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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中的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1-03

  随着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 互联网广告行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但互联网广告行业由于不够规范造成的个人和社会的损失却屡见不鲜, 特别是在20**年4月至5月发生的魏则西事件之后, 如何治理和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业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整体情况来看, 我国对于互联网广告的问题治理还是未能摆脱传统的广告管理框架, 这种传统的框架往往只关注广告的“台前”, 而忽视了广告的虚假性等“幕后”问题。这就特别容易引起个人信息泄露及一系列衍生的新的伦理问题。

  一、互联网广告活动中的个人信息利用

  个人信息, 广义上包含个人资料、个人数据, 它指的是一切可以作为识别独特的个体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利用, 通俗来讲, 就是对个人信息的搜集、处理和使用。广告策划者一直热衷于研究消费者并尽自己所能通过一切渠道搜集、分析和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过去, 由于受到信息化程度和科技水平的限制, 广告公司对个人信息的利用程度相对有限。在网络化信息化如此普及的今天, 尤其是大数据时代的来临, 对个人信息的利用竟然慢慢演变成了互联网广告行业发展道路上的铺路石, 同时这也是当今时代互联网广告区别于传统大众媒体广告的最突出特征之一。互联网广告活动中对个人信息的利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对个人信息的搜集

  个人信息的搜集是指为建立个人信息档案资料而获取个人信息的一种行为。个人信息的搜集按个人是否知情为标准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个人知情情况下的信息搜集。比如说网站提供各项服务之前, 通常会要求用户先进行注册, 提交特定的个人信息等, 这种情况下的信息搜集合情合理, 也是合法合规的。另外一种是在个人不知情时的信息搜集。互联网广告公司往往利用一些隐藏的程序工具, 在个人并不知情的时候, 搜集个人信息。比如说一些网站在用户初次登陆时, 就会自动将个人信息存入电脑, 并将这些搜集的信息在电脑和服务器之间来回传递。在大数据时代, 用户每一次使用网络, 都会将自己的大量信息留在电脑与服务器上。尤其是近两年来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全面网络化和信息化, 使得互联网公司的个人信息搜集过程变得轻而易举。

  (二) 对个人信息的处理

  对个人信息的处理, 就像对一种产品的深加工步骤一样。这一过程是互联网广告公司利用个人信息的关键核心环节。在网络不是很发达的过去, 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 消费者数据库的建立并不完整, 而且这一过程通常是采用市场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的, 存在着数量有限、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大大影响了传统大众媒体广告的时效性。互联网技术的普及, 为这一情况带来了巨大的改观。利用网络化技术, 不仅可以搜集海量的个人信息, 而且具有极强的数据处理能力。消费者在利用网络消费时, 会留下全部的网络生活痕迹, 广告公司在得到大量的消费过往记录信息时, 可以依靠大数据技术对不同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 以此来处理信息, 预测消费者的未来消费行为, 为广告的推出提供方向上的引导, 能够显著提高互联网广告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三) 对个人信息的使用

  互联网广告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实时竞价, 具有良好的时效性。在实时竞价模式的大框架下, 广告公司将自己的营销需求放到供应方平台上, 互联网媒体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 将自己的个人信息资源放到需求方平台上, 各取所需、共谋发展, 完成一笔笔完整的实时竞价交易。从流程来看, 当消费者访问一个网站时, 供应方平台立即向需求平台发送实时访问讯息, 经过对数据的分析处理后, 数据管理平台将对此进行竞价, 出价高者获得广告位展现机会, 这一便捷迅速的过程全部是依托计算机完成的。对个人信息的利用, 是互联网广告实现精准化传播的重要依据。

  二、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伦理问题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伦理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对人格权利的侵害

  个人信息, 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人档案资料, 更加体现的是个人的人格权益, 而在不知情情况下的个人信息利用, 是对个人信息主体的人格尊严侵犯, 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加工带来了更深一步的个人权利侵害。互联网广告在广泛的传播过程中, 常常采用添加用户标签的方式来标识特定的个人或群体消费者特征。虽然对于广告公司本身来说, 这些标签可以迎合消费者心理的营销方式, 让广大顾客付出更大的价值。但是这些标签势必会给个人带来差别化的待遇, 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一种社会歧视, 对广大顾客的人格权利造成不小的损伤。还有一个方面大多数人在使用网络的时候都会碰到, 即在使用网络浏览网页的同时, 网站会根据过往浏览记录自动推送一些广告, 更多时候这种不请自来的广告会消耗消费者的时间和精力, 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利的一种侵犯。

  (二) 对财产权利的侵害

  个人信息权, 同样也关乎个人的财产权益, 包括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两个方面。互联网广告无节制地对个人信息的利用, 大大侵害了个人的财产权益。首先, 非法的个人信息买卖威胁公民财产权益, 但网上兜售叫卖个人信息的广告屡见不鲜, 互联网广告已然成为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推手。其次, 个人信息的商业化开发收益被企业独占。按理说, 就算利用个人信息获利也应该是个人信息主体获利, 而现实情况是, 消费者无法直接从这些财富中获益。再次, 个人信息的转移和共享加剧了隐私泄露和对个人信息主体的盘剥。互联网广告对个人信息的传播超出了合理转移和共享的范围。

  三、个人信息保护与广告治理

  总体来说, 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与互联网广告治理应协同进行。首先, 应该立法禁止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 这并不是说完全禁止一切对个人信息的利用, 而是杜绝在不知情情况下的个人信息流通。其次, 应该找准侧重点, 在注重广告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 保护公民的一切个人权利。再次, 授予信息主体更多的控制权, 使个人信息主体可以持续不断地介入其个人信息的处理过程中。

  为推动互联网广告行业自治, 在我国的国情下, 政府往往要肩负更多的使命与责任, 政府应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积极引导和帮助广告行业组织认识和遵守个人信息伦理规范, 同时应转变思路, 创新立法, 将个人信息的保护划归到个人权益保护的范畴, 对广告行业进行适当的规范。

  当然, 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复杂且长期的工程。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 任何世事的发展都难以预料, 在瞬息万变的环境面前准备充分的预案难免显得苍白无力。因此个人信息保护与互联网广告的治理应注重政府监管, 加强行业自治, 双管齐下, 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

  四、结语

  总而言之, 对于广告行业来说, 在争取利益的同时, 不做违背伦理道德之事, 要注重保护个人信息, 不侵犯公民权利。在网络时代给予的难得的发展机遇面前, 互联网广告行业应在政府的引导和规范下, 加强自治和自律, 发挥优势, 规避不足, 构建良好的互联网广告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马志刚.个人信息保护[J].数据通信, 20** (04) :52-54.
  [2].黄华.试论移动互联网广告[J].今传媒, 20** (11) :106-107.
  [3].常玮.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广告变革研究[D].黑龙江大学,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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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信息大楼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信息大楼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一)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制度

  1、各班组应经常性地开展对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做到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得在已完成品或半成品上乱涂、乱画、乱刻。

  2、各班组进场施工前应做好相互间的移交接收工作,否则不得擅自开工。自接收日起负责对已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3、遵循合理的施工顺序,不得野蛮施工,避免程序不当,造成返工和对已完成品的破坏。

  4、各班组之间应加强联系,多碰头,在进入下道工序之前,应通知上道工序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业主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签字盖章后才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安装施工计划与装饰施工计划应相互协调配合,不得各自为政,杜绝多次开槽,反复修补,破坏成品的不良情况。

  (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

  1、进场砂、石料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以便按不同工程对象取用,减少不必要的代换使用,以充分发挥各种经济效益。

  2、散装水泥进场应挂处牌,标明水泥进场日期、货源及品标号。

  3、木门窗在装车、运输、卸车、堆放、起吊和安装时均应采取措施,以防弯曲、错位、受潮、碰伤和结合处松动。

  4、所有木制品进场均应进库房,以免遭受雨雪浸蚀,日光暴晒而造成弯曲、变形。

  5、进场铁件按规格、种类分别堆放,并及时做好除锈刷油工作。

  (三)结构、主体工程的保护措施

  1、土方工程

  挖土至设计标高后,加强基坑排水工作,以免地基被水浸泡。

  2、砼工程

  在常温条件下,砼浇捣达到终凝后,应派人浇水养护,覆盖草包。

  3、模板工程

  拆模时间应严格按模板操作工艺的有关要求做,以免人为的造成砼结构的损坏。拆模时应谨慎小心,选择适当部位撬动模板,以防损坏砼的边角棱面。

  4、砌筑工程

  冬季施工时,待砌体结束后,应及时遮盖草包,以免受冻影响强度。

  (四)装修和装饰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

  1、木门框立好后,应及时在门框下部钉上护框木条,以免在粉刷时被车子和工具碰撞而造成损坏。

  2、在立好的门窗上,严禁搁置脚手板或悬吊重物,以免造成埋脚松动、框扇变形和开启不灵、渗水等现象。

  3、在进行装饰工程时,结构上已安装好的钢、木配件和小五金均不得任意碰撞,以免造成错位和损坏。凡能待粉刷结束后安装或进行的装修工程,应尺可能朝后期施工,保证装修质量的一次成优和减少不必要的返修工作量。

  4、地面粉刷要保证有充分的养护期,一般规定在常温条件下,48小时以后施行洒水养护,三天内不准让人行走,七天内不准进行有拖拉摩擦和有振动的施工。如先作地坪,后做粉刷时,应随时将落地灰清扫回收,以免日后结硬,造成铲除困难,甚至损坏地坪。

  5、水泥抹灰工程,应严格仔细地清理抹灰基底,严禁在软底子上做水泥粉刷,以防造成粉刷开裂,脱脚和空鼓。

  6、做好的抹灰面均应注意保护,搬移物件和施工时应严格避免碰撞,特别是线角和边楞处更要当心。楼梯的每级踏步口严禁用器件碰撞和敲打,必要时可采取护角技术措施(如采取角钢木条外贴护角,封闭通道阻止人员通行)。

  7、所有内外墙不必要留置的孔洞应在刷浆前一次性修补完,修补处与原抹灰面高低平整应一致,然后再施行刷浆工序,以保证抹灰面美观和色泽一致。

  8、屋面防水工程必须在室内抹灰前完成。在做卷材防水时,特别要注意封口和贴敷质量,确保其不渗漏。

  9、安装施工与结构、装修施工交叉作业时,应按照统一的计划安排作业顺序,以杜绝多次开凿,反复修补的不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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