由管理人负责, 做到责任落实。

  二、对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卫生许可资格进行查验;

  2、货物有无随货同行的化验单或合格证;

  3、对入库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查验有无异常或变质;

  4、食品包装上标识是否完整、清楚;

  三、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员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拒绝进入食堂。

  三、食品验收入库时做好入库食品的验收记录,供货方主动提供的化验单、合格证等与验收记录一起妥善保存以备查。

篇5:某大酒店餐饮部物品领用审批及验收制度

  餐饮制度与程序

  F&B POLICY & PROCEDURES

  某大酒店餐饮部物品领用审批及验收制度

  制度

  POLICY 餐饮部物品领用审批及验收制度 编号

  REF.NO.

  执行职位

  POSITION RESPONSIBLE 餐饮部经理、分部经理 涉及部门

  DEPT.

  CONCERNED

  为了加强餐饮部物品领用和使用管理,控制费用成本,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消耗,以确保各点的正常运转,餐饮部经研究,对物品领用审批特作如下规定:

  1、厨房食品原材料及厨具、用品的领用,由分点厨师长审批签字,分点厨师长审批时注意根据使用需要和正常用量控制申领量,本点不使用的原料物品不得批领,同时注意避免积压造成浪费;高档食品原材料由总厨审批签字。

  2、酒水饮料、餐厅服务用品(如:茶叶、咖啡、包装袋等),由餐饮部经理审批签字。

  3、管事部领用餐具、用具、清洁用品等,先由管事部督导根据需要审批领用量并签字,再经餐饮部经理签字后领用。

  4、所有办公用品(如:纸、笔、电池、涂改液等),各点根据需要审批领用量并签字,再经餐饮部经理签字领用。

  5、领货人将所领物品交本点负责人验收,该点负责人对照领用单留存联逐一检查所领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和质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厨房、餐厅、管事部负责人及餐饮部秘书必须将领用单留存联分类保存,每月月底做好汇总工作报餐饮部,以便部门进行费用调整和控制。

  7、各点经理、督导负责对物品的保管及使用进行检查和控制,并根据需要组织阶段性汇总评估,如物品用量超出正常使用范围,应及时查找原因,制定后报餐饮部。

  8、贵重物品用后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控制其用途。

  9、科学地预测物品的使用量,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确保在规定的时间领用物品。

  10、使用物品过程中既要保证规格,又要杜绝浪费,以节约成本,降低费用。

  政策制定人PREP ARED BY 审批人APPROVED BY 执行日期EFFEC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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