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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内二次供水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06-22

  物业辖区内二次供水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三、职责

  1、机电处主管负责定时检查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2、水泵房机电维修员具体负责二次供水管理。

  四、程序要点

  1、二次供水管理要求

  (1)工程部主管每月5号之前检查小区内每个水池(箱),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日记上。

  (2)二次供水管理由水泵房机电维修员专职负责。水泵房机电维修员应持有经卫生防疫站认可的《健康证》。

  (3)每个水池(箱)应结构完好、无渗漏,检视窗应加盖上锁,水池(箱)周围及顶盖应清洁、干净。

  (4)水池(箱)应每隔6个月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员应持有经卫生防疫站认可的《健康证》。

  (5)清洗消毒水池(箱)时应提前两天通知公共事务部,由公务部通知有关用水部门和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2、水池(箱)清洗消毒安全注意事项

  (1)在水池(箱)内作业时,光源需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最好用手电筒或应急灯。

  (2)抽污水的潜水泵应装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应提前试验并确认动作可靠。

  (3)水池(箱)消毒人员需戴防护眼镜和口罩,如果在水池(箱)内感到头晕、气喘,则应马上离开水池(箱)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

  (4)上下水池(箱)时应把紧扶手、踩稳不锈钢梯,严防跌落。

  3、水池(箱)清洗消毒前的准备工作

  (1)1:100灭菌净水溶液或市卫生防疫站配制的消毒液。

  (2)潜水泵、应急照明灯或手电筒。

  (3)扫把、尼龙刷、尼龙绳、胶桶、眼镜、口罩、胶手套。

  4、水池(箱)清洗消毒程序

  (1)排放水:

  ①排放水时应提前关闭水池(箱)进水闸阀,让水池(箱)水位用到接近消防用水水位,以免浪费;

  ②为确保用户正常用水,排放干水池(箱)的时间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

  (2)清洗消毒:

  ①清洗:

  --铲出水池(箱)内泥沙及各种沉积物;

  --用扫把或尼龙刷从水池(箱)顶部、四周墙壁、底部依次反复刷洗;

  --如果仍未洗干净应再进行刷洗直至干净为止。

  ②消毒:

  --用扫把或尼龙刷蘸取1:100灭菌净水溶液(或防疫站配制的消毒溶液),依次反复刷洗消毒;之后将水池(箱)盖好封闭半小时;

  --用清水冲洗一遍整个水池(箱),排出消毒水溶液;

  --重复用清水冲洗一遍并排出消毒水溶液。

  ③注水: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收拾好所有工具。打开闸阀向水池(箱)内注水,达到调定的水位后加盖上锁。

  5、取样送检

  (1)用干净的矿泉水瓶从水池(箱)中部提取500ml水并在瓶子中部贴上标签,标签上应写明送检单位及送样日期。

  (2)水样当天由机电处主管安排人员送至市卫生防疫站进行检测。

  (3)如果检测不合格,则应重新清洗和消毒水池(箱)直至合格为止。

  6、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完整、规范、清晰地把情况记录在《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内,并于每次小区全部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3天内由水泵房组长把记录整理成册交机电处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五、记录

  《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SY物业供水、用水管理规定

  SY物业供水、用水管理规定

  1.0目的

  加强各管理项目供水和用水管理。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物业管理项目

  3.0 职责

  工程技术员负责对供水系统的检查及维护

  4.0 方法和控制过程

  4.1 节约用水,采取一水多用等节水措施。

  4.2 防止跑、冒、滴、漏,杜绝日常生活中长流水现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阀门滴水、水龙头关不住的情况应及时修理。

  4.3 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水表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4.4 保持水箱水池清洁卫生,防止二次污染,服务中心应每半年对高层楼宇进行一次水池水箱消毒工作,并报泉州市水质检测中心检查。

  3.5 因消防需要使用消防用水,应事先向自来水公司提出用水申请,获批准后方可使用,消防用水不得用于非消防用途。

篇3:经济学院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经济学院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2、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蓄水池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3、要认真执行水池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

  4、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5、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6、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篇4:北京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379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保障本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本市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以下要求,在住宅小区内开展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岗位责任。

  (一)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备间管理巡视制度及台账记录制度,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确保本企业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外包清洗单位资质、人员、作业等方面的规范监管;

  (三)实行生活水箱箱盖双锁、双人管理,同时加强钥匙管理;

  (四)二次供水设备间进出口、机房要有防鼠措施,保障安全使用;

  (五)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定期对生活水箱进行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检测。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消毒,保障水质卫生不被污染;

  (六)对二次供水设备间出入门进行防盗、防火改造,更换为C级门锁,在设备间内、外加装监控设备并与中控室对接,纳入统一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管控级别;

  (七)有条件的单位可将小区二次供水改造为无负压供水方式;

  (八)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活动,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将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监管考核范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年9月8日

篇5:关于理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2011)

关于印发理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理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关于理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切实改善中高层住宅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和卫生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1994〕158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504号)、《浙江省物业区域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管理办法》(浙政发〔20**〕19号)、《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理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近年来,随着宁波城市化快速推进,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数量大大增加,截至20**年8月底,中心城区由市自来水总公司采用总表制供水的中高层住宅已达2331幢。与此同时,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运行管理问题却显得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企业负责管理,供水企业只管到小区总表为止,这种分割管理的体制,可能导致具体运行中责任不清晰、服务不及时;二是部分物业企业由于管理不专业、不到位,再加上一些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标准较低或年久老化、水箱(池)未及时清洗消毒等原因,容易产生到户用水二次污染现象。
  为此,加快改造现有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并理顺相关管理体制,实现由供水企业管水到户,确保广大市民饮水质量和安全,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的城市管理热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出发,不断增强做好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承担起改善城市供水水质,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重要职责,把理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纳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加以推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通过改造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和理顺相关管理体制,确保广大市民饮用水质量与安全,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对新建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不含单身公寓,下同)二次供水设施(不含消防供水设施,下同),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并由供水企业抄收到户。对现有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成熟一批,接管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逐步移交供水企业管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后要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水质,实现同网同价同质服务。
  (三)工作目标
  从20**年1月起,对新交付使用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按照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有关技术规程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移交供水企业管理。
  从20**年起到20**年(其中20**年1月至20**年6月为试点期),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根据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移交申请,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分批接收。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新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直接管水到户
  新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我市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有关技术规程,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从项目方案会审开始,全程参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供水企业根据市物价部门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向开发商收取供水配套设施建设费,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由供水企业直接管水到户。
  对于在建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要督促开发商按照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有关技术规程进行建设;若验收不合格,要对照技术规程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二)现有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逐步实现管水到户
  供水企业根据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移交申请,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成熟一批,接管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分批接收改造,负责做好已接收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逐步实现管水到户。
  为确保过渡期内为用户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维持正常的供水秩序,现有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在移交前继续由物业企业管理。供水企业根据《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甬价管〔20**〕111号文件)规定,按扣减到户水价的12%作为趸售水价,以弥补正常水损,提高物业管理的积极性。
  (三)落实相关运行管理费用
  供水企业管水到户后,不论新交付还是已交付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水泵运行所发生的电费仍由物业企业按原渠道承担。设备更新、大修费用及二次供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由供水企业负责,并作为专项成本计入水价。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供水企业管水到户后,卫生部门要不断强化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起二次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供水企业要专门成立二次供水公司,不断完善二次供水服务网络,合理设置服务站点,提高服务质量;要继续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水箱和水池,定期公布水质情况,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集中精力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
  (一)接收前置条件
  1.纯住宅(不含单身公寓); 2.生活、消防系统必须完全分离;3.水费全部结清;4.资料齐全,接收后由供水企业进行水表出户、加压设施及更换老旧供水管道等改造,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户。
  (二)改造范围和标准
  对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六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区域内现有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在改造方式上,采取整体改造和局部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在改造过程中,坚持整体推进、保证质量、改管结合的原则,需改造的内容包括:生活加压系统自动化改造、贸易结算水表更换并由室内移至室外、管道更换、混凝土屋顶水箱及水池改造等。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标准,原则上参照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三)资金筹措
  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约需2.66亿元。从20**年起,分三年安排,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改造资金由当地财政负责承担。
  五、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局、市建委负责制定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和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做好中心城区新建、在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督促开发商严格执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确保二次供水设施及时移交供水企业管理。
  (二)市发改委负责制定水价成本补偿机制,核定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供水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三)市财政局负责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有关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工作。
  (四)市城管局负责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年度计划、改造方案和改造标准的审核,做好与相关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
  (五)市卫生局负责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二次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六)各区政府及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改造年度计划的制订工作,做好具体工程的协调配合。
  (七)供水企业负责制定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方案,承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研究创新提高供水服务、提升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八)物业企业负责提供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基础资料、二次供水设施各类设备、仪器日常运行状况及故障记录台帐,在改造工程中做好配合衔接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城管、发改、财政、建设、卫生等市级部门及各区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成员的二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和解决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城管局,负责日常事务的沟通和协调,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我市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区政府及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也应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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