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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Z物业项目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06-30

  PZ物业项目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和保安部。物业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用电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率。

  一. 严禁擅自迁移、改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部门控制管理的用户受电设备。

  二. 严禁无证操作电力供电设施。

  三. 严禁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四. 未经供电部门许可,严禁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五. 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六. 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 。严禁使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

  七.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八. 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九. 严禁带电维修、更换用电电器设备。

  十. 严禁使用未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许可的任何电器。

  十一. 在有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 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十三.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十四. 使用日常用电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带有接地的电源插座。使用电器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人员离开时注意断电。

  十五. 白炽灯泡、电炉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电源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

  十六. 项目工程部门电工人员应对项目电气线路和业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 必须及时处置,报请供电部门派员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十七. 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十八. 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和用电灾害。项目内的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应注意锁闭,并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进行带电作业或外接电源线作业时,现场应有人员看护。

  十九. 项目保安人员应注意对项目内施工现场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按项目的“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 各项目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二十一. 发现有人员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触电者跌落)然后进行急救。对失去知觉的触电者急救的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检查处理,或送医院就医。(参见“保安安全预案手册”《人员触电事故的处理》)

  管理依据:

  GB/T 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采编:www.pmceo.cOm

篇2:SC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SC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为保证业主正常用水,安全用电,遵照本规定:

  一、接到市政供水、供电部门的停水、停电通知后或小区计划内停水、停电,管理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通知中注明停水、停电的时间、范围、原因。

  二、对于突发性停水、停电,管理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查明原因,若为市政停电,要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若为事故性停电,应迅速组织人员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向业主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三、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紧急停水、停电,应立即断开有关闸阀或开关,修复后恢复水、电供应,事后要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四、住宅区内业主或商铺,施工队需接用水、电时,应向管理处申请,经查核获准后由技工监督实施。

  五、住宅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处同意,私自接驳水、电者,以偷水、偷电行为处理。

  六、室内装修时,电线的敷设应由专业人员施工,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将电线直接埋入墙内、地下。线路的改动要在装修申请表中注明,批准后方可施工。

  七、电线、开关要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电线的截面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室内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楼房设计时分配给每户的负荷。提倡业主在室内配备漏电保护开关,因业主违反安全用水、用电的规定而造成事故,业主应承担责任。

  八、室内电线不得乱拉乱接,开关跳闸、保险丝熔断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合闸或加大熔丝容量。

  九、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熨斗、电烙铁等时,要特别小心,防止短路,同时使其远离易燃物,人要离开时,注意断开电源。

  十、业主长时间外出时要关闭房间内电闸和水阀,或知会管理处。

  十一、业主应爱护公共用水、用电设施。不得有意损坏水表或电表。

  十二、对公共管道、线路和业主房屋内管道、线路进行维修时,业主有义务提供方便,对因装修或业主使用不当而导致的管道阻塞或线路损坏,管理处有权要求责任者疏通或修复。

篇3:物业园区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园区装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二、许可证办理程序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电室,对下列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签字确认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电室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8、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9、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10、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1、施工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电室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12、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三 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一式二联,一联由配电室留存,施工单位持持一联备配电室人员随时检查。

  2.用电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二联交回配电室,配电室安排人员拆除电井线路、抄表结算费用。

  四 管理范围

  1、物业工程部负责配电室至电井的接线箱的操作,电井加锁,物业工程部掌管钥匙。

  2、各施工单位自备二级箱。负责二级箱及其线路安全。

  五 处罚程序

  附件1 《临时用电许可证》

  临 时 用 电 许 可 证

  编 号 申请作业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用电设备及功率

  电源接入点 工作电压

  临时用电人 电工证号

  临时用电时间 从 202 月 日 时 分至 202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认人签名

  1 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3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

  7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8 临时用电没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9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10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单位意见 配电室值班员意见 运行经理意见

  202 月 日 202 月 日 202 月 日

  完工验收 202 月 日 时 分 签名:

篇4:物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五)

  物业项目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和保安部。物业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用电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率。

  一. 严禁擅自迁移、改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部门控制管理的用户受电设备。

  二. 严禁无证操作电力供电设施。

  三. 严禁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四. 未经供电部门许可,严禁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五. 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六. 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 。严禁使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

  七.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八. 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九. 严禁带电维修、更换用电电器设备。

  十. 严禁使用未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许可的任何电器。

  十一. 在有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 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十三.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十四. 使用日常用电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带有接地的电源插座。使用电器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人员离开时注意断电。

  十五. 白炽灯泡、电炉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电源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

  十六. 项目工程部门电工人员应对项目电气线路和业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 必须及时处置,报请供电部门派员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十七. 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十八. 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和用电灾害。项目内的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应注意锁闭,并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进行带电作业或外接电源线作业时,现场应有人员看护。

  十九. 项目保安人员应注意对项目内施工现场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按项目的“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 各项目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二十一. 发现有人员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触电者跌落)然后进行急救。对失去知觉的触电者急救的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检查处理,或送医院就医。(参见“保安安全预案手册”《人员触电事故的处理》)

  管理依据:

  GB/T 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篇5:安装家用电表安全注意要点

  安装家用电表安全注意要点

  由于家用电器的迅速发展,家庭中安装电表已经很普遍,安装电表应该注意安全,否则也会造成事故。安装家用电表要注意:

  (1)电表的电流安培数,应适合于家庭用的电器总的用电瓦数。一般家庭宜采用2.5安培的电表较合适。

  (2)电表的电压必须符合电源的电压,电源电压220伏,就不能用110伏的电表,否则电表的电压线圈将会被烧坏引起事故。

  (3)电表应安装在干燥的位置上,不能安装在厨房或煤气炉的上方。

  (4)电表安装高度要合适。电表中心离地面高度为1.5-1.8米。

  (5)电表要安装在配电用的木板上,并要牢固地装在可靠及干燥的墙上,不能装在门框上或木板壁上。

  (6)电线接线一定要牢固,接线不能松动或接线不良,否则容易产生火花,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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