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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0-07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制定依据

《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1.3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要人事任免的决策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监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

2、管理职责

2.1总经理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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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该管理办法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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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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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2.2行政部

(1)负责拟定任免文件;

(2)负责被聘任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审核工作;

(3)负责被聘任人员绩效考核;

(4)负责上报聘任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5)负责任免人员人事档案统一备案;

(6)负责该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优化。

2.3分管副总裁

负责该管理办法实施的过程监督和控制。

3管理规范

3.1决策原则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1)依法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依权限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3)民主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3.2任免原则

(1)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3任免权限

(1)总监及以上人员的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提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

(3)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备案。

3.4任免内容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内容。

(1)总监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2)后备干部人选的产生、调整;

(3)总监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

(4)总监以上管理人员的重大奖励和纪律处分;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重要人事任免。

3.5决策形式“公司重要人事任免集体决策形式为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

(1)董事会负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按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

(2)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关键岗位的人事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达成统一意见后决定任免。

3.6聘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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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招聘:通过外部招聘形式的聘任流程:组织招聘-面试-决定录用-试用,试用一周后发任命邮件。转正后发布正式人事聘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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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后备干部选拔形式的聘任程序:后备干部中提名-组织考察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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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人选确定:每个业务部门根据部门员工人数的多少选拔不多于3名后备干部。后备干部选拔时,由该部门员工、相关业务部门员工、部门领导、业务相关部门领导、分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分别从该部门员工中提名不多于3名员工,被提名次数最多的员工,当选为本部门的后备干部。

管理人员选拔

(1)确定人选采用从部门后备干部中选拔或者外部招聘的方式;

(2)如果采用从后备干部中选拔的形式,由其部门员工、业务相关部门员工、部门主管、相关业务部门主管、分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等从该部门的后备干部中视其人数情况提名1~2名候选,综合获得提名次数最多的后备干部作为该岗位的候选人。

组织考察

(1)对于确定为岗位候选人的后备干部人选,分管部门领导按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候选人相关材料:如拟定调整人员的职务或工作、员工绩效考核表、主管领导意见、主要工作业绩等;

(2)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审核的人不得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3)对于经外部招聘方式确定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选需通过笔试及面试进行选拔考察;

(4)对考核通过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起草上会讨论的议案材料“管理规范-聘任程序“会议决定;

如前款决策形式所述,人事任免最终决策按管理权限和职责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和研究决定,出席会议人数、会议表决及形成决定的方式按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办公会制度规定执行。

任职回避

重要人事任免应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任职者不得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财务等重要部门重要职务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

任前公示

重要人事任免应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间如员工有反映,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经调查不符合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的,经研究同意后不予任用。

备案存档

人力资源管理部发文聘任文件并存档备案。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实施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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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信德物业综合部人事专员岗位职责

  信德物业综合部人事专员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28岁以下,大专以上,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及一定的职业素养,善与人沟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设备;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及沟通技巧;富有亲和力、耐心,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助人,责任心强,做事果断、条理性强。

  直接上司:综合部经理

  直接下属:无

  主要职责与权限

  1.在主管指导下,根据物业公司的需要,拟定员工招聘计划,选择招聘方式实施招聘工作;收取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分析与初步筛选工作;协助安排人员面试工作。

  2.收集、录入、更新公司的人事系统信息,编写,更新公司员工名册,收集与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人事动态信息,做好分析报告,定期提交相关领导。

  3.具体负责员工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员工档案的接收、转出、保管与借阅工作,负责收集人事档案材料、整理档案散件材料。

  4.按国家相关的规定要求和物业公司的社会保障制度,办理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保险关系的转入,转出工作。

  5.按照公司要求,准确整理、计算员工的薪酬福利的核算工作。

  6.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入职、辞职、升迁、解聘的整理记录,归类存档并妥善保管且随时待查。

  7.负责员工工牌、饭卡的发放工作,对员工的工作调动及变更及时办好相关手续。

  8.未尽事宜及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3: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事申诉

  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事申诉

  第十四章 人事申诉

  第二百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因对公司对自己或他人的奖惩、晋升、降级、调动等处理过程和结果有以下异议的可以进行人事申述:

  1)对有知情权的事情原因经过询问仍不清楚的;

  2)发现奖惩、职务变动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的;

  3)发现结果存在严重不公的;

  4)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原则和制度的。

  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对部门经理的异议可以以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形式的申诉要求,申述书应写明事由,并尽量详细列举可靠依据;

  2)人力资源部组织调查认为属实的在申述书上签署意见交并将申述书和调查材料交总经理审阅;

  3)总经理根据调查材料和申述书与当事人、人力资源部核实,必要时另外组织调查;

  4)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作出裁决。最终结果以总经理的裁决为准。

  5)对人力资源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给总经理,但必须附有详细符合事实的证明材料。

  第二百五十八条 对申述不属实的,人力资源部给予申述人必要解释,以消除误会澄清事实。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陷害他人的,其行为将不被认定为申述,同时公司将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第二百六十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若发现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司将严厉惩罚相关人员。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有关因考评和薪酬产生的申诉,见《绩效考评手册》和《薪酬管理规定》。

篇4: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事奖励与处分

  某交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事奖励与处分

  第九章 人事奖励与处分

  9.1目的与范围

  第一百九十二条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制度涉及的人事奖励和处分不包括因绩效考评引起的奖励和惩罚。有关绩效考评结果的奖励和惩罚见《绩效考评手册》和《薪酬管理制度》。

  9.2人事奖励

  第一百九十四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特设总经理特别奖, 奖励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第一百九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优秀者

  第一百九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确认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影响较大者。

  7)其它应给于记功事迹者。

  第一百九十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为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者。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第一百九十八条 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一百九十九条 员工奖惩经批准生效后,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300元,记功奖励1000元,记大功奖励3000元。

  9.3 人事处分

  第二百条 人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四种。

  第二百零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着装或配戴工作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负责人的批示或有限期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第二百零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含)以上者。

  7)一个月内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饮酒三次以上者。

  第二百零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5)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6)职务范围内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7)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9)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0)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五次以上者。

  第二百零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部门负责人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5天或一个月内累计矿工8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3)年度内累计二次记大过行为者。

  14)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5)其它应给予除名。

  第二百零五条 员工惩罚处分经批准生效后,记过罚扣500元,记大过罚扣10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应加倍处罚。

  9.4人事奖励与处分程序

  第二百零六条 奖惩事件在记功(记过)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职工奖惩审批表》并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生效。奖罚事件在记功(记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第二百零七条 《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公司公告栏中张贴告示。

篇5:养生公司劳动条例:用人规则(人事章程)

  养生公司劳动条例:用人规则(人事章程)

  用人规则(人事章程)

  1、本店用人之条件:

  (1)年满十八岁,高中学历以上,气质佳,皮肤好,心态好、有敬业、上进心的青年女性。

  (2)善解人意,有正义感。

  (3)口头表达能力强,能和顾客很好沟通。

  (4)至少持有一种专业美容证书。

  (5)视服务为自己主要工作的员工。

  2、新进人员录用程序:

  (1)填写基本资料卡,身份证影本附一寸近照1张。

  (2)初试:行政主管进行登录,选择合适员工。

  复试:(一星期互相观察期)

  (3)由行政主管安排,审定新近工作人员内容, 由行政主管发放工作服,签字领取,交纳工作服押金(工作服收回要求:无破口、油渍、污点)

  行政主管讲述美容院规章制度,并认真学习学习员工手册、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最后行政主管考核成绩

  由美容技导培训美容院基本项目和具体操作手法通过总监考核,方可进入试工期。

  (4)试工期:有养生基础者,能独立操作常规项目,可享有基本生活补助,暂交纳技能培训费。一次性交纳1000元,或以工资扣除的方式,前三个月每月不少于150元,以后每月100元,交齐为止。

  3、试工期间

  (1)签订工作协议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表现优良者转正。

  4、依下列因素调动员工职位。

  (1)员工过多或不足时。

  (2)工作需要,互相调动。

  (3)企业之扩大或缩小,职别或职能有所修正时。

  (4)员工若无正当理由不宜拒绝职位的调动。员工调动时,职务所管之财务及业务,应完全交接。

  5、员工在合同期内无法继续服务者,需在30天前提出辞呈,以书面的形式向主管提出申请,主管核准后签名确认,交公司管理中心,并将工衣及其它属于店内的物品移交清楚才能离职,经查对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学习金,按工作协议执行。无论何故,员工离职都必须按美容院规定交美容师服、更衣柜钥匙、电话卡、员工守则,到财务清理欠款,方可离开美容院。

  6、本店因下列理由解雇员工:

  (1)违反店规者。

  (2)行为不检,影响本店风纪。

  (3)和同事或顾客发生冲突。

  (4)恶意批评辱骂同事或顾客。

  (5)矿工

  (6)防碍工作或降低工作效率。

  (7)不服从指挥

  (8)向顾客手收取额外的小费。

  (9)有偷盗行为若在店内发现偷窃及故意损坏店内某一物品,即扣除当月薪金并革职开除,技能培训费不予报销,举报者奖励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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