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0-25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南昌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南昌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直各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市本级公共机构”)组织实施。

(一)市机管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三)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新区、开发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再由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各公共机构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市直各单位、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机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新区、开发区)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机管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20**年3月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高校后勤集团能源消耗统计管理规定(试行)

  高校后勤集团能源消耗统计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规范后勤集团的能源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航空航天大学能源消耗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结合后勤集团的实际情况,现对能源消耗统计做如下规定。

  一、后勤集团能源消耗统计的范围为学校、集团水、电、天然气、汽油、柴油等消耗实际使用量,各能源使用部门须根据实际消耗量如实上报学校和集团。

  (一)学校水、电总表计量数,由学校资产处与集团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抄表记录核对。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负责将总表计量数上报给学校资产处。

  (二)集团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统计本单位水、电表分表数据,每月月底前将使用数据上报集团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汇总后交与财务部入账,经营管理部定期核查。

  (三)学校供暖天然气的计量,由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负责在供暖季的每月月底将使用量上报集团经营管理部。

  (四)各公司除供暖以外(包括餐饮、开水房等)采用银行托收承付方式结算所用的天然气消耗量,每月由使用单位与煤气公司共同查表确认,统计数据以天然气表上所显示的实际消耗量为准。

  (五)对于自购的水、电、天然气、汽油、柴油等能源(包括各单位报销的所有汽油费、柴油费),必须做到当月的费用当月报销。各单位在报销时,必须按单价标准,分类填写所报的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人员进行复核后,将数量、金额一并计入能源专署会计科目,作为统计数据。

  二、集团各单位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能源消耗统计人员,明确能源消耗统计负责人,按照学校和集团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统计数据,不得虚报或漏报。

  三、集团各单位要建立定岗、定时、定人的抄表制度,每月末对所属能源消耗进行记录,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本规定由集团经营管理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五、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3:住宅区能源消耗统计工作规程

  住宅区能源消耗统计工作规程

  1.目的

  规范能源消耗统计工作,保证能源消耗统计数据准确,信息反馈迅速。

  2.范围

  适用于**城电量、水量和油料等的消耗统计工作。

  3. 职责

  3.1 工程主管职责

  3.1.1 负责总电表和各分总电表原始数据的记录;

  3.1.2 负责总用电量和各分项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3.1.3 负责绘制用电量的各种统计报表;

  3.1.4 负责业户新装电(水)表的审批。

  3.2清洁主管职责

  3.2.1 负责总水表和各分总水表原始数据的记录;

  3.2.2 负责总用水量和各分项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3.2.3 负责绘制用水量的各种统计报表;

  3.3计费员职责。

  3.3.1 负责各业户用电(水)量的统计;

  3.3.2 负责各业户用电(水)费用和空调费用的统计。

  3.4维修班职责

  3.4.1 负责大厦各分电表和水表原始数据的记录;

  3.2.2 负责设备用油量原始数据的记录。

  3.5空调班职责

  3.5.1 负责业户空调用量原始数据的记录;

  3.5.2 负责设备用油量原始数据的记录。

  4、工作规程

  4.1 原始数据记录

  4.1.1 每月22日抄写电表记录,17日抄写水表记录,22日抄写空调用量记录,半年抄写一

  次用油量记录。以上抄表日期如遇节假日,可提前或顺延。

  4.1.2 原始数据记录的抄写要做到项目齐全,数字真实,不得用铅笔和红字抄写,严禁弄虚作假。抄写完成后应在记录上签名。

  4.1.3 原始数据记录应由专职人员抄写。抄写当月读数应与上月读数对比,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差错。

  4.1.4 原始数据记录传递要按规定流程运转,保证渠道畅通,传递及时。

  4.1.5 原始数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4.2 统计台帐和报表

  4.2.1 统计台帐按各班组和主管分别设立,实行分工负责,统一管理。

  4.2.2 统计台帐由专人负责填写,要求按各原始凭证进行完整、系统、准确、及时地登记和整理汇总。

  4.2.3 统计报表要按照规定的表格、内容和程序于每月30日前逐级上报。上报管理处上级单位的报表应经管理处经理签字。

  4.2.4 统计台帐和报表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4.3 分析报告

  4.3.1各主管应不定期的向管理处经理上交能源消耗情况分析报告,为管理处管理经营提供数字依据。

  4.3.2 能源消耗出现非正常情况,应及时提供分析报告。

  5. 相关记录:

  5.1《工作日志》

  5.2《电量读数抄报表》QR/WI-DS-061

  5.3《东山广场用电量月度统计表》QR/WI-DS-069

  5.4《月耗水量统计表》QR/WI-DS-065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