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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0-07

教育局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院)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有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战略部署,在20**年“12·4”全国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全市教育系统将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就做好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助力振兴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动员、精心组织,营造全市教育系统读宪法、学宪法、懂宪法、守宪法的浓厚氛围,为推进依法执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末结束。

四、活动形式

1、做好国家宪法晨读和向宪法宣誓等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12·5日(星期一)早上,全市要组织中小学学生开展宪法晨读、升国旗仪式上校长讲话,特别要认真组织好各中小学安排专人领读宪法有关章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向《宪法》宣誓等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宪法晨读内容;宪法宣誓内容”)

2、组织学生参与**省中小学法治知识竞赛。12月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初中、小学要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辟的“**省中小学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专栏,尽量尽快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中小学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详情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3、不断丰富宪法教育的形式与内容。要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各地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的法治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校园剧展演等各种校园法治教育文化活动。

4、组织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法律知识考试。

5、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报社联合举办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详见**日报)

五、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xxx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教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教育“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3、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大力宣传学习宪法以及新修订的《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诉讼法》、《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20**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教育依法治理、学校依法办学,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全员参与。要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到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要将国家宪法日的活动要求,部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做到全体知晓、全员参与。

2、制定方案,力求实效。要结合本通知,制定本单位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安排。要精心组织各项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做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效果显著。

3、加强指导,扩大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国家宪法日的活动情况加强指导、监督。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利用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国家宪法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上报活动信息,扩大活动的影响。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属学校在国家宪法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和经验并形成工作报告,报告电子版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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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第四届“助学

筑梦

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材〔20**〕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相关文件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年7月5日—20**年7月20日

二、活动参与对象

1、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

2、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

三、活动内容

(一)征文比赛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主要面向我校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由他们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

3.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归还助学贷款。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院系-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学校-院系-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5.参赛文章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有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二)视频大赛

1.参赛对象为在校教师和学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的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3分钟以内,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4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院系-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学校-院系-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

3.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优盘×2份。

4.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有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1.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2.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校-院系-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学校-院系-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

4.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有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请各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和组织,组织参赛者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成功后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

20**年7月18日前各学院组织不少于2份优秀作品电子版,包括一份征文作品,一份视频作品或者宣传画作品。报送材料含征文电子版、宣传画作品电子版、院系组织情况(本院系收集的所有参赛作品数量、活动组织情况)以及报名表电子版、超过20个转发支持的截图,所有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一并发送至

。征文作品仅以电子稿件参赛;视频作品DVD光盘/优盘2份、宣传画纸质版1份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活动评审与奖励

学校将推荐特别优秀的作品参加全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举办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后续学校将组织评审,选出征文奖、视频奖、宣传画设计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全国活动组委员会对各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9月下旬,组委会在北京举办颁奖典礼,届时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加。

本次活动全国共设奖项460个,具体为:

1.征文奖:学生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0元;学生二等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学生三等奖1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教师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2.视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3.宣传画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4.优秀组织奖:100名。

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宣传画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号:)”“青云志(微信号:)”定期推送。获奖作品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书册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篇3:.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20**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遵照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安排(*知字办〔20**〕*号)的要求,结合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拟于4月20日至4月26日,以“推进地区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在全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地区行署的工作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地区社会发展大局,把握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全面展示地区知识产权工作成就,重点宣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对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区战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由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主办,地区成员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协办,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共同参与。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在地区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周期间各项工作组织协调。

三、活动时间

20**年4月20日-26日

四、活动主题

“推进地区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五、宣传内容

围绕地区行署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客观展示地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介绍地区20**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深入挖掘各行业各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努力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六、活动安排

(一)4月23日,召开地区“双打”成员单位会议

1、由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和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副组长丁均通报“十二五”期间“双打”工作情况

2、由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和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新民通报《关于调整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3、由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和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副组长毛伟通报关于印发《**地区20**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

4、由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和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组长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刘胜君讲话

(二)4月26日,在地区行署广场举办“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大型活动;指导和支持各县人民政府、部分重点企业开展宣传周活动。邀请地区领导出席活动;开展培训或提供培训咨询;参与指导维权执法;组织新闻媒体对其采访报道等。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行署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注重突出文化主题,打造特色活动,注重在宣传周活动中增加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元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二)坚持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深入宣传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取得的成就,营造促进知识产权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各县(市)知识产权部门要结合中心工作,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渠道,着力在贴近百姓生活、增强宣传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全区集中宣传报道的态势。

(四)各县(市)成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情况,县(市)知识产权局在活动开展期间,组织一次单独执法行动或协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并及时把执法情况以电子板形式,报地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同时各县(市)成员单位于4月28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以纸制板和电子板形式报地区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办公室。

联系人:孙**

电话:**

电子邮箱:**

篇4:物业共享消防宣传标语口号

  物业共享消防宣传标语口号

  1、 人人防灾防火,家家平安快乐。

  2、 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3、 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4、 消防常识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5、 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6、 消防连万家,平安你我他。

  7、 爱惜自己家园,驱逐火灾隐患。

  8、 天天宣传天天安,日日防火日日宁。

  9、 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10、 做好防火工作,全家幸福快乐。

  11、 火灾远离家庭,幸福平安一生。

  12、 防火装心间,一生保平安。

  13、 火灾无情,防火先行。

  14、 用火不预防,失火就遭殃。

  15、 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16、 安全用火,幸福你我。

  17、 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18、 疏忽消防一瞬,毁掉幸福一生。

  19、 远离火患,幸福平安。

  20、 要想人财安,防火位居先。

  21、 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22、 防火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23、 消防连万家,安全你我他。

  24、 防火两大忌,麻痹和大意。

  25、 做好防火工作,全家幸福快乐。

  26、 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

  27、 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28、 明确单位消防责任,实行严格管理。

  29、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0、 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

  31、 贯彻《消防法》、《61号令》做好单位消防工作。

  32、 任何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3、 强化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34、 加强消防工作,振兴辽宁经济。

  35、 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36、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自身消防安全。

  37、 单位在消防管理工作中,要依法自我管理、自负责任。

  38、 每个单位要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9、 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社会稳定人民平安。

  40、 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1、 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42、 消除火患,国泰民安。

  43、 爱心献人民,安全送万家。

  44、 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45、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

  46、 掌握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

  47、 坚持依法治火,保卫辽宁平安。

  48、 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49、 119祝您平安。

  50、 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51、 消防工作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52、 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53、 消灾解难,真情奉献。

  54、 抢险救援,为您服务。

  55、 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干一流消防,创一流业绩。

  56、 执法为民立警为公。

  57、 为民第一,好而思远,科技强警。

  58、 立足本岗,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59、 坚持科技发明,掌握科学技术,争当科技先锋。

  60、 注重知识,注重人才,打造数字化消防部队。

  61、 深刻领会“***”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

  62、 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局面。

  63、 努力实践“***”,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

  64、 践行“***”,牢记两个“务必”,履行公安队伍的“三大使命”。

  65、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打造一支现代化的消防铁军。

  66、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一支人民满意的消防队伍。

  67、 誓让消防腾飞 ,奔向小康社会。

  68、 让装备不断升级换代,用科技创造消防名牌。

  69、 练兵习武显身手 ,降服火魔建奇功。

  70、 用全部的热血和生命去谱写当代蹈火者的辉煌。

  71、 坚持依法治火,保卫沈城平安。

  72、 强化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

  73、 努力建设一个强大的现代化的特别能战斗的消防部队

  74、 建设精锐部队.培养科技尖兵,强化消防科学.提高保卫能力。

  75、 搞好“四进”宣传,确保你我平安。

  76、 学好活动知识,一生平安幸福。

篇5:康乐住宅社区文化活动宣传费计划

  康乐住宅社区文化活动宣传费计划

  1、活动计划内容:

  ①举办节日庆祝活动,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

  ②召开业主在会,听取广大业主的建议,促进更好的工作;

  ③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不同形式宣传物业知识,维护小区良好形象.

  2、年活动次数:

  一般全年举办庆祝活动及业主大会二次

  社区文化活动预计费用(元/年):26.000元

  1、委员会活动:1.000元/次×2次=2.000元

  2、业主代表大会:2.000元/次×2次=4.000元

  3、文化活动、宣传费:10.000元/年

  4、居委会经费: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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