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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工作总结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0-22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普九”化债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和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综改办下达我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额为1052万元,20**年化解审计界定债务余额的60%,20**年化解审计界定债务余额的40%,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快化债进度,提前完成化债目标的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并决定我县20**年全部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任务。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截止09年12月18日,全县437笔普九债务全部化解完毕。

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同志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育、财政、纪委监察、审计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成立了化债办公室。“普九”化债办公室与县综改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普九”化债日常工作。

三是组建了认定工作专班。从教育、财政、审计部门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建了两个“普九”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逐校核实认定债务,现场签订偿还协议。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中小学相应成立了化债工作专班。

四是召开了动员大会。10月24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债部署动员、培训大会,全县“普九”化债相关单位负责人共计60多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就全县“普九”化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总体部署,副县长**同志就“普九”化债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县化债办对学校财务人员、校长、财政所长及工作专班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五是出台了实施方案。县政府出台并下发了《**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县化债办制定了《**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及任务、工作专班及日程安排、偿债规划和工作进度、落实了责任。从11月27日起至12月1日全部完成债务认定工作,12月20日以前完成省核定的1052万元债务的兑付。

明确目标职责,严格工作程序

为了真实、准确、按时、稳妥地做好全县中小学“普九”债务核实、化解工作,对各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学校责任。由各学校负责收集债务审核认定所需的相关资料(如账簿、决算报告(协议)、合同等),通知债权人当面核实债务,主动与财政所等相关单位核实债权人的债务支付情况。在签订偿还协议后,将“普九”债务信息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并上报县教育局汇总。

二是明确财政所责任。各乡镇财政所等相关单位负责清查债权人工程建设等款项的支付情况,将清查情况通知学校,以核对此笔领款是否在学校账上反映,是否抵减了债权人的债务,让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能正确认定债务余额。对现仍保管有学校账务资料的,要及时提供给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

三是明确政府责任。各乡镇政府负责财政所、学校和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的协调工作,处理债权债务双方的意见分歧,确保审核认定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四是明确教育局责任。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进行债务自查清理,收集汇总债务审核认定及签约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化债领导小组。对清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请示,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和工作专班。

五是明确审计局责任。县审计局负责指导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对债权人及债务额的审核认定,对债务核实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

六是明确财政局责任。县财政局负责接管债务,建立台账,开设“普九”债务化解特设专户,筹集资金按约付款,及时将相关信息审核上报省财政厅。

严格政策范围,清理核实债务

为杜绝出现“糊涂债”、“水份债”和“人情债”,

20**年署期,县财政局和教育局组织专班,结合省审计厅**年审计锁定的债务对每所学校的债务的进行了核对,从债务形成的时间、债务总额、已偿还数、账面数、凭证号进行逐笔登记,为此次债务认定和一次性化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确保了债务真实。

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为避免修建学校与村级投入形成的债务而混淆,在认定过程中,对由村级投入债权人并且未签订合同的债务全部作为村级债务,对部分工程在普九期间由学校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纳入了普九债务范围。同时,对每笔债务以债务形成原始合同、工程决算以及原学校、教办、乡镇政府决定的事项为依据确定原债务范围及总额,学校和财政所、原经管站支付的款项票据和现实往来款项为依据,确保了每笔债权债务范围和学校债务余额相符。

二是建立健全了债权债务资料。对每位债权人每笔债务的原始资料进行复印,建立了从债务的形成——往来款项——多头付款——实际欠款余额等一系列完备的债务资料,并由债权人对已支付的款项进行确认,由所属乡镇政府、财政所、经管站对已付款项进行确认,避免了多头付款而造成债务不实的事例发生,确保了学校债务与债权人债务余额相符,所有债务资料由县教育局归档。如:债权人赵佰元在修建黄粮小学时,政府在当事人没有办理小学工程决算时,由于学校财务管理体制经历了教办管理、零户统管、乡镇合并等多种行政和财务管理的改革,清理时,仅黄粮小学镇政府多付给工程款10万元,为此,认定专班对此人在已撤消的火石岭乡和已合并到榛子乡的因普九而产生债务进行了查实,对其债务进行了冲减,确保了债务的真实,避免了套取偿债资金的行为发生。

三是妥善处理了“三角债”。普九期间,由于资金短缺,许多工程原材料都是由工程承包商在当地赊欠,有的达四五家,形成了“三角债”或“多角债”。为此,召集各债权人一同到场确认,与原工程承包商达成协议,对所有债权人的债务进行分割,在认定专班的协调下,从第一债权人中分离债权人38户。完善债权转移手续,维护了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如:南阳小学债权人吴方汉因修建学生宿舍楼共计102万元,认定尚欠28万元,当准备签订合同时,当地共17个人在第一债权人手中做工、购买原材料、信用社贷款共计债务37万元,并要求将款直接划到本人帐户。为此,先对总债务进行认定,在教办的主持下召集17个债权人协商,均按其余额的70%直接兑付到了17人账户,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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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淇滩镇初级中学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了《贵州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通过查找问题,加强管理,很好地实施了减负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提出了要求,加强了检查与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关键在于学校的干部、教师端正教育思想,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客观规律,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因此,我校在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工作中,成立了以王朝兵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各项规定》。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自觉性。

  二.我校根据《规定》的要求,对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

  1、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

  学校教学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周安排1节写字课,每周安排3节艺术课,每周开设了1节信息技术课,每周0.5节安全课和0.5节健康教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严禁教师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因地制宜地拓展学生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规范教辅资料的使用。

  每周由教导处组织人员进行学生作业布置情况的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老师都能落实到位。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5小时以内。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原则上各30分钟,八年级语文25分钟,数学25分钟,英语25分钟,物理15分钟,九年级语文20分钟,数学20分钟,英语20分钟,物理15分钟,化学15分钟,其它学科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作业,各教研组和备课组对作业的内容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要求教师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做到及时反馈。各年级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管理和协调,严格控制每天作业总量。语数外物理化学只使用一种校本辅导材料,其他学科不使用教辅资料。没有任何教师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

  3、严格禁止违规补课,不搞学科竞赛活动。

  没有教师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补课。没有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我校没有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晚自习时间,没有教师进行全班性上课或测试。教师在学生自修时间和休息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免费辅导或答疑。没有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任何教师有违规现象。

  4、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坚持素质教育评价导向。

  我校严格控制了考试次数。不再举行月考,要求教师对学生的日常学习检测融入到课堂教学之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不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学生学业成绩采用“等级+综合素养质”评价。由学校教导处进行落实。

  5、严格确保休息与锻炼时间

  开学初,我校严格按照规定制定了作息时间,学生在校上课时间没有超过7小时,早上8点上课,下午2点10分上课,保证了学生的休息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没有走读学生参加学校的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实施了大课间体育活动,坚持做健美操,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学校与教师、有关科室签订了“减负工作”责任书,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实效列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对于教师违反规定,且因布置大量无效机械重复作业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建立了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建立了有各个层面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举行一次征求意见会议,听取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并建立了备查记录,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学生实际。建立了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本学期的课程安排、作息、作业量、课外文体活动等教学活动在学校宣传栏、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建立了家校联动制度。召开一次家长会,打造“家校进步共同体”,努力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不断强化了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责任。

  淇滩镇初级中学

  20**年3月1日

篇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预案1

五河县小圩镇大圩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预案

根据县教体局的相关文件,为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验收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迎检工作预案》。

一、学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长:________

副组长:________

员:________

讲解员:________

像:________

后勤保障工作:________

待:________(总体接待)

________(家长座谈组)

________教师座谈组)

________(学生座谈组)

学生管理:各班班主任

二、人员分工

1、门口迎接检查组人员:________

2、门卫室管理:________,负责指挥车辆停放和门卫管理。

3、软件资料陪检组:________

4、功能室建设陪检组:________(提前将各功能室的门打开,资料准备好,卫生打扫好,人员调配好。功能室兼职人员以教学为主,没课的功能室负责人在功能室待检,负责多个功能室的要根据检查路线兼顾好各项工作)。

实验室:________;

仪器室:________;

卫生室:________;

书法室:________;

音乐室:________;

舞蹈室:________;

计算机室:______;

美术室:________;

留守儿童室:________心理咨询室:________;

图书室:________;

体育器材室:________各功能室负责人要熟悉功能室的相关数据,能够回答检查组的询问。

5、卫生工作:________,负责检查当天学校清洁卫生(特别是卫生间卫生)。

6、学生着装、礼仪:________,所有学生穿校服和佩戴少先队标志,教育学生文明礼仪。

7、教学秩序管理:________。

8、安全保卫责任人:________

三、迎检路线安排

1、迎查路线(方案一):

校门口迎接—→一楼会议室休息后根据领导安排到各功能室和查阅资料—→图书室—→体育器材室—→一楼善心苑,感受学校均衡发展前后学校变化和上级领导对我校关怀照片展—→器材室—→实验室—→南楼东楼梯上二楼—→卫生室—→欣赏我校二楼书法长廊—→书法室—→音乐室—→北楼梯上三楼—→舞蹈室—→计算机室—→欣赏我校三楼书法长廊—→南楼东楼梯上四楼—→美术室—→通过四楼南北长廊向北—→留守儿童之家—→心理咨询室—→从北楼西楼梯返回一楼会议室。

2、迎查路线(方案二):

一楼善心苑,感受学校均衡发展前后学校变化和上级领导对我校关怀照片展—→器材室—→实验室—→南楼东楼梯上二楼—→卫生室—→欣赏我校二楼书法长廊—→书法室—→音乐室—→北楼梯上三楼—→舞蹈室—→计算机室—→欣赏我校三楼书法长廊—→南楼东楼梯上四楼—→美术室—→通过四楼南北长廊向北—→留守儿童之家—→心理咨询室—→从北楼西楼梯到一楼—→图书室—→体育器材室—→一楼会议室休息。

五河县小圩镇大圩小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篇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精神,为落实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客观公正的落实贫困生救助资金的合理发放,帮助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由县教育局组织成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实施,确定学校受补助名额,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学校在中心学校的领导下组建机构,由专人负责贫困生补助工作,在乡镇分管领导组织下组成由村组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确定受补助学生名单。

二、补助范围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在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补助对象评选条件

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必须是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

2、农村因父母双亡家庭困难。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

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

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城镇和农村较富裕农民的子女不属于资助对象。

四、补助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学生每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初中每生每天补助3元,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即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五、补助原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受助学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

3、原来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可继续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毕业、转学或新增指标按有关程序调整给其他年级或其他学校贫困寄宿生。

4、各单位必须按财政局、教育局分配的指标及标准按月发放到贫困寄宿生手中,不得平均分配、截留、挪用。

六、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贫困生每年评审一次,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

3、评审小组评议:由学校、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评审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

4、张榜公示:通过公示栏在学校和贫困生所在村组张榜公布中心学校审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为时七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小组应重新核实上报中心学校审定。

5、生活补助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发放清册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及校长签字确认,贫困生的生活补助不得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抵扣任何费用。

6、上报备案:各学必须校按规定时间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册的纸质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报县教育局计财股备案。纸质文档要由各中心校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电子文档统一按照规定的表格式样,使用E*CLE制作。

七、纪律规定

1、规范操作。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事关学生和群众切身利益,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的评审、核查、公示、上报以及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严禁看关系、送人情,严禁搞平均分配,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实到应该享受的贫困家庭学生身上。各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领取生活费补助资金的人数、名单、金额以及学生或家长本人领款签收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严禁代签、代领和冒领现象发生。

2、严明纪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是国家扶贫助学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落实到人,决不允许虚报冒领,决不允许截留、挪用、克扣、贪污和缓发。实行食堂刷卡的学校,可以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打到学生个人的卡上;没有实行食堂刷卡的学校,要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对不按有关规定评定和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导致恶性信访事件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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