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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流信息网合作合同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0-21

全国物流信息网合作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寻呼网络存在成本高、功能少、信号受区域限制管理复杂及市场被手机取代等问题,所以在各地逐渐被关停,而互联网功能强大,新闻、财经、娱乐、邮件、聊天等应有尽有,且信息海量,不受时间地域限制,发布信息不花钱,宽带入网费用逐渐下降,代表了信息网的发展方向,所以发展十分迅速。应全国几百家信息运营商要求,甲方投资建立了全国物流信息网,并获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目前已开通近百个城市,每天更新物流信息量多达十几万条,网员发展十分迅速。为了使各地从事物流信息的运营商扩大经营范围,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经甲方与乙方及全国各地使用甲方物流信息机运营单位

(以下简称联盟单位

)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联办全国物流信息网

(以下简称联盟网

),实现全国物流信息联网与共享,使乙方发展更多网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乙方获利项目

1.代理销售甲方电脑物流信息机,电视物流信息机及其它信息机获利。

2.发展无线物流信息网货站及司机网员收取服务费受益。

3.发展全国物流信息网互联网货站及司机普通网员收取服务费受益。

4.代理销售甲方物流管理及信息化软件获利。

5.代理销售甲方其它设备及资料获利。

二、合作内容

1.共享全国物流信息

2.互联全国供求(车辆、房屋、人才、手机、电脑等各种)信息

3.共同开拓物流软件市场

4.共同开拓物流电脑及设备市场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1.优先优惠为乙方提供甲方先进的电脑及电视物流信息机及其它产品;

2.有偿提供全国回程货物信息自动发送服务,为乙方增加司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3.提供信息网平台软硬件及系统;

4.负责网站日常维护及呼叫中心工作;

5.负责各地方站点介绍网页制作;

6.负责乙方信息上传技术指导;

7.甲方不在乙方发展网员区域发展网员;

8.研发新型通信终端设备及软件、物流管理软件及物流管理专用电脑与设备供乙方代理销售。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将乙方无线物流信息网信息上传到联盟网;

2.制定本地区联盟网网员收费标准,发展试用网员和收费网员,每个月发展会员

10

名以上;

3.保证本地区上传信息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并对此负法律责任;

4.乙方每个代理城市每天发布信息应达

100

条以上,否则本城市的代理资格自动取消,甲方有权另找代理;

5.如果乙方代理的所有城市均无信息或每月发展会员数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要求,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6.负责当地新闻采集上报联盟网;

7.负责当地道路交通状况上报联盟网;

8.发展网员区域:青海西宁

9.联盟网信息仅限于乙方发展全国物流信息网网员使用,如作其它用途,须经甲方许可,否则视为违约;

五、联盟网信息属性

1.乙方拥有上传信息所有权,联盟网各地收费网员对乙方所上传信息拥有使用权。

2.联盟网及各地联盟单位不得将乙方上传信息许可乙方所在地区其他信息运营商使用,否则乙方有权要求联盟网赔偿其经济损失;同样,未经联盟网许可乙方也不得将联盟网信息许可任何人使用,否则,联盟网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联盟网各网员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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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代理合同: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代理合同: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

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代理合同: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经营的特点

没有组成实体的合作经营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引进外资和技术的一种契约式合营形式,其具体方式从共同生产零部件、共同制造产品、专业化协作到项目合作或联合投标等,种类繁多,但它们都具有下述基本特征:第一,合作以合同为基础;

第二,合作不组成经济实体,更不组成法律实体,而单纯基于合同而活动;

第三,合作关系一般不受公司法或企业法支配,而受合同法支配。

篇3:餐饮合作合同范本

20**年餐饮合作合同范本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开发适当特色的××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4:商场商品专柜合作经营合同(二)

  商场商品专柜合作经营合同(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表: 代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位置面积。

  甲方以*YJ商场 店 楼 平方米(实际面积 平方米,分摊面积 平方米)用作与乙方合作经营 商品专柜,主要品牌为 。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或实际需要,可变动乙方所设专柜区域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或其他改变,但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合作期内,甲方若欲变更合同内容或终止合约,应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合约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撤柜事宜。

  3、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续约。乙方在合约终止,并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超出5日仍不撤柜,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货物、柜台和设施。

  三、结算方式。

  1、帐期:

  2、甲方采取集中收银方式,每次结算由甲方向乙方出示电脑打印的销售总额,乙方凭 增值税发票或

  结算。乙方不得私自收银,一经查实,均处以交易金额的20倍(不低于RMB1000元)的罚金,累计三次,甲方可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3、合作经营项目由乙方单方经营,乙方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利润:

  □固定利润 元/月/店;

  □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保底提成 , 促销提成 ( 在正常销售额未达保底时,可以促销销售额填补,但填补部分不享受促销提成,以保底销售提成计)。

  若乙方销售额达不到保底销售额,甲方有权按保底销售额从销售额中直接抵扣应得利润;销售额不足抵扣甲方应得利润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四个月达不到保底销售额时,乙方应自动离场,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4、水电费: □按表实收 □每月 元/店

  5、促销员管理费: 元/人/月/店

  6、其他费用:

  四、公共建设费、履约保证金、节店庆赞助费用。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公共建设费 元/店和履约保证金 元/店。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若无其他抵扣事宜,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若未按甲方指定日期营业,每拖延壹日,相应扣除保证金的10%,超出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正常营业后,乙方需按照甲方营业时间正常营业,如有一天没有按正常营业时间营业,扣除保证金的20%,连续三天不正常营业,甲方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同,甲方从第四日起收回专柜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形式终止,公共建设费一律不予退还。

  2、节店庆赞助费用:

  元旦: 元/店 春节: 元/店 五一: 元/店

  中秋: 元/店 十一: 元/店 店庆: 元/店

  五、商品管理。

  1、乙方所有经营单品品项、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均由甲方控管,乙方需积极配合。

  2、乙方经营商品应一律经甲方审核,并采用甲方认可之标价签后方可陈列销售,其商品不得任意变更,所增加营业项目或商品需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确保经营的商品零售价格不高于本地区内其他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乙方应按差额的5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如经营不同类别商品且提成率不同时,不得将高提成率商品混入低提成率商品销售,一经发现,除按该商品销售额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若乙方经营商品品种不齐(同类商场有而甲方商场无/断码)经甲方要求未补货的,乙方需按前一个月销售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赔偿时,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处理意见,甲乙双方共同搞好经营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乙方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和甲乙双方的信誉。如乙方经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应按商品零售价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员工管理。

  合作经营项目的员工无论乙方委托还是甲方代为委派,其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工权益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保证员工的合法权利。由乙方自派 名人员,应向甲方人事部门办理入场手续,并服从甲方管理。

  七、促销活动。

  为提高商场经营效益,甲方会根据不同时令、季节组织各种促销活动,乙方需积极主动参与合作,不得无故推诿;乙方自行举办的促销活动由乙方自行负责,但活动方案需经过甲方的书面认可方可执行。

  八、双方达成协议前由甲方审核乙方的经营条件和有关手续。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对场地和物件进行销售、整改、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使用过程中乙方对商场设施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将物件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状态和要求照价赔偿。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有影响商场营业和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如赌博、打架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商场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具体事件,同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合作期间,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乙方经营商品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制服、购物袋和特价纸等。其中,物价卡、制服按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购物袋、POP纸等从销售额中代扣 。

  十、其他。

  十一、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十三、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删改、补充或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增加、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一联:商品部

篇5:商场商品专柜合作经营合同(一)

  商场商品专柜合作经营合同(一)

  供应商编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表: 代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位置面积。

  甲方以*YJ商场 店 楼 平方米(实际面积 平方米,分摊面积 平方米)用作与乙方合作经营 商品专柜,主要品牌为 。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或实际需要,可变动乙方所设专柜区域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或其他改变,但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合作期内,甲方若欲变更合同内容或终止合约,应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合约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撤柜事宜。

  3、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续约。乙方在合约终止,并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超出5日仍不撤柜,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货物、柜台和设施。

  三、结算方式。

  1、帐期:

  2、甲方采取集中收银方式,每次结算由甲方向乙方出示电脑打印的销售总额,乙方凭 增值税发票或 结算。乙方不得私自收银,一经查实,均处以交易金额的20倍(不低于RMB1000元)的罚金,累计三次,甲方可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3、合作经营项目由乙方单方经营,乙方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利润:

  □提成 ; □固定利润 元/月/店;

  □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保底提成 ;

  □正常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正常保底提成 ;

  促销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促销保底提成 。

  若乙方销售额达不到保底销售额,甲方有权按保底销售额从销售额中直接抵扣应得利润;销售额不足抵扣甲方应得利润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四个月达不到保底销售额时,乙方应自动离场,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4、水电费: □按表实收 □每月 元/店

  5、促销员管理费: 元/人/月/店

  6、其他费用:

  四、公共建设费、履约保证金、节店庆赞助费用。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公共建设费 元/店和履约保证金 元/店。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若无其他抵扣事宜,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若未按甲方指定日期营业,每拖延壹日,相应扣除保证金的10%,超出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正常营业后,乙方需按照甲方营业时间正常营业,如有一天没有按正常营业时间营业,扣除保证金的20%,连续三天不正常营业,甲方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同,甲方从第四日起收回专柜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形式终止,公共建设费一律不予退还。

  2、节店庆赞助费用:

  元旦: 元/店 春节: 元/店 五一: 元/店

  中秋: 元/店 十一: 元/店 店庆: 元/店

  五、商品管理。

  1、乙方所有经营单品品项、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均由甲方控管,乙方需积极配合。

  2、乙方经营商品应一律经甲方审核,并采用甲方认可之标价签后方可陈列销售,其商品不得任意变更,所增加营业项目或商品需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确保经营的商品零售价格不高于本地区内其他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乙方应按差额的5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如经营不同类别商品且提成率不同时,不得将高提成率商品混入低提成率商品销售,一经发现,除按该商品销售额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若乙方经营商品品种不齐(同类商场有而甲方商场无/断码)经甲方要求未补货的,乙方需按前一个月销售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赔偿时,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处理意见,甲乙双方共同搞好经营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乙方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和甲乙双方的信誉。如乙方经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应按商品零售价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员工管理。

  合作经营项目的员工无论乙方委托还是甲方代为委派,其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工权益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保证员工的合法权利。由乙方自派 名人员,应向甲方人事部门办理入场手续,并服从甲方管理。

  七、促销活动。

  为提高商场经营效益,甲方会根据不同时令、季节组织各种促销活动,乙方需积极主动参与合作,不得无故推诿;乙方自行举办的促销活动由乙方自行负责,但活动方案需经过甲方的书面认可方可执行。

  八、双方达成协议前由甲方审核乙方的经营条件和有关手续。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对场地和物件进行销售、整改、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使用过程中乙方对商场设施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将物件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状态和要求照价赔偿。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有影响商场营业和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如赌博、打架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商场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具体事件,同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合作期间,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乙方经营商品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制服、购物袋和特价纸等。其中,物价卡、制服按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购物袋、POP纸等从销售额中代扣 。

  十、其他。

  十一、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十三、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删改、补充或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增加、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一联:商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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